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
“南归在石头城找到他们?”年锦书心里一怔,“哪里的石头城?”
“幽州城就只有一处石头城,能在哪儿?”夜浓说。
年锦书心跳剧烈地跳动,石头城,南归……
南归,石头城。
她不知想到什么,心里一阵阵的慌,“我想去看一眼石头城。”
夜浓基本上对她有求必应,带她去石头城,幽州城这一天极是热闹,包子把雁回和凤凉筝送到了幽州城一处阁楼里。
阁楼高十米,占地很广,居高望远,由重生殿的人把守,那全是夜浓的人,也是永夜的人,只要凤凉筝不离开幽州城,他就不会有生命危险。
魔王宫。
林半夏正在把幽州城发生的事情告诉素鸢公主,素鸢公主白日里,虽不再沉睡,精神却不算特别好,总是有些犯困。
魔族的医官说,这是离魂症刚痊愈的症状,过段时间就好,她也靠药物吊着一口气,她白日沉睡太多年,哪怕是强撑着,心里焦虑又烦躁,她也不愿意睡去。
“找到了?”昏昏欲睡中,素鸢公主精神一震,一扫犯困之色,唇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意,“风水轮流转。”
林半夏把街上的见闻也说了一遍,他知道公主不开心,还惟妙惟肖地模仿围观群众的吐槽和同情,语气都学得一模一样。
素鸢公主果然被逗笑了。
仇人落到这惨淡模样,自是很开心。
“这凤少主竟这般胆小,被妖兽吓白了脸?”
“是,听说脸色惨白,冷汗淋漓,非常狼狈。”林半夏抹黑凤凉筝,只要凤凉筝够惨,素鸢公主就一定会开心。
素鸢公主大笑,“堂堂大好男儿,胆小如鼠,定是贼眉鼠眼之辈,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林半夏说,“公主,他们就住在重生殿不远的簪花楼里。”
素鸢公主端着瓷杯,喝着魔王宫为她特意酿造的琼浆玉液,脸上看不出喜怒来,林半夏在她面前把凤凉筝又拉踩一遍。
“听闻,是一个美男子,美吗?”
林半夏沉吟片刻,“容貌丑陋至极,瘦小,不良于行多年,身子骨都萎缩呢,能是什么美男子,夸大其词。”
素鸢公主说,“我见过的几个西洲大陆男女,都长得不错。”
就楚莺歌,她不喜欢,却也不否认,长得好看。
林半夏又把街上的言论说了一遍,素鸢公主未见其人,对凤凉筝就没什么好印象,长得丑,坐轮椅,胆小如鼠,贼眉鼠眼,没有男子气概。
就这么一个人,竟敢毁了她的安魂草。
这一颗安魂草都没有,魔界去一趟西洲大陆也不易,安魂草连出生地都被毁了,可见凤凉筝多狠辣,真是一点机会都不留给素鸢公主。
将来有一天,若她离魂症复发,病情若再严重,她会魂飞魄散。
素鸢公主暗忖,她死前,必会拉着他陪葬!
“公主,我们去簪花楼吗?”林半夏已蠢蠢欲动,怂恿公主去惹事,要给公主出一口气,今天他本想先去簪花楼给公主出恶气,可他转念一想,公主更希望亲自复仇,他就到魔王宫相邀。
素鸢公主慵懒地半躺在暖榻上,踏上铺着一层厚厚的妖兽皮毛,柔软而洁白,衬得她肤白胜雪,娇小玲玲。
她叼着一颗葡萄,很有原则,“本公主答应了锦书美人儿,这几天,且让他们过舒心日子,我自会上门讨教。”
林半夏指哪打哪,“在幽州城里,公主随时可以召唤他们。”
素鸢公主剥着葡萄皮,随意问,“听闻他很珍惜那凤栖梧桐,说什么都不肯给哥哥?”
“是的。”
“那有意思了,他毁了我的安魂草,我断了他的琴,是不是很有意思?”素鸢公主睚眦必报,脑海里已想好了无数种让凤凉筝哭泣,跪求她的画面。
越想越有点变态般的爽感。
啧,她是怎么回事?
“公主想要毁了,我一定为你夺来,当他面斩断凤栖梧桐。”
素鸢公主眼皮撩起,“本公主要教训他,岂要你动手?”
“我是为公主分忧。”
“上一次你自作主张去夺凤栖梧桐,坏我名声,我还没找你算账,夺也就罢了,又高调又失败了,你笨死算了。”
林半夏一直挨她骂,也不痛不痒地,傻乎乎地笑着,素鸢公主也生不起来,“我的事你少管,你管好自己吧,那私生女都拉拢幻月山庄好几名长老,你一点危机感都没有,上一次擂台赛你狗屎运赢了她,也不知道谁在帮你,你需自强,方能自立,难道希望一辈子走运都有贵人相助吗?”
第279章 南归啊
公主和林半夏算是青梅竹马长大,心智却比林半夏成熟多了,简直是恨铁不成钢。
“你多花心思在幻月山庄上。”素鸢公主说,“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别爱我,没结果,怎么就说不听?”
林半夏也不伤心难过,就愿意在她身边,哪怕当一个小跟班也开心。
公主又不喜欢旁人,那最喜欢的,必然是他。
逻辑完美!
林半夏被她骂走后,回了幻月山庄,别人的话他不会听,可公主的话,林半夏总是听到心里去的,一名长袍深v衣着暴露的青年男子缓缓而来,脚下如开了黑甜的花朵,男子面容俊美,有一双妖邪深邃的眼眸,身量颀长,常年位居高位那种不怒自威的尊贵威严,令人不敢逼视。
魔王——雪永夜。
他一来,整个公主殿都蔓延着一股冷凝又幽暗的气息。
霸道而强大!
知道他真名的,除了素鸢公主,无人知晓魔王真名,他一出声,就是魔王,魔界中人提起他,就是王。
“哥哥……”素鸢公主是二十四孝好妹妹,她算是魔王带大的,感情极好,魔王在素鸢公主面前,也有几分温和。
她跳下来,也不行礼,拉着永夜坐过来,把林半夏打听来的事情说一遍,听林半夏抹黑凤凉筝的形象,永夜沉默片刻,摸了摸妹妹的头,“传闻未必是真,眼见为实。”
“多半是真的,常年坐轮椅,心里阴暗,会是什么清风朗月的君子。”素鸢公主拉着她哥的袖子,“哥,我真的不能杀他吗?”
“不能!”雪永夜眼底有一片暗色,杀气深藏,他也不想留一个隐患,可若杀了他,凤凉筝那孤绝的性子,也不知道临死前,会不会拿着凤栖梧桐陪葬。
他看了一眼素鸢,“你若有怨,教训即可,切不可伤他性命。”
“哥哥,他回了安魂草,将来我会魂飞魄散。”
这仇,如亲自杀她,有什么区别?
永夜冷笑,“鸢儿,你放心,哥哥穷尽一切,都会救你性命。”
若救不了呢?
雪素鸢也不愿为难她哥,她一手撑着下巴,戏谑地问,“哥哥,你那么喜欢锦书美人儿,想要讨好她,所以不杀她朋友吗?”
永夜轻笑,“鸢儿喜欢她吗?”
“喜欢!”素鸢公主是真心话嫡传弟子,“哥哥,仙魔不两立,你喜欢有什么用?又不能在一起,你还能引她入魔?”
“有何不可?”
“她若不愿,你强求,那不是……怨偶吗?”素鸢公主不太能理解这一类感情,强求的瓜能甜吗?何苦呢?
永夜垂着眼眸,也不知道想什么,他对素鸢一贯纵容,素鸢公主是世界上唯一和他亲近,又不惧怕他的人。
素鸢公主说,“哥哥,魔界的女子又热情,又好看,任君选择,你若愿意,一天换一个女子,多新鲜啊,何必吊死在锦书美人儿身上呢。”
一天换一个女子?
多新鲜?
永夜轻笑,素鸢不懂情爱,童言童语逗笑了他。
“记得哥哥的话,不伤他们性命。”
“知道了。”
素鸢公主心想,不伤性命的刑罚,她也能想出十几种!
石头城是幽州城的贫民区。
魔界强者为尊,强者划地盘,占资源,都是幽州城最好的,实力最差的魔啊,身份尴尬的妖啊,基本都会齐聚石头城。
石头城,大多房屋都是岩洞,只是栖身之所。
这里居住环境十分简陋,杂草重生,居所却不算密集,毕竟幽州城大,石头城这一片岩洞也大,夜浓见年锦书熟门熟路的,甚是好奇,“你为何对石头城这么熟悉?”
第一次来石头城的魔,或许会迷路。
这里地势一样,岩洞几乎也一样,道理崎岖,且大多数道路一模一样,没有标识,你若说住在石头城,外人来寻,那必然是寻不到的。
年锦书熟门熟路是因为她在石头城住了三年,最后一年里,她心情好一些时,南归会带她在石头城里走一走。
她眼睛瞎了,五感却更敏锐了,一脚一脚丈量过石头城的土地,自是熟悉。
“我天生方向感就好。”年锦书睁眼说瞎话,夜浓也不戳破她,带她到雁回和凤凉筝所居住被发现的地方。
年锦书站在岩洞前,铺天盖地的回忆随之而来。
是她居住过的岩洞。
雁回和凤凉筝在她居住过的岩洞被发现了。
南归……
桃林酒馆的南归,会是照顾她三年的南归吗?
那三年里,南归分明说他一名少年郎,声音也很清爽,他像一个哑巴,不常讲话,可她听过几次,音带不像南归那么沙哑。
且……少年南归的脸平平整整,他摸过。
并无大火灼烧的痕迹。
会是南归吗?
她的心跳得极快,那三年里,其实她和南归很亲密,虽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可她瞎了,疯了,发病时就是一个神志不清的疯子。
她那状态,比雁夫人更惨。
她每次发疯,都会伤到南归,他总是沉默地纵容她的伤害,哪怕在他肩膀上差点咬落一块血肉,他也从来不喊一声疼。
不管她怎么嘶吼,暴躁如野兽,南归总是温柔地抱着她,陪她度过了那段阴暗的岁月,是世上唯一知道她所有黑暗和狼狈的少年。
“幽州城就只有一处石头城,能在哪儿?”夜浓说。
年锦书心跳剧烈地跳动,石头城,南归……
南归,石头城。
她不知想到什么,心里一阵阵的慌,“我想去看一眼石头城。”
夜浓基本上对她有求必应,带她去石头城,幽州城这一天极是热闹,包子把雁回和凤凉筝送到了幽州城一处阁楼里。
阁楼高十米,占地很广,居高望远,由重生殿的人把守,那全是夜浓的人,也是永夜的人,只要凤凉筝不离开幽州城,他就不会有生命危险。
魔王宫。
林半夏正在把幽州城发生的事情告诉素鸢公主,素鸢公主白日里,虽不再沉睡,精神却不算特别好,总是有些犯困。
魔族的医官说,这是离魂症刚痊愈的症状,过段时间就好,她也靠药物吊着一口气,她白日沉睡太多年,哪怕是强撑着,心里焦虑又烦躁,她也不愿意睡去。
“找到了?”昏昏欲睡中,素鸢公主精神一震,一扫犯困之色,唇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意,“风水轮流转。”
林半夏把街上的见闻也说了一遍,他知道公主不开心,还惟妙惟肖地模仿围观群众的吐槽和同情,语气都学得一模一样。
素鸢公主果然被逗笑了。
仇人落到这惨淡模样,自是很开心。
“这凤少主竟这般胆小,被妖兽吓白了脸?”
“是,听说脸色惨白,冷汗淋漓,非常狼狈。”林半夏抹黑凤凉筝,只要凤凉筝够惨,素鸢公主就一定会开心。
素鸢公主大笑,“堂堂大好男儿,胆小如鼠,定是贼眉鼠眼之辈,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林半夏说,“公主,他们就住在重生殿不远的簪花楼里。”
素鸢公主端着瓷杯,喝着魔王宫为她特意酿造的琼浆玉液,脸上看不出喜怒来,林半夏在她面前把凤凉筝又拉踩一遍。
“听闻,是一个美男子,美吗?”
林半夏沉吟片刻,“容貌丑陋至极,瘦小,不良于行多年,身子骨都萎缩呢,能是什么美男子,夸大其词。”
素鸢公主说,“我见过的几个西洲大陆男女,都长得不错。”
就楚莺歌,她不喜欢,却也不否认,长得好看。
林半夏又把街上的言论说了一遍,素鸢公主未见其人,对凤凉筝就没什么好印象,长得丑,坐轮椅,胆小如鼠,贼眉鼠眼,没有男子气概。
就这么一个人,竟敢毁了她的安魂草。
这一颗安魂草都没有,魔界去一趟西洲大陆也不易,安魂草连出生地都被毁了,可见凤凉筝多狠辣,真是一点机会都不留给素鸢公主。
将来有一天,若她离魂症复发,病情若再严重,她会魂飞魄散。
素鸢公主暗忖,她死前,必会拉着他陪葬!
“公主,我们去簪花楼吗?”林半夏已蠢蠢欲动,怂恿公主去惹事,要给公主出一口气,今天他本想先去簪花楼给公主出恶气,可他转念一想,公主更希望亲自复仇,他就到魔王宫相邀。
素鸢公主慵懒地半躺在暖榻上,踏上铺着一层厚厚的妖兽皮毛,柔软而洁白,衬得她肤白胜雪,娇小玲玲。
她叼着一颗葡萄,很有原则,“本公主答应了锦书美人儿,这几天,且让他们过舒心日子,我自会上门讨教。”
林半夏指哪打哪,“在幽州城里,公主随时可以召唤他们。”
素鸢公主剥着葡萄皮,随意问,“听闻他很珍惜那凤栖梧桐,说什么都不肯给哥哥?”
“是的。”
“那有意思了,他毁了我的安魂草,我断了他的琴,是不是很有意思?”素鸢公主睚眦必报,脑海里已想好了无数种让凤凉筝哭泣,跪求她的画面。
越想越有点变态般的爽感。
啧,她是怎么回事?
“公主想要毁了,我一定为你夺来,当他面斩断凤栖梧桐。”
素鸢公主眼皮撩起,“本公主要教训他,岂要你动手?”
“我是为公主分忧。”
“上一次你自作主张去夺凤栖梧桐,坏我名声,我还没找你算账,夺也就罢了,又高调又失败了,你笨死算了。”
林半夏一直挨她骂,也不痛不痒地,傻乎乎地笑着,素鸢公主也生不起来,“我的事你少管,你管好自己吧,那私生女都拉拢幻月山庄好几名长老,你一点危机感都没有,上一次擂台赛你狗屎运赢了她,也不知道谁在帮你,你需自强,方能自立,难道希望一辈子走运都有贵人相助吗?”
第279章 南归啊
公主和林半夏算是青梅竹马长大,心智却比林半夏成熟多了,简直是恨铁不成钢。
“你多花心思在幻月山庄上。”素鸢公主说,“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别爱我,没结果,怎么就说不听?”
林半夏也不伤心难过,就愿意在她身边,哪怕当一个小跟班也开心。
公主又不喜欢旁人,那最喜欢的,必然是他。
逻辑完美!
林半夏被她骂走后,回了幻月山庄,别人的话他不会听,可公主的话,林半夏总是听到心里去的,一名长袍深v衣着暴露的青年男子缓缓而来,脚下如开了黑甜的花朵,男子面容俊美,有一双妖邪深邃的眼眸,身量颀长,常年位居高位那种不怒自威的尊贵威严,令人不敢逼视。
魔王——雪永夜。
他一来,整个公主殿都蔓延着一股冷凝又幽暗的气息。
霸道而强大!
知道他真名的,除了素鸢公主,无人知晓魔王真名,他一出声,就是魔王,魔界中人提起他,就是王。
“哥哥……”素鸢公主是二十四孝好妹妹,她算是魔王带大的,感情极好,魔王在素鸢公主面前,也有几分温和。
她跳下来,也不行礼,拉着永夜坐过来,把林半夏打听来的事情说一遍,听林半夏抹黑凤凉筝的形象,永夜沉默片刻,摸了摸妹妹的头,“传闻未必是真,眼见为实。”
“多半是真的,常年坐轮椅,心里阴暗,会是什么清风朗月的君子。”素鸢公主拉着她哥的袖子,“哥,我真的不能杀他吗?”
“不能!”雪永夜眼底有一片暗色,杀气深藏,他也不想留一个隐患,可若杀了他,凤凉筝那孤绝的性子,也不知道临死前,会不会拿着凤栖梧桐陪葬。
他看了一眼素鸢,“你若有怨,教训即可,切不可伤他性命。”
“哥哥,他回了安魂草,将来我会魂飞魄散。”
这仇,如亲自杀她,有什么区别?
永夜冷笑,“鸢儿,你放心,哥哥穷尽一切,都会救你性命。”
若救不了呢?
雪素鸢也不愿为难她哥,她一手撑着下巴,戏谑地问,“哥哥,你那么喜欢锦书美人儿,想要讨好她,所以不杀她朋友吗?”
永夜轻笑,“鸢儿喜欢她吗?”
“喜欢!”素鸢公主是真心话嫡传弟子,“哥哥,仙魔不两立,你喜欢有什么用?又不能在一起,你还能引她入魔?”
“有何不可?”
“她若不愿,你强求,那不是……怨偶吗?”素鸢公主不太能理解这一类感情,强求的瓜能甜吗?何苦呢?
永夜垂着眼眸,也不知道想什么,他对素鸢一贯纵容,素鸢公主是世界上唯一和他亲近,又不惧怕他的人。
素鸢公主说,“哥哥,魔界的女子又热情,又好看,任君选择,你若愿意,一天换一个女子,多新鲜啊,何必吊死在锦书美人儿身上呢。”
一天换一个女子?
多新鲜?
永夜轻笑,素鸢不懂情爱,童言童语逗笑了他。
“记得哥哥的话,不伤他们性命。”
“知道了。”
素鸢公主心想,不伤性命的刑罚,她也能想出十几种!
石头城是幽州城的贫民区。
魔界强者为尊,强者划地盘,占资源,都是幽州城最好的,实力最差的魔啊,身份尴尬的妖啊,基本都会齐聚石头城。
石头城,大多房屋都是岩洞,只是栖身之所。
这里居住环境十分简陋,杂草重生,居所却不算密集,毕竟幽州城大,石头城这一片岩洞也大,夜浓见年锦书熟门熟路的,甚是好奇,“你为何对石头城这么熟悉?”
第一次来石头城的魔,或许会迷路。
这里地势一样,岩洞几乎也一样,道理崎岖,且大多数道路一模一样,没有标识,你若说住在石头城,外人来寻,那必然是寻不到的。
年锦书熟门熟路是因为她在石头城住了三年,最后一年里,她心情好一些时,南归会带她在石头城里走一走。
她眼睛瞎了,五感却更敏锐了,一脚一脚丈量过石头城的土地,自是熟悉。
“我天生方向感就好。”年锦书睁眼说瞎话,夜浓也不戳破她,带她到雁回和凤凉筝所居住被发现的地方。
年锦书站在岩洞前,铺天盖地的回忆随之而来。
是她居住过的岩洞。
雁回和凤凉筝在她居住过的岩洞被发现了。
南归……
桃林酒馆的南归,会是照顾她三年的南归吗?
那三年里,南归分明说他一名少年郎,声音也很清爽,他像一个哑巴,不常讲话,可她听过几次,音带不像南归那么沙哑。
且……少年南归的脸平平整整,他摸过。
并无大火灼烧的痕迹。
会是南归吗?
她的心跳得极快,那三年里,其实她和南归很亲密,虽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可她瞎了,疯了,发病时就是一个神志不清的疯子。
她那状态,比雁夫人更惨。
她每次发疯,都会伤到南归,他总是沉默地纵容她的伤害,哪怕在他肩膀上差点咬落一块血肉,他也从来不喊一声疼。
不管她怎么嘶吼,暴躁如野兽,南归总是温柔地抱着她,陪她度过了那段阴暗的岁月,是世上唯一知道她所有黑暗和狼狈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