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酒足饭饱之后,末末满足的躺在河边温暖的干地上睡了一觉,云天图舒服,跑到末末身边躺下,把脑袋枕在末末的小肚皮上,弄得末末一个劲的翻身皱眉,云天就喜欢赖着末末,虽然末末总是不理他。
絮笙收拾了一下火堆,把火灭了之后坐在树底下休息了一会儿,看时间差不多了,就把末末和云天两个懒乎乎的家伙叫起来,两人一兽又继续上路。
走了几天,终于到了一个比较繁华的地带,潮州城,絮笙带着末末和云天找了家客栈,把末末和云天安置下来之后就自己出了门。
这么长久以来她都没有痛痛快快的在这么热闹的地方好好玩一次了,这一次这么好的机会,她可千万不能放弃。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云天早就抱着表情很臭的末末偷偷摸摸跟在了她后面。
絮笙包袱里一般都是男装,出行的时候她一般都会穿男装,一方面安全,一方面方便,尤其她喜欢逛脂粉味比较重的地方,当然了,那不是什么脂粉铺之类的,而是所谓怡红院醉红楼之类的地方,所以,她当然不能带着末末和云天,这俩人不但不适宜进这种地方,而且就算能进这种地方,跟在她后面也只会添乱。
她不知道的是,一人一兽早已经跟上了她。
絮笙坐在了宜春院一角,台上的还在咿咿呀呀的唱着小曲,听着小曲不像是什么十分正经的曲子,里面还掺了点风花雪月的东西,听说这潮州城的文人墨客都爱在这里逗留,想必其中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冲着这些风花雪月来的。
絮笙品了品桌子上的茶,然后坐在一边笑眯眯的看台上唱小曲。
台上的艺妓长得清纯可人貌美如花,而且今天表演完这些节目之后也是要竞价卖身的,底下的富家子弟可能都等着节目结束,斥巨资留一夜那貌美如花的艺妓吧。
忽然,宜春院外面一阵骚动,比较靠近门口的都出门去看,回来之后又一阵骚动。
“去,外面有个漂亮的男孩子跪在外面找爹呢,里面的赶紧出去看看哈,说不定就是你儿子。”
“哈哈哈哈……”
一群人笑的人仰马翻。
“小男孩抱了个奇奇怪怪的狗,模样一点也不像狗,跟小老虎似的,反正是挺珍稀的物种。”
旁边又一群人笑的人仰马翻。
絮笙的表情冷了冷,敏锐的直觉告诉她,外面不会是什么好事情,她皱着眉,在一群人的笑声中走出去,果然看到云天抱着末末,在宜春院外面假模假式的装可怜。
偏偏小孩子长了一副可爱的模样,哭起来小鼻子通红通红的,惹得旁观的大姑娘小伙子同情心泛滥,一个劲儿的安慰孩子。
“云天,你干嘛呢?”絮笙一阵恼怒,一手抓住云天的后衣领,“来着骗爹来了是吧?”
“爹!!”小家伙忽然炸开声,,一把抱住絮笙,演技那叫一个精湛,“爹,我终于找到你了,呜呜呜呜……爹,你不要再扔下我了好不好?云天会听话的,呜呜……”
絮笙被他弄得一阵无语,顶着一群人怪异的眼光,赶紧把他拉走了。
估计宜春院里现在那些人都怀疑她是不是就是孩子哭着喊着要找的抛家弃子的爹吧。
唉,造孽啊。
宜春院二楼坐了一位锦衣公子,气质沉稳,盯着一楼的闹剧,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直到絮笙走出宜春院,他的目光投射到絮笙腰间,颜色微微一变。
“去查查那位黑衣的男扮女装的姑娘,”
她怎么会有那块玉佩?
回到客栈,絮笙把云天往小凳子上一摁,又把末末往另一个小凳子上一摁,脸色有些难看:“干嘛呢你们俩,砸场子呢?还是活的不耐烦了?”
“姐姐,你别生气啊,你听我们和你说好不好?”云天一看形势不好,赶紧拉住絮笙的衣角撒娇。
“我没生气,只是你们这样实在是太招摇了。”更何况她的面子也挂不住啊,这么丢脸的被别人看成是丢弃孩子的男人,实在是太羞耻了,“你倒是说说,到底是什么样的理由,让你这么去大闹人家宜春院?”
“爹爹告诉过云天,女孩子一旦进了那种地方,一辈子都出不来了。”云天小嘴一瘪,一脸的委屈,“姐姐不能进那种地方的,我不想姐姐出不来,呜呜呜呜……”
小家伙哭的期期艾艾,弄得絮笙一肚子的火也没办法对着他发泄,只好把矛头指向了末末。
“末末你怎么搞的啊?怎么带着云天去那种地方?老老实实的在客栈里吃吃喝喝睡睡不好么?”絮笙一脸和气,偷偷伸出的手却拧住了末末的小胳膊。
末末不动声色的默默缩回自己的小胳膊,一脸淡漠的看着絮笙。
“这个和末末没关系,是我硬拉着末末去的。”云天赶紧站出来维护末末,“你看末末这小身板,要是没有我,她估计一个人也走不到那个什么院去吧。”
絮笙一阵沉默,此事只好不了了之。
住了一天之后,絮笙带着末末和云天收拾了点东西干粮,又出发了。
别看云天的年龄不大,体力倒还是不小,跟着絮笙走了一路,一点都没有喊累,精神抖擞上蹿下跳的,绕着絮笙和末末跑来跑去,这看看那摸摸的,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絮笙觉得,云天这应该属于平常在家里憋了太久了,乍一出门好奇心太重,什么都想看看。
走了几天,两人一兽停在了江南的一个小城镇,絮笙带着末末和云天买了一间小屋舍,收拾了收拾,住起来还是挺舒服的。
江南也称水乡,处处可见河流,就连絮笙的小屋舍后都有一条长长的河,这是个宁静的小村子,虽然可能比较落后,住宿也不如潮州城这么气派,什么东西都一应俱全,但是住起来很舒服,好像远离了世俗的纷扰,在这里,什么烦恼都能忘掉一样。
这个小城镇人虽然稀少,但也都是热情好客积极向上的,镇子里的人热爱孔孟之道,所以特地在祠堂旁边建了座书院,教书先生还是絮笙的邻居。
这位教书先生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平凡之人,长相出众,气质儒雅,年纪轻轻教书育人,深得镇子里的人尊重,虽然是个教书先生,却一点都没有老夫子的古板,嘴角经常挂着浅笑,她们搬来的第一天就已经和云天处好了关系。
教书先生好像很
酒足饭饱之后,末末满足的躺在河边温暖的干地上睡了一觉,云天图舒服,跑到末末身边躺下,把脑袋枕在末末的小肚皮上,弄得末末一个劲的翻身皱眉,云天就喜欢赖着末末,虽然末末总是不理他。
絮笙收拾了一下火堆,把火灭了之后坐在树底下休息了一会儿,看时间差不多了,就把末末和云天两个懒乎乎的家伙叫起来,两人一兽又继续上路。
走了几天,终于到了一个比较繁华的地带,潮州城,絮笙带着末末和云天找了家客栈,把末末和云天安置下来之后就自己出了门。
这么长久以来她都没有痛痛快快的在这么热闹的地方好好玩一次了,这一次这么好的机会,她可千万不能放弃。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云天早就抱着表情很臭的末末偷偷摸摸跟在了她后面。
絮笙包袱里一般都是男装,出行的时候她一般都会穿男装,一方面安全,一方面方便,尤其她喜欢逛脂粉味比较重的地方,当然了,那不是什么脂粉铺之类的,而是所谓怡红院醉红楼之类的地方,所以,她当然不能带着末末和云天,这俩人不但不适宜进这种地方,而且就算能进这种地方,跟在她后面也只会添乱。
她不知道的是,一人一兽早已经跟上了她。
絮笙坐在了宜春院一角,台上的还在咿咿呀呀的唱着小曲,听着小曲不像是什么十分正经的曲子,里面还掺了点风花雪月的东西,听说这潮州城的文人墨客都爱在这里逗留,想必其中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冲着这些风花雪月来的。
絮笙品了品桌子上的茶,然后坐在一边笑眯眯的看台上唱小曲。
台上的艺妓长得清纯可人貌美如花,而且今天表演完这些节目之后也是要竞价卖身的,底下的富家子弟可能都等着节目结束,斥巨资留一夜那貌美如花的艺妓吧。
忽然,宜春院外面一阵骚动,比较靠近门口的都出门去看,回来之后又一阵骚动。
“去,外面有个漂亮的男孩子跪在外面找爹呢,里面的赶紧出去看看哈,说不定就是你儿子。”
“哈哈哈哈……”
一群人笑的人仰马翻。
“小男孩抱了个奇奇怪怪的狗,模样一点也不像狗,跟小老虎似的,反正是挺珍稀的物种。”
旁边又一群人笑的人仰马翻。
絮笙的表情冷了冷,敏锐的直觉告诉她,外面不会是什么好事情,她皱着眉,在一群人的笑声中走出去,果然看到云天抱着末末,在宜春院外面假模假式的装可怜。
偏偏小孩子长了一副可爱的模样,哭起来小鼻子通红通红的,惹得旁观的大姑娘小伙子同情心泛滥,一个劲儿的安慰孩子。
“云天,你干嘛呢?”絮笙一阵恼怒,一手抓住云天的后衣领,“来着骗爹来了是吧?”
“爹!!”小家伙忽然炸开声,,一把抱住絮笙,演技那叫一个精湛,“爹,我终于找到你了,呜呜呜呜……爹,你不要再扔下我了好不好?云天会听话的,呜呜……”
絮笙被他弄得一阵无语,顶着一群人怪异的眼光,赶紧把他拉走了。
估计宜春院里现在那些人都怀疑她是不是就是孩子哭着喊着要找的抛家弃子的爹吧。
唉,造孽啊。
宜春院二楼坐了一位锦衣公子,气质沉稳,盯着一楼的闹剧,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直到絮笙走出宜春院,他的目光投射到絮笙腰间,颜色微微一变。
“去查查那位黑衣的男扮女装的姑娘,”
她怎么会有那块玉佩?
回到客栈,絮笙把云天往小凳子上一摁,又把末末往另一个小凳子上一摁,脸色有些难看:“干嘛呢你们俩,砸场子呢?还是活的不耐烦了?”
“姐姐,你别生气啊,你听我们和你说好不好?”云天一看形势不好,赶紧拉住絮笙的衣角撒娇。
“我没生气,只是你们这样实在是太招摇了。”更何况她的面子也挂不住啊,这么丢脸的被别人看成是丢弃孩子的男人,实在是太羞耻了,“你倒是说说,到底是什么样的理由,让你这么去大闹人家宜春院?”
“爹爹告诉过云天,女孩子一旦进了那种地方,一辈子都出不来了。”云天小嘴一瘪,一脸的委屈,“姐姐不能进那种地方的,我不想姐姐出不来,呜呜呜呜……”
小家伙哭的期期艾艾,弄得絮笙一肚子的火也没办法对着他发泄,只好把矛头指向了末末。
“末末你怎么搞的啊?怎么带着云天去那种地方?老老实实的在客栈里吃吃喝喝睡睡不好么?”絮笙一脸和气,偷偷伸出的手却拧住了末末的小胳膊。
末末不动声色的默默缩回自己的小胳膊,一脸淡漠的看着絮笙。
“这个和末末没关系,是我硬拉着末末去的。”云天赶紧站出来维护末末,“你看末末这小身板,要是没有我,她估计一个人也走不到那个什么院去吧。”
絮笙一阵沉默,此事只好不了了之。
住了一天之后,絮笙带着末末和云天收拾了点东西干粮,又出发了。
别看云天的年龄不大,体力倒还是不小,跟着絮笙走了一路,一点都没有喊累,精神抖擞上蹿下跳的,绕着絮笙和末末跑来跑去,这看看那摸摸的,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絮笙觉得,云天这应该属于平常在家里憋了太久了,乍一出门好奇心太重,什么都想看看。
走了几天,两人一兽停在了江南的一个小城镇,絮笙带着末末和云天买了一间小屋舍,收拾了收拾,住起来还是挺舒服的。
江南也称水乡,处处可见河流,就连絮笙的小屋舍后都有一条长长的河,这是个宁静的小村子,虽然可能比较落后,住宿也不如潮州城这么气派,什么东西都一应俱全,但是住起来很舒服,好像远离了世俗的纷扰,在这里,什么烦恼都能忘掉一样。
这个小城镇人虽然稀少,但也都是热情好客积极向上的,镇子里的人热爱孔孟之道,所以特地在祠堂旁边建了座书院,教书先生还是絮笙的邻居。
这位教书先生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平凡之人,长相出众,气质儒雅,年纪轻轻教书育人,深得镇子里的人尊重,虽然是个教书先生,却一点都没有老夫子的古板,嘴角经常挂着浅笑,她们搬来的第一天就已经和云天处好了关系。
教书先生好像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