第2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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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商的后背晕开了大片骇人的血迹。
  孙英韶冷眼看着合作伙伴在面前倒下,死不瞑目。他抬起军靴翻了个面,让人仰躺着,插在后背的利刃完全透出胸口来。
  为了不弄脏衣服,他刚才没有直接刺破前面。
  现在算是死得透透了。
  他收回长腿,打算转身离开。
  孔雀蓝的裙摆在他眼底逶迤开来。
  孙英韶瞳孔紧缩。
  “你、你都看见了?”
  杀人不眨眼的少年在心上人的面前瞬间慌了,他甚至伸出腿,想把人踹进墙缝里毁尸灭迹,动作显出几分笨拙,完全没有之前的利落。
  “嗯?”她风情摇曳款款走来,语调清艳婉转,“全看见了,你准备杀人灭口吗?”
  孙英韶呐呐不说话。
  他怎么敢?
  或者说,怎么舍得?
  “呐,为什么要杀他?”她挽了挽鬓间的发,腕间的玉镯滑落,“这人刚才跟你坐在一起,他应该是你的合作伙伴吧?”
  孙英韶心里有些欢喜,隔了那么远,她居然还能注意到他身边的情况?
  这是不是说,她也是在乎他的?
  他扫过富商那张泛白富态的脸,厌恶的情绪一下子涌进来,“他该死。”
  “哦?”
  她眼波流转,脉脉动人。
  “他说想听你……”被琳琅迷惑的孙英韶差点就说出来,等他意识到不妥,连忙闭起嘴巴,那些污言秽语,他不想让她听到半分。
  “听我?听我什么?”
  琳琅故意凑上前。
  他屏住气息,俊颜憋得通红。
  “小先生也想听么?”
  “什、什么?”
  小先生被她弄得手足无措。
  他想后退一步,又舍弃不了这近在咫尺的软玉温香。
  对于心爱的姑娘,他好像还没学会拒绝这个词。
  那双莲臂攀上了少年的肩膀,红唇似有若无触碰着耳廓。
  “嗯……告诉姐姐,你想听什么呢?”
  孙英韶比琳琅还要小上两岁,称她一声姐姐也很正常。
  只不过,当姐姐这个称呼从她舌尖吐出,无端缠绕上几分暧昧。
  他的耳根一下子软了,红了。
  香风蚀骨,威力太强。
  他全身融化成了一滩水,由得她百般戏弄。
  来不及防御,只好乖乖地束手就擒。
  “敏敏。”
  少年视线游离。
  “嗯?”她略微扬眉。
  “我想听,姐姐唤英韶的小名,敏敏。”
  少年有些害羞别过脸,几乎不敢直视她那双慑人心魂的丹凤眼。
  孙英韶小时候长得秀丽漂亮,比橱窗里的洋娃娃还要秀美,渴望孙女的奶奶给他要了一个偏向女孩子的小名儿,要不是孙父竭力阻止,孙家老奶奶还想给他取类似孙敏佳、孙敏秀等女性化大名。
  长大之后,孙英韶对这个娇娇软软的小名就更加厌恶了,谁敢提起必定一顿猛揍,嘴贱的韩斌往往是被他打得最狠的一个。
  但小名始终代表某种不可分离的亲昵。
  他愿意将这份亲密与心上人共享,哪怕是被她嘲笑。
  “敏敏。”
  她低声轻唤着,认真的,没有一丝敷衍。
  孙英韶霎时红了脸。
  他突然觉得奶奶真是高明,给他取了这个朗朗上口的小名。
  这也许是因为她念起来足够温柔,陷入情网的他觉得什么都好,什么都完美。
  琳琅腰肢一紧。
  少年将她归拢进自己的怀里。
  “嗯,姐姐,敏敏在呢。”
  泼天的墨色中,他愿为她撑起一把伞。
  再也不想让她淋湿半分。
  称王称霸也好,他只想——
  当她的裙下之臣。
  第240章 金丝雀前女友(6)
  同琳琅依依不舍告别之后,孙英韶又雷厉风行处理了富商的事。
  别看这小子在琳琅面前乖得像一只鹌鹑似的,暗地里的獠牙却越磨越锋利,将合作伙伴的死亡栽赃嫁祸给对头陈家,说是陈洋少爷余情未了,那富商看上了他的旧情人莉莉,一个不忿,就动手杀人。
  在陈家无比头疼之时,孙英韶潇洒裹了一身战袍,领着军队去了沙市。
  那块区域势力混乱,直到现在也无人敢称王做主。
  这场战争是少年直接去孙父面前主动请缨的。
  他年纪小小,才十六岁的稚龄,口气却是不小。
  而且野心与欲望比他哥还要大。
  不,何止是大,简直是要捅破天了。
  孙英韶的原话是这样的:“等我打下了沙市,我要孙家三分之二的精锐。”他补充了一句,“哥哥的情报部也得归我掌管。”
  “能者居之,我想哥哥应该不会介意的。”
  这就是明晃晃的夺权了。
  丝毫不顾兄弟情义。
  孙家老子表示很蛋疼。
  之前他这个小儿子,虽然是出了名的厌恶女色,说话毒了点,但各方面还是比较正常的,老师们对他在学校的出色表现给予嘉奖。孙元帅是打算等他十八岁了,再把人送去国外锻炼打磨。
  他对两儿子的未来规划很明显了,哥哥行事果决,适合当领军人物执牛耳,而弟弟在学业方面颇有造诣,他就着重培养对方的军师才能,再不济也能做一个优秀的科研人员,钻研一下武器机械什么的,对孙家也颇为有利。
  但谁想到这小兔崽子有一天晚上突然跑回来,一声不吭地撕书。
  孙元帅看的心惊胆战,如果小儿子是在外头受了气,他可以看成是泄愤,但这小兔崽子撕书时神态十分冷静,连一丝火气也没有,反而让他难办了。
  孙英韶一朝开窍了。
  他不愿意走上他老子为他安排的稳妥道路。
  舍弃了安逸,投身军队,要拿一腔热血搏个荣光。
  事实证明,孙家的种没一个是孬的。
  这一点令孙元帅感到很自豪,自豪之后他又深深忧伤了。
  孙家只有一脉孙氏军阀,可他们两兄弟都想要,针尖对麦芒,不分上下,各不相让。
  随着孙英韶行军沙市,孙家两位少爷的争斗摊在明面上。
  作为他们宿敌的陈家则是静观其变,想从内斗中捞一杯羹。
  孙元帅也算是久经沙场,他明白了目前的局势。
  思量再三,把待守的大儿子叫进书房,密谈了一番。
  出来的孙大少脸色不算太好,不过他常年绷着一张冰山脸,旁人倒是看不出深浅。
  父亲的意思虽然晦涩,但他怎么不懂?
  他的立场偏向了后起之秀的小儿子。
  比起严苛刚正的孙大少,孙英韶这种狡兔三窟的灵活机智无疑适合目前统帅的位置。
  简而言之,孙元帅担心孙大少过刚易折,而小儿子处于潜力成长期,可塑性极强。
  现在上海滩风云变幻,枭雄辈出,一板一眼的规矩固然有利于保持军纪,可倘若主帅不知变通,顽固守旧,迟早也是要从龙争虎斗的骇势里落败的。
  正是想通了这一点,孙大少才不甘心。
  不甘心这些年来辛苦筹谋的经营化为乌有,为弟弟做了嫁衣。
  他甚至知道孙英韶遭逢巨变的缘故。
  孙大少其实早就跟琳琅打过交道。
  那时孙英韶只是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每天放学后就躲在屋子里不出门,拿着块木头在雕刻,不思饭食,几乎到了疯魔的地步。
  他趁人睡着悄悄进去看了,好家伙,一房间里堆满了废弃的木块碎屑。这个败家仔仗着孙家财势,也不心疼,全是上好紫檀木、香檀木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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