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4章 黄粱一梦【不爱】
楼兰国王他还记得姓唐的这个小伙儿是他。女儿亲自看他本来想着无论怎么样也要见还你要这个人当他的女婿。然而,就在这几天相处的时他发现女儿更加在乎另外一个人。所以她心里有些犹豫了。楼兰这个国家虽然说你的都是国王。这管理可是实际上。真正的管理者是每个国家的第一个女儿。被人称作为圣女,圣女才是楼兰,这个国家真有权利的人。因为他是来自于神明的下一代。在这个过是你死亡之后。会有下一任是女系带有神明血液的的少女。
每个国家的国王与神明,结合说产生了孩子。为了血统不到的延续下去,在沙漠的一处。建立了一个神明的后裔,组成的村落。
这个村落一般的人是找不到的。
王子在得到征兆的时候。就必须去那个村庄。度过三年。这是三年之内必须落实怀孕并产生下一代儿女,带回楼兰才还可以得到众人敬仰的人,否则你被逐出出这个部落格。已经整个楼兰。转也没有办法回到这个鬼。并且会召告所有的活一个桃。在他们的眼里生命都是神圣的富荣的任何人的亵渎。
这他能看那都是神圣的旨意。
他也觉得非常的神圣,更或者是无上的荣耀。
“唐公子。”然后等着他说话。
其实他还是觉得这个女婿比较好。
最起码比那个好看,听说他还特别的有才华。
不像那个胖子,胆子大不说,气急了,连他儿子都敢揍。
如果以后回到楼兰的话。那岂不是天高皇帝远呐,连他都敢揍。那岂不是很丢人?
那种眼神就是婆婆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国王大人一切可是安好!”
唐阡墨早就习惯了别人对他的颜色,也看到了那一闪而过的欲望。
那是针对他的。
他这个事情一切都不在意的东西是不在意的。
“一切都很好。”
唐阡墨从进门开始,就仔细的看过一圈,见到国王的身边,贴身人,并没有什么武林高手。
也没有那些可以徒手杀人的练家子。每个人都是之前所见过的,没有多也没有少。
目测楼兰国王面色红润有光泽,旁边还有仆人,好生的伺候着。
美女,环绕在旁边。
笑语嫣然。
他觉得在这里特别不舒服。感觉像是看着别人秀恩爱是的。
“若是没有其他事的话,在下告辞。”
他要走,楼兰王就不乐意了。
怎么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当他是什么人?
还有了,一进门就左顾右盼的样子。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来做什么的呢?
“唐公子,先等一等。”
唐阡墨眼神里划过一抹红色人影,耐心道。
“不知道陛下有什么吩咐?”
“都可以让侍卫去做,没有必要找一个小小的幕僚。在下身无长物,并没有什么权利。”
他还记得刚刚嘉丽公主对他的表白。
也许,换作其他人都会为这个胆大的女人,感到开心。
毕竟即使身份高贵的公主,又得到楼兰所有人的尊敬。
然而他不是别人。
他从小到大都是在勾心斗角的后院长大,对于这种为了国家的和平。
为了所有人的利益。
用自己来换取其他幸福的事情,他是不会去做的。
红衣渐行渐远,暗处里露出一个黑色衣角。
缓缓离开。
路晓他说过现代的社会主义思想,熏陶过,许多年,却觉得自己是被亵渎的。人人都是得到自由。
他也是这样想的,虽然说男人都男人都特别的喜欢美女。这个事情从古代到今都有显明的例子。
这女人的眼里,男人都是非常色的。
按照男人那种标准,只要是一个女人都喜欢,甚至特别喜欢美女环绕着。甚至不惜。搞一个后宫。在厌烦那些后宫佳丽的时候,还会在每年的时候,就会在人群之间找到美女。还会找一些绝世的美进宫服侍。
吃喝享乐奢侈至极。如果你没有钱了群臣就会给你想办法。这个时候痛苦自然就是老百姓。当老百姓唉,声怨道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哦。你会用唔到。昏庸无道,没有资格做皇帝。说明皇帝的生涯也就到头了。就是老百姓。所以无数的人出来,嗯。胜者为王当你胜利啦!你就会得到无数人的追捧。那你就是一个失败者。树头无数人的。世界上。都是有那些胜利者。因为你失败了根本就没有那个没有那一个资格谱写胜利的篇章。因为。只有胜利者只有那些活下来的人。才会将这些真实的,当然,这个真实。是带着双引号的。
因为那个正是站在高位者的想要说的。
吴颜正在和陆小聊天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就被人坑了一把。而那个人这是。他喜欢男人的侍卫鲁山。
信任中,度过难关。
要说吴颜为什么会信任这个人?而是因为他信任唐阡墨。而是因为她信任她男人。那个骄傲到不可一世的男人。
为了她低下了头。
吴颜从来都不认为自己会有爱情。然而在一次一次的死缠烂打,一次一次的相互认识,相互见面。
也许上天注定他们没办法改变。可是,却发现你根本无法忘记。不然。不会有司卿,与唐阡墨。
她平时的时候都是特别的冷静和睿智。
她都不知道为什么再见到司卿有事情的时候,大脑发热,什么都不顾及的冲上去。
丝毫没有理智,像这种没有理智的事情。
即便是,遇到了,同路人。
他们同样来自于,哪个国家,有一样的教育,有一样的话题。
她也没有办法百分之百的信任路晓。
从此就可以看出,其实,吴颜并不是可以对所有人都非常的信任,哪怕是同一个世界的路晓也是如此。爱情是一个让人充满苦恼的问题。
在人群中只是见了那么一就算也离不开。就像是命中注定的那就像是茫茫人海中原来你一直在寻找的只是他。就只是眼前的这个人,仅此而已。vn觉得这辈子都没有办法爱上男人。
炫雨。事情这个人一往而情深。他自己都没有办法控制的。喜欢上了。
那也没办法。
任何人都逃不过命运。
谁也不能例外。
屋顶上多了些青绿色地皮。
乌鸦飞过,划到一道黑色的痕迹。
微风徐来,有些清冷。
路晓仗着自己的王子的特权,让门口的人直接去买喝的吃的。
最重要的是还不要钱。你说这种人无耻不无耻。
吴颜案例来找路晓,刷脸,表示还在。
顺便蹭饭吃。
照顾外国友人的伙食可比幕僚府的好太多。
何况这里还是居住的不是王子,就是皇帝,肯定是更高的级别。
最起码一个需要自己下手,一个等着吃。
满桌的满汉全席,只有两个人。
一路胡吃海塞,吴颜正要去扯烤鸭的鸭腿,路晓突然从饭碗里抬去脑袋,神来句。
“对了,我可听说,皇上让你接了这个案子,你怎么想的?”
吴颜按住鸭子,直接扯掉,一阵扑鼻而来的烤肉香,她享受的摇晃着脑袋,痴迷的笑。
“那就办呗!”嘴里含着肉,有几分口词不清。
酱鸭的蜜汁味道,在口中缓缓溢开,口齿含香,美味无穷亦如想象中的美味。
明明是昨天刚刚吃过,心里却感觉,好久都没有吃过。
嘴角泛起几分笑容,笑的一脸满足感。
路晓见她一副猫吃到馋涎欲滴的鱼,懒散至极,回味无穷的模样。
愣了几秒,回视一个笑容。“你打算怎么办?回去吗?”
路晓情不自禁的加上一句。
“跟我一起。”
“你找到路了吗?”一语中的,戳进路晓的心窝子。
路晓被噎住了。
“没有。”
每个国家的国王与神明,结合说产生了孩子。为了血统不到的延续下去,在沙漠的一处。建立了一个神明的后裔,组成的村落。
这个村落一般的人是找不到的。
王子在得到征兆的时候。就必须去那个村庄。度过三年。这是三年之内必须落实怀孕并产生下一代儿女,带回楼兰才还可以得到众人敬仰的人,否则你被逐出出这个部落格。已经整个楼兰。转也没有办法回到这个鬼。并且会召告所有的活一个桃。在他们的眼里生命都是神圣的富荣的任何人的亵渎。
这他能看那都是神圣的旨意。
他也觉得非常的神圣,更或者是无上的荣耀。
“唐公子。”然后等着他说话。
其实他还是觉得这个女婿比较好。
最起码比那个好看,听说他还特别的有才华。
不像那个胖子,胆子大不说,气急了,连他儿子都敢揍。
如果以后回到楼兰的话。那岂不是天高皇帝远呐,连他都敢揍。那岂不是很丢人?
那种眼神就是婆婆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国王大人一切可是安好!”
唐阡墨早就习惯了别人对他的颜色,也看到了那一闪而过的欲望。
那是针对他的。
他这个事情一切都不在意的东西是不在意的。
“一切都很好。”
唐阡墨从进门开始,就仔细的看过一圈,见到国王的身边,贴身人,并没有什么武林高手。
也没有那些可以徒手杀人的练家子。每个人都是之前所见过的,没有多也没有少。
目测楼兰国王面色红润有光泽,旁边还有仆人,好生的伺候着。
美女,环绕在旁边。
笑语嫣然。
他觉得在这里特别不舒服。感觉像是看着别人秀恩爱是的。
“若是没有其他事的话,在下告辞。”
他要走,楼兰王就不乐意了。
怎么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当他是什么人?
还有了,一进门就左顾右盼的样子。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来做什么的呢?
“唐公子,先等一等。”
唐阡墨眼神里划过一抹红色人影,耐心道。
“不知道陛下有什么吩咐?”
“都可以让侍卫去做,没有必要找一个小小的幕僚。在下身无长物,并没有什么权利。”
他还记得刚刚嘉丽公主对他的表白。
也许,换作其他人都会为这个胆大的女人,感到开心。
毕竟即使身份高贵的公主,又得到楼兰所有人的尊敬。
然而他不是别人。
他从小到大都是在勾心斗角的后院长大,对于这种为了国家的和平。
为了所有人的利益。
用自己来换取其他幸福的事情,他是不会去做的。
红衣渐行渐远,暗处里露出一个黑色衣角。
缓缓离开。
路晓他说过现代的社会主义思想,熏陶过,许多年,却觉得自己是被亵渎的。人人都是得到自由。
他也是这样想的,虽然说男人都男人都特别的喜欢美女。这个事情从古代到今都有显明的例子。
这女人的眼里,男人都是非常色的。
按照男人那种标准,只要是一个女人都喜欢,甚至特别喜欢美女环绕着。甚至不惜。搞一个后宫。在厌烦那些后宫佳丽的时候,还会在每年的时候,就会在人群之间找到美女。还会找一些绝世的美进宫服侍。
吃喝享乐奢侈至极。如果你没有钱了群臣就会给你想办法。这个时候痛苦自然就是老百姓。当老百姓唉,声怨道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哦。你会用唔到。昏庸无道,没有资格做皇帝。说明皇帝的生涯也就到头了。就是老百姓。所以无数的人出来,嗯。胜者为王当你胜利啦!你就会得到无数人的追捧。那你就是一个失败者。树头无数人的。世界上。都是有那些胜利者。因为你失败了根本就没有那个没有那一个资格谱写胜利的篇章。因为。只有胜利者只有那些活下来的人。才会将这些真实的,当然,这个真实。是带着双引号的。
因为那个正是站在高位者的想要说的。
吴颜正在和陆小聊天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就被人坑了一把。而那个人这是。他喜欢男人的侍卫鲁山。
信任中,度过难关。
要说吴颜为什么会信任这个人?而是因为他信任唐阡墨。而是因为她信任她男人。那个骄傲到不可一世的男人。
为了她低下了头。
吴颜从来都不认为自己会有爱情。然而在一次一次的死缠烂打,一次一次的相互认识,相互见面。
也许上天注定他们没办法改变。可是,却发现你根本无法忘记。不然。不会有司卿,与唐阡墨。
她平时的时候都是特别的冷静和睿智。
她都不知道为什么再见到司卿有事情的时候,大脑发热,什么都不顾及的冲上去。
丝毫没有理智,像这种没有理智的事情。
即便是,遇到了,同路人。
他们同样来自于,哪个国家,有一样的教育,有一样的话题。
她也没有办法百分之百的信任路晓。
从此就可以看出,其实,吴颜并不是可以对所有人都非常的信任,哪怕是同一个世界的路晓也是如此。爱情是一个让人充满苦恼的问题。
在人群中只是见了那么一就算也离不开。就像是命中注定的那就像是茫茫人海中原来你一直在寻找的只是他。就只是眼前的这个人,仅此而已。vn觉得这辈子都没有办法爱上男人。
炫雨。事情这个人一往而情深。他自己都没有办法控制的。喜欢上了。
那也没办法。
任何人都逃不过命运。
谁也不能例外。
屋顶上多了些青绿色地皮。
乌鸦飞过,划到一道黑色的痕迹。
微风徐来,有些清冷。
路晓仗着自己的王子的特权,让门口的人直接去买喝的吃的。
最重要的是还不要钱。你说这种人无耻不无耻。
吴颜案例来找路晓,刷脸,表示还在。
顺便蹭饭吃。
照顾外国友人的伙食可比幕僚府的好太多。
何况这里还是居住的不是王子,就是皇帝,肯定是更高的级别。
最起码一个需要自己下手,一个等着吃。
满桌的满汉全席,只有两个人。
一路胡吃海塞,吴颜正要去扯烤鸭的鸭腿,路晓突然从饭碗里抬去脑袋,神来句。
“对了,我可听说,皇上让你接了这个案子,你怎么想的?”
吴颜按住鸭子,直接扯掉,一阵扑鼻而来的烤肉香,她享受的摇晃着脑袋,痴迷的笑。
“那就办呗!”嘴里含着肉,有几分口词不清。
酱鸭的蜜汁味道,在口中缓缓溢开,口齿含香,美味无穷亦如想象中的美味。
明明是昨天刚刚吃过,心里却感觉,好久都没有吃过。
嘴角泛起几分笑容,笑的一脸满足感。
路晓见她一副猫吃到馋涎欲滴的鱼,懒散至极,回味无穷的模样。
愣了几秒,回视一个笑容。“你打算怎么办?回去吗?”
路晓情不自禁的加上一句。
“跟我一起。”
“你找到路了吗?”一语中的,戳进路晓的心窝子。
路晓被噎住了。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