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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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陈渔果然出了车厢,只不过她骑术平平,生怕因为她而耽误行军,所以就跟头顶帏帽一袭红袍的徐婴同乘一马,徐凤年和呵呵姑娘以及她们并驾齐驱。
  陈渔好奇问道:“我能问那位世家子是谁吗?”
  徐凤年叹气道:“最早那次游历遇到的一个……朋友。当年,除了两人之外,就属这家伙跟我最投缘了,当然跟他算是善缘,跟大雪坪轩辕青锋那就是孽缘了。其实那三年,遇到过很多人很多事,大多也就一笑而过了,比如我曾经遇到一个还未成名的女侠,好像是姓齐,脾气很好的,武艺如今看来,很一般,但是她的胸脯……真的很大,每次与人比试,她都会束手束脚,因为会觉得丢人……她是我那三年遇到唯一一个,没有对我们恶言相向的江湖女侠,只是很可惜,如今离阳江湖上没有她的传闻,也许是嫁人了。刚才那个家伙,当年也拜倒在某个仙子石榴裙下,结果有一次那位白衣飘飘的仙子与另外一位仙子交手,那时候在我们眼中,打得满是仙气,只不过他心目中的那位仙子,打斗时给对手长剑划破了腋下衣衫,然后,就没有然后啦。”
  陈渔一头雾水,“这是为何?”
  徐凤年眯起眼,笑望向远方,“因为我们都看到了那位仙子的……腋毛。”
  陈渔目瞪口呆,哭笑不得。
  徐凤年笑眯眯道:“其实有意思的事情多了去,比如说有个家伙比武招亲去凑热闹,唯一一次打赢,是因为对手打擂台的时候突然闹肚子,然后难得风光一次撵着对手揍的他,拽着那家伙裤腰带死活不愿撒手,结果……你大概可以想象一下那幅画面,不堪入目啊……又比如说有个年轻英俊的大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时候,很是让人佩服,也生得相貌堂堂,结果一开口说话就完蛋,糙得一塌糊涂,都不晓得是哪个地方的古怪腔调,真是让人感到惋惜,可见出门在外行走江湖,想当个人见人爱的少侠,真心不容易啊,是吧?”
  陈渔无言以对。
  徐凤年看到远处一骑出现在一处山坡上,大笑一声,快马加鞭。
  贾家嘉和徐婴也跟上。
  陈渔看着前方这个背影。
  突然有些明白这个年轻男人的心境转变。江湖,是一个人人不想死就很难死的地方,而沙场,是一个人人想活却未必能活的地方。
  两者没有高下之分,但有生死之别。
  这个叫徐凤年的男人,未必就是单纯喜欢青衫仗剑的江湖,未必就是真的反感金戈铁马沙场吧?
  徐凤年好像猜中陈渔心中所想,突然转头笑道:“沙场其实才是最壮阔的江湖,真的,总有一天,我会在那里好好杀一场。万人敌万人敌,要是在江湖里,你上哪找一万个人来给你当绿叶?”
  陈渔好不容易生出一点好感,顿时烟消云散。
  徐凤年扭头后,看到那一骑,笑喊道:“姑姑!”
  然后,覆甲女子身后远处,又突兀出现一骑两人。
  武帝城于新郎,怀里抱着一个绿袍儿小女孩。
  徐凤年勒马停在姑姑赵玉台身边,于新郎骑马临近后,轻笑道:“王爷不介意的话,让于某一同前行?”
  徐凤年皱眉道:“楼荒并不在北凉。”
  于新郎动作温柔地揉了揉小女孩的脑袋,平静道:“与师弟无关,就是想去西北关外看一看。”
  徐凤年沉默片刻,展颜笑道:“现在看一看也好,趁着这个时候北莽蛮子还没有喘过气,边境上还算安生,以后就不一定能够舒舒服服看大漠风沙了。”
  于新郎开门见山道:“无妨,若是真有战事,只要你们北凉用得着,于某大可以投军入伍。”
  徐凤年好奇问道:“不为你师父报仇?不怕你师兄妹们心生芥蒂?”
  于新郎坦然道:“本就是两回事,何况我们几个还不至于小心眼到这个地步。话说回来,我师父,王仙芝什么时候,沦落到需要他那些不争气的弟子为他报仇了?”
  徐凤年笑道:“这倒是,当初那一战……”
  于新郎苦着脸赶紧摆手道:“那一战到底如何,是你和师父的事情,输赢生死也是你们两人的事情……但是如果王爷你多说什么,我恐怕就要忍不住明知是输,也要跟你拼命,到时候我就难堪了,去北凉没脸皮,不去北凉,这丫头要跟我闹别扭。”
  徐凤年点了点头。
  赵玉台欣慰地看着徐凤年。
  能够让于新郎这般骄傲的武夫如此“退让”,可不是只靠着北凉王的头衔,甚至不是凭借那雄甲天下的三十万铁骑。
  上坡时三骑,下坡时已是五骑。
  徐凤年突然对于新郎问道:“听说你比楼荒更专注于练剑?”
  于新郎点了点头。
  徐凤年犹豫了一下,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当年与人比试的时候,剑气纵横,意气磅礴,然后旁观者拍手叫好,‘好剑,好剑啊’,不会觉得别扭?有点煞风景啊?”
  于新郎一头雾水,“这有何别扭?如果觉得无聊,置若罔闻即可。何况我若是与人切磋,多半是生死相向,自然顾不得旁人如何看待了。”
  徐凤年撇了撇嘴,小声嘀咕道:“练剑练傻了,算什么少侠。”
  于新郎笑问道:“何解?”
  徐凤年刚笑眯眯想说话,陈渔已经从中作梗道:“于先生,我劝你还是别听他的解释为好。”
  于新郎果然转过头,摆出要把那个话题高高挂起晾在一边的高冷架势。
  徐凤年只好退而求其次,转头面向自己娘亲的剑侍,不曾想这位姑姑也微笑摇头道:“我也不想听。”
  四处碰壁的年轻藩王,当下有些忧郁啊。
  百无聊赖的徐凤年哼起了一支小曲儿,是当年跟某人在市井巷弄学来的。
  “莫说我穷得叮当响,大袖揽清风。莫讥我困时无处眠,天地做床被。莫笑我渴时无美酒,大江是酒壶……世上无我这般幸运人,无我这般幸运人啊……”
  绿袍小孩听着那曲子,觉得挺好笑的。
  但是她环视四周,为什么没有谁笑呢?
  ……
  祥符二年初冬,在那个大闹京城的跋扈藩王离京到达北凉辖境后,据称隋珠公主赵风雅染病而亡。
  这个不大不小显得不痛不痒的噩耗,在接连传回太安城的巨大喜讯中,迅速无人问津。
  两辽边军在大柱国顾剑棠的亲自率领下,胶东王赵睢和世子赵翼,以及辽王赵雄,三位皇亲国戚联手辅佐顾剑棠,以朵颜精骑和黑水铁骑作为主力,总计十六万骑军,北征大漠,成为永徽初离阳数次北伐失利后的第一场大捷,斩首八万北莽蛮子,先前滞留北莽西京的主帅王遂火速赶赴前线,这才止住了东线的大溃败迹象,大肆放权给秋冬捺钵两位青壮武将,重新将边境向前推进到两朝旧有界线,原本仅是代天巡狩边关的兵部右侍郎许拱,领一万轻骑突进千里,蓟州将军袁庭山、副将韩芳杨虎臣精锐尽出,配合负责牵制北莽主力的顾剑棠,分别与坐镇两翼的北莽大如者室韦和王京崇鏖战半旬,离阳皆有斩获。若非辽王赵雄擅自贪功冒进,被贬谪到东线担任万夫长的种檀大败,离阳两辽骑军原本极有可能顺势直插北莽腹地。
  广陵道西楚在取得昙花一现的全面胜果后,兵力分散的劣势开始显现,东线寇江淮独木难支,虽然挫败了数次宋笠和藩王赵毅的反扑,但是西线在吴重轩十万南疆大军,和数支中原兵马不计后果地冲击之下,防线岌岌可危,作为本该居中调度的南征主帅卢升象,同样是擅离职守的“贪功冒进”,但是比起辽王赵雄,就要“幸运”许多,近乎孤注一掷地成功直奔东线后方,为东线拉锯战一锤定音,与此同时,蜀王陈芝豹的一万蜀兵莫名其妙出现在东线战场的北部,恰到好处地出现在西楚东线增援西线的一部兵马附近,终于将未尝一败的西楚年轻兵圣谢西陲打破金身。西楚不得不全线退缩,除去曹长卿的水师暂时占据优势兵力,西楚先前所有战果,等于悉数交还给了离阳。
  在这期间,传言北凉王徐凤年即将迎娶一位陆氏女子为北凉正妃,更显得悄无声息,无波无澜。
  离阳更多是揣测这一次清凉山喜庆,北凉王府到时候会出现哪些军中大将和封疆大吏,离阳朝廷当然希望能够清楚获知到底哪些人,才算是新凉王真正的嫡系心腹。
  而更为至关重要的一个潜在意义,则是这些有资格进入清凉山的新一代北凉权贵,对离阳赵室是心怀敌意者居多,还是保持中立的人数占优?
  至于当时年轻藩王途径蓟州进入河州之前,副将韩芳和杨虎臣的先后带兵示威,成为京城百姓津津乐道的一桩美谈。相比之下,汉王赵雄和经略使韩林、节度使蔡楠的无声无息,难免让人腹诽几句。
  在大将军去世后,连春联都不是红底的清凉山王府,终于有了几分久违的欢庆气氛,虽然没有大张旗鼓悬挂起大红灯笼,但是府上仆役奴婢,那都是逢人便笑的。
  原本对清凉山愈发疏远的陆氏家主陆东疆,也破天荒主动去了趟王府,与宋洞明和白煜很是痛饮了一番。
  那些原本在凉州城中病恹恹的那拨陆氏子弟,尾巴终于重新翘起来,待人接物,一个比一个昂首挺胸。
  而从青州首富摇身一变成为北凉财神爷的王林泉,原本还亲自操持着日渐繁忙的流州生意,突然开始深居简出。
  陆丞燕没有被陆家那帮亲戚拖累,最终成为了北凉正妃,而不是背后家族为北凉做出巨大贡献的王初冬,这的确是一件让整个北凉道都感到意外的事情。
  夜幕中,清凉山山巅,白鹤楼楼下。
  徐凤年和陆丞燕还有王初冬坐在石凳上,徐凤年在用一片树叶吹着《春神谣》,王初冬在石桌上搁了一本书籍,把脑袋枕在书上,陆丞燕坐在他和她身边。
  他们三人身后,贾家嘉和徐婴在白鹤楼飞上掠下,不亦乐乎。
  半山腰的听潮湖畔,赵玉台和徐渭熊握着手,说着女子之间体己话。
  听潮阁台基上,徐北枳和陈锡亮并肩而立,两位开始名动天下的年轻谋士,并无言语。
  ……
  夜色渐深人散去。
  徐凤年独自来到一栋已无人居住的简陋小屋前。
  那里好像有个柔柔弱弱的女孩,亭亭玉立,对他恶狠狠说道:我要跟李淳罡学剑去,一剑刺死你!
  第263章 有个店小二
  他小时候觉得有百来户人家的村子很大,有山有水不是?后来年少时去过了镇上看过了集市,才知道村子的小,再后来挎着木剑去了郡城,才晓得有桥梁有酒楼的镇子,也没有那么大了。再后来,见过名山大川,见过很多人很多事,才发现了天大地大。可不知为何,到最后却只想着回家,然后他便从天底下最大的那座城市,默默离开了江湖。一路南下,回了家。
  因为怕给哥哥嫂子添麻烦,村子小,看似不过一张饭桌上添双碗筷的事情,但其实并不是一件多轻松的事情,那意味着哥哥每年要多插好些秧,要多烧好些炭,嫂子也要多做很多针线活,多采好些桑叶多养好些蚕。而且家里侄子也上了私塾,他也想着自己这个做叔叔的,好歹能够挣钱给孩子买些纸笔。所以那个断了条胳膊微瘸了一条腿的年轻汉子,趁着还年轻,还有气力,又去那个小镇落了脚扎了根,不知是不是傻人有傻福,给他在一栋小酒楼做成了肩膀搭巾的店伙计,甚至后来还找到了一个在方圆百里都算出彩的媳妇,镇子这边有种花叫牛粪花,还真是在路边牛粪中长得最是茂盛,早年在外头晃荡的时候,他第一次听人说那句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时候,笑得不行,如今想来,就更开心了,原来他就是那坨牛粪啊,挺好的。
  今年入秋的时候,他总算把媳妇顺顺利利拐骗到手了,老丈人和丈母娘那边,其实不是没有任何波折,只不过熬不过他那个媳妇的坚持,大概也熬不过他的不要脸,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反正就是死皮赖脸的,两位长辈捏着鼻子就点头了,媳妇她的两个亲哥,其实是看不上眼他的,好几次把帮着酒楼去拣蔬果挑鱼肉的他堵在小巷弄里,倒也没真正动手,就是说话难听些,他没怂,当然不会怯场,虽说没在外头混出什么出息,可毕竟是勉强见过世面的,从头到尾,都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架势,只是朝他们笑,三番五次的,两个大舅子反而给折腾得没脾气了,虽说哪怕他们在妹妹成亲那天也没啥好脸色,但终归还是没拦着了,就当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要不然还真能把这个家伙揍得鼻青脸肿?他们妹妹虽然性子温婉,从来都是什么事都好商量,可有些时候倔起来,比血气方刚的青壮汉子还要硬气,真拧不回来啊。
  今年中秋的时候,她的意思是回村子去跟哥哥嫂嫂一起过,这才符合规矩,但他的想法是今年先去她娘家过个团圆节,跟哥嫂说过了,大不了明年再一起过中秋,那边也说是这个理,都觉得她嫁入他们温家是委屈了的,万万不能在这种事情斤斤计较个啥。她还想说什么,他用那条还好使唤的胳膊很豪气地大手一挥,说了句,这事儿得听我这个一家之主的!她嘴角翘起,笑了笑,点点头。只不过当他们这对小夫妻拎了一盒月饼登门的时候,给大舅子拦住了,说他妹妹可以进家门,但他姓温就别做梦了,说着说着那个粗汉子就动了肝火,扯过那盒花了小二两银子才买来的月饼,就狠狠砸在家门口对面的巷弄墙壁上,让他姓温的赶紧滚蛋。他媳妇当时就生气了,也不跟她大哥说一句话,攥紧自己男人的胳膊掉头就走,可他站在原地死活不愿意走,笑着说今天一定要媳妇她回家见着爹娘才行,要不然他就不走。看着他异常认真的脸色,她没有哭出声,但红了眼睛。他轻声对她说,天底下,一家人就是一家人,是一辈子的事,肯定没有过不去的槛。她嗯了一声,低着头撞开大哥的肩膀,快步走进院子。等她没过多久就走回大门的时候,突然看到大哥和他肩并肩蹲坐门口,大哥脚边多了那盒捡回来的月饼,见着她这个妹妹的时候,那个皮肤黝黑的汉子似乎有些脸红,提着月饼站起身,好像要说几句狠话才不丢脸,犹豫了半天,仍是没能说出口,只好凶神恶煞地对那个妹夫说了句,以后被老子听说你敢欺负我妹子,打断你第三条腿!
  那天借着月光,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们缓缓踩在青石板小路上,她偶尔会俏皮地双手负后轻快跳着格子,然后转身对他嫣然一笑。那个时候,他只有一个很简单的念头,多赚钱,让她早点过上好日子,别让这么好的女人跟着自己一起给人白眼。然后他就开始算着攒下了多少碎银子铜板子,算着什么时候可以租个更大的屋子,换成小院子,最后换成大宅子。但是想着想着,他就忍不住叹气。不是觉得自己有多累,只是觉得想要脚踏实地过日子,真是每枚铜钱都得沾着汗水才行。好在他腿脚不算利索,但胜在勤快,肯出力气,肯给笑脸,肯起早摸黑,经过早先那段经常给人当笑话当乐子的时日,如今那些小镇周边有把剑就自认少侠大侠的男子,也不太乐意跟他这么个小伙计较劲了,用他们的话说就是踩狗屎没意思,除了脏鞋没半点用,欺负一个几棍子下去打不出响屁的店小二,多掉价啊。而且随着他经常喊说书先生来酒楼说故事说江湖,即便经常说些翻来倒去的老套故事,可小镇的小,就体现出好处了,喝茶喝酒的时候有故事听总比没故事好不是?何况他那栋小酒楼每当别处有说书先生打擂台的时候,总能冒出几个新鲜花样来,酒楼生意大抵是越来越好的。那个掌柜的,不管嘴上如何唠叨碎碎念,人其实本就不坏,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收留他这么个人,随着生意渐好,每月也给他添了几钱银子,偶尔酒楼关门,掌柜的自饮自酌,把酒给不小心喝高了,还会拉着他这个伙计一起吃几样油水管够的荤菜。他成亲的时候,掌柜的还包了个红包,足足三两银子,在小镇上算是很阔绰的大手笔了,那以后他干活就越发卖力,不说一个人能顶三个店伙计,顶两个人肯定不夸张。今年过完中秋的时候,掌柜的一咬牙,觉着这伙计再好使唤,终归是应付不过来愈发蒸蒸日上的兴旺生意了,就又聘请了位邻近村子的秀气小娘做贩酒女,十七八岁,胚子是不错的,就是家里实在穷苦,显瘦显黑,她在酒楼干活以后,沾了几次荤腥油水,身段立马就抽条了,很快有了几分水灵味道,如此一来,酒楼每日入账就又涨了涨,这可把掌柜的高兴坏了,尤其是掌柜的火眼金睛,瞅出几分小姑娘对姓温的那小子有点儿意思,又好气又好笑,心想你这闺女真是鬼迷心窍了,即便这店小二性子不错,可到底是有了家室的,你咋就跟飞蛾撞灯盏似的往上瞎撞?以后寻个门当户对的年轻汉子,也不难啊。难不成还给姓温的做妾?那可是镇上那些个腰缠万贯的大老爷才能享的福啊。不过更有意思的是照理说那姓温的,往日里挺灵光的一个小伙子,换成其他寻常男人,这种主动扑入怀里的小娘子,揩揩油,摸摸小手儿,捏捏腰肢儿,都是情理之中的好事小事嘛,反正又不花你一文钱。可姓温的愣是不开窍,比镇上那一只手都数得过来的有功名读书人还正经,这可把笑眯眯存心看热闹的掌柜都瞧得替他着急啊。
  就要入冬了,有钱老爷们估计就开始扳着手指头等着下雪的日子了,家里炭火都备足了,就眼巴巴等着啥时候穿上那些从县城郡城买来的貂皮裘皮了。
  可穷人就要难熬许多,下雪冷,化雪更冷,添衣裳买厚靴要钱,烧火炉用木炭其实也是烧钱。
  这座小镇还算富足,世道也算平安的,听说往北那边,尤其是过了那条传言把咱们离阳王朝分出个南北的广陵江,死了很多人,打仗打得很厉害,朝廷不知道有几十万大军都在那边呢,甚至还有消息灵通的镇上官老爷从郡县那边传来话,说南边有位了不得藩王手底下的大将军,带着十万大军从最南边杀到了广陵江那里,杀得血流成河,说死人都快把整条大江给堵住了,一个个说得有板有眼,镇上百姓听了,自然吓得一惊一乍,只求着好不容易好点了的世道,可千万别被这场仗打着打着就打没了。更依稀听说离阳最西北那个叫北凉的地方,更遭殃,北莽蛮子的百万大军都打到他们家门口了,镇上一些个上了岁数的老人说起这些个朝廷大事,都忍不住长吁短叹,倒是年轻后生们,好些没心没肺,时不时跟老人顶上几句,大多觉得打仗没啥大不了的,投军入伍,指不定就是当将军的命,到时候从沙场回来,手底下带着成百上千的披甲士卒,高高坐在战马上,那才叫威风八面!
  今天已经是酒楼接连四五天没有说书先生露头了,不光是熟客按捺不住,性子急的,干脆就把脚踩在长凳上骂娘了,就连掌柜的都着急上火,逮着姓温的店小二就是一顿劈头盖脸唾沫四溅,后者笑着解释道这是让说书先生去郡城那边取经去了嘛,现在镇上几家大点的酒楼不光有说书老先生,连年轻貌美的女子都在一旁弹琵琶助兴了,想要招揽到更多生意,咱们这儿没亮出点真本事可不行!掌柜的直翻白眼,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你小子好歹赶紧让那个老家伙回来抖搂几手啊,再拖下去酒楼熟客就要跑光了!掌柜的最后拍了拍店小二肩膀,大概是良心发现,瞪眼说了句,以后再让那蹭酒蹭饭蹭住的老头子出远门,就别自个儿偷偷掏钱了,酒楼帮你出。
  不等店小二溜须拍马,掌柜的已经转身摸着心口走了,念叨着心疼,真是心疼。好人做不得,做不得啊。
  那个年纪轻轻就瘸了腿的店小二,一边向小街张望,一边咧嘴笑。
  那一天,已经常年在这个酒楼固定说书的老家伙终于回了,而且一传十十传百,酒楼生意当天就爆满。
  尤其是当老头子眉飞色舞说到一事的时候,整栋酒楼都哄堂大笑,就连掌柜的和贩酒小娘都乐不可支,所有人都往那个姓温的店小二猛看,有些个糙汉子,更是捧腹大笑,差点笑出眼泪来。
  那个从郡城赶回来的说书先生,说了,当今天下的第一高手,不再是东海武帝城的王仙芝啦,而是一个年纪轻轻的藩王,手握三十万北凉铁骑的北凉王!
  这个天下第一的高手,跟北莽那个差不多能算天下第二第三的军神,一个叫拓拔菩萨的家伙,在西域狠狠打了一架,两大世间最顶尖的神仙人物,双方转战千里,打得那叫一个天翻地覆,日月无光。
  而这当中,咱们离阳的这位北凉王,曾经一剑就将那北莽王朝最厉害的家伙,给打退出城去了!没有几千步,少说那也该有几百步!那城墙就跟纸糊的一样!
  然后那位异常年轻却登顶江湖的权势藩王,亲口说那一剑,是跟一个叫温华的中原剑士学的。
  于是大笑声中,不断有好事者扯开嗓子嚷道:“喂喂喂,姓温的,你啥时候跟北凉王套上近乎啦?要不然啥时候带咱们去西北,见识见识北凉铁骑的厉害?”
  “对对对,那可是位王爷啊,那总该有座王府吧?店小二,咱们就当沾你的光了啊,明儿你就带我们去北凉咋样?吃香的喝辣的,总不难吧?”
  “飞剑!飞剑来一个!温小二,你既然能让那位天大的王爷都佩服,肯定会演义小说里头的那种飞剑本事嘛,要不我拆条凳腿给你,你带我飞一飞?”
  而那个呆呆站在酒楼大堂的瘸腿年轻人,提着壶酒,一时间忘了给客人倒酒,他始终不说话不答话,但也笑得不行。
  只不过他是真的笑出眼泪来了。
  这个时候,终于发现自己等了半天还没等着酒的一个客人,拍桌子怒吼道:“姓温的,酒呢!真当自己是那个王爷嘴里的中原剑士了?!你大爷的!”
  那个店小二猛然间低下头,抬了抬那条废了胳膊的肩头,胡乱擦去脸上泪水,大声笑道。
  “唉~客官,酒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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