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傻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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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艰难脱贫三五年,一病回到解放前。
  这些民谣曾是华夏国内的真实写照,而如今,虽然情况已经有所好转。但依旧存在着穷人不敢病,富人病不起的现象。
  女孩名叫沈琳,原本出生于一个富饶的家庭。不能说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沈琳的父亲是一名个体户的老板,在阳城的一个繁华街道经营着一家便利店,每年的纯利润,多了不敢说,但也够一家人逍遥的生活了。母亲则是一家大型国企里的财务会计,薪酬也不算低,这样的家境足以让不少人羡慕不已。
  但本来是这样美好的生活,却因为三年前的一场灾祸,让这个美满的家庭面临着支离破碎。
  三年前的一天,沈琳的母亲在上班的时候突然觉得一阵头晕,当时的沈母只当是自己低血糖了,所以没有在意,依旧坚持着工作。直到以后,沈母发现自己头晕的症状越来越严重,越来越频繁,这才决定去医院就诊。
  诊断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沈母的头晕并不是低血糖引起的,而是患了一种非常严重的疾病——血癌。
  血癌,通俗易懂的称呼,就是“白血病。”
  这一消息,让沈母犹如晴天霹雳。一个小小的头晕,怎么就变成了白血病呢?沈母不敢相信,她怀疑是医院误诊了。所以抱着侥幸的心理换了另一家医院,然而结果却依旧相同。
  确诊之后,沈母整日以泪洗面。沈父和沈琳只能一边宽慰着母亲,一边将母亲送入医院就医。
  就是从这里起,沈琳的噩梦便来临了。沈母每日在医院里光是医药的费用每日就高达数千元,如此高昂的费用,如果是一两日,哪怕是一两个月。沈琳家靠着积蓄和亲朋好友的帮助还能坚持的过去。
  但白血病又岂是一两个月的事情,光是骨髓配对就需要很漫长的时间。这段时间的耗费就足以拖垮沈琳的家庭,更何况就算是配对成功,移植的费用也已经不是此时的沈家能够支付的起的。
  为了给沈母治病,沈父将便利店,以及房屋,甚至家里的电器全部卖掉,变成了沈母赖以维持生命的药剂。而他自己本人则是去了外地,拼命的打工赚钱,所以照顾母亲的重任就全部落在了沈琳稚嫩的肩膀上。
  也正是看到了这个小姑娘的坚强,以及那份感人至深的孝心。周强才打定主意帮助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即使自己也不是什么富裕的人。
  原来居住的房屋已经卖给了他人,沈琳如今只能居住在郊外的棚户区里,怀揣着十万多块钱的周强,向着阳城郊外的棚户区骑去。
  郊外的夜晚不比繁华的市中心,昏暗阴沉,显得格外的萧索和冷气。不过周强并没有觉得什么,相比自己家的村子里,棚户区的情况已经算不错的。
  “啊!”一声惊恐凄厉的女声刺破了漆黑的夜空。
  周强一惊,这黑灯瞎火的,难道是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不成?当然,周强是很坚定的无神论者,他可不相信什么这世上有什么牛鬼蛇神的。但他确信这声音绝对不会是有人无缘无故的发出来的。
  以周强敏锐的感知,以及极佳的判断感。很快便判断了声音传来的方向,他脚下猛然发力,自行车急速的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赶去。
  当周强靠近声音发出的地方的时候,脸色顿时变了。这个地方,不正是沈琳所居住的地方吗?
  黑暗之中,周强将自行车轻轻的停靠在一旁的墙壁上,一个鹞子翻身,魁梧的身躯顿时腾空而起,轻松的爬到了墙壁之上。
  好在棚户区都是平房,并没有给周强的行进带来什么阻碍,黑暗之中,周强四肢齐用,在每一道墙壁上游走着。如果不是刻意的,仔细的观察的话,根本不会发现那不明显的目标。
  来到沈琳家的墙壁上,躲在阴暗处的周强悄悄的瞄着里面的情况。此时,在沈琳的家中,穿着一身睡衣的沈琳正瘫坐在地上,面色惊恐的看着眼前的几个男子。
  屋子里的灯并没有打开,所以四周一片漆黑。周强虽然有野狼一般的视力,但却没有野狼夜视的能力。所以他看不清楚那几个男子的长相。
  “你……你们要做什么?”沈琳惊慌失措的问道。
  沈琳的说话声音不大,像是被人胁迫着压低了声音,但是在一片寂静的深夜,再加上不足五米的距离,周强还是能清晰的听到沈琳的声音。
  “小婊子,没想到吧?老子早就打听好你的住处了。”为首的男子蹲下身子,看着瘫坐在地上的沈琳冷声道。
  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昨天的火哥。
  昨天因为周强的横空出现,将火哥等人打了个七荤八素,还将沈琳这个重要的人给救走了。仓皇逃了回去的火哥,被自己的顶头老板好一顿骂,要不是看他已经吃了不小的苦头,说不好顶头老板还会好好的教训他一番。
  不过顶头老板并没有因此放过火哥,而是让他将功赎罪,让他必须在第二天晚上把沈琳带回去,否则就废掉火哥的一只手。
  为了自己的手,火哥自然是百般的打听,终于从酒吧里一个和沈琳关系不错的陪酒女郎的口中得知了沈琳的住址,经过一番计划,火哥决心在今夜将沈琳带到自己的顶头老板的面前,也好换回自己的一只手。
  “火哥,放过我吧。”沈琳又陷入了昨天的情景,脸上又浮现了惊恐而无助的神情。
  但沈琳的心里却又有着一丝丝的解脱的感觉,或许这就是自己的宿命,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昨天运气好,遇到了贵人相助,但是今天依旧逃不过命运的安排。
  沈琳突然想起了一句网上流传的很火的话语,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嘿嘿?”火哥直起身子,逼近了一步,接着抬起腿,狠狠的踹在了沈琳的身上,硕大的花皮鞋,顿时在沈琳白色的睡衣上留下了一个深深的印记。
  可怜的沈琳丝毫没有预料到着突如其来的一脚,迅猛的力量顿时让她失去了平衡,头重重的磕在了地上。
  “呸!贱货,要不是昨天碰到个傻帽,老子早就把你……”火哥冷冷的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沈琳,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后,怒骂道。
  沈琳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像是死了一样。而火哥却懒得管这些,命令其余人一同将沈琳带回去,好交给自己的老板待命。
  事到如今,周强也不能继续隐忍了。身为曾经的狼王,自然保留着狼最基本的特性,谨慎与忍耐。
  以周强的实力,一个人收拾火哥几个人根本不费力。但是在这漆黑一片的夜色里,周强不敢确定四周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埋伏,以及对于这些人的携带者的装备都不了解。
  周强虽然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但特种兵也是人,同样双拳难敌四手。并不是小说里所描述的,什么特种之王,一个人同时面对几十个歹徒还能取胜,那纯属扯淡。
  对付几十个歹徒,周强自信也能办到。但前提不是同时面对,要是同时面对,就算是狼王也得夹着尾巴逃了。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功夫再好,一砖撂倒。同时面对几十个歹徒,就算是一人一刀,也够特种之王喝一壶的了。毕竟特种兵不是神……
  但此时周强已经顾不上许多了,虽然情况还没有侦查清楚,但凭着感觉,周强确定四周的暗处应该没有埋伏。火哥所带的人,依旧是昨天的几个人。
  周强有些气恼,自己昨天为什么不多用一份力道,如果自己昨天使出二分之一的力量,这几个家伙今天也绝对是下不了床的。
  周强眉头一皱,从墙头上高高的落下,向着火哥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冷声说道:“傻帽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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