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薛衡脸色微沉,很快恢复温和笑容。
“那你们小心点儿,路上人多,要注意安全。”
程天源微微颔首,牵着薛凌的手,夫妻二人有说
有笑离开了。
薛衡往他们的背影瞥多两眼,才侧过头跟薛爸爸和妈妈聊起来。
“伯伯,这……姐夫好像不怎么善于言辞。”
薛爸爸慈爱笑了,道:“阿源这孩子打小就不多话,不过他丝毫不木讷,该怎么说该怎么答,都能说得条条有序。”
薛妈妈似乎想起什么,解释:“他比凌凌大五岁,以前凌凌话可多了,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和你伯伯被她每天烦着,总笑骂她是小麻雀!幸亏有阿源,他丝毫不嫌她吵,每次她说什么,他都安静听着,非常有耐心。我瞧着,他们现在多半也是这样的。”
夫妻二人相视一笑,眉眼里都是深情和满意。
薛衡脸色有些不好,扯出一个勉强笑容。
“小时候的事……长大了说不定的。凌凌姐她是一个有大志的人,让她急匆匆嫁去乡下给人家做农妇,着实太委屈了她。”
在他看来,薛凌是被这婚事拖累的。当初伯父和伯母想着要还程家的恩情,所以才点头答应了这门婚事。
当年凌凌姐年纪小,压根不懂事,更不懂什么人才是最适合她的。
程天源是农村人,出身低,读书也不高,衣着也土气,除了人高马大,一张脸还勉强过得去,丝毫没一点儿能配上凌凌姐。
薛爸爸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些许,低声:“婚事早就定下了,阿源是一个实在诚实的孩子,值得托付。凌凌以前有些爱耍脾气,才会闹着不嫁。如今嫁过去后跟阿源处得很好,夫妻和睦,我们也就彻底放心了。”
顿了顿,他加上一句:“没什么委不委屈的。如果不是我拖累了他们家,以木海的勤快和见识,还有阿源自己的勤快拼搏,他们家也是不会差的。”
薛衡听罢,连忙改了口。
“伯伯说得对。现在有您和凌凌姐帮忙,姐夫就算没什么能力,以后也能坐享其成有一份大事业的。”
薛爸爸微微一笑,敲着桌面道:“暂时不管他们两人,等过几年再说。阿源也是一个有出息的孩子,我相信我的眼光。”
薛妈妈倒了一杯茶,道:“先喝点儿解解辣,天气有点儿阴沉,一会儿回家再聊。”
“谢谢伯母。”薛衡微笑接过茶杯。
……
薛凌带着程天源到处乱逛,买了不少东西,吃了两碗糯米糍粑,还找了一个理发店理发,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家。
“薛衡……你小时候跟他很熟吗?”程天源问。
薛凌丝毫没往心里头去,搓搓手。
“不算熟吧!我们老家的亲戚都是过年才聚一块的。之澜叔叔后来去南方发展,两家人都好久没联系,不
然我爸肯定介绍我们去找之澜叔叔的。”
程天源看了一下天色,低声:“太阳一下山,这温度还冷得很。小区就在前头了,咱们走快一些。”
薛凌跺跺脚,走快几步。
“这边比南方干燥,要么下大雪,要么就一直晴朗。这边有不少景区,我们就不陪爸妈去走亲戚了,这几天我陪你出去玩!”
“这可不行。”程天源温声解释:“这是咱们结婚的第一年,理应拜访一下长辈们,给老人家拜年打招呼。还是听爸妈的安排吧。”
薛凌想想也觉得有理,扭过头看着他的新发型,忍不住开心笑了。
“新女婿过门,心情紧张不?你挑的这个发型,挺适合你的——好看!”
本来她还以为他会跟以前一样剃成寸头,简单也容易打理。
最近江边忙着建商场,天气也冷,他就没去剃头,两个多月下来,头发已经有些长。
他挑了一个新发型,脸少了一些冷硬,五官俊朗深邃,看起来俊了许多。
“嘻嘻!越看越好看!”她大声笑赞。
程天源眸光微动,迟缓片刻问:“……比薛衡好看?”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四章 悲惨
薛凌闻言认真思索片刻,解释:“你跟他属于不同类型的男人。他是那种白净俊美型,你是硬汉俊朗的类型。类别不同,不好比较。”
她这话是大实话。
以现代人的说辞来讲,薛衡属于小鲜肉类别的男生,程天源则属于硬汉类型,标准不一样,不好比较。
程天源眼角带笑问:“那你喜欢什么类别的?嗯?”
薛凌笑了,脱口:“那还用问吗?当然是你这种类别啊!嫁都嫁你了,你问这话也忒迟啊!”
程天源闻言嘴角上扬,愉悦低低笑了。
薛凌脚步一顿,捅了他的腰间一下,好笑问:“怎么?中午看到好多女人侧目薛衡,你心里头羡慕来着?还是怕我跟其他女人一样?”
程天源连忙摇头:“不是,没什么好羡慕的。”
内心低低补充:不羡慕,只是怕……你也喜欢那样的男人。
薛凌看着他俊朗的侧脸笑,道:“对,压根不用羡慕。你啊,虽然五官没他那么好看帅气,可你更耐看更有魅力,尤其你这新发型,衬得你的脸更深邃俊朗!”
“嗯。”程天源暗自高兴着。
……
帝都,城南郊区城中村。
落败村子中,灯光点点。
北风呼啸吹着,电线杠轻轻摇动,小路交错复杂,杂物垃圾堆积。
一个穿着大棉袄的年轻女子裹着大围巾,手里拿着一条破旧手电筒,哆哆嗦嗦走在小巷里。
她脸色冻得铁青,一双眼睛浑浊无光,也许是太冷的缘故,脚步走得很快。
她来到一户破旧房子前,冻得通红的手颤抖摸进怀里,掏出一把铜钥匙,将门打开。
门刚开,一股冷飕飕的北风涌进屋里。
她慌忙进屋,将门也带上。
尽管她的动作很快,不过朝北的房子最怕北风,屋里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程天芳!!你没看到我在睡觉吗?!屋里好不容易暖和一点儿,你一进来,什么暖都没了!”
林聪裹着被子,懒洋洋爬起身,拿出一根烟抽起来。
程天芳跺了跺脚,将手电筒搁下,一个劲儿吹手搓手。
“我……我这不赶紧关门了吗?”
她冷得很,环顾乱糟糟的屋内,看到小矮桌上的保温壶,快步上前要倒水——却空空的。
她只好提着保温壶去厨房。
厨房里冷飕飕的,老式炉灶里一点儿火星也没有,到处都是黑灰。
她只好将保温壶搁下,拿了角落的锅,走去小水缸旁,拿开破了一个口子的木盖子,却发现里头空空如也,一点儿水也没有。
老城区没有暖气,到处
都冷得很,水龙头多半时候都被冻住,水根本出不来。
想要喝水,就得走十来分钟的路,去村口的石井里打水。
这时,正在木床上烟雾萦绕的林聪懒洋洋喊:“喂!几点了?该七点了吧?我肚子早饿了!快弄点儿东西来吃!”
程天芳磨了磨牙,没好气道:“家里一点儿水都没有!喝水都成问题!你还要吃饭?!”
林聪瞪向厨房,敲了敲烟灰。
“少废话!没水你就去挑!没饭你就煮!这是你女人的活儿,别指望我会干这样的粗俗活儿!”
程天芳想要发作,可是喉咙干涸得很,想要吵也吵不动,将锅一把扔下,挑着一对铁桶再度出门了。
北风呼啸,夜灯幽暗,小巷里除了偶尔一两声夜猫叫声,一点儿人气也没有。
她不敢走得慢,一慢下来身体就更冷。
身上的大棉袄本来刚好合身,可惜她现在瘦了很多,棉袄松松垮垮的,冷风最擅长钻缝钻空子,脚步太慢就愈发冷了。
老城区住的人不多,零星住着几户老人。
她走过一户有些亮堂的人家门口,里头低低响起一道女子的喊声:“妈!快过来看看我的新毛衣!你瞧好看不?”
那撒娇般的开心口吻和语气,听得她一愣,转而泪盈满眶。
明年就是除夕了,也就是过年了。以往的这个时候,妈妈都会给她织毛衣,将省吃节俭的钱拿出来给她买新鞋和新衣。
爸爸还会偷偷跟妈商量,说给她一个小红包。
大哥回家的时候,总会带一些好吃的东西,腊肉啊,米糕啊,饼子啊……
思及此,她咬紧下唇,低低抽泣起来。
她偷了家里所有的钱,还偷了嫂子好多钱,他们肯定是恨死她了。
本以为跟着林聪走,就会过上他说的“美好幸福浪漫的大都市生活”,从此嫁到大城市,过上贵太太的生活。
不料刚到帝都,林聪就将所有钱都拿去赌,一眨眼两人成了穷光蛋。
她把身上的银项链当了,在城南这个破落的城中老村庄租了一个老房子,一个月十块钱。
给了房租,她将剩下的一点儿钱买了米和面粉,随后就什么都没了。
林聪虽然没钱,却整天只想做贵公子,饿了张口喊要吃饭,渴了喊她倒水,工作不去找,还要她每天伺候他这个那个。
她挨冻受饿,无奈之下跑去找工作。
大城市的商店店铺很多,找工作都得要有身份证,而且一开口就问她的文化水平。
她还只有十六岁,得十八岁成年才能做身份证,大字不识几个,哪里有什么文化!
她想去工厂打工,可惜人家都不收未成年工人。
“那你们小心点儿,路上人多,要注意安全。”
程天源微微颔首,牵着薛凌的手,夫妻二人有说
有笑离开了。
薛衡往他们的背影瞥多两眼,才侧过头跟薛爸爸和妈妈聊起来。
“伯伯,这……姐夫好像不怎么善于言辞。”
薛爸爸慈爱笑了,道:“阿源这孩子打小就不多话,不过他丝毫不木讷,该怎么说该怎么答,都能说得条条有序。”
薛妈妈似乎想起什么,解释:“他比凌凌大五岁,以前凌凌话可多了,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和你伯伯被她每天烦着,总笑骂她是小麻雀!幸亏有阿源,他丝毫不嫌她吵,每次她说什么,他都安静听着,非常有耐心。我瞧着,他们现在多半也是这样的。”
夫妻二人相视一笑,眉眼里都是深情和满意。
薛衡脸色有些不好,扯出一个勉强笑容。
“小时候的事……长大了说不定的。凌凌姐她是一个有大志的人,让她急匆匆嫁去乡下给人家做农妇,着实太委屈了她。”
在他看来,薛凌是被这婚事拖累的。当初伯父和伯母想着要还程家的恩情,所以才点头答应了这门婚事。
当年凌凌姐年纪小,压根不懂事,更不懂什么人才是最适合她的。
程天源是农村人,出身低,读书也不高,衣着也土气,除了人高马大,一张脸还勉强过得去,丝毫没一点儿能配上凌凌姐。
薛爸爸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些许,低声:“婚事早就定下了,阿源是一个实在诚实的孩子,值得托付。凌凌以前有些爱耍脾气,才会闹着不嫁。如今嫁过去后跟阿源处得很好,夫妻和睦,我们也就彻底放心了。”
顿了顿,他加上一句:“没什么委不委屈的。如果不是我拖累了他们家,以木海的勤快和见识,还有阿源自己的勤快拼搏,他们家也是不会差的。”
薛衡听罢,连忙改了口。
“伯伯说得对。现在有您和凌凌姐帮忙,姐夫就算没什么能力,以后也能坐享其成有一份大事业的。”
薛爸爸微微一笑,敲着桌面道:“暂时不管他们两人,等过几年再说。阿源也是一个有出息的孩子,我相信我的眼光。”
薛妈妈倒了一杯茶,道:“先喝点儿解解辣,天气有点儿阴沉,一会儿回家再聊。”
“谢谢伯母。”薛衡微笑接过茶杯。
……
薛凌带着程天源到处乱逛,买了不少东西,吃了两碗糯米糍粑,还找了一个理发店理发,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家。
“薛衡……你小时候跟他很熟吗?”程天源问。
薛凌丝毫没往心里头去,搓搓手。
“不算熟吧!我们老家的亲戚都是过年才聚一块的。之澜叔叔后来去南方发展,两家人都好久没联系,不
然我爸肯定介绍我们去找之澜叔叔的。”
程天源看了一下天色,低声:“太阳一下山,这温度还冷得很。小区就在前头了,咱们走快一些。”
薛凌跺跺脚,走快几步。
“这边比南方干燥,要么下大雪,要么就一直晴朗。这边有不少景区,我们就不陪爸妈去走亲戚了,这几天我陪你出去玩!”
“这可不行。”程天源温声解释:“这是咱们结婚的第一年,理应拜访一下长辈们,给老人家拜年打招呼。还是听爸妈的安排吧。”
薛凌想想也觉得有理,扭过头看着他的新发型,忍不住开心笑了。
“新女婿过门,心情紧张不?你挑的这个发型,挺适合你的——好看!”
本来她还以为他会跟以前一样剃成寸头,简单也容易打理。
最近江边忙着建商场,天气也冷,他就没去剃头,两个多月下来,头发已经有些长。
他挑了一个新发型,脸少了一些冷硬,五官俊朗深邃,看起来俊了许多。
“嘻嘻!越看越好看!”她大声笑赞。
程天源眸光微动,迟缓片刻问:“……比薛衡好看?”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四章 悲惨
薛凌闻言认真思索片刻,解释:“你跟他属于不同类型的男人。他是那种白净俊美型,你是硬汉俊朗的类型。类别不同,不好比较。”
她这话是大实话。
以现代人的说辞来讲,薛衡属于小鲜肉类别的男生,程天源则属于硬汉类型,标准不一样,不好比较。
程天源眼角带笑问:“那你喜欢什么类别的?嗯?”
薛凌笑了,脱口:“那还用问吗?当然是你这种类别啊!嫁都嫁你了,你问这话也忒迟啊!”
程天源闻言嘴角上扬,愉悦低低笑了。
薛凌脚步一顿,捅了他的腰间一下,好笑问:“怎么?中午看到好多女人侧目薛衡,你心里头羡慕来着?还是怕我跟其他女人一样?”
程天源连忙摇头:“不是,没什么好羡慕的。”
内心低低补充:不羡慕,只是怕……你也喜欢那样的男人。
薛凌看着他俊朗的侧脸笑,道:“对,压根不用羡慕。你啊,虽然五官没他那么好看帅气,可你更耐看更有魅力,尤其你这新发型,衬得你的脸更深邃俊朗!”
“嗯。”程天源暗自高兴着。
……
帝都,城南郊区城中村。
落败村子中,灯光点点。
北风呼啸吹着,电线杠轻轻摇动,小路交错复杂,杂物垃圾堆积。
一个穿着大棉袄的年轻女子裹着大围巾,手里拿着一条破旧手电筒,哆哆嗦嗦走在小巷里。
她脸色冻得铁青,一双眼睛浑浊无光,也许是太冷的缘故,脚步走得很快。
她来到一户破旧房子前,冻得通红的手颤抖摸进怀里,掏出一把铜钥匙,将门打开。
门刚开,一股冷飕飕的北风涌进屋里。
她慌忙进屋,将门也带上。
尽管她的动作很快,不过朝北的房子最怕北风,屋里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程天芳!!你没看到我在睡觉吗?!屋里好不容易暖和一点儿,你一进来,什么暖都没了!”
林聪裹着被子,懒洋洋爬起身,拿出一根烟抽起来。
程天芳跺了跺脚,将手电筒搁下,一个劲儿吹手搓手。
“我……我这不赶紧关门了吗?”
她冷得很,环顾乱糟糟的屋内,看到小矮桌上的保温壶,快步上前要倒水——却空空的。
她只好提着保温壶去厨房。
厨房里冷飕飕的,老式炉灶里一点儿火星也没有,到处都是黑灰。
她只好将保温壶搁下,拿了角落的锅,走去小水缸旁,拿开破了一个口子的木盖子,却发现里头空空如也,一点儿水也没有。
老城区没有暖气,到处
都冷得很,水龙头多半时候都被冻住,水根本出不来。
想要喝水,就得走十来分钟的路,去村口的石井里打水。
这时,正在木床上烟雾萦绕的林聪懒洋洋喊:“喂!几点了?该七点了吧?我肚子早饿了!快弄点儿东西来吃!”
程天芳磨了磨牙,没好气道:“家里一点儿水都没有!喝水都成问题!你还要吃饭?!”
林聪瞪向厨房,敲了敲烟灰。
“少废话!没水你就去挑!没饭你就煮!这是你女人的活儿,别指望我会干这样的粗俗活儿!”
程天芳想要发作,可是喉咙干涸得很,想要吵也吵不动,将锅一把扔下,挑着一对铁桶再度出门了。
北风呼啸,夜灯幽暗,小巷里除了偶尔一两声夜猫叫声,一点儿人气也没有。
她不敢走得慢,一慢下来身体就更冷。
身上的大棉袄本来刚好合身,可惜她现在瘦了很多,棉袄松松垮垮的,冷风最擅长钻缝钻空子,脚步太慢就愈发冷了。
老城区住的人不多,零星住着几户老人。
她走过一户有些亮堂的人家门口,里头低低响起一道女子的喊声:“妈!快过来看看我的新毛衣!你瞧好看不?”
那撒娇般的开心口吻和语气,听得她一愣,转而泪盈满眶。
明年就是除夕了,也就是过年了。以往的这个时候,妈妈都会给她织毛衣,将省吃节俭的钱拿出来给她买新鞋和新衣。
爸爸还会偷偷跟妈商量,说给她一个小红包。
大哥回家的时候,总会带一些好吃的东西,腊肉啊,米糕啊,饼子啊……
思及此,她咬紧下唇,低低抽泣起来。
她偷了家里所有的钱,还偷了嫂子好多钱,他们肯定是恨死她了。
本以为跟着林聪走,就会过上他说的“美好幸福浪漫的大都市生活”,从此嫁到大城市,过上贵太太的生活。
不料刚到帝都,林聪就将所有钱都拿去赌,一眨眼两人成了穷光蛋。
她把身上的银项链当了,在城南这个破落的城中老村庄租了一个老房子,一个月十块钱。
给了房租,她将剩下的一点儿钱买了米和面粉,随后就什么都没了。
林聪虽然没钱,却整天只想做贵公子,饿了张口喊要吃饭,渴了喊她倒水,工作不去找,还要她每天伺候他这个那个。
她挨冻受饿,无奈之下跑去找工作。
大城市的商店店铺很多,找工作都得要有身份证,而且一开口就问她的文化水平。
她还只有十六岁,得十八岁成年才能做身份证,大字不识几个,哪里有什么文化!
她想去工厂打工,可惜人家都不收未成年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