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漠北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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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知道这漠北双雄哪里来的。要知道漠北漠北,那是在戈壁沙漠那一带的。而且是刀客为主,可这两人,一个拿着判官笔,一个拿着短枪,哪里是刀客了?
  钟元挡住判官笔,扭扭腰,闪开短枪。
  “喂喂喂,你们两个是什么人!为何在这里拦截我?”他手忙脚乱。不是他功夫不行,着实是这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速度又极快。躲得了上面,躲不过下面。要不是他时时刻刻提着警惕心思,早就被他们两个弄死了!
  漠北双雄对视一眼,颇为惊讶钟元能够挡住他们三招。要知道自从他们两个练习了合击以来,正面接下他们三招的,还真的不多。
  “嘿嘿,原本还不确定是不是你小子。现在我们兄弟确信了!”两人异口同声道。
  说归说,两人却从未停下攻击过。
  判官笔,风声阵阵,带着尖锐锋芒呲呲杀来。更绝妙的是短枪,时而成圆,时而走直线。四把兵器进退有序,相互配合。不一会就杀得钟元气喘吁吁,有些承受不住。
  罢了,原本想要试试是不是能够正面打死你们两个,既然打不死,那就只好用用暗器了,惭愧!
  却原来,钟元不知道怎么回事,好像真气运行不是很顺畅,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那小娘下了蛊虫的缘故。
  “看招!”钟元大喝一声,“看我九阴九阳上天入地天上地下无敌大法!”
  两兄弟吓了一跳,名字这么长?那岂不是很厉害?两人连忙眯着眼睛互相依靠,戒备起来。
  却不料,钟元尽管不懂火器,身上却放了一点防身的东西,火药包。不大,也就是婴儿拳头大小,里面不但放了火药,还有一点碎石头和铁片。这已经是钟元最大的能力了。
  就在两人戒备的时候,钟元刷的扔出一个火药包出来。这火药包不简单,遇到比较大的力量就会爆炸,根本不用火。
  轰!随着火药包炸开,碎片石子到处乱飞。
  “哎呀!贱人!”
  “哦…………哥哥,我的脚!”
  兄弟两人手忙脚乱,压根不知道该怎么躲避这些密密麻麻的暗器!弟弟伤了脚,哥哥脸上被打了个洞,手上也到处都是划痕伤口。
  “卑鄙啊!卑鄙!”弟弟大怒。
  “算了弟弟,他就是这样的,武功不高,东西不少。谁叫人家是国主呢?咱们还是忍忍,打死他赶紧走!”哥哥咬咬牙道。
  两人正要动手,林红月等人赶到了。
  林红月见状,猜到钟元用了火药,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两个小贼而已,如何用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拿下?”
  她是知道钟元武功的。尽管打斗经验不足,但是真气确实恐怖。更何况他还有一招真气化形熊熊大火燃烧,根本不怕两个小贼才是,怎么这么狼狈?衣服都破了不少地方。
  钟元脸色微红。“这个,好像是中了那人的暗算,好像是蛊虫。”
  林红月脸色一变:“胡鹏,你们两个去拖住他们!”
  胡鹏两人应声上前。林红月来到钟元身边瞧来瞧去,没有看出名堂。“怎么回事?”
  钟元歪歪脖子,有些不耐道:“不过是真气不太顺畅罢了。”
  林红月疑惑道:“所谓蛊虫最怕的就是刚烈真气,怎么会如此?”
  中毒倒是可以理解。毕竟那不是真气可以解决的。可蛊虫向来传说都是怕阳刚的真气,按道理来说,钟元的真气都能化形了,怎么会中了蛊虫呢?她不知道,钟元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中的蛊虫。甚至他连自己是不是中了蛊虫都不确定。
  真气不顺的原因多了去了。可能是蛊虫,也可能是中毒,还有可能是被人使了诅咒。比如说打小人。这三种都是莫名其妙,不能察觉到的。
  钟元现在打不过林红月了,还是忍一些。“嗯,没事,回京再说,叫人上来,用暗器!就不信这么多人还拿不下区区两个小贼!”
  林红月看了两人一眼,见他们或多或少脚上都有一点伤势,也就没有说什么。要知道,武功到了一定地步,杀多少人倒是不见得,可要跑的话,还是简单的。
  等到后面的人马跟上来,林红月当即点了几个精通暗器的,叫人一齐用了暗器。
  “哇哇!用暗器!卑鄙!哥哥!我好生气呀!”弟弟哇哇大叫,手中判官笔力气都大了几分。
  “弟弟,用暗器也算正常,毕竟走江湖谁不会一点暗器呢?可是他们这么多人欺负咱们两个就不对了!”哥哥脸色灰暗,好像是中毒了。
  钟元闻言大笑:“嘿嘿,你们两个打老子一个的时候怎么不说欺负?现在倒是说我们人多欺负人少了?”
  兄弟两齐齐怒吼:“不管是对面多少人,我们兄弟都是一起上的,怎么就叫欺负了?”
  钟元默然无语,你都不要脸了,我还能怎么说?你们两个打一个算是正常的,我几个打你一个就不正常了?
  冯世元上前一步道:“不错,我们大武上下一心,不管面对多少人也都是一起的。怎么就算欺负了?”
  漠北双雄无语。林红月赞赏的看了冯世元一眼。
  等到暗器打了一会,打得漠北双雄手脚酸软的时候。钟元大喝一声:“还不投降!”
  漠北双雄对视一眼道:“我们可是漠北双雄,只有战死的兄弟,没有投降的兄弟。”
  钟元想了想,从衣服里取出五张金叶子:“那么,我招募你们如何?”
  漠北双雄再次对视一眼,跳出战圈道:“等会!我们兄弟商量一下!”
  钟元叫胡鹏两人停了手,道:“好!你们考虑一下!我可是很开明的!要钱还是要命,随你们商量。”
  兄弟两人齐齐冒汗。说的这么直接的吗?要么拿钱,要么给你我们的性命?真是……霸气!
  “哥哥,要不然,咱们就那啥?”弟弟看看五张金叶子,有些心动。 不是说他们没有见过金叶子。但是他们没有见过一见面就用金叶子砸人的。刚见面就金叶子砸人,那以后变成老员工了会不会变成用金子吃饭?这老板,大气!好!老子喜欢! 哥哥眼皮跳了跳。“不成!所谓穷不能那啥,富不能那啥!我们是有骨气的人呀!怎么能够被区区两个金叶子就搞定了呢?那不成!咱们漠北双雄那是有名的豪侠!” 弟弟眯着眼睛看了看,肃然道:“哥哥,虽然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弟弟要告诉你,你看错了,那不是两张金叶子,而是五张!至少,五两黄金!” 不要以为黄金很容易得到。实际上黄金一般是作为大额结算还有朝廷赏赐的时候才用得上的。平常一定要找的话,那就是大户人家的首饰。要不然,哪里都没有黄金。而金叶子,要比黄金的价值更高一些。高就高在他们的艺术属性。金子而已,熔炼一下就可以,金叶子却还要打造一下。没有一定纯度的黄金,压根就打造不了。 哥哥傲然道:“五张也不成!我是那种黄金可以收买的人吗?” 弟弟咬着牙道:“哥哥,弟弟别的不怕,怕只怕他这黄金若是不给咱们,就会给杀了咱们兄弟的人。哥哥,您说,这样冤枉不?” 很有道理。如果金钱不能收买你,那一定可以收买你的仇人! 既然这样,那就没有必要再撑着了? “好!”哥哥站出来,挺起胸膛道:“看在你这么有诚心的份上,我们兄弟就答应了你!但是!这金叶子要先给我们!” 钟元无语。说得义正言辞,还以为你们有几分骨气。竟然这样就投降了? 这个问题他没有问,但是林红月问了。 哥哥义正言辞道:“这世上的人,只要活着,就必须用钱,所以,人人都会爱钱。这有什么呢?所谓忠诚不过是因为背叛的代价太高罢了。” 虽然只是一个武夫,这见识,确实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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