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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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了江炎的一场ktv,终究还是要还回去。
  就像那句没有好好说出口的再见。
  星期天特意提早从家里出发,但公交地铁上依旧是漫天漫地的人。约的地方在人民广场附近。
  我对上海市区并不熟悉,唯一有感情的地方除了人广就是上海南站。人广是因为以前储标难得有几次带我们来上海,每次来的都是这边。记忆已经很模糊,只记得商业街,外滩,再加一个上海书城。
  在上海书城买的那本一课一练,现在还保持着全新的状态躺在我的书柜里,等着他的下一个有缘人。
  我记忆中最清晰的一次,是储盛考上大学的那个暑假。
  储标带我和他去人广这边给他买行李箱。
  夏天很热。
  即使是七点的早晨。
  我们爷三个,因为迷路,一遍又一遍的路过和平饭店。古朴又神秘的大门前,立着身穿制服的门童。隔着一层雕花的玻璃,我小心翼翼向内偷着打探的眼神被他当场抓住。
  慌慌张张的扭过头。
  快走一步,紧跟在死活不承认找不到路,还在骂骂咧咧的储标身后。听着他一次又一次的说起关于这个饭店的故事。故事断断续续,说着如何传奇和繁华,但我的想象力却在刚才那一眼的冷漠之中,死掉了。
  我们走在街上,没有导航,储标按着他作为一个出租车司机的记忆,倔强地带着我和储盛在八月,七点半的上海,茫然的寻找和打探。
  我停在一个红绿灯口,清晰地感受到背后的汗在大颗大颗地落下来。
  我的胸膛里有股热在翻滚燃烧着。周围陌生的地方在我眼中勾勒上一层不真实的眩晕感。
  曾经的我有没有来过这个地方呢。
  像是跟儿时的一个伙伴,久别重逢。当我还是原来的那个我,而她已经回家继承王位,率领七大国。我看到她顶着宝石王冠,坐在高头骏马上,左右各一排侍卫,亲切的微微颔首,对我说了一句。
  欢迎回来。
  土鳖。
  那一瞬间,我在大世界,在长风公园,在锦江乐园,在所有这些地方,我曾经高兴大笑的脸庞,彻底化成了一团飘渺的轻烟。
  时代抛下了我。
  但我依然还要自行前进。
  *
  以一顿储标最爱的小绍兴结束一天的行程是一种仪式感。
  我立在门口。抬头仰望着饭店古朴的招牌。一边储标黑黑的脸上已经淌了一层汗,我的脸不用看,也一定晒得通红。
  他把手上的参考消息卷成一团,夹在腋下。这是他刚路过报摊时随手买的。也是他今天买的唯一一样东西。
  我和储盛跟在后面储标身后,风风火火的推了门进去。上海阿姨叔叔的洋泾浜熟悉又陌生。在空调凉风的店里,吃一顿爸爸心驰神往已久的白斩鸡。
  然后听他一顿各式各样的抱怨。
  “不行,这个鸡跟以前差远了。”
  “以前这个肉还要更紧,更嫩的。”
  “现在?现在不行?”
  ……
  我抬头谨慎的看了一眼从高谈阔论的储标身边经过的服务员阿姨。她只是动作麻利的冲到我们隔壁一桌,客人刚走,她几下就收了碗筷,把台面收拾干净。
  没有事情干的服务员,都聚在收银台的地方。聊天,时不时的看几眼埋头奋进的食客。像饲养员一样漫不经心的冷酷。老字号的店,打的都是招牌,早就没了要向前冲的野心。我环顾一周,客人也大多是中老年为主。
  储标先收了筷子。拿起手边的参考消息默默看起来,我吃的也差不多。只有储盛胃口最好。我们就各自干自己的事,默不作声。储标盯着报纸,嘴里偶尔会情不自禁的嘟囔几句。他看完整整一版,才想到要看看对面坐着的我和储盛。
  “吃完了?”他拿起筷子,夹走盘子里的最后一块鸡肉。都是骨头连着皮,所以没人吃。他在嘴里过了一圈,估计也没尝出啥来,跟着就低头吐在桌上。
  “走了。”他站起身。从桌上的塑料纸巾盒抽了四五张餐巾纸。问我们要不要。我们都摇头。他擦嘴用了一张,剩下的都认真对折了塞在裤子口袋里。
  还有那份五毛钱的参考消息。
  *
  上海南站。
  我没有去过上海南站。
  储标跟我说,我们以前的饭店和住的小区,拆了,后来在上面建了上海南站。
  他第一次提到这件事的时候很兴奋。
  我明白,那是对日新月异的变化的由衷的赞叹。国家发达了,上海腾飞了。
  但是我们,错过了。
  后来,他就没再主动提起。即使说了,语气里也都布满了淡淡的惆怅。惆怅到,陈兰再拿过去的事数落他。他也只是闷头不响的在一旁吃菜吃饭。
  后来我长大了,我终于有资格,也有勇气同他提起这件事。
  “储悦。”
  “如果爸爸没了,妈妈生病,你弟弟在乡下家里学坏需要用钱,饭店经营出了问题也要用钱。你说你会怎么办?”
  关店,卖房子。
  还能怎么办呢。
  我还是没去过上海南站。
  她重叠了我人生中的一部分存在。我只要想着她,就觉得我对她是有感情的。她的影子下面折叠了我们一家人曾经的命运。
  *
  我比约定的时间来早了一个小时,所以转头就去了上海书城。
  我并不记得清楚的路线。但没关系,反正我有时间。今天我没穿校服,里面一件春装长袖,外面再是一件加绒卫衣外套。我把拉链拉上。彻底的把自己隐藏起来的感觉,是我很喜欢的状态。
  上海书城周围一条马路上,都是围绕着她而生的辐射产业链。文具店,文化主题咖啡馆,还有几家小门小户的批发店。书城里人不多,一楼是主要都是卖学习产品和文具。我直接上了二楼,又一头撞上英语培训机构的推销员。
  低头,摆手,做慌张的样子,匆忙路过。
  我最喜欢的当然是小说区。中学的时候在久久和贝塔斯曼上买了一大堆快销小说,那时候就是省吃俭用也要买。偏偏那个时候流行长篇连载,一套书动不动就七八本,有时候多起来,十几本都有。
  我们只能跟其他几个人约定好,每个人分别买哪几册,然后再换着看。这样也很高兴。
  我特别印象深刻的是,我们班上有个女孩子是哈利波特的狂热粉丝。她家境很普通,哈利波特的书算起来是当时比较贵的。
  她还是咬着牙买了好几本。
  后来她发现我们图学校那个破破小小的图书馆竟然也有哈利波特。她非常高兴的去把剩下没买的借来看了。
  可惜人的欲望是会膨胀的。光看一看,已经不能满足她作为一个狂热粉丝心理了。
  她选择了拿。
  带着借书证,趁着午休时间,若无其事的去图书馆转了一圈,然后两手空空的出来。
  我就跟在她身后。
  听她跟门口协助登记的学生随口抱怨了一句。
  “怎么都没有什么好看的书呢。”
  因为那本好看的书,已经夹在她的裤腰上,藏在了她的厚外套下。被她神不知鬼不觉的带出了图书馆。
  这个女孩子本来是我们班上的才女。我因为语文不错,所以我和她都是语文老师比较看重的学生。我嘴上从来不说,但其实一直都挺欣赏和佩服她的,私底下也会跟着暗暗较劲。
  她这篇文章思路这么新颖,我怎么没有想到?
  她竟然读过《呼啸山庄》还有《简爱》?
  她的阅读理解是满分?她肯定在做大家都没有的练习。
  无数个课间,我不会不经意地路过她的位置。会想要打探,她在看什么书?在做什么练习?我们理所当然的没有成为什么好朋友,在竞争关系的基础上保持着一种惺惺相惜的情感,已经实属不易。
  我欣赏她。
  但是自从我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亲眼目睹她是如何怎么匆忙地把那本封皮折角的哈利波特藏在身上后,我觉得她偷走了所有。
  这件事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但这也并不代表她后来就一帆风顺。我说过,欲望会膨胀,一次的得手,会引来后面无数的跟进。
  一个普通的午间休息。体育委员从门外跑回来,同将要出门的我打了个照面。他怀里抱着的,刚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掉在地上。我弯腰替他捡起来,听到他跟周围的人低声的幸灾乐祸。
  “高书雅在图书馆偷书被抓了个正着!”
  啊。有时候,我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在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应该只是忙着不屑,我应该可以帮助到她的。
  但是没有办法。事已至此。我们终究要为自己的所做作为付出代价。
  ☆、第 76 章
  我两手空空的从书城里出来。
  张放放从附近赶过来,她说自己没吃中饭,想吃麦当劳。是我有求于她,只能耐着性子折回步行街去给她买。
  麦当劳开在地下,我寻着楼梯往下走。周末的缘故,店里挤满了人。我站在排队的队伍中,无聊看了一眼周围。多的是穿着校服的学生,看样子,有朋友,也有情侣。
  这会儿胸前标着经理牌子的中年女人终于从后厨出现,我们等的这个柜台,收银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看得出来是新来的,给一位顾客点单试了三次都没有成功。
  后面的怨声已经漫上来,她本来就急,这下更手足无措。头顶射灯的光垂下来,印出她长长睫毛的阴影,来回轻颤,像是一篇长长又无声的诗歌。
  经理过来,将她往旁边一挤。面带微笑的替面前这位久等的顾客点了单。一回头,便换了幅样子看那年轻姑娘。笑还是笑着的,只是笑多了讽意。
  下面几个还是换了女孩来开单,经理站在一边,抱着肩指导她。也像是在监视她。
  前几个还是有点磕磕碰碰,等到了我这里,好像终于蜕变完成。
  她冲我扬了一个自信的笑容,努力的。
  “请问要点什么?”边说边熟络地同我介绍最新的套餐和优惠。
  如果我是刚刚走近这家店,我一定以为,她一直都是这样自信能干,而不是几分钟前眼神慌张,无望求助的样子。
  点完单。我对着她,微笑着说了一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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