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节
这是哪里来的大!美!人!
秦枭的箱子有些重,他不让玲珑碰,而是快步绕开忘记挡路的袁丽走过去:“你怎么来了?”
“我在家等你,你一直不回来,我都饿了,就来找你啦。”
秦枭忍不住笑,打看见玲珑他脸上的笑就没下去过,“走,咱们回家。”
他说着,见她笑得可爱,到底没忍住,在她脸颊亲了一口,原本在外面他是很不好意思做这种事的,后来嘛……慢慢也就习惯,甚至爱上了这种宣誓主权的感觉。
玲珑不爱出门,对其他人来说这媳妇又懒又馋又不上进,似乎除了一张脸一无是处,可秦枭却高兴极了!他恨不得把陛下藏起来,全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
如果不是要赚钱,秦枭也恨不得日日闭门不出。
他坚定了要把物流运输事业做大的想法,到时候待在家里什么都能送上门,如果待腻了,就换个地方换个房子住,这样的话房地产业也得努力,陛下在家里难免无聊,电脑什么的必须得优化进步!
一桩桩一件件,反正什么他都想着玲珑。
他抱着箱子,玲珑不好挽着他,就把小手搭在他有力的臂膀上,两人有说有笑地离开了,好一会儿,大家才缓过神,纷纷发出惊艳赞叹的声音。
“秦局媳妇太好看了吧!”
“小王你不是去喝喜酒了吗?怎么不说秦局媳妇长这样!”
“妈呀我现在了解秦局为啥要辞职了,就咱这点死工资,怎么养那么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你没车没别墅没钻石的,你好意思吗!”
“哎哟我天,秦局原来会笑啊!嫂子可真是太好看了!怪不得秦局看不上旁人呢!”
大家兴致勃勃,议论纷纷,惟独袁丽脸色发黑,难看至极。
可惜她的心情,没有人在乎。
因为比预计的时间回家晚了,再去买菜做饭有点来不及,秦枭怕饿着玲珑,便跟她商量下馆子。
玲珑没有不同意的,两人就去了县城很有名的一家私人饭馆美美地吃了一顿,吃完饭也不着急回家,横竖这几天秦枭是没事做的,他想好好陪陪她。
但这么热的天,玲珑可不乐意出去晒太阳,两人就去看了电影,又喝了咖啡,差不多时间也就到下午了,秦枭开着车,先在水果摊上买了些水果,然后把车停在菜市场附近,准备下去买菜。
他的菜几乎都是一天一买,怕买多了隔天食材不新鲜陛下吃了不好,过去在宫中,陛下入口的食物样样精细小心,后来追随陛下离宫,外头人多口杂,他不敢假手他人,每回都是让胡秀禾守着,他亲眼盯着厨子做菜。
但是现代社会……他要进人家后厨,人家大厨还怕他偷学手艺呢,反正不管怎么说,在外面吃饭,上菜前先试毒的习惯,秦枭这辈子都改不了。
之后两人在一起形影不离了三四天,秦枭要出一趟远门。他知道想做一番事业就不可能时时刻刻待在家中,除非他已经站在金字塔顶端,无需事事亲力亲为,眼下显然是做不到的,放陛下一人在家他又不放心,就又请了个手艺好的大姐,跟先前的朱大姐一样,一个打扫一个做饭,工资都开得很高,最主要是把陛下照顾好。
大热天的,玲珑才不陪他去出远门呢,先不说长途火车人多,就那环境,她就不乐意去。
不过秦枭这么拼命都是为了她,她不吝于指点他两句,且秦枭本就是聪明绝顶之人,得了玲珑指点更是茅塞顿开,对未来的规划愈发细致精确,他又是个有良心讲情义的人,从前在部队里,有许多战友受伤退伍,靠那点转业费跟死工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要是能拉一把当然最好,而且用退伍军人当员工好处也多,这次他除却跟人谈合作外,也想再多拉一些战友进公司,他们都是保家卫国的军人,是最可爱的人,日子应该过得更好。
新来的大姐姓李,性格爽朗,是秦枭再三考察过定的人选,他不在时留在陛下身边的人,一定得品性好。
李大姐烧得一手好家常菜,虽然比不上宫廷御厨也比不上秦枭,可比起一般人那绰绰有余,尤其是她还会做中式面点!
人家秦先生开了高工资,李大姐自然不能敷衍,那是绞尽脑汁变着法的给玲珑做好吃的,玲珑嘴巴挑,不合她口味的吃了一口就不再碰了,李大姐慢慢也就摸索出了玲珑的喜好——好吃就行。
反正秦枭不在,玲珑过得也很舒服,唯一不好的就是晚上没有人抱抱睡了,不过每天都会打电话,一打就好几个钟,秦枭一点都不心疼电话费,他在外面忙,晚上很晚才睡,就跟玲珑打着电话,她睡着了,听筒丢在身边,他就听着她的呼吸声继续忙。
然后等生意谈妥了,他就开始在各大商厦里大肆扫货,好吃的好玩的,衣服鞋子首饰,新奇的贵重的,反正能买的都买了,那不拿钱当钱的花钱劲儿,看得人啧啧称奇。
出来快半个月,秦枭归心似箭,好在他还记得陛下爱干净,回家前先在招待所开了个房间,好好把自己洗了一遍,换上干净衣服才敢回去。
到家的时候上午十点多,只有朱大姐在,正打扫卫生呢,瞧见秦枭回来了很高兴:“秦先生回来啦?”
秦枭点头:“嗯,太太呢?”
“太太还在睡。”
秦枭就上楼去了,朱大姐也从一开始觉得玲珑懒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嗨,那么漂亮的小媳妇,又娇又软的,秦先生不疼才怪呢!前两天太太心血来潮想扫地,可把朱大姐吓得够呛,那小胳膊小腿儿的,是干粗活的人吗?必须不给干!不能干!就得好好躺着,舒舒服服的享受!
人家小夫妻小别胜新婚,朱大姐懂~她快速打扫完,不会那么没眼力劲儿地去说一声,而是悄悄带上门走了,走的时候在拐角处看到个姑娘,她也没上心,就觉得这大热天的,那姑娘穿得挺多。
不热吗?
秦枭轻手轻脚上了床,钻进薄被里,把他想了快半个月的人搂住,这颗心才算活了过来,他忍不住去亲她,亲她粉粉的脸颊软软的唇,又怕把她弄醒,一时之间矛盾得很。
最后还是老老实实抱睡了,他这些天都没睡好,这会儿回到家里,搂着心爱的陛下,彻底放松下来,等再睁眼,天都黑了!
秦枭一个翻身从床上起来,连衣服也没穿,只穿了条宽松的丝绸睡裤,裸着上半身就下楼了,他醒来看不着玲珑心里着急。
玲珑正在客厅吃东西,仰头就瞧见楼梯上的秦枭,嗨呀,那宽肩细腰大长腿,八块腹肌性感结实,看得她一下就眯起眼睛,正巧李大姐端着刚出炉的咸花卷出来,正巧也瞧见了,老脸一红,又忍不住盯着看,你还真别说,秦先生这一身腱子肉可真是……唉,她咋就晚生了几十年呢!
秦枭万万没想到家里还有个李大姐在,虽然已经在现代社会生活了快三十年,但他还是很保守,不能接受身体被除了陛下之外的女人看,当下二话不说,大步跨回卧室,把玲珑逗得哈哈大笑。
两分钟后他穿好了上衣下来,面色镇定,细看耳根还微微泛红,李大姐悄悄看了两眼,做好了饭就回家了,晚上把自己男人一顿捶,尤其是对着那软绵绵的肚子,一捏全是肉,都怪她啊!要不是她做饭这么好吃,她男人也不至于胖成这个样!
想当年他可是村里一棵草呢!不然她也看不上!
第740章 第六十三片龙鳞(五)
因为被李大姐看了上身一事, 秦枭非常不开心,这种不开心具体体现在玲珑跟他说话的时候,他虽然不敢不回答,却总是带着一股郁气, 他又不会对玲珑发脾气,因此只能气愤自己。
玲珑还是头一回见秦枭闹别扭呢,觉得有趣极了,就问他:“你之前当兵,上辈子在军营, 难道没有衣衫不整的时候?”
其他人有,但秦枭没有。
他向来得体,哪怕是武将,也是人人称颂的贵公子,再说了,即便有脱了上衣的时候, 面对的也都是同僚, 李大姐又不是他同僚!
玲珑深深觉得,自己平时穿不过膝的裙子出门他都能不生气,已经算是很大的进步了。怨不得他对她整日躺在家里一点意见也没有呢, 横竖不出门就没人瞧见她,他也不用操心。
“好啦, 你也不看看李大姐都什么年纪了。”
秦枭仍旧皱着眉头:“她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非礼勿视都不懂。
玲珑笑出声:“纯粹是对美的欣赏罢了,你练的这么好,就给我一个人不亏吗?”
秦枭半晌说不出话来, 过了十几秒,方瓮声瓮气地说:“……我乐意。”
这态度实在太可爱,玲珑便钻进他怀里,三言两语哄下去,秦枭也就正常了。他本来就不是对她生的气,也不舍得让陛下哄自己,这样的关怀怜爱,稍微给他一点点,便足以令他满足。
然后就拉着玲珑去看他买回来的礼物。
说实话,对玲珑来说,这些东西基本上只有落伍老土能形容,可是在这个年代却是新潮和洋气的代名词,秦枭跟她把衣服分别拿出来整理好放进衣帽间挂上,特产什么的啧放在桌子上,他还真是买了不少好东西回来。哪怕礼物并不能讨她欢心,玲珑也从来不会糟践送礼人的情分,她高高兴兴地都收了,耳边听着秦枭跟她讲这一行都发生了些什么新鲜事儿。
越往南走,贸易发展的越好,秦枭脑子灵活,他自有自己的事业规划,玲珑从来不管,顶多是偶尔给点建议。按秦枭的意思,是想搬家,总在这个小县城,虽然安静温馨,但很多地方都比不上大城市,而且生活上也不够方便。
房子可以先留着,秦三叔还在,以后肯定是要回来的,秦枭没想过跟秦三叔一刀两断,那小秦庄就是他这辈子的根。
玲珑对此毫无异议,不管到哪儿都是换个地方躺罢了,又没什么损失。
于是秦枭就开始忙起搬家的事情来,他手头有一笔现钱,还有一笔不能动的,这些年他攒下来的钱也足够在大城市买一栋很好的房子,不过还是得陛下喜欢。
玲珑不想出门,他就专门找人拍了他比较看好的房子外观跟内在布置,再把相片寄过来,让玲珑选择。
最后敲定的跟现在住的房子差不多,就是面积大了些,还带花房跟游泳池,看着那上面令人咋舌的价格,秦枭眼都没眨就定下了,紧接着便开始安排搬家事宜,大部分东西都可以重新再买,但玲珑的衣服鞋子太多,一时间还真没那么好打理,就在县城又多留了两天。
朱大姐李大姐都是本地人,肯定不会跟着走,秦枭便很大方地多给了三个月的工资,朱大姐走之前,想了想,犹犹豫豫地跟秦枭说:“先生,我这几天感觉有个人怪怪的。”
她就把外头那个总是在大热天包裹的很严实的女人跟秦枭说了,玲珑也在旁边听着,不过看她表情很明显没当回事儿。
秦枭点头道谢,把朱大姐送出了门,回家时他看见墙角那来不及撤回的影子,眼中闪过一抹冷色,反手把门带上。
只剩下俩人了,玲珑撑着下巴问:“是不是你的烂桃花?”
烂桃花?可不是么。
在这个世界,唯一让秦枭上心的只有玲珑一人,他当了二十来年的兵,军营里男人多,但偶尔也会有些女同志,沾过的烂桃花不少。他身上就是有那种普通男人没有的清正锐利的气质,上一世行走在外时,那些个卖身葬父的姑娘,也最最喜欢朝他抛媚眼。
可惜这人不解风情,不肯消受美人恩。
“不必理会她。”秦枭说,“待得没趣了自然会走。”
他连过去好言相劝的欲望都没有,朱大姐一说他就猜到,除了袁丽不会是旁人,此女心性偏执自私,根本不会在意旁人的想法。她既然爱等,就让她等好了。
接下来收拾东西的两天,秦枭偶有出门,连看都不看一眼。
袁丽在外头等得越来越不安,她好歹是个警察,最基本的盯梢还是会的,但她故意露出破绽,就是希望秦枭来找她,哪怕是警告也好,她都想跟他说几句话,怎知秦枭完全把自己当个透明人,眼看这两天总是有车到秦枭家门口拉东西走,甚至今天秦枭都拉着行李箱出来了!
然后她就看到了那个让她嫉恨的牙痒痒的女人,对方穿了一条很贴身的裙子,愈发显得身姿曼妙,袁丽暗暗咬牙,这年头谁会穿成这个样子!也就是这几年政策宽松了,放前些年早被抓去监禁了!难道秦局就是因为这个才跟着女人结婚的吗?穿的这么骚肯定很会勾引男人吧,不然怎么把秦局迷的晕头转向?
她不吝于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玲珑,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心里舒服一些。
玲珑手上什么都没拎,要带走的基本上都已经通过秦枭的物流公司送走了,剩下的大概装了两个行李箱,秦枭才不可能让她做事呢,在他看来,这些都是粗活,陛下是万万不能沾手的。
他给玲珑拉开车门,系好安全带,又把准备好的零食袋交给她,这才转到驾驶座边,车门还没拉开,袁丽就冲了出来,她越看越不对劲,这不像是要回乡下过日子,倒像是要搬家的!
“秦局!你这是要去哪儿?!”
秦枭理都没理她,直接拉开车门坐了进去,他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袁丽因为开车门的惯性被甩开两步,一个没站稳就摔倒在路边花坛里,秦枭上了车,全当她是空气,油门一踩,连个眼神都不给她。
天气热,花坛里的土晒得都烫人,袁丽狼狈地爬起来就追着车子跑,玲珑从后视镜里看见了,一边吃糖一边说:“好可怜哦,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
当然她的语气一点都没有可怜对方的意思,秦枭知道,自己要是顺着她说可怜,她能立马抢方向盘把他从车上给丢下去。
“与我无关。”
“哎呀,好无情的回答呀。”玲珑笑眯眯的,“不过我很喜欢,以后在外面遇到这种情况,你都要这样,知道吗?”
“是。”秦枭抽空看了她一眼。“我都听陛下的。”
两人谁也没把袁丽当回事儿,说真的,这要也算事儿,前世玲珑退位后那几十年不知遇到过多少回,早就习以为常了。
袁丽追着追着崴了脚,摔倒在地哭得那叫一个惨烈,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被负心汉给抛弃了。
从县城到他们即将定居的安市没有直达的飞机,就连火车也得到市里去坐,秦枭早就买好了机票,火车需要三十几个小时,飞机五个小时左右就能到。
他还是第一次坐飞机,按理说陛下也是,可陛下一副驾轻就熟的模样,倒像是坐过许多次似的。
陛下身上有秘密,这一点秦枭前世就曾无数次地意识到,但他从来不问,也不好奇,陛下能够留他在身边,他就知足了,人总是要知足才能幸福。
飞机上玲珑是睡过去的,她靠在秦枭怀里,一觉醒来就到了。
安市跟他们先前住的县城那简直是天壤之别!
不仅有许多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还有许多高档设施,秦枭头一回来的时候也很惊奇,他扭头一看,陛下却是处变不惊的模样,他心想,也许这又是陛下的一个秘密。
新家已经重新布置过,都是按照玲珑的喜好来的,搬来之前秦枭就通过家政服务找了三个保姆,仍然是一个负责做饭两个负责打扫,此外还有打理花园的园丁,房子比较大,两个保姆将将够,这样就雇了四个人。
秦枭跟玲珑说了,他的事业刚刚起步,可能没办法跟之前那样每天都在家里陪她,至少一日三餐都陪她一起吃是做不到了,所以他还给玲珑雇了一个司机,如果她在家里无聊想要出去玩,就可以让司机送她去。
说这些话的时候秦枭很忐忑,他怕自己不能天天陪着陛下让陛下不高兴,那样的话他宁可就不开公司了。
玲珑摆摆手:“你去吧,记得赚多点钱才能养我。”
秦枭忍不住搂着她亲了又亲,“我会的!”
秦枭的箱子有些重,他不让玲珑碰,而是快步绕开忘记挡路的袁丽走过去:“你怎么来了?”
“我在家等你,你一直不回来,我都饿了,就来找你啦。”
秦枭忍不住笑,打看见玲珑他脸上的笑就没下去过,“走,咱们回家。”
他说着,见她笑得可爱,到底没忍住,在她脸颊亲了一口,原本在外面他是很不好意思做这种事的,后来嘛……慢慢也就习惯,甚至爱上了这种宣誓主权的感觉。
玲珑不爱出门,对其他人来说这媳妇又懒又馋又不上进,似乎除了一张脸一无是处,可秦枭却高兴极了!他恨不得把陛下藏起来,全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
如果不是要赚钱,秦枭也恨不得日日闭门不出。
他坚定了要把物流运输事业做大的想法,到时候待在家里什么都能送上门,如果待腻了,就换个地方换个房子住,这样的话房地产业也得努力,陛下在家里难免无聊,电脑什么的必须得优化进步!
一桩桩一件件,反正什么他都想着玲珑。
他抱着箱子,玲珑不好挽着他,就把小手搭在他有力的臂膀上,两人有说有笑地离开了,好一会儿,大家才缓过神,纷纷发出惊艳赞叹的声音。
“秦局媳妇太好看了吧!”
“小王你不是去喝喜酒了吗?怎么不说秦局媳妇长这样!”
“妈呀我现在了解秦局为啥要辞职了,就咱这点死工资,怎么养那么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你没车没别墅没钻石的,你好意思吗!”
“哎哟我天,秦局原来会笑啊!嫂子可真是太好看了!怪不得秦局看不上旁人呢!”
大家兴致勃勃,议论纷纷,惟独袁丽脸色发黑,难看至极。
可惜她的心情,没有人在乎。
因为比预计的时间回家晚了,再去买菜做饭有点来不及,秦枭怕饿着玲珑,便跟她商量下馆子。
玲珑没有不同意的,两人就去了县城很有名的一家私人饭馆美美地吃了一顿,吃完饭也不着急回家,横竖这几天秦枭是没事做的,他想好好陪陪她。
但这么热的天,玲珑可不乐意出去晒太阳,两人就去看了电影,又喝了咖啡,差不多时间也就到下午了,秦枭开着车,先在水果摊上买了些水果,然后把车停在菜市场附近,准备下去买菜。
他的菜几乎都是一天一买,怕买多了隔天食材不新鲜陛下吃了不好,过去在宫中,陛下入口的食物样样精细小心,后来追随陛下离宫,外头人多口杂,他不敢假手他人,每回都是让胡秀禾守着,他亲眼盯着厨子做菜。
但是现代社会……他要进人家后厨,人家大厨还怕他偷学手艺呢,反正不管怎么说,在外面吃饭,上菜前先试毒的习惯,秦枭这辈子都改不了。
之后两人在一起形影不离了三四天,秦枭要出一趟远门。他知道想做一番事业就不可能时时刻刻待在家中,除非他已经站在金字塔顶端,无需事事亲力亲为,眼下显然是做不到的,放陛下一人在家他又不放心,就又请了个手艺好的大姐,跟先前的朱大姐一样,一个打扫一个做饭,工资都开得很高,最主要是把陛下照顾好。
大热天的,玲珑才不陪他去出远门呢,先不说长途火车人多,就那环境,她就不乐意去。
不过秦枭这么拼命都是为了她,她不吝于指点他两句,且秦枭本就是聪明绝顶之人,得了玲珑指点更是茅塞顿开,对未来的规划愈发细致精确,他又是个有良心讲情义的人,从前在部队里,有许多战友受伤退伍,靠那点转业费跟死工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要是能拉一把当然最好,而且用退伍军人当员工好处也多,这次他除却跟人谈合作外,也想再多拉一些战友进公司,他们都是保家卫国的军人,是最可爱的人,日子应该过得更好。
新来的大姐姓李,性格爽朗,是秦枭再三考察过定的人选,他不在时留在陛下身边的人,一定得品性好。
李大姐烧得一手好家常菜,虽然比不上宫廷御厨也比不上秦枭,可比起一般人那绰绰有余,尤其是她还会做中式面点!
人家秦先生开了高工资,李大姐自然不能敷衍,那是绞尽脑汁变着法的给玲珑做好吃的,玲珑嘴巴挑,不合她口味的吃了一口就不再碰了,李大姐慢慢也就摸索出了玲珑的喜好——好吃就行。
反正秦枭不在,玲珑过得也很舒服,唯一不好的就是晚上没有人抱抱睡了,不过每天都会打电话,一打就好几个钟,秦枭一点都不心疼电话费,他在外面忙,晚上很晚才睡,就跟玲珑打着电话,她睡着了,听筒丢在身边,他就听着她的呼吸声继续忙。
然后等生意谈妥了,他就开始在各大商厦里大肆扫货,好吃的好玩的,衣服鞋子首饰,新奇的贵重的,反正能买的都买了,那不拿钱当钱的花钱劲儿,看得人啧啧称奇。
出来快半个月,秦枭归心似箭,好在他还记得陛下爱干净,回家前先在招待所开了个房间,好好把自己洗了一遍,换上干净衣服才敢回去。
到家的时候上午十点多,只有朱大姐在,正打扫卫生呢,瞧见秦枭回来了很高兴:“秦先生回来啦?”
秦枭点头:“嗯,太太呢?”
“太太还在睡。”
秦枭就上楼去了,朱大姐也从一开始觉得玲珑懒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嗨,那么漂亮的小媳妇,又娇又软的,秦先生不疼才怪呢!前两天太太心血来潮想扫地,可把朱大姐吓得够呛,那小胳膊小腿儿的,是干粗活的人吗?必须不给干!不能干!就得好好躺着,舒舒服服的享受!
人家小夫妻小别胜新婚,朱大姐懂~她快速打扫完,不会那么没眼力劲儿地去说一声,而是悄悄带上门走了,走的时候在拐角处看到个姑娘,她也没上心,就觉得这大热天的,那姑娘穿得挺多。
不热吗?
秦枭轻手轻脚上了床,钻进薄被里,把他想了快半个月的人搂住,这颗心才算活了过来,他忍不住去亲她,亲她粉粉的脸颊软软的唇,又怕把她弄醒,一时之间矛盾得很。
最后还是老老实实抱睡了,他这些天都没睡好,这会儿回到家里,搂着心爱的陛下,彻底放松下来,等再睁眼,天都黑了!
秦枭一个翻身从床上起来,连衣服也没穿,只穿了条宽松的丝绸睡裤,裸着上半身就下楼了,他醒来看不着玲珑心里着急。
玲珑正在客厅吃东西,仰头就瞧见楼梯上的秦枭,嗨呀,那宽肩细腰大长腿,八块腹肌性感结实,看得她一下就眯起眼睛,正巧李大姐端着刚出炉的咸花卷出来,正巧也瞧见了,老脸一红,又忍不住盯着看,你还真别说,秦先生这一身腱子肉可真是……唉,她咋就晚生了几十年呢!
秦枭万万没想到家里还有个李大姐在,虽然已经在现代社会生活了快三十年,但他还是很保守,不能接受身体被除了陛下之外的女人看,当下二话不说,大步跨回卧室,把玲珑逗得哈哈大笑。
两分钟后他穿好了上衣下来,面色镇定,细看耳根还微微泛红,李大姐悄悄看了两眼,做好了饭就回家了,晚上把自己男人一顿捶,尤其是对着那软绵绵的肚子,一捏全是肉,都怪她啊!要不是她做饭这么好吃,她男人也不至于胖成这个样!
想当年他可是村里一棵草呢!不然她也看不上!
第740章 第六十三片龙鳞(五)
因为被李大姐看了上身一事, 秦枭非常不开心,这种不开心具体体现在玲珑跟他说话的时候,他虽然不敢不回答,却总是带着一股郁气, 他又不会对玲珑发脾气,因此只能气愤自己。
玲珑还是头一回见秦枭闹别扭呢,觉得有趣极了,就问他:“你之前当兵,上辈子在军营, 难道没有衣衫不整的时候?”
其他人有,但秦枭没有。
他向来得体,哪怕是武将,也是人人称颂的贵公子,再说了,即便有脱了上衣的时候, 面对的也都是同僚, 李大姐又不是他同僚!
玲珑深深觉得,自己平时穿不过膝的裙子出门他都能不生气,已经算是很大的进步了。怨不得他对她整日躺在家里一点意见也没有呢, 横竖不出门就没人瞧见她,他也不用操心。
“好啦, 你也不看看李大姐都什么年纪了。”
秦枭仍旧皱着眉头:“她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非礼勿视都不懂。
玲珑笑出声:“纯粹是对美的欣赏罢了,你练的这么好,就给我一个人不亏吗?”
秦枭半晌说不出话来, 过了十几秒,方瓮声瓮气地说:“……我乐意。”
这态度实在太可爱,玲珑便钻进他怀里,三言两语哄下去,秦枭也就正常了。他本来就不是对她生的气,也不舍得让陛下哄自己,这样的关怀怜爱,稍微给他一点点,便足以令他满足。
然后就拉着玲珑去看他买回来的礼物。
说实话,对玲珑来说,这些东西基本上只有落伍老土能形容,可是在这个年代却是新潮和洋气的代名词,秦枭跟她把衣服分别拿出来整理好放进衣帽间挂上,特产什么的啧放在桌子上,他还真是买了不少好东西回来。哪怕礼物并不能讨她欢心,玲珑也从来不会糟践送礼人的情分,她高高兴兴地都收了,耳边听着秦枭跟她讲这一行都发生了些什么新鲜事儿。
越往南走,贸易发展的越好,秦枭脑子灵活,他自有自己的事业规划,玲珑从来不管,顶多是偶尔给点建议。按秦枭的意思,是想搬家,总在这个小县城,虽然安静温馨,但很多地方都比不上大城市,而且生活上也不够方便。
房子可以先留着,秦三叔还在,以后肯定是要回来的,秦枭没想过跟秦三叔一刀两断,那小秦庄就是他这辈子的根。
玲珑对此毫无异议,不管到哪儿都是换个地方躺罢了,又没什么损失。
于是秦枭就开始忙起搬家的事情来,他手头有一笔现钱,还有一笔不能动的,这些年他攒下来的钱也足够在大城市买一栋很好的房子,不过还是得陛下喜欢。
玲珑不想出门,他就专门找人拍了他比较看好的房子外观跟内在布置,再把相片寄过来,让玲珑选择。
最后敲定的跟现在住的房子差不多,就是面积大了些,还带花房跟游泳池,看着那上面令人咋舌的价格,秦枭眼都没眨就定下了,紧接着便开始安排搬家事宜,大部分东西都可以重新再买,但玲珑的衣服鞋子太多,一时间还真没那么好打理,就在县城又多留了两天。
朱大姐李大姐都是本地人,肯定不会跟着走,秦枭便很大方地多给了三个月的工资,朱大姐走之前,想了想,犹犹豫豫地跟秦枭说:“先生,我这几天感觉有个人怪怪的。”
她就把外头那个总是在大热天包裹的很严实的女人跟秦枭说了,玲珑也在旁边听着,不过看她表情很明显没当回事儿。
秦枭点头道谢,把朱大姐送出了门,回家时他看见墙角那来不及撤回的影子,眼中闪过一抹冷色,反手把门带上。
只剩下俩人了,玲珑撑着下巴问:“是不是你的烂桃花?”
烂桃花?可不是么。
在这个世界,唯一让秦枭上心的只有玲珑一人,他当了二十来年的兵,军营里男人多,但偶尔也会有些女同志,沾过的烂桃花不少。他身上就是有那种普通男人没有的清正锐利的气质,上一世行走在外时,那些个卖身葬父的姑娘,也最最喜欢朝他抛媚眼。
可惜这人不解风情,不肯消受美人恩。
“不必理会她。”秦枭说,“待得没趣了自然会走。”
他连过去好言相劝的欲望都没有,朱大姐一说他就猜到,除了袁丽不会是旁人,此女心性偏执自私,根本不会在意旁人的想法。她既然爱等,就让她等好了。
接下来收拾东西的两天,秦枭偶有出门,连看都不看一眼。
袁丽在外头等得越来越不安,她好歹是个警察,最基本的盯梢还是会的,但她故意露出破绽,就是希望秦枭来找她,哪怕是警告也好,她都想跟他说几句话,怎知秦枭完全把自己当个透明人,眼看这两天总是有车到秦枭家门口拉东西走,甚至今天秦枭都拉着行李箱出来了!
然后她就看到了那个让她嫉恨的牙痒痒的女人,对方穿了一条很贴身的裙子,愈发显得身姿曼妙,袁丽暗暗咬牙,这年头谁会穿成这个样子!也就是这几年政策宽松了,放前些年早被抓去监禁了!难道秦局就是因为这个才跟着女人结婚的吗?穿的这么骚肯定很会勾引男人吧,不然怎么把秦局迷的晕头转向?
她不吝于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玲珑,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心里舒服一些。
玲珑手上什么都没拎,要带走的基本上都已经通过秦枭的物流公司送走了,剩下的大概装了两个行李箱,秦枭才不可能让她做事呢,在他看来,这些都是粗活,陛下是万万不能沾手的。
他给玲珑拉开车门,系好安全带,又把准备好的零食袋交给她,这才转到驾驶座边,车门还没拉开,袁丽就冲了出来,她越看越不对劲,这不像是要回乡下过日子,倒像是要搬家的!
“秦局!你这是要去哪儿?!”
秦枭理都没理她,直接拉开车门坐了进去,他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袁丽因为开车门的惯性被甩开两步,一个没站稳就摔倒在路边花坛里,秦枭上了车,全当她是空气,油门一踩,连个眼神都不给她。
天气热,花坛里的土晒得都烫人,袁丽狼狈地爬起来就追着车子跑,玲珑从后视镜里看见了,一边吃糖一边说:“好可怜哦,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
当然她的语气一点都没有可怜对方的意思,秦枭知道,自己要是顺着她说可怜,她能立马抢方向盘把他从车上给丢下去。
“与我无关。”
“哎呀,好无情的回答呀。”玲珑笑眯眯的,“不过我很喜欢,以后在外面遇到这种情况,你都要这样,知道吗?”
“是。”秦枭抽空看了她一眼。“我都听陛下的。”
两人谁也没把袁丽当回事儿,说真的,这要也算事儿,前世玲珑退位后那几十年不知遇到过多少回,早就习以为常了。
袁丽追着追着崴了脚,摔倒在地哭得那叫一个惨烈,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被负心汉给抛弃了。
从县城到他们即将定居的安市没有直达的飞机,就连火车也得到市里去坐,秦枭早就买好了机票,火车需要三十几个小时,飞机五个小时左右就能到。
他还是第一次坐飞机,按理说陛下也是,可陛下一副驾轻就熟的模样,倒像是坐过许多次似的。
陛下身上有秘密,这一点秦枭前世就曾无数次地意识到,但他从来不问,也不好奇,陛下能够留他在身边,他就知足了,人总是要知足才能幸福。
飞机上玲珑是睡过去的,她靠在秦枭怀里,一觉醒来就到了。
安市跟他们先前住的县城那简直是天壤之别!
不仅有许多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还有许多高档设施,秦枭头一回来的时候也很惊奇,他扭头一看,陛下却是处变不惊的模样,他心想,也许这又是陛下的一个秘密。
新家已经重新布置过,都是按照玲珑的喜好来的,搬来之前秦枭就通过家政服务找了三个保姆,仍然是一个负责做饭两个负责打扫,此外还有打理花园的园丁,房子比较大,两个保姆将将够,这样就雇了四个人。
秦枭跟玲珑说了,他的事业刚刚起步,可能没办法跟之前那样每天都在家里陪她,至少一日三餐都陪她一起吃是做不到了,所以他还给玲珑雇了一个司机,如果她在家里无聊想要出去玩,就可以让司机送她去。
说这些话的时候秦枭很忐忑,他怕自己不能天天陪着陛下让陛下不高兴,那样的话他宁可就不开公司了。
玲珑摆摆手:“你去吧,记得赚多点钱才能养我。”
秦枭忍不住搂着她亲了又亲,“我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