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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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情怅然若失,心头正莫名悲愤发堵,却看到花折拎着酒壶来找她,本来是想让她别在这么冷的地方趴着,可如今看她心事重重,干脆和她聊了一会。
  花折是真正被当做王国继承者培养过多年的人,曾经无限接近过那个位置,他盘膝坐在了余情身边,给余情倒了杯酒,伸手向她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微微倾着身开始给余情分析形势:
  “凌安之出身颇高,确实聪明,不过没接近过那个位置,不完全知道那个位置的人怎么想的。或者觉得自己大公无私,无妻无子,无财无产,想着有天仗打完了能偏安一隅,当个太平侯,实在不行不做官了。殊不知怀有这番匡扶社稷、功高震主的才华,怎么可能允许全身而退?权利的游戏,从来便是你死我活。”
  余情做生意,讲究的是互利双赢,但是也知道古往今来的名将和参与夺嫡的皇子,没有几个人得到过善终的:“事已至此,凌安之怎么办?辞官不做了行吗?”
  花折许是不想让余情太过紧张忧心,毕竟事情还没有到那一步:“卸印辞官之后归隐民间,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不过也要讲究时机,如今境内太乱,没有辞官的机会。”
  前朝功高赫赫的将军,新主能不能镇得住?就算是毓王还想留下有用的人干活,旧主放心不放心留下功高盖主的功臣?斩草不除根,怎么可能是毓王所为?随便拿出一个原因来,就足够凌安之追随祖先的了。
  ——古往今来,史书上戎马箜篌的将军们,功绩和血泪从来是同时出现的,上下几千年,人文历史从来只会重复,而不会进步。
  余情平生心血,用在家里生意上的还不到一分,其他的全铺在凌安之和两个皇兄身上:“那小哥哥怎么保全?”
  花折对此问题早有深思熟虑,他掸了掸身上广袖不存在的灰:
  “而今陛下已经定了二阴毒毓王继承大统,其实便是舍了康轶。翼王要急流勇退,人前示弱,不过康轶和凌安之不同,他有皇族血统,毓王也要顾及些老臣的眼光,短时间内不会动他,但是冷灶也热乎不了多久,景阳帝去了就不好说了。”
  景阳帝以为许康轶只要急流勇退,退出朝堂就可以保全,也不知道是不了解阴狠的毓王——愧对知子莫若父几个字?还是像鸵鸟一样,以为看不到事情就不会发生?
  余情心里冰冷,没有听到赐婚的消息,看来凌安之并未真正的顺从,凌河王致仕,大学士凌川已死,凌安之从不结党,在朝中没有了根基,难道难逃古往今来名将的宿命?
  其实花折和余情全明白,对于许康轶和凌安之最好自保的方法,便是兵合一处将成一家,直接揭竿而起,拥立许康轶为天子,安西军和北疆军势不可挡,甘州道、天南道、中原道等地驻军凌安之亦了如指掌。可惜这两个人的忠诚天地可鉴,宁可死也做不出对不起列祖列宗窃国的事。
  花折看她目光哀戚,似有害怕之意,笑着安慰她:“倒也不用过于担忧,在我看来皇位国公全是身外之物,要之徒增烦恼,届时看准时机,康轶和凌帅略作隐蔽,全和我回夏吾过逍遥日子便是了,我别的做不到,不过提供安身立命的地方的自信还是有的。”
  别人说能弃皇位国公之位如敝履,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而花折说起来却是实至名归,望着这位不爱江山爱美男的纯粹王子,她心稍稍放下一些。
  凌霄觉得最近闹心的事太多,不知道凌安之如何自保,继续对着月亮灌酒,酒壶被身后来的人直接抢了去:“明天早晨还要出门,内伤还没好利索,别喝这么多。”
  能这么天经地义管着他的,他家大帅无疑了:“想着喝完了好回去睡觉。”
  凌安之摸了一把凌霄冻的冰凉的脸:“太晚了,今晚别回军中了,在这和我睡吧,咱们明天一起出城,之后我就先赶回安西去。对了,你这回骑着小厮回去吧,沿途押运,风雪太大,小厮在雪里走的经验多些。”
  凌霄举起酒壶:“来,这壶酒每人一半,敬国之屏障、我家的凌大帅一杯!”
  凌安之哈哈大笑:“那要你先喝才行,别看我平时咋咋呼呼的,没有你这个大后方,我估计什么事也干不成。”
  喝的有点多,凌霄喝了酒就面色发红,摇头而笑:“这么说酒我就不能喝了,你就胡说,我就是个小将军,小将军和大元帅,水平差太多了。”
  凌安之将酒壶放在花墙上,转身一靠,和凌霄并排立着,交叉着双脚开始说话:“你先听听我说的有没有道理吧,再决定一壶酒谁先喝的名至实归,凌霄,大元帅就算是再熟悉兵法,光杆司令也打不了仗吧,这一点你同意吗?”
  这还用说,当然同意,凌霄“嗯”了一声。
  凌安之继续深入:“你猜男人们在一起,最怕的是什么?”
  凌霄性格和缓,了解人心:“女人在一起嘛,最怕的就是互相嫉妒;其实男人之间争斗更深,你看看鸡架里的鸡就知道了,一个公鸡一群母鸡,相安无事,可如果公鸡多起来,肯定是互相争夺配偶,争夺领地,男人最怕的就是互相争。”
  凌安之一伸手揽过凌霄的肩膀:“你最厉害的,还不是浮出水面的文韬武略、能征善战,那只是水面上的冰山一角,最辽阔浩瀚的其实还在水下。我家小凌霄最厉害的就是让,单这一个让字,就把天下男人为难死了,可你轻易就那么做到了,军功往外让,职位向外让,露脸的事往后躲。”
  “你想想,如果身后没有安西军,我凌安之什么也不是。安西军中,谁能比你劳苦功高,谁不服你?可你经常不声不响的把好事让给他们了,他们谁还好意思再争?你给他们起了一个好头,安西军管理起来论功行赏也方便,这么多年,劲全往外使,能不打胜仗吗?”
  凌安之手臂用力,按了按凌霄的肩膀,转脸看着凌霄嘴角勾勾着笑:“怎么,小将军,我说的对不对?”
  凌霄笑得直不起腰来:“你这是趁我喝多了,开始灌我的迷魂汤;要我看,大帅也是把接受全军彩虹屁的机会让给我了,我可不上你的当。”
  凌安之伸手拎过酒壶,提得高高的往他眼前一递:“肺腑之言,来吧,小将军,你先喝。”
  “有酒有肉,我们就别推推搡搡的了,今天气氛好,我们找点乐,”凌霄一打响指叫过一个亲兵:“把温好的酒和肉拿到这里来一点,四周放上银炭,我和大帅举杯向故园,畅饮两壶。”
  凌安之按着凌霄的肩膀借力,已经跳起来坐在了花墙上:“此间雪也是故园雪,蒙古大夫在这也不用担心喝坏,咱哥俩就这么办!”
  凌霄接过酒壶,仰首对月,一口半壶:“大帅,两脚踢翻尘世界——”
  凌安之接下半壶,饮罢壶嘴向下倒了倒,果然是一滴也没有了:“一壶喝尽古今愁!”
  ******
  许康轶是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刚刚解了瘟石复发之毒,不料视力却退化严重,可能许康轶吃药太多,一般的药方犹如浇在石上,毫无效果。
  这一日晨起,花折先是用热毛巾给他捂了捂额头眼睛,否则睁开眼睛便凉风四起,连累着头痛欲裂,耳朵也仿佛跟着耳鸣。
  花折心内再忧虑,也不会在表面上表现出来,他坐在床头按着许康轶的眼周穴位,向他简单说了说到底怎么回事:“可能是瘟石之症复发对气血伤害太大,到达眼部的滋养少了些,而今冬季也来了,风雪太冷对眼睛也有些影响,我看不碍事,就是先遭点罪,能配得出药来。”
  许康轶生死关头走了多遭,眼盲对于他来说倒不是特别在意,他享受着花折柔软冰凉长指的按摩,嘴角咽着笑,想逗逗他:“铭卓,你到我身边几年了?”
  花折俯下身浅啄了他唇珠一下,最近许康轶难得的浮生偷闲,他以许康轶眼睛不好做由头,整日里和许康轶腻歪,梳头沐浴、穿衣喂饭恨不得全伺候着一起做了,许康轶有时候被腻歪的发毛,不过心下知道他多年来患得患失,也听之任之,由着他了。
  花折:“景阳二十一年夏天在京城,你和梅绛雪来接我,今年景阳二十七年了,六年多了吧,突然问这个干吗?”
  当年在马车上,许康轶问过花折,自己的视力能维持多久,花折当时的回答是七八年吧。许康轶为了立威,直接来了一句,七年之内任意一天瞎了,要点花折的天灯。
  许康轶被花折在疾病上糊弄了数次之后学聪明了,不再直接问花折,他大概猜到了自己的视力还能维持多久:“嗯,看来你确实所言不虚,非常惜命,应该是没给我点你天灯的机会。”
  花折想了半天,才知道许康轶说的是什么事,朗然一笑,这么多年的岁月弹指一挥间,当时那个隔着千山万重的殿下,已经变成了他怀里的康轶:“我不会让你瞎的,别怕,把你自己交给我。”
  许康轶刚有些感动,觉得花折一诺千金。
  就听到花折少有的在那里臭显摆:“否则我不是白长这么好看了吗?”
  许康轶躺着摩挲捏玩花折广袖上的玉扣,突然觉得不可思议,他身边层层铠甲堡垒,花折是怎么推开一道道的门,这么情根深种的走到他心里去的呢?
  就像是瘟石的解药,又是怎么步步筹谋,各国的医书读了百万卷,几百余种奇珍药材凑成了一个方子,就这么正正好好的治好了他的病呢?
  外人看起来,可能认为他是以美色邀宠、对医药有些天赋,可知道内情的人才知道,这其中是怎样的步步杀机,一步走错万劫不复的。他捏住了花折的手肘,百感交集的说道:“铭卓,我真有些觉得,只要你想做的事,好像没有做不成的。”
  谦虚戒慎已经习惯,花折按着许康轶的发顶:“康轶,其实命和运同样重要,你还是命不该绝。”
  许康轶享受着心上人的揉捏,问道:“你我又不信神佛,何来命运这一说?我的运气就是你了。”没有花折,他的命和运早就已经结束了。
  花折指上加力,虽然值多事之秋,可二人像是新婚燕尔,心情很好加上调养精心,许康轶虽然依旧挺瘦,可由内向外元气越来越足:
  “我觉得,命是出身、性格和努力的总和,只要三得其二,人的一辈子总归不会太差,康轶三者全是个中翘楚,命里自然就是人中龙凤了。”
  “运气嘛,运气看似随意,其实代表机会,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有点像因果,种下什么种子,自然开出什么果实,康轶雄才大略,抚育万民,有人不理解你这种胸怀,觉得你多管闲事,可你想想,你早年多管的闲事中,其实就有我了,你吸引这颗种子发芽了,把果实带到你身边来了。没有你种下的因,哪来后边的运?要我看,也是冥冥中的必然。”
  听到不着痕迹的马屁,许康轶将手伸进花折袖子里,抚摸着花折莹润的小臂:“不可谦虚太过,除了你,没有任何人能医我,你就是上苍赐予我的大礼。”
  第175章 毒蛇进宅
  他刚想和花折聊聊天, 结果老天就从不让他消停。
  门外传来敲门的声音,接着是元捷直接轻手轻脚的推门入室,立在外间有些紧张小声的禀告道:“殿下,毓王可能要来。”
  许康轶以为自己听错了, 直接把眼睛上的毛巾扯了下来:“谁来了?”
  元捷详细的禀告了一遍:“殿下,消息刚传到, 毓王应该是昨晚到了太原, 清晨开始往这边走,此处没有别的地方值得毓王亲自前来,殿下还是要早做准备。”
  花折听到毓王的名字,便觉得是毒蛇进宅, 身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无事不登三宝殿, 不会安什么好心,我们还是要做些准备。”
  果然, 还没到半个时辰, 别庄门房前来通报:“毓王拜了名帖,前来探病。”
  许康轶之前久病之人, 纵使复健也没恢复的那么快,花折担心他虚不受补,不敢给他大补,近日百般调理, 重在补元气上,也只不过是才长了一层肉,比操办完泽亲王葬礼的时候还消瘦一些, 日前病症消耗,口腔嘴唇内薄膜均已破裂溃疡,虽然好了不少,唇角还是有些鲜血淋漓。
  他深知毓王此来是探他的虚实,半个时辰准备足矣,一身病服,扶着元捷出卧室迎接,正好和大踏步走近院子的毓王走了一个对头碰——
  许康轶仿佛忘了二人仇恨已深,想弯腰施礼却太虚弱的差点双膝发软的跪到地上:“四弟康轶,见过皇兄。”
  毓王身形较瘦,一身月白缎的衣服,腰间描着蓝边的腰带,看着斯文俊逸,一双眼睛看似和煦,他打量了一下许康轶,却有些大出所料——
  许康轶在京城一向贵公子做派,有时倨傲有时文气,整个人透着一股精气神,可如今却面色蜡黄,瘦了个形销骨立,整个人不再温润,颧骨眉骨好似露骨露相,唇角起了血泡,一副日薄西山的病危相。
  他两大步上前扶了起来:“四弟,为何病的如此严重?切勿多礼,屋里说去。”
  元捷说许康轶太瘦,在椅子上根本咯的坐不住,只能躺着,请毓王原谅许康轶失仪之过,待毓王准许后,元捷直接把他半扶半抱的倚在床上,屋内窗帘半掩,满室的药味,显得死气沉沉,毓王坐在窗前,怎么看许康轶怎么有些像病入膏肓。
  其实这也不难,以找到解药那天为中间的日子,稍微描画一番,怎么惨怎么装扮,回到那天的前十天左右就行了。
  许康轶和毓王屏退左右,不用再伪装,同父异母的兄弟二人隔着床沿,少有的沉静着四目相望。
  终是许康轶先开了口,竟然是回忆起二人小时候的事:“皇兄,我记得五岁那年,夏季到承德避暑,中午错过了午饭,困在马厩里边,还是你给过我一小盒绿豆桂花糕,牵手把我带了出去。”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当时毓王终究是少年,看着许康轶瘦瘦小小的,平时带着他的丫头婆子不知道哪去了,可能是误入了马厩看高头大马吓人,躲在角落里不敢出来,他一时看野草似没什么人管教的许康轶可怜,把他带了出来,听到他肚子饿的咕咕叫,领回书房给了他一盒绿豆桂花糕。
  毓王嘴角稍稍翘了翘,缓慢的眨了眨眼,望着许康轶,意思是问他说这个做什么。
  许康轶消减的厉害,眼神涣散,整个人一分精气神也没有了,时不时不自觉的揉一下太阳穴和狠眨一下眼,一看就是非常不舒服。现在扔到闹市去,说是生了重病被扫地出门沦为了乞丐都有人信。
  他盯着毓王,眼中逐渐流露出祈求、哀怜之意:“皇兄,我…现在寸步难行,即将眼盲,已然是无用的废人了。”
  毓王伸手拍了拍许康轶的肩膀,一层皮包着薄肉,好似骨头都要支出来了,“哦?倒是第一次听你说自己是废人。”
  许康轶眼圈有些发红,像是摇尾乞怜的丧家犬:“天位已定,怎会再有他人染指?皇兄其实也知道,四弟从来只想做一个闲人。”
  泽亲王去后,新贵直接被抽了筋;景阳帝病重,世家大族的势力搅动风云,诏书上已经立了毓王为太子。
  许康轶深知毓王狠辣,当时二人争斗多年,除非他显示出毫无还手之力,否则根本不会放过他,多说几句好像也会气喘吁吁:“皇兄,四弟愿终生不再进京,余年为兄长看守边疆。”
  毓王心下大快,日前许康轶那样张狂,好像智勇双全,如果把政治斗争比作下棋,许康轶和他都不是一个段数上的。而今还不是卑躬屈膝、乞哀告怜,出了京城便是出了政治中心,再难掀起波澜了。
  想到这里,他眼中划过一丝快意,瞬间便消失在了眼角里:“军中极苦,四弟病体若此,还是先修养一段罢。”
  许康轶好像尤不放心,说话像是带着哭腔:“皇兄继位之后,愿意赏弟弟当一个平民百姓,给祖宗看守坟墓也行啊。”
  毓王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太子和其他皇子当然不同,许康轶现在名义上已经不是和他平起平坐的亲王了。他目的达到,料许康轶也掀不起什么波涛,而且父皇尚在,总不能杀的一个不留。
  他寒暄了几句保重身体,他有好药马上就将送来给许康轶将息身体的话,起身出了这个满是药味病味的屋子,太原要处理的事,可不只是许康轶一个。
  许康轶待送毓王走后,回了回神,他一转身便进了小书房,花折正在小书房最里间等他,许康轶随随便便的洗了一把脸,对上花折询问的目光,点了点头:“暂时也只能如此了,我不进京,料到他也抓不到我什么把柄。”
  在太原,得罪过睚眦必报的毓王的,可不只翼王一个。
  ******
  余情最近也知道风雨欲来,一旦朝位更迭毓王登基,之前那些龌龊的争斗可能要秋后算账,不得不防。
  做生意讲求一个势,没有势的话便没有利,泽亲王大势已去,她们整个家族均知道必须找到新的靠山,否则呼啦啦的大厦倾可能只是瞬间的事。
  做什么都离不开钱,抱住许康轶的钱袋子还是重要的。改头换面、因势利导,方能保全,如果一味的和翼王站在一条战线上,不只是害了余家,也是害了许康轶。
  ——乱世之中,只有先苟活于世,不被一棍打死,才能有翻身的机会。
  余情这日早晨正和父亲坐在书房中,研究着先韬光养晦,把一些产业转移到底下,积蓄些力量,却看到代雪渊连门也没敲的进来了。
  代雪渊反手将门带上,看了看正在厅中喝茶的父女,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毓王刚才去了翼王的别庄,估计下一步就是往这边来,望早做准备。”
  余情有点吃惊:“什么,是毓王?这么快?!”
  新官上任三把火,这是来打击异己的?
  余家大老爷征战商海多年,他倒是判断余家生意做的太大,短时间内也倒没什么事。和政治斗争不同,经济上牵一发有时可以动全身,生意做得大,有的时候也可以绑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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