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封爵
……
对于眼前这打情骂俏似的两人,传旨骑士直接选择了无视,念道:“暗月城副城主兼改革大臣李若愚,歼敌有功,特赐白银万两……”
唔——
说实在的,这点钱,完全不够看,每一次对外的战争,消耗的可止这半点银子,哪怕暗月城有矿区新城的特产作为财政收入,也完全入不敷出。
想想也是,
前线士卒凭什么为你卖命?仅仅是为了保卫科学吗?跟随老刘拯救古三通的三百骑,他是信的。
因为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忠实的践行了什么叫做信仰。
但其余的嘛。
也是为了获取钱财的。
暗月城经过改革以后,但凡是在工作的,都有薪水可拿,而且还签订了合同,可谓是人人已经不愁饭吃。
但要论薪水最高的,还是要数军队无疑。
白花花的银子堆出了这么一支英明神武具备现代化的军队,这一开战,打的不是人,而是钱。
所以这一万两赏银,对他来说没有半点实际意义。
骑士念完圣旨中各种夸赞的话语后,在结尾之时,忽然锋一转,道:“爱卿之功,远在千秋,胜在万古,教化万民,为文明立心,开万世太平,朕念卿之不易,特封卿称号开尘,享子爵位。”
封爵?
李若愚微微一愣,随后,城主站起身子,笑嘻嘻的踢了他一脚,道:“傻子,还不接旨?”
李若愚回过神来,道:“吾皇万岁。”
“接旨吧。”
传旨骑士笑呵呵的看着他。
“臣,接旨。”
李若愚俯身一拜,站起身子,将圣旨拿在手中,随后,想了想,身上又没带什么值钱的东西,但人家好歹是远道而来,若就这么空手而归,未免显得自己太过于小家子气,想到这,便掏出身上的配枪,
道:
“此枪,名为五四,为我第一支开荒之枪,曾击杀圣骑士备选人之一的布雷顿,也曾用他打过罗兰和圣女,今日,就送给你了。”
传旨骑士大吃一惊,诚惶诚恐的将手枪推了过去,道:“使不得使不得啊,李爵爷,这东西要是送给小的,可是会害了我的。”
晨曦帝国高层对枪支把控极为严格,每一个配枪的士卒,都有在户部登记,除非战死在沙场上。
否则,枪不能离身三尺,也不能遗失,遗失便是杀头大罪,这传旨骑士眼里冒着精光,显然是想接下来的。
但想到自己的身份,和这枪的重要程度,又只能眼巴巴的推出去。
李若愚,哦不,现在应该是暗月城副城主兼改革大臣开尘子爵的李子爵,哪里看不出对方的想法。
道:“拿着吧,此事我会特地启奏陛下的。”
传旨骑士犹豫片刻,慎而又慎的将枪收了起来,同时跪下磕头道:“谢李子爵赏赐。”
“客气了。”
李若愚仰面而笑。
……
传旨骑士除了来传达圣旨外,还有另外一件事,那便是打算在这边采购一些帝都没有的稀有物品回去。
比如文明西方的香皂、洗发水、沐浴露、香水等女人钟爱之物。
女帝虽然贵为天家,但归根结底,也是个女人。
对这些东西有着天然的喜欢。
这点,李爵爷已经交给欧阳去办了。
那家伙七巧玲珑心,察言观色有一套,最是擅长哄人开心,有他去陪着这传旨骑士,保证能把他对方哄到天上去。
这场战斗的信息,在传达到西方各国各地后,掀起了一阵飓风,令他们动容,疯狂的神明崇拜者,无不叫嚣着要来东方,砍掉他的脑袋以此祭神明。
诡异的是,西方三大帝国的高层,却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似乎,
这事儿就这么过了。
以至于战事过后,直接就过了三个月,也没听到西方传来什么动静。
直至暗月城开春。
李若愚吃完饺子,行走在新城的道路上,
看着两旁竖起来的一栋栋筒子楼,还别说,挺有成就感。
但凡他所过之处,遇到有人,无不是自动的站在街边行礼,并叫道:“见过李爵爷。”
而在这时候,李若愚总会下意识的举起手,道:“大家辛苦了。”
“为爵爷服务。”
“错了,是为你们自己。”
李爵爷纠正了很多次,但这些人都不爱听,特别是经过欧阳的洗脑之后,对他的崇拜,已经到了一个疯狂的地步。
以新城大厦为中心,朝着四方辐射扩散的五公里以内,全都修建起了不少的筒子楼,这些房子。
除了长枪队高层拥有之外,还有对暗月城有着特殊贡献的人。
毫不夸张的说,这里已经成了一个新地标。
因为战事停歇,因此暗月城重新开启了往来西方的商贸通道,于是,当西方人进入新城后。
都会震撼的看着眼前这一座城。
这里的繁华,这里的制度,这里的开放,完全到达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
而这里面的最大功劳,当属欧阳鑫。
这神棍不是白来的。
现在又有了个谋士公输墨,两人狼狈为奸,在新城开办了一所报社,还厚着脸皮从李爵爷身上筹资,弄了个印刷厂。
印刷,也是特斯拉在战事结束后的第二月研发出来的。
开办的报社叫做暗月晨报,报纸刊登的,无非是关于新城的各类建设,以及一些小发明的突破。
不过,头版头条还是留给了李爵爷。
没有浪漫的爱情故事,有的只是他的成长史,这些故事,被他换汤不换药的一遍又一遍写着。
奇怪的是这些人竟然看不腻,甚至每一次看过以后,都会热血澎湃,希望战事再开。
甚至,还每天都有人从暗月城跑过来,从晚上排队到早上,只为了拿到第一份周刊。
“是不是很自豪啊,李爵爷。”
城主不知道从哪里溜了出来,嘴里叼着一根烟。
今天的她,穿着男装,漆黑如墨的常发,利索的绑在脑后,见李若愚后,还拍了拍他,扬起手中的报纸,道:“科学教父——李若愚。”
李若愚眉头拧个疙瘩,骂道:“谁写的?”
城主看了看署名,道:“今天这份,是公输那家伙写的。”
“神棍。”
“……”
对于眼前这打情骂俏似的两人,传旨骑士直接选择了无视,念道:“暗月城副城主兼改革大臣李若愚,歼敌有功,特赐白银万两……”
唔——
说实在的,这点钱,完全不够看,每一次对外的战争,消耗的可止这半点银子,哪怕暗月城有矿区新城的特产作为财政收入,也完全入不敷出。
想想也是,
前线士卒凭什么为你卖命?仅仅是为了保卫科学吗?跟随老刘拯救古三通的三百骑,他是信的。
因为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忠实的践行了什么叫做信仰。
但其余的嘛。
也是为了获取钱财的。
暗月城经过改革以后,但凡是在工作的,都有薪水可拿,而且还签订了合同,可谓是人人已经不愁饭吃。
但要论薪水最高的,还是要数军队无疑。
白花花的银子堆出了这么一支英明神武具备现代化的军队,这一开战,打的不是人,而是钱。
所以这一万两赏银,对他来说没有半点实际意义。
骑士念完圣旨中各种夸赞的话语后,在结尾之时,忽然锋一转,道:“爱卿之功,远在千秋,胜在万古,教化万民,为文明立心,开万世太平,朕念卿之不易,特封卿称号开尘,享子爵位。”
封爵?
李若愚微微一愣,随后,城主站起身子,笑嘻嘻的踢了他一脚,道:“傻子,还不接旨?”
李若愚回过神来,道:“吾皇万岁。”
“接旨吧。”
传旨骑士笑呵呵的看着他。
“臣,接旨。”
李若愚俯身一拜,站起身子,将圣旨拿在手中,随后,想了想,身上又没带什么值钱的东西,但人家好歹是远道而来,若就这么空手而归,未免显得自己太过于小家子气,想到这,便掏出身上的配枪,
道:
“此枪,名为五四,为我第一支开荒之枪,曾击杀圣骑士备选人之一的布雷顿,也曾用他打过罗兰和圣女,今日,就送给你了。”
传旨骑士大吃一惊,诚惶诚恐的将手枪推了过去,道:“使不得使不得啊,李爵爷,这东西要是送给小的,可是会害了我的。”
晨曦帝国高层对枪支把控极为严格,每一个配枪的士卒,都有在户部登记,除非战死在沙场上。
否则,枪不能离身三尺,也不能遗失,遗失便是杀头大罪,这传旨骑士眼里冒着精光,显然是想接下来的。
但想到自己的身份,和这枪的重要程度,又只能眼巴巴的推出去。
李若愚,哦不,现在应该是暗月城副城主兼改革大臣开尘子爵的李子爵,哪里看不出对方的想法。
道:“拿着吧,此事我会特地启奏陛下的。”
传旨骑士犹豫片刻,慎而又慎的将枪收了起来,同时跪下磕头道:“谢李子爵赏赐。”
“客气了。”
李若愚仰面而笑。
……
传旨骑士除了来传达圣旨外,还有另外一件事,那便是打算在这边采购一些帝都没有的稀有物品回去。
比如文明西方的香皂、洗发水、沐浴露、香水等女人钟爱之物。
女帝虽然贵为天家,但归根结底,也是个女人。
对这些东西有着天然的喜欢。
这点,李爵爷已经交给欧阳去办了。
那家伙七巧玲珑心,察言观色有一套,最是擅长哄人开心,有他去陪着这传旨骑士,保证能把他对方哄到天上去。
这场战斗的信息,在传达到西方各国各地后,掀起了一阵飓风,令他们动容,疯狂的神明崇拜者,无不叫嚣着要来东方,砍掉他的脑袋以此祭神明。
诡异的是,西方三大帝国的高层,却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似乎,
这事儿就这么过了。
以至于战事过后,直接就过了三个月,也没听到西方传来什么动静。
直至暗月城开春。
李若愚吃完饺子,行走在新城的道路上,
看着两旁竖起来的一栋栋筒子楼,还别说,挺有成就感。
但凡他所过之处,遇到有人,无不是自动的站在街边行礼,并叫道:“见过李爵爷。”
而在这时候,李若愚总会下意识的举起手,道:“大家辛苦了。”
“为爵爷服务。”
“错了,是为你们自己。”
李爵爷纠正了很多次,但这些人都不爱听,特别是经过欧阳的洗脑之后,对他的崇拜,已经到了一个疯狂的地步。
以新城大厦为中心,朝着四方辐射扩散的五公里以内,全都修建起了不少的筒子楼,这些房子。
除了长枪队高层拥有之外,还有对暗月城有着特殊贡献的人。
毫不夸张的说,这里已经成了一个新地标。
因为战事停歇,因此暗月城重新开启了往来西方的商贸通道,于是,当西方人进入新城后。
都会震撼的看着眼前这一座城。
这里的繁华,这里的制度,这里的开放,完全到达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
而这里面的最大功劳,当属欧阳鑫。
这神棍不是白来的。
现在又有了个谋士公输墨,两人狼狈为奸,在新城开办了一所报社,还厚着脸皮从李爵爷身上筹资,弄了个印刷厂。
印刷,也是特斯拉在战事结束后的第二月研发出来的。
开办的报社叫做暗月晨报,报纸刊登的,无非是关于新城的各类建设,以及一些小发明的突破。
不过,头版头条还是留给了李爵爷。
没有浪漫的爱情故事,有的只是他的成长史,这些故事,被他换汤不换药的一遍又一遍写着。
奇怪的是这些人竟然看不腻,甚至每一次看过以后,都会热血澎湃,希望战事再开。
甚至,还每天都有人从暗月城跑过来,从晚上排队到早上,只为了拿到第一份周刊。
“是不是很自豪啊,李爵爷。”
城主不知道从哪里溜了出来,嘴里叼着一根烟。
今天的她,穿着男装,漆黑如墨的常发,利索的绑在脑后,见李若愚后,还拍了拍他,扬起手中的报纸,道:“科学教父——李若愚。”
李若愚眉头拧个疙瘩,骂道:“谁写的?”
城主看了看署名,道:“今天这份,是公输那家伙写的。”
“神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