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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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地方自唐朝以来,就是贪官污吏,还有贼军响马的流放地之一,连杜甫都在这里停过两天的脚,下塌的小木房子都被当成了文物在精心地保护着。不过罗兰觉得木房子应该被翻新过无数次了,因为那小木房子看着很新,而且木房子一般都保存不了那么久。
  大多数的本地人,都是宗族出来的,都看过自己的族谱,也清楚自己的身份,这也就更使得他们身上有股匪气。
  也因为如此,这里的民风异常剽悍。在十多年前,两个小年轻打架,打着打着,很容易就会变成两个宗族提着镰刀和锄头互殴,有时候为了争点山泉水浇田,两个村子间都会打死人。
  也就是最近十多年,网络兴起,小年轻们要么宅在家里上网,要么到网吧去通宵,没有多少精力闹事,整片区域这才渐渐变得平和了许多。
  网络改变民众生活习惯,这话可不是吹的,而是实实在在无影无形中完成的。
  虽然现在和平了很多,但本地人还真是不怕任何过江龙跑过来找喳闹事,你再厉害,能有一个宗族和村子厉害?
  “他们的大本营在伊斯奈斯城,据说是王室公主出嫁前的自留地,现在已经有一位公主在那里生活了。”候塞雷呵呵笑了声:“锡达尼克把大本营设在那里,我估计也是存了想泡到公主的念头。毕竟一旦成功,他就算是成功打入霍莱汶的贵族阶层了。”
  候塞雷这人干干瘦瘦的,极喜欢打听别人的八卦,所以他最适合成为盗贼这样阴气沉沉的职业者。
  只是几天功夫,他就已经收集到了不少的情报了。
  舒克把霍莱汶的地图展开,放在大桌子,找了一会,在上面找到了伊斯奈斯城。
  他手指在地图上戳了戳:“你们离这里有多远?”
  众人看了会,都说道:“不远。”
  “最多不超过十五天的功夫。”
  舒克笑道:“我现在法兰斯国的光明圣域,离那里至少有四千多公里。不过没有关系,我可以骑着飞龙过去。”
  f6众人都斜眼看着他,极其不爽。
  舒克倒是很得意地大笑道:“你们不是契约什么魔宠,要么就是动物伙伴,都是没用的玩意,哪里有直接契约一条龙来得实用,哈哈哈哈哈哈。”
  众人都直接给了他一记中指,以表示心头的不屑之意。
  李林郁闷地喝了口酒,然后突然笑道:“对了,我有一件事情要向大家告密,罗兰这小子在泡妹子,但却故意不告诉我们,你们说该不该打。”
  一瞬间,所有人责备的视线,都落在了罗兰的身上。
  罗兰一脸懵逼:“我泡妹子?什么时候的事情,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第176章 突如其来的意外(修)
  看着罗兰这一脸蒙逼的模样,f6众人都有些诧异,难道李林误会了罗兰不成?
  李林这时候却微笑道:“那妹子长得不错,一看就是个贤妻良母的类型。而且人长得很白,很有气质,最重要的是,能看得出来,她对罗兰很好。”
  f6其它众人都哦了声,显得颇有兴趣的样子。
  罗兰开始发呆,他在自己的记忆中将认识的,年龄差不多的女孩子们先归整,然后分类,很快就按李林所形容的,找出了最匹配的女孩,最后吓了一跳:“你说的是小沙?她喜欢我?不可能吧。”
  李林在一旁说道:“你自己回忆一下,你和汐沙的相处过程!”
  听到李林这么说,罗兰想了会,然后说道:“我敢确定,她绝对不喜欢我。”
  在这几个月相处的时间中,汐沙给罗兰的印象,是冰冷的,然后淡然的。她说话做事都是一种不疾不徐的态度,除了最开始的那两天稍稍有点‘刺’之外,其它时间都极好相处,就是性格偏冷淡。
  对于汐沙,罗兰觉得是个挺不错的妹子,但他从来没有觉得对方会喜欢自己。
  因为罗兰在大学时追过女孩子,知道女孩子看到自己喜欢的人时,眼睛是会发光的。
  而汐沙,看自己的时候,根本没有那种双眼发光一样的神情。不过她性格挺好的,做的早餐也挺好吃,似乎还擅长女红,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相处,罗兰也觉得她是一个很适合做为妻子的女孩。
  只是这和对方喜欢自己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李林看着罗兰,皱起眉头:“你这是当局者迷啊。”
  罗兰耸耸肩:“我怀疑你是想太多了。”
  “好吧。”李林见说服不了罗兰,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时候,舒克说道:“你们两人似乎一起做了件有意思的事情?”
  “是这样的。”罗兰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
  听完后,f6众人都极是无语。
  舒克给自己倒了杯肥宅快乐水,说道:“李林他是狂暴野蛮人战士,去学习刀法很正常,你一个法师去凑什么热闹。”
  “呵,信不信等我把增益魔法学完,抡起苗刀来能把你们都打趴下!”都是在一起长大的基友,彼此之说话不需要顾忌太多,罗兰嘿嘿笑道:“到时候别说我欺负你们就行。”
  五个人同时给他竖中指,贝塔在一旁呵呵直笑。
  这时候,罗兰向旁边的贝塔奇地问道:“难怪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原来问题在你身上。”
  贝塔一脸惊讶:“我有什么问题?”
  “现在大学至少都开学两三个月了,你怎么还在这里啊。”
  “我就在隔壁市读大学啊。”贝塔呵呵笑道:“坐动车一个来回就一个小时多点……况且今天是双休,我回家里玩个白天没有什么稀奇吧。虽然虚拟舱放在隔壁市的房子里,但我只要在十点半前赶回去不就行了?”
  我去,为了玩游戏连大学都选离家近的吗?因为很多时候,本地人上本地大学,是可以申请外住的。
  南疆这边可没有什么厉害的大学,隔壁市的一本大学,就是个名头,其实师资力量根本就是二本的水平。
  罗兰听说贝塔的学习成绩可以的,上这个伪一本大学是不是有些浪费了。
  不过他和贝塔还不算太熟,这事情他管不着啊。
  “好了,贝塔的事情先不说,我有个想法。”李林突然插嘴进来:“干脆我们所有人都去学苗刀术好了。你们看啊,连罗兰这个纯法系职业都学了近战技能,你们其它人多多少少都有近战天赋,舒克的圣武士,大多数时候都是以近战为主,巴西虽然是猎人,但必要的时候也得近战的,至于候塞雷……我觉得双手重武器盗贼似乎很有搞头。”
  众人都没有反对,毕竟李林说的都是实情。
  “至于你们的学费,几千块钱而已,我帮你们都出了。”话说到这里,李林不着痕迹地向罗兰使了个眼色。
  罗兰想了想,就遂了李林的意,没有揭穿他。
  “好了,今天就先聚到这里吧,我去刀术馆交钱先,明天我们在刀术馆集合。”李林站了起来,一口把剩下的啤酒喝完,随后离开了包厢。
  其它人在包厢里多呆了一个多小时后,也散了。
  罗兰今天没有去刀术馆,而是回到家里,因为下午他要和家人一起去祭祀祖先。
  罗家的祠堂在郊区的一座村子里,和其它人在重阳或者清阳祭祖不同,罗家喜欢在一个不是什么节日的特定日子祭祖。
  和父母乘车回到老家。
  他们回得比较早。
  因为大多数的人都迁往城市,这座以前还算热闹的小村子,现在已经很冷清,村中只有几个老人和一些留守儿童还在待着。
  这些儿童按辈分都是罗兰的侄子侄女,他们每天得自己踩单车,到十多公里外的另一座镇子上小学。
  要是十几年前,路没有修好的时候,就是件苦差事。
  但现在村村都通了水泥路,十多公里也就是得提前半小时左右上学而已。
  罗兰上前和几个老人打招呼,从大叔公一直叫到了十二叔公。
  随后又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族人都回得差不多了,加上小孩子近六十多人,大家互相客套闲聊了一阵,便提着鞭炮和黄纸香烛,结伴去了村后的祠堂那里。
  现在市内不准放鞭炮,但市郊的村子还是可以的,只要不起火灾,也没有人来查。
  祠堂修整过,依然还是青砖黑瓦,但没有任何老旧的感觉,门口还多了片占地面积极大的水泥地。
  照惯例还是由四叔公主持祭祀,其实现在的仪式流程已经很宽松随便了,要是换在十几二十年前,什么三叩九拜,什么祭祀前一天不准喝水饮食等许多规矩都是要遵守的。
  罗兰以为这也只是一次和往常没有什么区别的,例行的祭祀。
  但就在四叔公主持着祭祀,烧完纸钱,让族人们行鞠躬拜礼的时候,罗兰却愣了一下,然后猛地看向祠堂的屋顶。
  他感觉到一股能量自己的头顶成形。
  虽然很微弱,但确确实实是能量。和魔力波动类似,频率却不太相同的能量。
  第177章 又入院了
  在最初的时候,罗兰还以为这只是自己的错觉。
  但随着祭祀的持续进行,他们头顶上的那团能量也越来越明显。
  从一开始的微小的能量团,变成了仿佛篮球般大小的能量球。
  罗兰待在族人中间,静静地感受着上面传来的能量波动,偶尔往上看一眼。
  但什么也看不到,只有袅袅的的火烛青烟在老旧的屋顶横梁那里缓缓云浮,然后缓缓消失。
  罗父就在旁边,他发觉儿子老往天上看,自己也跟着看了一会,但并没有发现任何奇特的东西,便问道:“你到底在看什么,上面有黄金不成?”
  “有只大蜘蛛。”罗兰随便扯了句谎言。
  而此时,那团能量还在缓缓变大,而且它渐渐在散发着一股奇特的能量,渐渐在吸引着罗兰的神经和情绪。
  不知不觉间,罗兰开始觉得有些口渴,而上面那团能量,就像是一股清甜的泉水。
  罗兰忍住了自己的欲望,强迫着自己不再去感知它。
  谁知道那是什么玩意,万一有毒呢?
  就算要汲取,也得找一个人少的时机才行。
  祭祀在依旧进行,因为现在是简易版的祭祀活动,因此没过三个小时,四叔公就已经走完了流程。
  在放着密密麻麻灵位的祭台前,四叔公用一种尖锐但独特的祭祀调子唱完了最后的送魂归位咒,然后宣布祭祀结束。
  六十多人齐齐松了口气,虽然是简易版的祭祀辞去,但也足足用掉了近三个小时,大多数人都站得脚有些发麻了。
  人们互相说着话,离开了祠堂,但罗兰没有离开,他让父母先去村里。
  按理这里的习俗,祭祀完后,所有人都不能走,至少得在一起吃个聚餐才能散档。
  而他自己则待在祠堂里,继续感知着那股奇特的能量团。
  他身体的饥渴越来越明显,忍不住就把随身装在裤袋里的小瓶矿泉水拿出来,一口饮完。
  但完全没有任何效果。
  只是他能用自制力克制住这股欲望。
  祠堂里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罗兰一人,原本还有两三个小孩子想留下来玩耍的,但随后也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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