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4 世外桃源
韩风和滕云炜互相对视一眼,心中都是不胜之喜,两个人自从好几天之前从山崖上坠落以来,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烟的地方,这十来天的时间里,唯一一次见到活人的机会,就是前两天遇到的这伙运毒的劫匪,这些人个个都是穷凶极恶之徒,遇见还不如不遇见的好。
现在竟然能在这个大山深处看见有人居住,虽然不知道住的都是什么人,但是瞧这里炊烟渺渺,白雾漫天,鸡犬之声相闻,显然是一处世外桃源,俗话说“穷山恶水,刁民泼妇”,又说“居仪体,养仪气”,这里环境清幽,青山绿水,住在这里的人,料想应该不会是坏人。
滕云炜首先忍不住拍掌大叫:“太好啦,哥哥,你的伤有救了!咱们也不用太担心了!”
韩风心中暗道:“之前老常已经说过,这是一个苗汉混居的小小村寨,连一个知名的大夫都没有,怎么可能治的好我身上的伤口,何况我这种伤内忧外患,除了外伤感染,伤口出血,还受了很重的内伤,必须有高手在一边帮我疗伤才行。”
但是他不忍心拂逆滕云炜的意思,也不想让她难过,况且自己也的确很久没有见到普通人了,心中虽然有一丝难过,但是脸上欢喜无限,遇见有人居住,起码比在深山老林里面行走方便的多。
韩风也跟着点了点头,看着滕云炜笑靥如花,当真是说不出的漂亮,这姑娘两腮上面的一抹绯红,怎么看怎么顺眼,含苞待放,清秀可人,更加难得是这个小女孩儿虽然暴虐成性,对别人非打即骂,但是对自己却是一见倾心,千依百顺,不知道是自己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本来韩风一直过得是纵横江湖的日子,终日和杀人贩毒,打家劫舍之类的事情纠缠在一起,知道自己纵然武功极高,做事机警,不过这种打打杀杀的日子,也难保自己有朝一日会死在别人的手上,但他心里早就有所准备,因此并没有把生死多么放在心上,只觉得人生在世,做几件轰轰烈烈的大事,也就不枉此生了。
可是自从和滕云炜这个小姑娘相恋以后,觉得自己的世界陡然间换了一个天地,青山绿水,雄城古树,自己能在茫茫天地之间,和这么一个美若天仙,对自己俯首帖耳,千依百顺的姑娘相伴,实在是人生至乐。
本来韩风心里没有任何牵挂,之前和不少姑娘往来唱和,巫山云雨,不过大多是逢场作戏,没有投入多少真情实感,每当大事临头,心中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手下的众兄弟,现在有了滕云炜,韩风觉得自己一下子变的有些小家子气了,之前那种一夫当关,万夫不敌,勇往无前的豪情壮志荡然无存,他现在只想把自己的身上的伤治好,从此和滕云炜退出江湖,过一种无忧无虑的田野生活。
尤其是在看到这个小村寨的景象之后,认定这里是一处世外桃源,更是加深了自己之前的这种念头。
滕云炜说完之后,发现韩风并没有说话,而是痴痴的望着自己,眼神迷离,似乎思绪飞的很远,完全没有在听自己说什么。
滕云炜忍不住走回来,轻轻摸了摸韩风的脸颊,“怎么了,哥哥?你......你想什么呢?”
韩风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看见这里炊烟渺渺,鸡犬相闻,我突然有点儿不想回大城市了,而是和你在这里过一种与世无争的生活,你说......好不好?”
滕云炜每料到韩风会说出这句话,先是心中一怔,随即脸颊就红了起来,声音低低的说道:“这件事不着急,咱们先把你的伤治好,然后再把咱们两个人的事告诉我爸爸和哥哥......到时候,到时候......”
韩风苦笑道:“就怕咱们没这么好的运气,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我觉得咱们俩......时日无多了。”
滕云炜轻轻按住韩风的嘴,“嘘,别瞎说,不会的,有我在你身边,谁也伤害不了你!”
韩风看着滕云炜认真的眼神,心头一阵温暖,也不再多说什么。
滕云炜又是一棍子打在老常的后脑上,老常登时眼前一黑,差点儿一跤坐倒,但他心里十分清楚,要是自己摔倒,势必会把韩风也从自己背上摔下去,到时候这小魔头一生气,自己说不定会被打死,因此虽然脚下瘫软,但还是硬生生的支撑住了。
老常强忍着身上的疼痛,叫道:“姑、姑娘,你先别打,不知道兄弟我......又在哪里得罪两位了?”
“哼,你走路磨磨唧唧,明知道我哥哥伤势半分不能耽误,你还走的这么慢!没看见前面有人家吗?快走!再敢怠慢,看我不打死你!”说着,滕云炜又把手里的木棍高高举起,老常吓得心中一慌,急忙迈开脚步,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最前面,滕云炜举着木棍跟在最后。
走了没多远,就进入了这个小村寨,只见几十个大大小小的竹楼,高高矮矮,错落有致中间一条石块铺成的小路,这些石头都是山上常见的岩石,只是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年的走动,已经被磨平了,旁边是一条细小的溪流,沿着小路缓缓流淌,溪水清澈见底,是不是有两只交不上名字的鱼在里面游来游去。
“哥哥,这里......环境真好。”其实滕云炜心里一直在想着韩风之前的那番话,这里景色优雅,远离都市,要是真能和韩风在这里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每天晨钟暮鼓,打鱼捉虾,那可得多幸福。
韩风环顾四周,也忍不住称赞道:“嗯,真是世外桃源。”
这时,对面突然出现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那小女孩儿穿着一身苗族的服饰,头上戴着发钗和装饰品,玲珑剔透,显得格外可爱。
滕云炜走到那个小女孩的面前,笑着问道:“喂,小妹妹,你们家大人呢?”
现在竟然能在这个大山深处看见有人居住,虽然不知道住的都是什么人,但是瞧这里炊烟渺渺,白雾漫天,鸡犬之声相闻,显然是一处世外桃源,俗话说“穷山恶水,刁民泼妇”,又说“居仪体,养仪气”,这里环境清幽,青山绿水,住在这里的人,料想应该不会是坏人。
滕云炜首先忍不住拍掌大叫:“太好啦,哥哥,你的伤有救了!咱们也不用太担心了!”
韩风心中暗道:“之前老常已经说过,这是一个苗汉混居的小小村寨,连一个知名的大夫都没有,怎么可能治的好我身上的伤口,何况我这种伤内忧外患,除了外伤感染,伤口出血,还受了很重的内伤,必须有高手在一边帮我疗伤才行。”
但是他不忍心拂逆滕云炜的意思,也不想让她难过,况且自己也的确很久没有见到普通人了,心中虽然有一丝难过,但是脸上欢喜无限,遇见有人居住,起码比在深山老林里面行走方便的多。
韩风也跟着点了点头,看着滕云炜笑靥如花,当真是说不出的漂亮,这姑娘两腮上面的一抹绯红,怎么看怎么顺眼,含苞待放,清秀可人,更加难得是这个小女孩儿虽然暴虐成性,对别人非打即骂,但是对自己却是一见倾心,千依百顺,不知道是自己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本来韩风一直过得是纵横江湖的日子,终日和杀人贩毒,打家劫舍之类的事情纠缠在一起,知道自己纵然武功极高,做事机警,不过这种打打杀杀的日子,也难保自己有朝一日会死在别人的手上,但他心里早就有所准备,因此并没有把生死多么放在心上,只觉得人生在世,做几件轰轰烈烈的大事,也就不枉此生了。
可是自从和滕云炜这个小姑娘相恋以后,觉得自己的世界陡然间换了一个天地,青山绿水,雄城古树,自己能在茫茫天地之间,和这么一个美若天仙,对自己俯首帖耳,千依百顺的姑娘相伴,实在是人生至乐。
本来韩风心里没有任何牵挂,之前和不少姑娘往来唱和,巫山云雨,不过大多是逢场作戏,没有投入多少真情实感,每当大事临头,心中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手下的众兄弟,现在有了滕云炜,韩风觉得自己一下子变的有些小家子气了,之前那种一夫当关,万夫不敌,勇往无前的豪情壮志荡然无存,他现在只想把自己的身上的伤治好,从此和滕云炜退出江湖,过一种无忧无虑的田野生活。
尤其是在看到这个小村寨的景象之后,认定这里是一处世外桃源,更是加深了自己之前的这种念头。
滕云炜说完之后,发现韩风并没有说话,而是痴痴的望着自己,眼神迷离,似乎思绪飞的很远,完全没有在听自己说什么。
滕云炜忍不住走回来,轻轻摸了摸韩风的脸颊,“怎么了,哥哥?你......你想什么呢?”
韩风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看见这里炊烟渺渺,鸡犬相闻,我突然有点儿不想回大城市了,而是和你在这里过一种与世无争的生活,你说......好不好?”
滕云炜每料到韩风会说出这句话,先是心中一怔,随即脸颊就红了起来,声音低低的说道:“这件事不着急,咱们先把你的伤治好,然后再把咱们两个人的事告诉我爸爸和哥哥......到时候,到时候......”
韩风苦笑道:“就怕咱们没这么好的运气,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我觉得咱们俩......时日无多了。”
滕云炜轻轻按住韩风的嘴,“嘘,别瞎说,不会的,有我在你身边,谁也伤害不了你!”
韩风看着滕云炜认真的眼神,心头一阵温暖,也不再多说什么。
滕云炜又是一棍子打在老常的后脑上,老常登时眼前一黑,差点儿一跤坐倒,但他心里十分清楚,要是自己摔倒,势必会把韩风也从自己背上摔下去,到时候这小魔头一生气,自己说不定会被打死,因此虽然脚下瘫软,但还是硬生生的支撑住了。
老常强忍着身上的疼痛,叫道:“姑、姑娘,你先别打,不知道兄弟我......又在哪里得罪两位了?”
“哼,你走路磨磨唧唧,明知道我哥哥伤势半分不能耽误,你还走的这么慢!没看见前面有人家吗?快走!再敢怠慢,看我不打死你!”说着,滕云炜又把手里的木棍高高举起,老常吓得心中一慌,急忙迈开脚步,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最前面,滕云炜举着木棍跟在最后。
走了没多远,就进入了这个小村寨,只见几十个大大小小的竹楼,高高矮矮,错落有致中间一条石块铺成的小路,这些石头都是山上常见的岩石,只是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年的走动,已经被磨平了,旁边是一条细小的溪流,沿着小路缓缓流淌,溪水清澈见底,是不是有两只交不上名字的鱼在里面游来游去。
“哥哥,这里......环境真好。”其实滕云炜心里一直在想着韩风之前的那番话,这里景色优雅,远离都市,要是真能和韩风在这里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每天晨钟暮鼓,打鱼捉虾,那可得多幸福。
韩风环顾四周,也忍不住称赞道:“嗯,真是世外桃源。”
这时,对面突然出现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那小女孩儿穿着一身苗族的服饰,头上戴着发钗和装饰品,玲珑剔透,显得格外可爱。
滕云炜走到那个小女孩的面前,笑着问道:“喂,小妹妹,你们家大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