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4章 反复试探她(2)
墨北尘来找她,她害怕,墨北尘不来找她,她也害怕。就像犯人上断头台时,看着那悬而未落的刀,总会心生一丝期盼。
她挠挠头,“我不是这个意思,墨总不是日理万机么?哪能把时间浪费在我这种小人物身上,耽误你每秒进账了不是。”
“就算我一年不去公司坐阵,公司的盈利也不会掉半分,你不需要替我操心这个。”墨北尘看着她,心里咬牙切齿的想,演,你接着演,我看你要在我面前演到什么时候。
此刻,他恨不得扒了她那层伪装的皮。
不悔轻轻一叹,“墨总,你这样会若人嫉恨的。”
墨北尘似笑非笑,“你也记恨我吗?”
如果不是恨他,又怎么会明明就在眼前,明明知道他因为她有多痛苦,她却能熟视无睹的当个旁观者,还每每往他心口的伤处撒盐?
不悔抬起头来望着他,目光坦然,“我不恨你。”
她不恨墨北尘,或许说,她之前恨过他,但是死而复生后,她改名换姓,打算一辈子在寺庙里终老时,她对他的恨意已经淡了。
墨北尘静静地看着她,似乎在审视她的话是真是假,不悔被他看得很不自在了,她移开视线,“墨总特意过来找我,就是为了和我大眼瞪小眼的吗?”
“去换身衣服,我带你去个地方。”墨北尘终于大发慈悲,打算放过她。
不悔轻轻的吁了口气,原本想要拒绝的,但她也知道自己完全拒绝不了墨北尘,她只好道:“墨总,请稍等,我去换身衣服。”
看着不悔娉娉婷婷离开的背影,墨北尘站在原地久久没有移动半步,从现在开始,他不会再让她有机会逃离他身边。
不悔换了一身灰色亚麻长裙,她洗了个脸,没有刻意化妆,只挑了一支奶油色的口红淡淡涂了一层,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些。
裙子是前几天买的,在山上待久了,她喜欢这种不张扬的颜色,再加上亚麻的质地穿着凉爽又舒服,比那些花里胡哨的桑蚕丝舒服又耐操。
她走进大厅,看见墨北尘坐在沙发上等她,她快步走过去,“墨总,走吧。”
因为昨天她做了黑暗料理,没有当好‘主人’的本分,所以今天墨北尘找上门来,她是想要弥补昨晚的错误,重新请他吃饭。
她想,她心里的不安与忐忑可能是因为没有请他吃一顿好的,要是请了这顿饭,大约她心里的愧疚就填平,不至于再对自己的过错念念不忘。
墨北尘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尤其是看到她那身像尼姑一样的素衣,他眉角狠狠抽了抽,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把自己穿得这么沉闷,也不知道她以前的审美上哪去周游世界了。
“嗯。”墨北尘很是嫌弃的收回目光,突然怀念起四年前,那时候顾浅很听他的话,她每年添置的新衣,都是他看着时装杂志精心挑选的,每一套都反复斟酌过她穿上的模样。
而那些款式年轻活泼,哪会像现在这样,不是黑就是灰,活像七老八十的老尼姑。
墨北尘面无表情地走在前面,不悔垂眸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默默地跟上去。
司机将车开过来,两人坐进后座,即使隔着中间座位,不悔也感觉到男人强大的存在感,她偏头看向窗外,车子已经汇入车流。
这会儿正是下班高峰期,路况拥堵,黑色保时捷被塞在这茫茫大军里,半天才移动一寸,不悔心不在焉的想,不如坐地铁快。
墨北尘偏头看向她,当她安静时,他非常想知道她在想什么,那种脱离他控制的感觉让他非常没有安全感。
“不悔,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不悔愣了愣,回头望着墨北尘,夕阳从窗户外面照射进来,隔着深深的车膜映在男人的脸上,光线晃得她视力有些模糊,她愣了一下,“什么?”
“我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你的家人,你父母还健在吗?”
不悔心跳有些乱,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我没有家人,墨总,我若是有家人,也不会走投无路去庙里戴发修行了,不是吗?”
她心想,从墨北尘开始怀疑她是顾浅开始,肯定没少去调查过她,虽然她相信,就算墨北尘去调查她,也不会查出什么对她有害的信息来,但是他现在突然试探她,就显得有些不同寻常。
墨北尘双臂抱胸,“是吗?”
他莫测高深的神情,就像往她平静的心湖里丢了一颗石子,顿时激起了千层浪来,她稳了稳心跳,“墨总怎么突然对我的家人这么感兴趣了?”
墨北尘想着她那句“我没有家人”,他心口就钝钝的痛,恨不得将她抓过来逼问,他不是她的家人么?墨家的人不是她的家人么?
她的心肝呢,被狗吃了么?
当年,她一声不响地拿掉他们的孩子,他伤心难过之余,仍不舍得伤害她,可她倒好,丢下一纸离婚协议书,就要斩断她和他的一切联系。
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等他拆穿了她的假面具,他要让她用一生来弥补对他的亏欠。
墨北尘不说话,那双乌沉沉的眸子一瞬不瞬地盯着她,她大脑皮层不停发出尖锐的警报,逼得她想要夺门而逃。
“墨总?”
墨北尘收回目光,将满腔沸腾的气流压回丹田,现在还不是时候,他不能急躁,不能像从前一样将她吓跑。
“随口问问,没有亲人也好,以后你嫁给我才没有乱七八糟的亲戚关系要处理。”
不悔一呆,“你说什么?”
嫁给他?她什么时候要嫁给他了?而且他这是说的什么话,什么就没有亲人就没有乱七八糟的亲戚关系要处理?墨北尘的脑回沟,她是越发不懂了。
从前,她看到墨北尘就害怕,那种怕是天生的,她在面对他时,总觉得是一只小羚羊面对着一头野豹,稍不留神就会被他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后来事实也证明了这点,墨北尘确实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男人。
她挠挠头,“我不是这个意思,墨总不是日理万机么?哪能把时间浪费在我这种小人物身上,耽误你每秒进账了不是。”
“就算我一年不去公司坐阵,公司的盈利也不会掉半分,你不需要替我操心这个。”墨北尘看着她,心里咬牙切齿的想,演,你接着演,我看你要在我面前演到什么时候。
此刻,他恨不得扒了她那层伪装的皮。
不悔轻轻一叹,“墨总,你这样会若人嫉恨的。”
墨北尘似笑非笑,“你也记恨我吗?”
如果不是恨他,又怎么会明明就在眼前,明明知道他因为她有多痛苦,她却能熟视无睹的当个旁观者,还每每往他心口的伤处撒盐?
不悔抬起头来望着他,目光坦然,“我不恨你。”
她不恨墨北尘,或许说,她之前恨过他,但是死而复生后,她改名换姓,打算一辈子在寺庙里终老时,她对他的恨意已经淡了。
墨北尘静静地看着她,似乎在审视她的话是真是假,不悔被他看得很不自在了,她移开视线,“墨总特意过来找我,就是为了和我大眼瞪小眼的吗?”
“去换身衣服,我带你去个地方。”墨北尘终于大发慈悲,打算放过她。
不悔轻轻的吁了口气,原本想要拒绝的,但她也知道自己完全拒绝不了墨北尘,她只好道:“墨总,请稍等,我去换身衣服。”
看着不悔娉娉婷婷离开的背影,墨北尘站在原地久久没有移动半步,从现在开始,他不会再让她有机会逃离他身边。
不悔换了一身灰色亚麻长裙,她洗了个脸,没有刻意化妆,只挑了一支奶油色的口红淡淡涂了一层,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些。
裙子是前几天买的,在山上待久了,她喜欢这种不张扬的颜色,再加上亚麻的质地穿着凉爽又舒服,比那些花里胡哨的桑蚕丝舒服又耐操。
她走进大厅,看见墨北尘坐在沙发上等她,她快步走过去,“墨总,走吧。”
因为昨天她做了黑暗料理,没有当好‘主人’的本分,所以今天墨北尘找上门来,她是想要弥补昨晚的错误,重新请他吃饭。
她想,她心里的不安与忐忑可能是因为没有请他吃一顿好的,要是请了这顿饭,大约她心里的愧疚就填平,不至于再对自己的过错念念不忘。
墨北尘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尤其是看到她那身像尼姑一样的素衣,他眉角狠狠抽了抽,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把自己穿得这么沉闷,也不知道她以前的审美上哪去周游世界了。
“嗯。”墨北尘很是嫌弃的收回目光,突然怀念起四年前,那时候顾浅很听他的话,她每年添置的新衣,都是他看着时装杂志精心挑选的,每一套都反复斟酌过她穿上的模样。
而那些款式年轻活泼,哪会像现在这样,不是黑就是灰,活像七老八十的老尼姑。
墨北尘面无表情地走在前面,不悔垂眸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默默地跟上去。
司机将车开过来,两人坐进后座,即使隔着中间座位,不悔也感觉到男人强大的存在感,她偏头看向窗外,车子已经汇入车流。
这会儿正是下班高峰期,路况拥堵,黑色保时捷被塞在这茫茫大军里,半天才移动一寸,不悔心不在焉的想,不如坐地铁快。
墨北尘偏头看向她,当她安静时,他非常想知道她在想什么,那种脱离他控制的感觉让他非常没有安全感。
“不悔,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不悔愣了愣,回头望着墨北尘,夕阳从窗户外面照射进来,隔着深深的车膜映在男人的脸上,光线晃得她视力有些模糊,她愣了一下,“什么?”
“我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你的家人,你父母还健在吗?”
不悔心跳有些乱,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我没有家人,墨总,我若是有家人,也不会走投无路去庙里戴发修行了,不是吗?”
她心想,从墨北尘开始怀疑她是顾浅开始,肯定没少去调查过她,虽然她相信,就算墨北尘去调查她,也不会查出什么对她有害的信息来,但是他现在突然试探她,就显得有些不同寻常。
墨北尘双臂抱胸,“是吗?”
他莫测高深的神情,就像往她平静的心湖里丢了一颗石子,顿时激起了千层浪来,她稳了稳心跳,“墨总怎么突然对我的家人这么感兴趣了?”
墨北尘想着她那句“我没有家人”,他心口就钝钝的痛,恨不得将她抓过来逼问,他不是她的家人么?墨家的人不是她的家人么?
她的心肝呢,被狗吃了么?
当年,她一声不响地拿掉他们的孩子,他伤心难过之余,仍不舍得伤害她,可她倒好,丢下一纸离婚协议书,就要斩断她和他的一切联系。
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等他拆穿了她的假面具,他要让她用一生来弥补对他的亏欠。
墨北尘不说话,那双乌沉沉的眸子一瞬不瞬地盯着她,她大脑皮层不停发出尖锐的警报,逼得她想要夺门而逃。
“墨总?”
墨北尘收回目光,将满腔沸腾的气流压回丹田,现在还不是时候,他不能急躁,不能像从前一样将她吓跑。
“随口问问,没有亲人也好,以后你嫁给我才没有乱七八糟的亲戚关系要处理。”
不悔一呆,“你说什么?”
嫁给他?她什么时候要嫁给他了?而且他这是说的什么话,什么就没有亲人就没有乱七八糟的亲戚关系要处理?墨北尘的脑回沟,她是越发不懂了。
从前,她看到墨北尘就害怕,那种怕是天生的,她在面对他时,总觉得是一只小羚羊面对着一头野豹,稍不留神就会被他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后来事实也证明了这点,墨北尘确实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