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节
信誓旦旦,一副我一定赚大钱给你花的模样。
这他还真没胡说,在新家大概陪了玲珑两天,秦枭便开始忙得整天不见人影,晚上回来的还特别晚,要不是每天中午玲珑起床旁边的枕头都是微微凹陷的,她真要以为这家伙夜不归宿了。
慢慢地事业上了正轨,秦枭着家的时间就长了起来,虽然不像从前那样,但至少晚上能在十点前回来了。
他的物流公司开得很大,又有人脉,给很多退伍军人提供了再就业的机会,赚到的钱除却花在玲珑身上的,以及留着备用的以外,全部拿来买了地皮,秦枭眼光毒辣,地方他都特意跑过一遍,收购起土地来更不手软,然后便开始动工盖房子。
与此同时玲珑在家里也没闲着,她实在是受不了当下的电脑,跑得慢不说还没什么游戏可以玩,正巧秦枭有钱,而她有技术,秦枭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玲珑想,他就为她收购了一家中等规模的电脑公司,专门给她玩。
玩着玩着他就发现,陛下好像玩出名堂了……他的房子还没盖完,陛下已经成了炙手可热的商界新贵!
玲珑毕竟是搞了两辈子科研横跨数界的大佬,第一世的时候她就很受不了笨重的计算机,带领团队亲自进行改良优化,还写出了以本国文字为基础的源代码,这个世界不过是不动脑子的照搬罢了,市场一打开,钱财自然滚滚而来。
她不乐意管这些,通通丢给秦枭,秦枭做生意很有一套,玲珑记得上一世坑那些海外来的商人里就属陆宥跟秦枭最不手软。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房子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原本偏僻的地方也逐渐发展起来,秦枭当时以极低价格买进的地皮,房子卖得简直不要太多!
物流公司也几乎达到了全国垄断的地步,玲珑喜欢买东西,网络又在飞速发展,秦枭无师自通就找了一群人研究出了购物网站,这一点倒是让玲珑很惊讶,这家伙脑子赚的是真的快。
网络购物与物流公司捆绑在一起,再加上玲珑开发制作的支付软件,在下海十年后,秦枭成功成为了本国富豪榜永远跨不去的坎儿——霸占榜一数年不曾被人超越!
很多人在网络上都喊他秦爸爸,秦枭不喜欢抛头露面,但总会有些会议拍到他的照片,大家发现这位白手起家的首付不仅有钱还有颜,明明马上都要四十了,身材还保持的那么好,尤其是那股男人味,真是想学都学不来!
每回秦枭公开亮相,网友们都会夸他衣品好,秦枭非常喜欢听这样的赞美,因为他的衣服都是陛下给他搭配的。
而已经足够有钱的他,近年来愈发少出现在公众面前了,他这样拼命,这样努力,不过是为了给陛下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哪怕比不上前世的皇宫,也至少不能比其他人差。
而在做到之后,他只想用自己的余生去陪伴她、侍奉她,一分一秒都不想错过。
上一世秦枭为将,上战场从不怕死,今生他在军营,无论出多么危险的任务都无惧色,可他如今却觉得人生短短数十载光阴,真的是太少太少了,弹指一挥间,十年时光眨眼即过,他跟陛下还没有过够呢!
于是,即将迈入不惑之年的秦先生,最大的爱好不是打球不是喝茶更不是钓鱼,而是养生。
每回玲珑看着他吃的东西都觉得牙疼,奈何秦枭意志力强大,明明有万贯家财,愣是能过得清心寡欲,就盼着多活几年,多陪玲珑几年。
“你至少还有几十年活呢,现在着急什么?”
玲珑凑近看了眼秦枭的马克杯,杯子里是枸杞菊花茶,她好奇喝过两口,不喜欢那味儿,秦枭却喝的面不改色。不仅如此,这家伙还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表,早睡早起每天锻炼,活得跟七老八十一样!
玲珑可受不了这个,她还是原本那样,秦枭早就知道她跟普通人不同,上一世便是如此,他都老得快要死了,陛下却还是那副少女模样,丝毫不见老。她活得恣意,也不在乎生死,他却是个凡人,能偷一天也是好的,怎么也不舍得糟蹋自己的身子。
不过每天晨练过后,秦枭就会回到床上再陪玲珑睡个回笼觉,然后两人一起吃饭,吃过饭他就跟在她身边,安静地陪着她。
这样的日子,秦枭过一万年也不会腻。
“过两天我要去出席一个慈善晚会。”
秦枭如是跟玲珑说。
他现在的钱多得花不完,便把一部分用在了公益事业上。当过兵的人最知道人间疾苦,也许是受上一世的玲珑所影响,秦枭最偏向的公益是教育,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女孩子,他以女帝曾经的年号“永安”建立了几百所小学,这里并不是他们曾经待过的世界,史书里也不曾有一位流传千古的女帝,但秦枭还是想要为陛下留下些什么。
“去吧。”
陛下态度太敷衍,秦枭很不满意,他把趴在地毯上看电影的玲珑拦腰勾到怀里,虽然已经快四十岁了,他仍然身强体壮,可以让她坐在他身上连做几千个俯卧撑,身上仍然维持着完美的八块腹肌,眼角甚至一点纹路都没有,要不是活了两辈子沉淀下来的气质,很多人都要以为他才二十七八。
“得去海市,来回估计得五六天。”
玲珑眨眨眼,“好的,我会想你的。”
这样更敷衍了!
秦枭不高兴,“陛下跟我一起去吧。”
“不要。”玲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要是出去玩还可以,跟着秦枭参加宴会一点意思都没有。这些年她也不是没去过,反正知道不知道她身份的都会过来搭讪,知道的是想讨好她从而讨好秦枭,不知道的则是些狂蜂浪蝶,谁叫她看起来还跟个二八少女似的娇嫩,偏偏又风情万种,兼具少女与女人的双重魅力,想往她身上扑的可不少。
“你忘了之前我跟你参加一场酒会,你差点儿把人家胳膊被掰折了?”
那还是三四年前的事儿,秦枭跟人说话,玲珑觉得无聊就到处走走,结果有一人非要请她跳舞,秦枭远远看见了,跟头发怒的雄狮一样冲了过来,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那人最后没残废,真是老天爷给的福气。
提到这事儿秦枭还不服:“是他对你动手动脚的!”
“你请人跳舞不伸手啊?”玲珑咬了他一口。“你当时可凶巴巴的。”
不仅在酒会上凶,回到车里还凶呢!
不过玲珑一直没告诉秦枭,要是她不乐意,那人根本别想靠近她,她拿那人逗他玩罢了。从在这个世界相遇那天起,秦枭就对她百依百顺,她要天上的星星他都会想办法去摘,从来不对她生气也不会拒绝她的任何要求。虽然这样温柔是很动人,可有的时候玲珑也会想来点别的情趣,反正那次结果她挺喜欢的,向来体贴听话的忠犬变得又凶又狠,享受的全是玲珑。
事后秦枭又后悔了,抱着她又道歉又自我检讨,玲珑都没好意思告诉他她是故意的。
秦枭到现在还不知道呢!
他也想起上回那个意图跟玲珑搭讪还硬是要请她跳舞的人,脸色顿时不是很好看,玲珑却笑盈盈的,一点不怕他生气,秦枭在她跟前就是个软绵绵的包子,别看他板着脸,一戳就破功。
她伸出手戳了戳秦枭的脸,秦枭顺势把她的小手握进掌心,自打他安心退居幕后,两人形影不离,从来没有分开过五六天,这也太久了,他受不了!
他一定要她陪着去!
一直好脾气任由玲珑搓揉的大将军突然转了性,不管怎么说都要玲珑陪着一起去,玲珑偏不答应,她就是故意拿乔,看秦枭急得团团转使出浑身解数讨好说服她,心里早已乐开花,脸上却还是不乐意的样子,“不去不去。”
秦枭没辙了,失落地坐在她身前,长腿伸开把玲珑圈在里头,手揽着她的腰,几乎是要乞求了:“陛下~求你了陛下,陪我去吧,我真的离不开陛下。”
边说边亲玲珑的耳朵,还磨牙。
玲珑被他闹得咯咯笑,总算是大发慈悲不再逗他:“好好好陪你去陪你去,别再弄我了。”
秦枭立刻就高兴起来,捧着她的脸亲呀亲,有点不敢相信她居然真的答应了,生怕她反悔,立刻从地毯上起身:“我去给你收拾东西!”
收拾好了就不怕她不去!
玲珑被他拉着站起来,秦枭觉得她走得太慢了,干脆把人扛起来就朝楼上跑。玲珑笑个不停,清脆的笑声回荡在整个客厅。
要外出好几天,但是衣服不用多带,只带两套备用,因为到了海市秦枭必然要给玲珑买东西,他赚这么多钱最大的爱好就是买买买,恨不得把所有的钱都花到玲珑身上,每次出门回来必定不空手,有时候是一束花,有时候是一个蛋糕,反正看到什么就给她买什么,从不吝啬。
对于家里的帮佣来说,先生太太感情是十年如一日的好,他们早就习惯了,哪天要是不这样亲密,那才叫奇怪呢!
第741章 第六十三片龙鳞(六)
海市,顾名思义, 三面环海, 最出名的除却它高速发达的经济以外, 就是大海。
不管多少次见到大海, 玲珑都会油然生出一种说不出的亲近感, 甚至比待在家里都让她觉得舒服自在。最神奇的是她明明没有学过游泳却天生会水, 这一点连她自己都很惊奇。
她站在落地窗前, 海景房紧贴大海沙滩, 早起的时候拉开窗帘正好能看见海面日出,景色壮观美丽, 入住一晚的价格也令人咋舌。
这是难得一次她比秦枭起得早的时候, 秦枭醒来时怀里已没了人, 他扭头就看见玲珑盘腿坐在落地窗前,身上的睡袍松垮垮的露出一边香肩, 外面旭日东升,灿烂的光芒将她周身晕上一层光辉,仿佛下一秒就要飘然成仙。
秦枭吓得从床上跳过去一把将玲珑搂住, 她还觉得他犯病呢, 啪的一下拍在他胳膊上:“干嘛呢,吓我一跳!”
揍死你!
“……没事。”秦枭把下巴抵在她肩头,经了一夜新长出的胡茬细细密密,有些刺挠有些痒痒,玲珑动了动,他却抱得更紧了。“看到陛下坐在这里, 光芒较之太阳更璀璨,怕陛下下一秒便离我而去了。”
玲珑伸出手安抚地摸了摸他黑色柔软的短发:“别想太多,我只是很喜欢这片海,今天我们去深潜吧?”
秦枭其实不喜欢带她来海边,每次她在海边,都会让他产生一种她不属于他,而属于大海的错觉。她是抓不住的,无论他怎么做,最后都只能眼睁睁看她远走——这样的感觉太糟糕,说来真是可笑,他居然在跟一片海吃醋,恨不得自己化身精卫将臭海给填了!
秦枭不说话,他一不想答应玲珑什么事的时候就这样,大海触手可及,玲珑耐着性子跟秦枭讲道理:“不管怎么说,我是人,人又不能在海里生活,你怕什么?”
“……我就是怕。”
害怕就是害怕,还需要理由吗?
说完秦枭反倒委屈上了:“你都没有像喜欢大海那样喜欢过我。”
以他的性子很少会说这种带着控诉口吻的话,可他太不安,太怕她会走,有朝一日她离开的话,他连怎么去寻都不得而知,这一世已经是求来的,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怕失去。
“我很喜欢你呀。”玲珑笑起来,觉得他太杞人忧天。“大海再好,里头也没有东西吃,没有你陪着,放心吧,未来几十年,咱们是要在一起度过的。”
她可没想过在秦枭死之前就把他抛弃,这世上寻一个秦枭这般的人太难,事实上她自己都不太明白,上一世秦枭沉默陪伴了她一辈子,到死才敢求来生,当时玲珑知道自己必然有来生,秦枭又一生忠心追随,随口便允了他求的来生,她并不知道原来这一生真的能再见,到现在玲珑都不太明白是为什么。
秦枭没说话,把她搂得紧紧的,“那我们不要去深潜了吧?”
“那可不行。”玲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你要是不跟我去深潜,我就穿比基尼去沙滩晒太阳。”
秦枭可耻的屈从了。
他固然不喜欢她与大海太亲近,但更不喜欢她穿那种布料少得可怜的衣服!尤其不喜欢其他人看她!
玲珑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穿比基尼的时候,秦枭被臊的脸红耳热,等他听说这种布料少得可怜价钱却贵得可怕的衣服是能直接穿出去的时候,两辈子加在一起仍然保守的不行的他当时就怒了,想都不想,甚至以死相逼不准玲珑穿出去!
绝对不可以!
这种衣服只要在家里穿给他一个人看就好了,外面的人最好把眼珠子都给挖出来!
玲珑也就是逗他玩,秦枭红着脸露出霸道一面阻止她的样子很是可爱,他都没意识到她根本是在逗他,反正发生闷气就对了。
不过玲珑穿潜水服的时候,秦枭的脸色也没有好看到哪里去,她身姿曼妙,潜水服紧紧贴在身上,边上那个负责指导的潜水教练老是偷看她,别以为他没看到!
玲珑进到海里,比身经百战的潜水教练还熟练,她在水中穿行,一些怕人的小鱼群甚至都不躲着她,反而主动上前亲近,眼看上去的时间要到了,她却还乐此不疲,秦枭忍住心底不安上去拉住她的胳膊,才将她带出水面,玲珑只觉得意犹未尽,她喃喃着说:“要是能生活在海里就好了。”
秦枭浑身一僵。
人类怎么可能生活在海里?顶多生活在海边。
玲珑也意识到自己说的话奇奇怪怪的,笑起来:“我在说什么呀?”
秦枭看她这样笑心软的一塌糊涂,走过来把她拉到怀里,两人一起冲了个澡,又换了干净的衣服,今天玩了一整天,一点公事都没碰。
海市这边的负责人是一位干练女性,这次公益晚宴她也会出席,三十出头的女人,长得高挑亮丽,穿上女士西装更是气场两米八,业务能力也强,否则秦枭不会提她上来。
但玲珑敏锐察觉到这位姓林的小姐对自己那若有似无的敌意。
林媛是出国留洋回来的高材生,家境小康,一路靠自己才升职到海市负责人的地位,如今年薪百万有车有房,可以说是相当优秀,家里人也以她为荣。
不过今年三十四了,家里慢慢地也开始着急催她结婚,奈何林媛见的世面多了,那些月薪不如她长相身材都一般的男人她哪里看得上?每次相亲,她都忍不住拿对方跟秦先生比,可这世界上又有几个人能比得过秦枭?
上一世大历青年才俊更是不少,在文武双全的秦枭面前都黯然失色,更别提现代男人了。
林媛越比越失望,她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喜欢上自己老板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她也不想丢了目前这份令人满意的工作,要知道对秦先生有企图的人不少,可敢出手的,没一个落着好的!
虽然这样想,可林媛心底还是有些不爽。
她听说过秦太,学历不高本事不大,但花钱能力一流,秦先生为她豪掷千金更是常有的事儿,平时也不见人,反正就是金屋藏娇的那个娇。
这样的人根本没法跟秦先生聊到一起去吧,他们能有共同语言吗?秦先生说起事业上的事时,秦太听得懂吗?如此两个人结婚,能幸福快乐吗?
过来汇报海市状况的林媛就替秦先生可惜,他本来可以配更好的女人的。
反正林媛看不上秦太这种菟丝花一样没有主见只知道依赖男人的女人,听说秦太这辈子就没有工作过,一直被秦先生养在豪宅里,终日吃喝玩乐一事无成,对比起秦太,林媛更喜欢自力更生有一番事业的自己。
所以她见了秦枭,恭恭敬敬地打了招呼,秦枭怀里那个戴着大大草帽的女人,她则冷淡许多:“太太好。”
玲珑察觉到了,抬起头看她。
这他还真没胡说,在新家大概陪了玲珑两天,秦枭便开始忙得整天不见人影,晚上回来的还特别晚,要不是每天中午玲珑起床旁边的枕头都是微微凹陷的,她真要以为这家伙夜不归宿了。
慢慢地事业上了正轨,秦枭着家的时间就长了起来,虽然不像从前那样,但至少晚上能在十点前回来了。
他的物流公司开得很大,又有人脉,给很多退伍军人提供了再就业的机会,赚到的钱除却花在玲珑身上的,以及留着备用的以外,全部拿来买了地皮,秦枭眼光毒辣,地方他都特意跑过一遍,收购起土地来更不手软,然后便开始动工盖房子。
与此同时玲珑在家里也没闲着,她实在是受不了当下的电脑,跑得慢不说还没什么游戏可以玩,正巧秦枭有钱,而她有技术,秦枭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玲珑想,他就为她收购了一家中等规模的电脑公司,专门给她玩。
玩着玩着他就发现,陛下好像玩出名堂了……他的房子还没盖完,陛下已经成了炙手可热的商界新贵!
玲珑毕竟是搞了两辈子科研横跨数界的大佬,第一世的时候她就很受不了笨重的计算机,带领团队亲自进行改良优化,还写出了以本国文字为基础的源代码,这个世界不过是不动脑子的照搬罢了,市场一打开,钱财自然滚滚而来。
她不乐意管这些,通通丢给秦枭,秦枭做生意很有一套,玲珑记得上一世坑那些海外来的商人里就属陆宥跟秦枭最不手软。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房子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原本偏僻的地方也逐渐发展起来,秦枭当时以极低价格买进的地皮,房子卖得简直不要太多!
物流公司也几乎达到了全国垄断的地步,玲珑喜欢买东西,网络又在飞速发展,秦枭无师自通就找了一群人研究出了购物网站,这一点倒是让玲珑很惊讶,这家伙脑子赚的是真的快。
网络购物与物流公司捆绑在一起,再加上玲珑开发制作的支付软件,在下海十年后,秦枭成功成为了本国富豪榜永远跨不去的坎儿——霸占榜一数年不曾被人超越!
很多人在网络上都喊他秦爸爸,秦枭不喜欢抛头露面,但总会有些会议拍到他的照片,大家发现这位白手起家的首付不仅有钱还有颜,明明马上都要四十了,身材还保持的那么好,尤其是那股男人味,真是想学都学不来!
每回秦枭公开亮相,网友们都会夸他衣品好,秦枭非常喜欢听这样的赞美,因为他的衣服都是陛下给他搭配的。
而已经足够有钱的他,近年来愈发少出现在公众面前了,他这样拼命,这样努力,不过是为了给陛下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哪怕比不上前世的皇宫,也至少不能比其他人差。
而在做到之后,他只想用自己的余生去陪伴她、侍奉她,一分一秒都不想错过。
上一世秦枭为将,上战场从不怕死,今生他在军营,无论出多么危险的任务都无惧色,可他如今却觉得人生短短数十载光阴,真的是太少太少了,弹指一挥间,十年时光眨眼即过,他跟陛下还没有过够呢!
于是,即将迈入不惑之年的秦先生,最大的爱好不是打球不是喝茶更不是钓鱼,而是养生。
每回玲珑看着他吃的东西都觉得牙疼,奈何秦枭意志力强大,明明有万贯家财,愣是能过得清心寡欲,就盼着多活几年,多陪玲珑几年。
“你至少还有几十年活呢,现在着急什么?”
玲珑凑近看了眼秦枭的马克杯,杯子里是枸杞菊花茶,她好奇喝过两口,不喜欢那味儿,秦枭却喝的面不改色。不仅如此,这家伙还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表,早睡早起每天锻炼,活得跟七老八十一样!
玲珑可受不了这个,她还是原本那样,秦枭早就知道她跟普通人不同,上一世便是如此,他都老得快要死了,陛下却还是那副少女模样,丝毫不见老。她活得恣意,也不在乎生死,他却是个凡人,能偷一天也是好的,怎么也不舍得糟蹋自己的身子。
不过每天晨练过后,秦枭就会回到床上再陪玲珑睡个回笼觉,然后两人一起吃饭,吃过饭他就跟在她身边,安静地陪着她。
这样的日子,秦枭过一万年也不会腻。
“过两天我要去出席一个慈善晚会。”
秦枭如是跟玲珑说。
他现在的钱多得花不完,便把一部分用在了公益事业上。当过兵的人最知道人间疾苦,也许是受上一世的玲珑所影响,秦枭最偏向的公益是教育,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女孩子,他以女帝曾经的年号“永安”建立了几百所小学,这里并不是他们曾经待过的世界,史书里也不曾有一位流传千古的女帝,但秦枭还是想要为陛下留下些什么。
“去吧。”
陛下态度太敷衍,秦枭很不满意,他把趴在地毯上看电影的玲珑拦腰勾到怀里,虽然已经快四十岁了,他仍然身强体壮,可以让她坐在他身上连做几千个俯卧撑,身上仍然维持着完美的八块腹肌,眼角甚至一点纹路都没有,要不是活了两辈子沉淀下来的气质,很多人都要以为他才二十七八。
“得去海市,来回估计得五六天。”
玲珑眨眨眼,“好的,我会想你的。”
这样更敷衍了!
秦枭不高兴,“陛下跟我一起去吧。”
“不要。”玲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要是出去玩还可以,跟着秦枭参加宴会一点意思都没有。这些年她也不是没去过,反正知道不知道她身份的都会过来搭讪,知道的是想讨好她从而讨好秦枭,不知道的则是些狂蜂浪蝶,谁叫她看起来还跟个二八少女似的娇嫩,偏偏又风情万种,兼具少女与女人的双重魅力,想往她身上扑的可不少。
“你忘了之前我跟你参加一场酒会,你差点儿把人家胳膊被掰折了?”
那还是三四年前的事儿,秦枭跟人说话,玲珑觉得无聊就到处走走,结果有一人非要请她跳舞,秦枭远远看见了,跟头发怒的雄狮一样冲了过来,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那人最后没残废,真是老天爷给的福气。
提到这事儿秦枭还不服:“是他对你动手动脚的!”
“你请人跳舞不伸手啊?”玲珑咬了他一口。“你当时可凶巴巴的。”
不仅在酒会上凶,回到车里还凶呢!
不过玲珑一直没告诉秦枭,要是她不乐意,那人根本别想靠近她,她拿那人逗他玩罢了。从在这个世界相遇那天起,秦枭就对她百依百顺,她要天上的星星他都会想办法去摘,从来不对她生气也不会拒绝她的任何要求。虽然这样温柔是很动人,可有的时候玲珑也会想来点别的情趣,反正那次结果她挺喜欢的,向来体贴听话的忠犬变得又凶又狠,享受的全是玲珑。
事后秦枭又后悔了,抱着她又道歉又自我检讨,玲珑都没好意思告诉他她是故意的。
秦枭到现在还不知道呢!
他也想起上回那个意图跟玲珑搭讪还硬是要请她跳舞的人,脸色顿时不是很好看,玲珑却笑盈盈的,一点不怕他生气,秦枭在她跟前就是个软绵绵的包子,别看他板着脸,一戳就破功。
她伸出手戳了戳秦枭的脸,秦枭顺势把她的小手握进掌心,自打他安心退居幕后,两人形影不离,从来没有分开过五六天,这也太久了,他受不了!
他一定要她陪着去!
一直好脾气任由玲珑搓揉的大将军突然转了性,不管怎么说都要玲珑陪着一起去,玲珑偏不答应,她就是故意拿乔,看秦枭急得团团转使出浑身解数讨好说服她,心里早已乐开花,脸上却还是不乐意的样子,“不去不去。”
秦枭没辙了,失落地坐在她身前,长腿伸开把玲珑圈在里头,手揽着她的腰,几乎是要乞求了:“陛下~求你了陛下,陪我去吧,我真的离不开陛下。”
边说边亲玲珑的耳朵,还磨牙。
玲珑被他闹得咯咯笑,总算是大发慈悲不再逗他:“好好好陪你去陪你去,别再弄我了。”
秦枭立刻就高兴起来,捧着她的脸亲呀亲,有点不敢相信她居然真的答应了,生怕她反悔,立刻从地毯上起身:“我去给你收拾东西!”
收拾好了就不怕她不去!
玲珑被他拉着站起来,秦枭觉得她走得太慢了,干脆把人扛起来就朝楼上跑。玲珑笑个不停,清脆的笑声回荡在整个客厅。
要外出好几天,但是衣服不用多带,只带两套备用,因为到了海市秦枭必然要给玲珑买东西,他赚这么多钱最大的爱好就是买买买,恨不得把所有的钱都花到玲珑身上,每次出门回来必定不空手,有时候是一束花,有时候是一个蛋糕,反正看到什么就给她买什么,从不吝啬。
对于家里的帮佣来说,先生太太感情是十年如一日的好,他们早就习惯了,哪天要是不这样亲密,那才叫奇怪呢!
第741章 第六十三片龙鳞(六)
海市,顾名思义, 三面环海, 最出名的除却它高速发达的经济以外, 就是大海。
不管多少次见到大海, 玲珑都会油然生出一种说不出的亲近感, 甚至比待在家里都让她觉得舒服自在。最神奇的是她明明没有学过游泳却天生会水, 这一点连她自己都很惊奇。
她站在落地窗前, 海景房紧贴大海沙滩, 早起的时候拉开窗帘正好能看见海面日出,景色壮观美丽, 入住一晚的价格也令人咋舌。
这是难得一次她比秦枭起得早的时候, 秦枭醒来时怀里已没了人, 他扭头就看见玲珑盘腿坐在落地窗前,身上的睡袍松垮垮的露出一边香肩, 外面旭日东升,灿烂的光芒将她周身晕上一层光辉,仿佛下一秒就要飘然成仙。
秦枭吓得从床上跳过去一把将玲珑搂住, 她还觉得他犯病呢, 啪的一下拍在他胳膊上:“干嘛呢,吓我一跳!”
揍死你!
“……没事。”秦枭把下巴抵在她肩头,经了一夜新长出的胡茬细细密密,有些刺挠有些痒痒,玲珑动了动,他却抱得更紧了。“看到陛下坐在这里, 光芒较之太阳更璀璨,怕陛下下一秒便离我而去了。”
玲珑伸出手安抚地摸了摸他黑色柔软的短发:“别想太多,我只是很喜欢这片海,今天我们去深潜吧?”
秦枭其实不喜欢带她来海边,每次她在海边,都会让他产生一种她不属于他,而属于大海的错觉。她是抓不住的,无论他怎么做,最后都只能眼睁睁看她远走——这样的感觉太糟糕,说来真是可笑,他居然在跟一片海吃醋,恨不得自己化身精卫将臭海给填了!
秦枭不说话,他一不想答应玲珑什么事的时候就这样,大海触手可及,玲珑耐着性子跟秦枭讲道理:“不管怎么说,我是人,人又不能在海里生活,你怕什么?”
“……我就是怕。”
害怕就是害怕,还需要理由吗?
说完秦枭反倒委屈上了:“你都没有像喜欢大海那样喜欢过我。”
以他的性子很少会说这种带着控诉口吻的话,可他太不安,太怕她会走,有朝一日她离开的话,他连怎么去寻都不得而知,这一世已经是求来的,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怕失去。
“我很喜欢你呀。”玲珑笑起来,觉得他太杞人忧天。“大海再好,里头也没有东西吃,没有你陪着,放心吧,未来几十年,咱们是要在一起度过的。”
她可没想过在秦枭死之前就把他抛弃,这世上寻一个秦枭这般的人太难,事实上她自己都不太明白,上一世秦枭沉默陪伴了她一辈子,到死才敢求来生,当时玲珑知道自己必然有来生,秦枭又一生忠心追随,随口便允了他求的来生,她并不知道原来这一生真的能再见,到现在玲珑都不太明白是为什么。
秦枭没说话,把她搂得紧紧的,“那我们不要去深潜了吧?”
“那可不行。”玲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你要是不跟我去深潜,我就穿比基尼去沙滩晒太阳。”
秦枭可耻的屈从了。
他固然不喜欢她与大海太亲近,但更不喜欢她穿那种布料少得可怜的衣服!尤其不喜欢其他人看她!
玲珑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穿比基尼的时候,秦枭被臊的脸红耳热,等他听说这种布料少得可怜价钱却贵得可怕的衣服是能直接穿出去的时候,两辈子加在一起仍然保守的不行的他当时就怒了,想都不想,甚至以死相逼不准玲珑穿出去!
绝对不可以!
这种衣服只要在家里穿给他一个人看就好了,外面的人最好把眼珠子都给挖出来!
玲珑也就是逗他玩,秦枭红着脸露出霸道一面阻止她的样子很是可爱,他都没意识到她根本是在逗他,反正发生闷气就对了。
不过玲珑穿潜水服的时候,秦枭的脸色也没有好看到哪里去,她身姿曼妙,潜水服紧紧贴在身上,边上那个负责指导的潜水教练老是偷看她,别以为他没看到!
玲珑进到海里,比身经百战的潜水教练还熟练,她在水中穿行,一些怕人的小鱼群甚至都不躲着她,反而主动上前亲近,眼看上去的时间要到了,她却还乐此不疲,秦枭忍住心底不安上去拉住她的胳膊,才将她带出水面,玲珑只觉得意犹未尽,她喃喃着说:“要是能生活在海里就好了。”
秦枭浑身一僵。
人类怎么可能生活在海里?顶多生活在海边。
玲珑也意识到自己说的话奇奇怪怪的,笑起来:“我在说什么呀?”
秦枭看她这样笑心软的一塌糊涂,走过来把她拉到怀里,两人一起冲了个澡,又换了干净的衣服,今天玩了一整天,一点公事都没碰。
海市这边的负责人是一位干练女性,这次公益晚宴她也会出席,三十出头的女人,长得高挑亮丽,穿上女士西装更是气场两米八,业务能力也强,否则秦枭不会提她上来。
但玲珑敏锐察觉到这位姓林的小姐对自己那若有似无的敌意。
林媛是出国留洋回来的高材生,家境小康,一路靠自己才升职到海市负责人的地位,如今年薪百万有车有房,可以说是相当优秀,家里人也以她为荣。
不过今年三十四了,家里慢慢地也开始着急催她结婚,奈何林媛见的世面多了,那些月薪不如她长相身材都一般的男人她哪里看得上?每次相亲,她都忍不住拿对方跟秦先生比,可这世界上又有几个人能比得过秦枭?
上一世大历青年才俊更是不少,在文武双全的秦枭面前都黯然失色,更别提现代男人了。
林媛越比越失望,她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喜欢上自己老板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她也不想丢了目前这份令人满意的工作,要知道对秦先生有企图的人不少,可敢出手的,没一个落着好的!
虽然这样想,可林媛心底还是有些不爽。
她听说过秦太,学历不高本事不大,但花钱能力一流,秦先生为她豪掷千金更是常有的事儿,平时也不见人,反正就是金屋藏娇的那个娇。
这样的人根本没法跟秦先生聊到一起去吧,他们能有共同语言吗?秦先生说起事业上的事时,秦太听得懂吗?如此两个人结婚,能幸福快乐吗?
过来汇报海市状况的林媛就替秦先生可惜,他本来可以配更好的女人的。
反正林媛看不上秦太这种菟丝花一样没有主见只知道依赖男人的女人,听说秦太这辈子就没有工作过,一直被秦先生养在豪宅里,终日吃喝玩乐一事无成,对比起秦太,林媛更喜欢自力更生有一番事业的自己。
所以她见了秦枭,恭恭敬敬地打了招呼,秦枭怀里那个戴着大大草帽的女人,她则冷淡许多:“太太好。”
玲珑察觉到了,抬起头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