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你个骗子
几个妇女帮忙帮得十分起劲,一边上灶烧火的,一边还说笑话。
秦凝虽然进进出出的招待客人,还听见老六娘子、王大妹几个妇女又在议论。
老六娘子说:“……我前几天就看见在家了,还假装没看见我,招呼不打一声。奇怪!嫁了人,还回来娘家住这么几天,到底还是觉得我们乡下好?哼,我看,肯定有问题!”
王大妹说:“我也觉得是!要不你看陆大妹,这几天胸脯都不挺起来了,干活都卖力了几分呢!家里没有事,她会这样勤快?”
三麻娘子笑:“不会是才几个月,就熬不住了?”
王大妹也笑:“这个事情,有的人几天都熬不住啊,啊哈哈!”
老六娘子大笑:“王大妹,你呢,你熬几天?”
秦凝听过了,也没放在心上,乡下女人们的家长里短,跳跃性极强,谁知道她们又在说谁呢?
满月酒办得也是不错的,像秦新娣秦根娣这样的老亲也来了,虽然不舍得出手送礼,但好在没搞出啥花样来,吃一点拿一点,秦凝也不在乎。
秦土根家早就扬言跟秦阿南家不来往,如今秦阿南生了儿子,秦土根和唐菊花觉得,秦阿南家的产业,他们家再也无望了,干脆没来也没出任何声响,秦凝是万分高兴的。
朱月娥想故伎重演,拎了几个鸡蛋,在秦凝家院墙边和许良保打招呼,又说要让秦振国来吃晚饭。
许良保老实人,只好笑着,还客气着:“好好,来来,鸡蛋不用了……”
秦凝在里头听着呢,这次,她懒得跟朱月娥说话,直接在朱月娥进院墙门的时候,意念一动,朱月娥就连人带鸡蛋,扑倒在她家门口。
鸡蛋碎成汁,朱月娥心疼的拿手去捞。
捞回家了半个小时,朱月娥又拎了几个鸡蛋来了,却还是那样,没有进门呢,先摔一跤,鸡蛋照样碎成汁。
朱月娥脸色煞白,又用手去捞了几个鸡蛋黄,没敢来第三次。
任东升带了任雪君来吃晚饭。
说是房秀娟髋骨没长好,落下了不能走长路的毛病,连秀才村到秦唐村半个小时也走不动,让任雪静在家烧饭给她吃。
没有娘在一边宠着,任雪君现在也收敛了好多,安静的跟着任东升吃了晚饭,还懂得去喊了一声任贵均:
“爷爷,爹说,等会儿我们一起回去,不用宝生哥来接了,他已经和宝生哥说好了。”
“好,我们慢慢走回去。”任贵均很高兴的应了。
秦凝在一旁看着,也很放心,至少,现在的任东升,不会再对任贵均不管不顾。
其他亲戚热热闹闹吃了一顿,拿了红鸡蛋回家了,秦阿南身边跟着许春燕,手里抱着用大红襁褓裹着的七斤,开心的笑着,和许良保一起送客。
一切完美。
秦凝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坐在空间里,把以前成屹峰寄来的信,拿出来看。
她细细的按照邮戳上的时间,把信理了一下,一百多封信,垒起来也是近一尺高的小山。
秦凝从最顶端第一封开始看。
“小凝:我到家了。
谢谢你这些日子的款待,于我,那就如一场梦一般。
我仔细的想着这些天我们的相处,还是觉得,你对我了解太少了。以后,我天天给你写信,隔一个星期寄给书勉姐那里,这样,你大概不会对邮递员了解太深了吧?
呵呵,你真是个特别的女孩,这么促狭的借口你也能想出来,还有,一想到你说的木鱼,我现在吹口琴都能笑岔气,唉,你真是个鬼灵精。
我是三岁就到黑省的,我…………”
秦凝看完了信,就拿起桌上的笔,在信的后面回信。
“成屹峰,你这个笨蛋!
对我来说,不需要了解你的过去,我只想知道,我们会不会有未来。
可是,你现在到底在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所以,显然,我们是没有未来的。
没有未来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去做?
或者,你能给我一个理由?
秦凝,一九七四年,九月二十日”
秦凝把信写好,自己看了看,再把信纸折好,放在一边。
单独的一封信,和另一端一尺高的小山形成鲜明的对比。
秦凝看着信,自己跟自己说:
“成屹峰,我给你个机会,我每天回一封信,要是在我全部回复前,你回来了,那么,我……我会问问自己的心,是不是愿意,去冒险,去妥协,去……爱。”
九月,是收获的季节。
清溪公社的棉花,正是长得最高最密的时候,社员们摘棉花摘得十分忙碌,许良保也得出工去。
秦凝让周彩凤把节约领的活,拿回来了他们家,让周彩凤天天像上班似的,来他们家西灶间打工。
这样的话,周彩凤白天在她们家里,就能帮着秦阿南搭把手,照顾一下越长越肥的七斤。
因为周彩凤有哑巴帮着出工,天天在家做手工活,一个月能赚二十多块钱呢,有时候甚至能到三十块,晚上都要点着油灯做。
秦凝惊讶于她的勤奋和努力,周彩凤家,在村里可是算不错的,毕竟会计拿的工分不少,还清闲,平时讨好拍她马屁的也不少,以前她还敢让会计克扣着秦阿南工分捞钱呢,她现在这么勤奋这么努力是干什么呀?
周彩凤就和秦凝说:
“我现在多攒点钱,我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第一个,我要托关系,让我家国强出去城里当临时工,不能让他在家跟他爹学!
人家是不知道的,我也要面子,不想在别人面前说,可小凝啊,你炳元叔这个人,已经越来越过分了,不会改的了,儿子现在才十六岁,他就天天的让儿子陪他喝酒,我拦着,他喝了酒,还想着要打我哩!
可我不能不拦着啊,要不然,我们国强,将来还不要和他一样?我可是听说过的,这喝酒喝多了,早死算好的,中风了半死不活躺在床上靠人服侍的多得是啊!可是儿子看着老子天天的翘脚喝酒,现在竟然也喜欢上了,我是真愁啊!
我听说,城里轧花厂,常常会招临时工的,就是进去要交三百块押金,也要打点人,我想再多挣点,明年就把国强送轧花厂去,这样,他三五个月不回来,就不会跟着老子喝酒了。
这么的再熬几年,等我们国强娶了媳妇,我就和这个酒鬼离婚!我不想今后伺候他到老,一想到这个,我就觉得一天也活不下去了!
小凝,我知道,为着小二的事,你心里看不起我,我现在也想过了,小二也不是个好东西,他要是真对他老婆好,他也不该来撩拨我,他要是真对我好,也不该来撩拨我,对吧?当然,我自己也便宜,他一撩拨我,我就……
但,你还肯拉我一把,所以我以后不会再那么傻了,我想着,我好好帮你干活,你好好的再找点活,我多做一点,今后我离了婚,要是娘家不收留我,儿子也嫌我丢脸,我有钱,我就和生产队申请一块宅基地,我盖一间屋子,我一个人过!”
秦凝很惊讶,惊讶于周彩凤打算的还很有章程。
去年秦凝和周彩凤提起离婚的话题时,周彩凤还一脸不可想象,今年,她竟然已经敢打算了,这个女人的学习能力倒是很强大啊。
秦凝听了这些话,不置可否,人家的家事,不好评论,但心里,秦凝还真是有点感概。
这世上,终究是女人心肠软,一个没见过啥世面的女人,纵然有千般不是,万般不甘,还是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要为儿子的人生考虑,一个父亲,却只顾着眼前的一口酒,唉!
有了周彩凤这番话,秦凝虽没有特意的表示什么,但交待她干活,倒也放心一些,一个有目标的人,是值得尊重的,总比那些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好。
家里白天有了周彩凤帮把手,秦阿南带着孩子也不会太累,傍晚还有许春燕煮饭烧水做家务,晚上又有许良保帮秦阿南带孩子,九月末的时候,秦凝家里的日子就步上正轨,秦凝又空闲下来了。
一空闲,心里就也空出一块来,还长着草,在空寂的心灵里摇摆。
九月末的晚上,秦凝坐在空间里,看成屹峰的第十一封信。
“小凝,今天我想了想,忽然觉得你有点可怕。
你说我们不过见了几次,可是,我现在满心都是你,我回来有半个月了,可是,我依然能在闭上眼睛的时候,清晰的看见你,你说,是不是很可怕?
我看见一片花,我觉得像你;
我看见一片树叶,我觉得也像你;
小凝,昨晚上我在大院里散步,看见路灯下的树影晃动,我也觉得是你那微乱的发丝,我得给你理一理。
今天白天休息的时候,站我前面的队友耳朵在太阳下通红,我又想起你……”
秦凝嘴角轻轻勾了勾,摸了摸耳朵。
说来也是奇怪,她有很多特别的经历和感触,都是成屹峰带给她的,比如,那次耳朵忽然的发烧,这会儿被成屹峰的信提起,她依然能感受到那时的感觉。
只有他会让她这样,她也觉得他很可怕啊!
她提笔,在信的背面回信:
“可怕你还写信?你有本事别给我写信!
你可知道,于我,你也很可怕,我本来过得好好的,你却突然出现,你再突然不见,这样一点儿也不好玩!
我不是高尚的人,就算有一天,我要放弃我的不婚主义,我也不要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天天得要提心吊胆,我承受不起,你别给我写信。
说什么陪我一辈子,只守着我看春夏秋冬,成屹峰,你个骗子!”
她丢下笔,像个刚和男朋友吵完架的闹脾气姑娘,抱起在小竹床上昏睡的悟空,闪身就出了空间,再轻轻推开门,走出了房间。
睡在走廊下的佐罗,听着她声响立刻从狗窝里跳出来,低低的叫着。
“佐罗,小声,我们带悟空出去走走。”
九点多的农村,一片漆黑,只有星辰在夜空下眨眼。
佐罗在前面蹦跳着,秦凝抱着悟空,三两步就到了屋子前面的自留地。
悟空的眼睛,在暗沉的夜色里还带着点波光,秦凝把它放开,说:
“别走的太远啊,棉花地里有棉铃虫,等会儿掉在毛里,脏兮兮的,我可不给你捡啊!”
悟空“吱吱”的叫着,几个纵跃,便不见了猴影,佐罗低低的叫了一声,很快也跟了过去。
这段时间秦凝比较忙,已经很久没有带悟空去山上玩了,只好每隔几天,等村里的人都睡着了,就带悟空到棉花地里放飞一会儿。
秦凝家自留地才两分大,自留地以外的,就全部是生产队的棉田了。
这个时节,棉花树一行一行密密匝匝的,悟空在里头钻来钻去,就很开心了,再加上佐罗总爱跟着,两只灵宠在棉花地里玩捉迷藏,有时候能玩一个小时。
但于秦凝而言,这大晚上的,放眼望去,就只是一片暗色的农田,啥也看不见,不知道两个东西跑去哪儿了,她在自留地和棉田中间相隔的田埂上站着看了一会儿,很是无聊,就干脆躲进空间里去等了,平时她都是这样的。
但是今天,她刚躲进空间几分钟,就听见外头一声尖叫,“啊!”
叫声很短促,很快便没有了,秦凝在空间里,没怎么听清,也不知道是人声还是悟空的声音,她不放心,立刻从空间里闪身出来了。
可就在她闪身出来的时候,刚在田埂上站稳,迎面就扑来一阵风,秦凝本能的身子一让,就听见一个女人的尖叫:“啊!”
这一声,突如其来,把秦凝也吓了一大跳,本能的也是一阵惊呼,“啊”,才定睛看,便看见一个人影站在她面前,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可秦凝刚从空间里出来,空间里永远是蓝盈盈的天光,这时候她刚进入黑暗,眼睛还有点不大适应,她警惕的低喝一声:“谁!”
秦凝虽然进进出出的招待客人,还听见老六娘子、王大妹几个妇女又在议论。
老六娘子说:“……我前几天就看见在家了,还假装没看见我,招呼不打一声。奇怪!嫁了人,还回来娘家住这么几天,到底还是觉得我们乡下好?哼,我看,肯定有问题!”
王大妹说:“我也觉得是!要不你看陆大妹,这几天胸脯都不挺起来了,干活都卖力了几分呢!家里没有事,她会这样勤快?”
三麻娘子笑:“不会是才几个月,就熬不住了?”
王大妹也笑:“这个事情,有的人几天都熬不住啊,啊哈哈!”
老六娘子大笑:“王大妹,你呢,你熬几天?”
秦凝听过了,也没放在心上,乡下女人们的家长里短,跳跃性极强,谁知道她们又在说谁呢?
满月酒办得也是不错的,像秦新娣秦根娣这样的老亲也来了,虽然不舍得出手送礼,但好在没搞出啥花样来,吃一点拿一点,秦凝也不在乎。
秦土根家早就扬言跟秦阿南家不来往,如今秦阿南生了儿子,秦土根和唐菊花觉得,秦阿南家的产业,他们家再也无望了,干脆没来也没出任何声响,秦凝是万分高兴的。
朱月娥想故伎重演,拎了几个鸡蛋,在秦凝家院墙边和许良保打招呼,又说要让秦振国来吃晚饭。
许良保老实人,只好笑着,还客气着:“好好,来来,鸡蛋不用了……”
秦凝在里头听着呢,这次,她懒得跟朱月娥说话,直接在朱月娥进院墙门的时候,意念一动,朱月娥就连人带鸡蛋,扑倒在她家门口。
鸡蛋碎成汁,朱月娥心疼的拿手去捞。
捞回家了半个小时,朱月娥又拎了几个鸡蛋来了,却还是那样,没有进门呢,先摔一跤,鸡蛋照样碎成汁。
朱月娥脸色煞白,又用手去捞了几个鸡蛋黄,没敢来第三次。
任东升带了任雪君来吃晚饭。
说是房秀娟髋骨没长好,落下了不能走长路的毛病,连秀才村到秦唐村半个小时也走不动,让任雪静在家烧饭给她吃。
没有娘在一边宠着,任雪君现在也收敛了好多,安静的跟着任东升吃了晚饭,还懂得去喊了一声任贵均:
“爷爷,爹说,等会儿我们一起回去,不用宝生哥来接了,他已经和宝生哥说好了。”
“好,我们慢慢走回去。”任贵均很高兴的应了。
秦凝在一旁看着,也很放心,至少,现在的任东升,不会再对任贵均不管不顾。
其他亲戚热热闹闹吃了一顿,拿了红鸡蛋回家了,秦阿南身边跟着许春燕,手里抱着用大红襁褓裹着的七斤,开心的笑着,和许良保一起送客。
一切完美。
秦凝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坐在空间里,把以前成屹峰寄来的信,拿出来看。
她细细的按照邮戳上的时间,把信理了一下,一百多封信,垒起来也是近一尺高的小山。
秦凝从最顶端第一封开始看。
“小凝:我到家了。
谢谢你这些日子的款待,于我,那就如一场梦一般。
我仔细的想着这些天我们的相处,还是觉得,你对我了解太少了。以后,我天天给你写信,隔一个星期寄给书勉姐那里,这样,你大概不会对邮递员了解太深了吧?
呵呵,你真是个特别的女孩,这么促狭的借口你也能想出来,还有,一想到你说的木鱼,我现在吹口琴都能笑岔气,唉,你真是个鬼灵精。
我是三岁就到黑省的,我…………”
秦凝看完了信,就拿起桌上的笔,在信的后面回信。
“成屹峰,你这个笨蛋!
对我来说,不需要了解你的过去,我只想知道,我们会不会有未来。
可是,你现在到底在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所以,显然,我们是没有未来的。
没有未来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去做?
或者,你能给我一个理由?
秦凝,一九七四年,九月二十日”
秦凝把信写好,自己看了看,再把信纸折好,放在一边。
单独的一封信,和另一端一尺高的小山形成鲜明的对比。
秦凝看着信,自己跟自己说:
“成屹峰,我给你个机会,我每天回一封信,要是在我全部回复前,你回来了,那么,我……我会问问自己的心,是不是愿意,去冒险,去妥协,去……爱。”
九月,是收获的季节。
清溪公社的棉花,正是长得最高最密的时候,社员们摘棉花摘得十分忙碌,许良保也得出工去。
秦凝让周彩凤把节约领的活,拿回来了他们家,让周彩凤天天像上班似的,来他们家西灶间打工。
这样的话,周彩凤白天在她们家里,就能帮着秦阿南搭把手,照顾一下越长越肥的七斤。
因为周彩凤有哑巴帮着出工,天天在家做手工活,一个月能赚二十多块钱呢,有时候甚至能到三十块,晚上都要点着油灯做。
秦凝惊讶于她的勤奋和努力,周彩凤家,在村里可是算不错的,毕竟会计拿的工分不少,还清闲,平时讨好拍她马屁的也不少,以前她还敢让会计克扣着秦阿南工分捞钱呢,她现在这么勤奋这么努力是干什么呀?
周彩凤就和秦凝说:
“我现在多攒点钱,我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第一个,我要托关系,让我家国强出去城里当临时工,不能让他在家跟他爹学!
人家是不知道的,我也要面子,不想在别人面前说,可小凝啊,你炳元叔这个人,已经越来越过分了,不会改的了,儿子现在才十六岁,他就天天的让儿子陪他喝酒,我拦着,他喝了酒,还想着要打我哩!
可我不能不拦着啊,要不然,我们国强,将来还不要和他一样?我可是听说过的,这喝酒喝多了,早死算好的,中风了半死不活躺在床上靠人服侍的多得是啊!可是儿子看着老子天天的翘脚喝酒,现在竟然也喜欢上了,我是真愁啊!
我听说,城里轧花厂,常常会招临时工的,就是进去要交三百块押金,也要打点人,我想再多挣点,明年就把国强送轧花厂去,这样,他三五个月不回来,就不会跟着老子喝酒了。
这么的再熬几年,等我们国强娶了媳妇,我就和这个酒鬼离婚!我不想今后伺候他到老,一想到这个,我就觉得一天也活不下去了!
小凝,我知道,为着小二的事,你心里看不起我,我现在也想过了,小二也不是个好东西,他要是真对他老婆好,他也不该来撩拨我,他要是真对我好,也不该来撩拨我,对吧?当然,我自己也便宜,他一撩拨我,我就……
但,你还肯拉我一把,所以我以后不会再那么傻了,我想着,我好好帮你干活,你好好的再找点活,我多做一点,今后我离了婚,要是娘家不收留我,儿子也嫌我丢脸,我有钱,我就和生产队申请一块宅基地,我盖一间屋子,我一个人过!”
秦凝很惊讶,惊讶于周彩凤打算的还很有章程。
去年秦凝和周彩凤提起离婚的话题时,周彩凤还一脸不可想象,今年,她竟然已经敢打算了,这个女人的学习能力倒是很强大啊。
秦凝听了这些话,不置可否,人家的家事,不好评论,但心里,秦凝还真是有点感概。
这世上,终究是女人心肠软,一个没见过啥世面的女人,纵然有千般不是,万般不甘,还是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要为儿子的人生考虑,一个父亲,却只顾着眼前的一口酒,唉!
有了周彩凤这番话,秦凝虽没有特意的表示什么,但交待她干活,倒也放心一些,一个有目标的人,是值得尊重的,总比那些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好。
家里白天有了周彩凤帮把手,秦阿南带着孩子也不会太累,傍晚还有许春燕煮饭烧水做家务,晚上又有许良保帮秦阿南带孩子,九月末的时候,秦凝家里的日子就步上正轨,秦凝又空闲下来了。
一空闲,心里就也空出一块来,还长着草,在空寂的心灵里摇摆。
九月末的晚上,秦凝坐在空间里,看成屹峰的第十一封信。
“小凝,今天我想了想,忽然觉得你有点可怕。
你说我们不过见了几次,可是,我现在满心都是你,我回来有半个月了,可是,我依然能在闭上眼睛的时候,清晰的看见你,你说,是不是很可怕?
我看见一片花,我觉得像你;
我看见一片树叶,我觉得也像你;
小凝,昨晚上我在大院里散步,看见路灯下的树影晃动,我也觉得是你那微乱的发丝,我得给你理一理。
今天白天休息的时候,站我前面的队友耳朵在太阳下通红,我又想起你……”
秦凝嘴角轻轻勾了勾,摸了摸耳朵。
说来也是奇怪,她有很多特别的经历和感触,都是成屹峰带给她的,比如,那次耳朵忽然的发烧,这会儿被成屹峰的信提起,她依然能感受到那时的感觉。
只有他会让她这样,她也觉得他很可怕啊!
她提笔,在信的背面回信:
“可怕你还写信?你有本事别给我写信!
你可知道,于我,你也很可怕,我本来过得好好的,你却突然出现,你再突然不见,这样一点儿也不好玩!
我不是高尚的人,就算有一天,我要放弃我的不婚主义,我也不要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天天得要提心吊胆,我承受不起,你别给我写信。
说什么陪我一辈子,只守着我看春夏秋冬,成屹峰,你个骗子!”
她丢下笔,像个刚和男朋友吵完架的闹脾气姑娘,抱起在小竹床上昏睡的悟空,闪身就出了空间,再轻轻推开门,走出了房间。
睡在走廊下的佐罗,听着她声响立刻从狗窝里跳出来,低低的叫着。
“佐罗,小声,我们带悟空出去走走。”
九点多的农村,一片漆黑,只有星辰在夜空下眨眼。
佐罗在前面蹦跳着,秦凝抱着悟空,三两步就到了屋子前面的自留地。
悟空的眼睛,在暗沉的夜色里还带着点波光,秦凝把它放开,说:
“别走的太远啊,棉花地里有棉铃虫,等会儿掉在毛里,脏兮兮的,我可不给你捡啊!”
悟空“吱吱”的叫着,几个纵跃,便不见了猴影,佐罗低低的叫了一声,很快也跟了过去。
这段时间秦凝比较忙,已经很久没有带悟空去山上玩了,只好每隔几天,等村里的人都睡着了,就带悟空到棉花地里放飞一会儿。
秦凝家自留地才两分大,自留地以外的,就全部是生产队的棉田了。
这个时节,棉花树一行一行密密匝匝的,悟空在里头钻来钻去,就很开心了,再加上佐罗总爱跟着,两只灵宠在棉花地里玩捉迷藏,有时候能玩一个小时。
但于秦凝而言,这大晚上的,放眼望去,就只是一片暗色的农田,啥也看不见,不知道两个东西跑去哪儿了,她在自留地和棉田中间相隔的田埂上站着看了一会儿,很是无聊,就干脆躲进空间里去等了,平时她都是这样的。
但是今天,她刚躲进空间几分钟,就听见外头一声尖叫,“啊!”
叫声很短促,很快便没有了,秦凝在空间里,没怎么听清,也不知道是人声还是悟空的声音,她不放心,立刻从空间里闪身出来了。
可就在她闪身出来的时候,刚在田埂上站稳,迎面就扑来一阵风,秦凝本能的身子一让,就听见一个女人的尖叫:“啊!”
这一声,突如其来,把秦凝也吓了一大跳,本能的也是一阵惊呼,“啊”,才定睛看,便看见一个人影站在她面前,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可秦凝刚从空间里出来,空间里永远是蓝盈盈的天光,这时候她刚进入黑暗,眼睛还有点不大适应,她警惕的低喝一声:“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