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请不要用拐骗这个词,沈小姐,是‘说服’。”
“嗯嗯我知道啦……那你未来的妻子是谁啊?”
不存在。
这个悲伤抑郁的答案再次被憨厚的普通人一笔带过:“她会出现在相亲市场里的。总有一天。”
沈凌更疑惑了:“为什么‘妻子’会出现在‘市场’里?她是一个产品吗?”
薛谨的脚步顿了顿。
片刻后,他平静地回复:“当然,她是一个产品。相亲市场里的每个人都是产品。”
——猎魔人的目标自始至终都很明确:他想要婚姻,而不是爱情。
婚姻需要性格的契合、物质基础、以及生活中彼此的理解扶持——它是一种需要经营的东西。
相爱的人固然会缔结婚姻,但两个没有任何感情因素的人也可以缔结这玩意儿——甚至,如果这两个人彼此体贴、性格相合,他们有可能建立起比前者更稳定的婚姻。
而爱情就极其不稳定,涉及到各种过于玄妙不可信的玩意儿……什么“缘分”“命运”“契机”……
就薛谨本人而言,在任何与“运”这个玩意儿相关的东西上,他都不会得到好的结果。
况且,他的“普通人守则”并不包括“和某个对象陷入爱河”。
任何爱情都不能被简单划进“普通”的行列里,根据薛谨长年累月的观察,普通人的爱情往往是普通生命中稀少的“不普通”。
所以,他提前攒好了能够说服女方的钱,以满足婚姻中的物质基础,又默认了相亲市场里涉及金钱的潜规则,就自己这个“产品”的条件去找相应的“产品”。
薛谨确信,除了不能提供给妻子“爱意”以外,他能够根据守则做到符合一个好丈夫的一切事。
而相亲市场里,抱着“只是想和合适的对象建立稳定的家庭”想法的女性占大多数,薛谨这种“不能提供给对方爱意”的短板也不能算是对女方的不公平。
——说到底,他选择直接去相亲,而不是通过联谊等等方式找女朋友,就是因为考虑到自己的短板。
和渴望爱情的女孩在一起,是对她付出的爱意的不公平。
还不如凑在一起,成为一对互相估价后都觉得满意的“产品”。
这样的薛谨,才会在沈凌面前如此难顶。
这不是因为他对她一见钟情,或者短短一天的相处产生了“爱情”这种东西——
而是因为,沈凌对他而言,是一个突然蹦出来、闪闪发光、几乎就写着“世纪大甩卖”的超高等级奢侈品。
这个产品仅凭美貌部分就能直接提升到高级市场,再加上她好哄骗的性格,极易相处的个性——沈凌还是第一个没有嫌弃地把他炸的小黄鱼掀翻在地的姑娘呢——
和萨尔伽看法相同,薛谨认为,沈凌这种可爱程度的产品,只有身价过亿存在于电影里的霸道总裁才配得上。
然而,因为对方极易哄骗的个性,和目前只亲近自己的特殊情况(薛谨觉得这和雏鸟情节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个超高档奢侈品就仿佛主动滚动到他的脚边,用力招着手手说“快把我免费捡回家!”“我超便宜哒!”……
对一个从未幸运过,一分钱要抠两半花、在菜市场为了几毛钱和别人你推我拉三百回合大战、凡超市大特价必要冲在前锋的男人而言,是多么巨大的吸引力啊。
但薛谨是个憨厚的普通人,憨厚的普通人决不能投机购买高档奢侈品,也决不能拐骗无知的美少女,尤其这个美少女怎么看都应该陷入不普通的恋爱、不普通的关系、不普通的对象、不普通的生活环境……和只追寻“产品”的自己缔结婚姻是极大的不公平……
“阿谨!阿谨!”
高档奢侈品姑娘一如既往聒噪地嚷嚷拉回了薛谨越想越抑郁的思路:“外面下雨了!下了超——大的雨!水在哗哗哗往下淌——哈哈哈哈我的脚好冰啊!”
薛谨抬头看看。
地铁出口的小花坛旁,沈凌正站在某个水坑里蹦跶,宽大的毛衣袖被甩得上下翻飞,就像小翅膀似的。她露趾的罗马鞋乃至膝盖都溅上了水花,雨水则毫不留情地“噼噼啪啪”往她毛衣领子里钻,大有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彻底打湿的架势。
薛谨:“……”
如果这个高档奢侈品真的嫁给了身价过亿的霸道总裁,那后者一定会以“举止过于幼稚”把她始乱终弃的。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薛谨深渊般的自制力狠狠碾灭。
用良知抑制住不去捡滚到面前的百元大钞已经很辛苦了,这个念头完全是给自己去捡百元大钞的合理性编借口。
沈凌这样的女孩,怎么可能有异性舍得对她始乱终弃呢。
“沈小姐,过来,不要在那里踩水玩。你会感冒的。”
“可是我要玩——这个超好玩!飞起来了!哇!哈哈哈!”
“……”
十五分钟后,拉扯着金毛小女孩站在便利店的门廊下,半跪下来帮她把露趾鞋脱掉,用买来的毛巾把她脚上的水擦干净(“寒从脚下起啊沈小姐”),用买来的一次性雨衣外套和雨鞋把她武装好,再帮她一颗颗扣好雨衣扣子,摆正挡雨的透明小帽檐后,薛谨目送这个全副武装的幼儿园宝宝嗒嗒嗒跑出去继续踩水坑玩得不亦乐乎——
回过头,是收银台小哥的商业微笑。
“您好,一共201元。”
薛谨:“……”
要是那位来截胡的霸道总裁不肯付中介托管费,我就把他头打掉。
抑郁至极的薛先生背对着那个快乐玩水坑的姑娘(他怕正对着这个姑娘会忍不住冲过去让她给钱),正准备默默掏钱付账,却感到手机振动了一下。
是萨尔伽的电话。
“喂?”
薛谨一边接通电话,一边歉意地对收银台小哥比了一个手势。
小哥回以“该不会是不打算付账吧”的怀疑目光,所以,为了回避这尖锐的目光,薛谨不得不重新转身,面对了那边玩水坑的沈凌。
“萨尔伽,你找我有……”
地铁出口旁的小花坛,也许每个人每天都日常固定经过的地方,灰扑扑的背景板,比起手机屏幕、名牌包包、亮闪闪的手表而言,连余光都不值得的东西。
但在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倒霉下雨天,薛谨第一次注意到,这个花坛里种的是风信子。
金黄色的风信子,一圈圈饱满的金色果实,一颗颗在半空中闪闪发光的金色微粒。
“崽啊,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就想提醒你一声。你是不是前段时间中了什么符文诅咒……这几天你很反常,一直在冲动消费啊?你仔细想想?从莫名花费1888元托管一只捡来的猫就开始了——”
为什么会在半空中?为什么突然闪闪发光?
因为有个穿着透明雨衣的姑娘在那里蹦蹦跳跳,她的雨鞋让水坑里的积水高高飞起,于是这从积水变成雨珠变成闪闪的宝石——
不,不是宝石,没有任何昂贵感,宝石又变成了晶莹剔透的小糖球,闪光的金色微粒又变成了金色的风信子。
晶莹剔透的小糖球与金色的风信子一起黏在了她的雨衣下摆上。
一点都不昂贵。
一点都不遥远。
尤其是,“啪嗒啪嗒”踩着水坑的主人公转了个圈,金色的小卷毛还是弄湿了一点点,浅葱色的眼睛与积水变成的小糖球如出一辙。
沈凌冲他挥挥手,圆圆的糖球弯成了月牙形的软糖。
……这姑娘顶多幼儿园中班,再高年级没有了。
薛谨收回视线,重新询问电话那端的好友:“你刚才说什么?”
“啊?”好友莫名其妙地反问,“你刚才笑什么?”
“……我笑了吗?”
“对啊?崽,你怎么回事,冲动消费后又中邪了吗?你不会真的被奇奇怪怪的符文道具给……”
【五分钟后】
沈凌总算玩了个尽兴。
她第一次见到不发臭的小水坑,也是第一次见到旁边种着漂亮金色小花花的水坑。
——嗯,要是以前遇到这种水坑,本喵就能多喝点水了,不用一直憋着。谁让她压根不想碰其他流浪猫狗舔的脏水坑呢。
玩过头后,她弯下腰拍拍自己的雨衣,注意到上面粘到的金色小花花瓣。
……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于是沈凌兜起雨衣,“啪嗒啪嗒”跑向自己目前唯一的仆人——兼她认识的唯一一个会给自己做食物吃的人——
“阿谨阿谨阿谨阿谨!这个!能吃吗?”
门廊下,刚刚挂断电话的薛谨看了她一眼。
“这个不能吃,沈小姐,但是与这个颜色相近的食物有很多。”
“炸小黄鱼?”
“嗯,还有桂花糖年糕,桂花马蹄糕,桂花松糕……”
他再次弯下腰来帮沈凌掸掉了雨衣上的风信子,因为这个动作和他刚才帮自己穿雨鞋的动作一样,已经被伺候了一遍的沈凌理所当然地原地站好,等着他继续说话。
“……一般使用花朵制作的食物都是甜食,沈小姐,和炸小黄鱼的味道不一样。”
金黄色的风信子终于被完全掸掉,而沈凌又被说饿了。
“那你帮我再做点这种东西吃好不好?阿谨,我会奖赏你哒!”
就和奖赏他上供的炸小黄鱼一样!虽然沈凌觉得帮他选婚纱挑戒指的奖赏实在太轻了……唔……也许她可以破例给这只低等生物赐福……
薛谨抬头看了她一眼,发现刚才弯成月牙形软糖的眼睛又变成了圆圆的小糖球。
“好吧,我会给你做你想吃的东西,沈小姐。”
他平静地点点头,“奖赏是,你陪我选完婚纱和戒指后,再去一趟民政局吧。”
沈凌只是稍微歪歪头。
“那是结婚的意思吗?”
“嗯。”
“好玩吗?”
“嗯。”
“好呀!”
第10章 第十只爪爪
第十只爪爪
【四个月后】
“嗯嗯我知道啦……那你未来的妻子是谁啊?”
不存在。
这个悲伤抑郁的答案再次被憨厚的普通人一笔带过:“她会出现在相亲市场里的。总有一天。”
沈凌更疑惑了:“为什么‘妻子’会出现在‘市场’里?她是一个产品吗?”
薛谨的脚步顿了顿。
片刻后,他平静地回复:“当然,她是一个产品。相亲市场里的每个人都是产品。”
——猎魔人的目标自始至终都很明确:他想要婚姻,而不是爱情。
婚姻需要性格的契合、物质基础、以及生活中彼此的理解扶持——它是一种需要经营的东西。
相爱的人固然会缔结婚姻,但两个没有任何感情因素的人也可以缔结这玩意儿——甚至,如果这两个人彼此体贴、性格相合,他们有可能建立起比前者更稳定的婚姻。
而爱情就极其不稳定,涉及到各种过于玄妙不可信的玩意儿……什么“缘分”“命运”“契机”……
就薛谨本人而言,在任何与“运”这个玩意儿相关的东西上,他都不会得到好的结果。
况且,他的“普通人守则”并不包括“和某个对象陷入爱河”。
任何爱情都不能被简单划进“普通”的行列里,根据薛谨长年累月的观察,普通人的爱情往往是普通生命中稀少的“不普通”。
所以,他提前攒好了能够说服女方的钱,以满足婚姻中的物质基础,又默认了相亲市场里涉及金钱的潜规则,就自己这个“产品”的条件去找相应的“产品”。
薛谨确信,除了不能提供给妻子“爱意”以外,他能够根据守则做到符合一个好丈夫的一切事。
而相亲市场里,抱着“只是想和合适的对象建立稳定的家庭”想法的女性占大多数,薛谨这种“不能提供给对方爱意”的短板也不能算是对女方的不公平。
——说到底,他选择直接去相亲,而不是通过联谊等等方式找女朋友,就是因为考虑到自己的短板。
和渴望爱情的女孩在一起,是对她付出的爱意的不公平。
还不如凑在一起,成为一对互相估价后都觉得满意的“产品”。
这样的薛谨,才会在沈凌面前如此难顶。
这不是因为他对她一见钟情,或者短短一天的相处产生了“爱情”这种东西——
而是因为,沈凌对他而言,是一个突然蹦出来、闪闪发光、几乎就写着“世纪大甩卖”的超高等级奢侈品。
这个产品仅凭美貌部分就能直接提升到高级市场,再加上她好哄骗的性格,极易相处的个性——沈凌还是第一个没有嫌弃地把他炸的小黄鱼掀翻在地的姑娘呢——
和萨尔伽看法相同,薛谨认为,沈凌这种可爱程度的产品,只有身价过亿存在于电影里的霸道总裁才配得上。
然而,因为对方极易哄骗的个性,和目前只亲近自己的特殊情况(薛谨觉得这和雏鸟情节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个超高档奢侈品就仿佛主动滚动到他的脚边,用力招着手手说“快把我免费捡回家!”“我超便宜哒!”……
对一个从未幸运过,一分钱要抠两半花、在菜市场为了几毛钱和别人你推我拉三百回合大战、凡超市大特价必要冲在前锋的男人而言,是多么巨大的吸引力啊。
但薛谨是个憨厚的普通人,憨厚的普通人决不能投机购买高档奢侈品,也决不能拐骗无知的美少女,尤其这个美少女怎么看都应该陷入不普通的恋爱、不普通的关系、不普通的对象、不普通的生活环境……和只追寻“产品”的自己缔结婚姻是极大的不公平……
“阿谨!阿谨!”
高档奢侈品姑娘一如既往聒噪地嚷嚷拉回了薛谨越想越抑郁的思路:“外面下雨了!下了超——大的雨!水在哗哗哗往下淌——哈哈哈哈我的脚好冰啊!”
薛谨抬头看看。
地铁出口的小花坛旁,沈凌正站在某个水坑里蹦跶,宽大的毛衣袖被甩得上下翻飞,就像小翅膀似的。她露趾的罗马鞋乃至膝盖都溅上了水花,雨水则毫不留情地“噼噼啪啪”往她毛衣领子里钻,大有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彻底打湿的架势。
薛谨:“……”
如果这个高档奢侈品真的嫁给了身价过亿的霸道总裁,那后者一定会以“举止过于幼稚”把她始乱终弃的。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薛谨深渊般的自制力狠狠碾灭。
用良知抑制住不去捡滚到面前的百元大钞已经很辛苦了,这个念头完全是给自己去捡百元大钞的合理性编借口。
沈凌这样的女孩,怎么可能有异性舍得对她始乱终弃呢。
“沈小姐,过来,不要在那里踩水玩。你会感冒的。”
“可是我要玩——这个超好玩!飞起来了!哇!哈哈哈!”
“……”
十五分钟后,拉扯着金毛小女孩站在便利店的门廊下,半跪下来帮她把露趾鞋脱掉,用买来的毛巾把她脚上的水擦干净(“寒从脚下起啊沈小姐”),用买来的一次性雨衣外套和雨鞋把她武装好,再帮她一颗颗扣好雨衣扣子,摆正挡雨的透明小帽檐后,薛谨目送这个全副武装的幼儿园宝宝嗒嗒嗒跑出去继续踩水坑玩得不亦乐乎——
回过头,是收银台小哥的商业微笑。
“您好,一共201元。”
薛谨:“……”
要是那位来截胡的霸道总裁不肯付中介托管费,我就把他头打掉。
抑郁至极的薛先生背对着那个快乐玩水坑的姑娘(他怕正对着这个姑娘会忍不住冲过去让她给钱),正准备默默掏钱付账,却感到手机振动了一下。
是萨尔伽的电话。
“喂?”
薛谨一边接通电话,一边歉意地对收银台小哥比了一个手势。
小哥回以“该不会是不打算付账吧”的怀疑目光,所以,为了回避这尖锐的目光,薛谨不得不重新转身,面对了那边玩水坑的沈凌。
“萨尔伽,你找我有……”
地铁出口旁的小花坛,也许每个人每天都日常固定经过的地方,灰扑扑的背景板,比起手机屏幕、名牌包包、亮闪闪的手表而言,连余光都不值得的东西。
但在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倒霉下雨天,薛谨第一次注意到,这个花坛里种的是风信子。
金黄色的风信子,一圈圈饱满的金色果实,一颗颗在半空中闪闪发光的金色微粒。
“崽啊,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就想提醒你一声。你是不是前段时间中了什么符文诅咒……这几天你很反常,一直在冲动消费啊?你仔细想想?从莫名花费1888元托管一只捡来的猫就开始了——”
为什么会在半空中?为什么突然闪闪发光?
因为有个穿着透明雨衣的姑娘在那里蹦蹦跳跳,她的雨鞋让水坑里的积水高高飞起,于是这从积水变成雨珠变成闪闪的宝石——
不,不是宝石,没有任何昂贵感,宝石又变成了晶莹剔透的小糖球,闪光的金色微粒又变成了金色的风信子。
晶莹剔透的小糖球与金色的风信子一起黏在了她的雨衣下摆上。
一点都不昂贵。
一点都不遥远。
尤其是,“啪嗒啪嗒”踩着水坑的主人公转了个圈,金色的小卷毛还是弄湿了一点点,浅葱色的眼睛与积水变成的小糖球如出一辙。
沈凌冲他挥挥手,圆圆的糖球弯成了月牙形的软糖。
……这姑娘顶多幼儿园中班,再高年级没有了。
薛谨收回视线,重新询问电话那端的好友:“你刚才说什么?”
“啊?”好友莫名其妙地反问,“你刚才笑什么?”
“……我笑了吗?”
“对啊?崽,你怎么回事,冲动消费后又中邪了吗?你不会真的被奇奇怪怪的符文道具给……”
【五分钟后】
沈凌总算玩了个尽兴。
她第一次见到不发臭的小水坑,也是第一次见到旁边种着漂亮金色小花花的水坑。
——嗯,要是以前遇到这种水坑,本喵就能多喝点水了,不用一直憋着。谁让她压根不想碰其他流浪猫狗舔的脏水坑呢。
玩过头后,她弯下腰拍拍自己的雨衣,注意到上面粘到的金色小花花瓣。
……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于是沈凌兜起雨衣,“啪嗒啪嗒”跑向自己目前唯一的仆人——兼她认识的唯一一个会给自己做食物吃的人——
“阿谨阿谨阿谨阿谨!这个!能吃吗?”
门廊下,刚刚挂断电话的薛谨看了她一眼。
“这个不能吃,沈小姐,但是与这个颜色相近的食物有很多。”
“炸小黄鱼?”
“嗯,还有桂花糖年糕,桂花马蹄糕,桂花松糕……”
他再次弯下腰来帮沈凌掸掉了雨衣上的风信子,因为这个动作和他刚才帮自己穿雨鞋的动作一样,已经被伺候了一遍的沈凌理所当然地原地站好,等着他继续说话。
“……一般使用花朵制作的食物都是甜食,沈小姐,和炸小黄鱼的味道不一样。”
金黄色的风信子终于被完全掸掉,而沈凌又被说饿了。
“那你帮我再做点这种东西吃好不好?阿谨,我会奖赏你哒!”
就和奖赏他上供的炸小黄鱼一样!虽然沈凌觉得帮他选婚纱挑戒指的奖赏实在太轻了……唔……也许她可以破例给这只低等生物赐福……
薛谨抬头看了她一眼,发现刚才弯成月牙形软糖的眼睛又变成了圆圆的小糖球。
“好吧,我会给你做你想吃的东西,沈小姐。”
他平静地点点头,“奖赏是,你陪我选完婚纱和戒指后,再去一趟民政局吧。”
沈凌只是稍微歪歪头。
“那是结婚的意思吗?”
“嗯。”
“好玩吗?”
“嗯。”
“好呀!”
第10章 第十只爪爪
第十只爪爪
【四个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