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1章 奸商
“你们两个够了...我昨天出去没找到酒店,所以出去随便找了个地方睡了一晚上而已。”
夜风叹了口气。
我是你们想象中的那种人吗?
能不能对我有点信心?
“嗯?真的嘛?你该不会是又在骗人吧?”小舞嘟着嘴,依旧是一脸的狐疑。
“当然是真的了?”夜风没有好气的瞪了小舞一眼,说道:“而且,什么叫我又在骗人,我什么时候骗过人?为什么还要加个又字呢?”
“哈哈,风哥,你看,你这不就是又在骗人吗?”唐三晒然一笑,已经见怪不怪了。
“......”夜风。
“哎...行了,这件事情就这样吧,赶紧吃饭,吃完饭带你们去城里逛一逛,明天就去史莱克学院入学。”
夜风没有好气的打断了他们。
人和人之间还能不能有一点最基础的信任了呢?
早饭吃完。
夜风带着两小只离开了玫瑰酒店。
不得不说。
索托城的确是座大城,比诺丁城那种小地方热闹多了,小舞左看看右看看,买了一大堆看似很好但又实则无用的东西,全部装进了唐三的腰带,这让唐三相当无语。
可没办法。
风哥就是这么有钱,虽然唐三也不知道夜风的钱是怎么赚的,但这么多年都没人来找过风哥的麻烦,就说明风哥的钱都赚的堂堂正正,没有毛病。
“咦,风哥,你看那里,那家店好像跟魂师有关。”小舞蹦蹦跳跳的指着前方一座不太起眼的小店,拉着夜风的手兴奋的叫了起来,“风哥,我们去那里看看吧,在那里也花点钱,这样小三就不会老是说我买的东西都没啥用了。”
“......”唐三叹了口气,小舞其实挺好,但就是太能败家了。
“七杀剑,昊天锤,蓝电霸王龙,这确实是个跟魂师有关的店铺,去看看吧,说不定能遇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夜风摸了摸下巴。
他记得史莱克学院的校长,四眼猫鹰弗兰德,好像就在索托城里开了一家杂货店,专门贩卖一些对魂师有用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就是这家。
三人走进商店。
店铺的大门是开着的,里面看上去有些昏暗,不用说,一定是店主人舍不得花钱点灯。
这也让夜风越发觉得这家店铁定是弗兰德那个抠货开的。
“老板,来生意了,也不起来迎接迎接?”
夜风瞥了一眼躺在摇椅上的店主,他看上去大约五十来岁,脸上带着一副黑框眼镜,正闭着眼睛在躺椅上晃来晃去,逍遥自在。
“有什么好迎接的,东西都在架子上摆着,想买什么自己挑,挑好了拿过来找我结账。”
店主眼皮都懒的睁开,就那么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
像这样的服务还能坚持着不倒闭也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了。
“你可真行,懒的够可以的,难怪生意这么差劲。”
夜风摇了摇头,他基本上已经石锤了,这家伙肯定是四眼猫鹰弗兰德,不然的话,别人一般不会这么咸鱼。
“你懂什么,我开店赚钱为的本就是过一个轻松自在的生活,要是像别人一样忙里忙外,岂不是丢掉了我的初心?”弗兰德依旧眯着眼,顽固的进行着咸鱼运动。
“你这话说的但是很有道理,我不能同意的更多了。”夜风晒然一笑,然后随便在货架上打量了起来。
“风哥,这些都是魂导器吗,都是干啥用的啊。”小舞看着架子上琳琅满目的商品,脸上露出了好奇的模样。
“跟小三的腰带差不多。”夜风漫不经心的说道。
虽然魂导器不一定都是用来储物的。
但是。
在索托城这样的地方,也不太可能出现特别珍稀的魂导器,尤其是在四眼猫鹰的店里。
唐三走到了墙边,目光落在一块人头大小的水晶上,双目当中顿时绽放出了一抹神采。
那块水晶看上去并不起眼,一点光泽都没有,透明度也一般,里面还有大片暗黄色的杂质,看起来一点都不漂亮。
但是!
唐三却知道这块水晶其实是无价之宝!
“老板,这块水晶怎么卖,我想买。”唐三让心情平静了一下,拿着手里的水晶,走到了老板的面前。
“想买你就买,反正也不贵,只要一百金魂币就可以了。”弗兰德眼皮都懒的眨一下。
说白了。
你们三个小家伙来我店里看了半天。
最后就看中了这么个不值钱的破水晶?
闹呢!
先讹你们一顿再说!
“就这么一块破水晶竟然要一百金魂币?你怎么不去抢啊?那样不是来钱更快?”小舞瞪了奸滑的弗兰德一眼,非常鄙视。
“废话,出去抢劫多费劲啊,我在这里躺着不动,肥羊自动上门,我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生意做起来多舒服。”
终于。
四眼猫鹰睁开了眼皮,在他们三个身上扫了一眼。
平平无奇。
全都平平无奇。
虽然中间那个小子长的还可以,但比我弗兰德年轻的时候可差远了。
“好,一百金魂币我买了。”
小舞正准备去怼弗兰德,但唐三却毅然决然的从怀里掏出了一百枚金魂币,他仿佛对着水晶势在必得,这也不由让弗兰德认真了起来。
难道这水晶是什么宝物?
那我可得好好宰他们一顿才行!!!
“好,成交,三百枚金魂币给我,水晶你带走吧。”弗兰德奸滑一笑,业务一看就非常熟练。
“什么?刚刚不是说好了只要一百金魂币的吗?怎么现在又变成三百了?”唐三眉头紧皱,沉声道:“老板,你做生意怎么能如此不讲诚信?价格岂有变来变去之理?”
本来唐三还觉得自己成功捡漏,没想到,他大爷永远是他大爷,分分钟就给他上了一课。
“闹呢???谁说我不讲诚信了!这次价格就不变了,就五百金魂币!给钱就让你带东西走人,这没问题了吧?”弗兰德从躺椅上站了起来,脸上奸笑连连。
“......”唐三。
夜风叹了口气。
我是你们想象中的那种人吗?
能不能对我有点信心?
“嗯?真的嘛?你该不会是又在骗人吧?”小舞嘟着嘴,依旧是一脸的狐疑。
“当然是真的了?”夜风没有好气的瞪了小舞一眼,说道:“而且,什么叫我又在骗人,我什么时候骗过人?为什么还要加个又字呢?”
“哈哈,风哥,你看,你这不就是又在骗人吗?”唐三晒然一笑,已经见怪不怪了。
“......”夜风。
“哎...行了,这件事情就这样吧,赶紧吃饭,吃完饭带你们去城里逛一逛,明天就去史莱克学院入学。”
夜风没有好气的打断了他们。
人和人之间还能不能有一点最基础的信任了呢?
早饭吃完。
夜风带着两小只离开了玫瑰酒店。
不得不说。
索托城的确是座大城,比诺丁城那种小地方热闹多了,小舞左看看右看看,买了一大堆看似很好但又实则无用的东西,全部装进了唐三的腰带,这让唐三相当无语。
可没办法。
风哥就是这么有钱,虽然唐三也不知道夜风的钱是怎么赚的,但这么多年都没人来找过风哥的麻烦,就说明风哥的钱都赚的堂堂正正,没有毛病。
“咦,风哥,你看那里,那家店好像跟魂师有关。”小舞蹦蹦跳跳的指着前方一座不太起眼的小店,拉着夜风的手兴奋的叫了起来,“风哥,我们去那里看看吧,在那里也花点钱,这样小三就不会老是说我买的东西都没啥用了。”
“......”唐三叹了口气,小舞其实挺好,但就是太能败家了。
“七杀剑,昊天锤,蓝电霸王龙,这确实是个跟魂师有关的店铺,去看看吧,说不定能遇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夜风摸了摸下巴。
他记得史莱克学院的校长,四眼猫鹰弗兰德,好像就在索托城里开了一家杂货店,专门贩卖一些对魂师有用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就是这家。
三人走进商店。
店铺的大门是开着的,里面看上去有些昏暗,不用说,一定是店主人舍不得花钱点灯。
这也让夜风越发觉得这家店铁定是弗兰德那个抠货开的。
“老板,来生意了,也不起来迎接迎接?”
夜风瞥了一眼躺在摇椅上的店主,他看上去大约五十来岁,脸上带着一副黑框眼镜,正闭着眼睛在躺椅上晃来晃去,逍遥自在。
“有什么好迎接的,东西都在架子上摆着,想买什么自己挑,挑好了拿过来找我结账。”
店主眼皮都懒的睁开,就那么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
像这样的服务还能坚持着不倒闭也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了。
“你可真行,懒的够可以的,难怪生意这么差劲。”
夜风摇了摇头,他基本上已经石锤了,这家伙肯定是四眼猫鹰弗兰德,不然的话,别人一般不会这么咸鱼。
“你懂什么,我开店赚钱为的本就是过一个轻松自在的生活,要是像别人一样忙里忙外,岂不是丢掉了我的初心?”弗兰德依旧眯着眼,顽固的进行着咸鱼运动。
“你这话说的但是很有道理,我不能同意的更多了。”夜风晒然一笑,然后随便在货架上打量了起来。
“风哥,这些都是魂导器吗,都是干啥用的啊。”小舞看着架子上琳琅满目的商品,脸上露出了好奇的模样。
“跟小三的腰带差不多。”夜风漫不经心的说道。
虽然魂导器不一定都是用来储物的。
但是。
在索托城这样的地方,也不太可能出现特别珍稀的魂导器,尤其是在四眼猫鹰的店里。
唐三走到了墙边,目光落在一块人头大小的水晶上,双目当中顿时绽放出了一抹神采。
那块水晶看上去并不起眼,一点光泽都没有,透明度也一般,里面还有大片暗黄色的杂质,看起来一点都不漂亮。
但是!
唐三却知道这块水晶其实是无价之宝!
“老板,这块水晶怎么卖,我想买。”唐三让心情平静了一下,拿着手里的水晶,走到了老板的面前。
“想买你就买,反正也不贵,只要一百金魂币就可以了。”弗兰德眼皮都懒的眨一下。
说白了。
你们三个小家伙来我店里看了半天。
最后就看中了这么个不值钱的破水晶?
闹呢!
先讹你们一顿再说!
“就这么一块破水晶竟然要一百金魂币?你怎么不去抢啊?那样不是来钱更快?”小舞瞪了奸滑的弗兰德一眼,非常鄙视。
“废话,出去抢劫多费劲啊,我在这里躺着不动,肥羊自动上门,我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生意做起来多舒服。”
终于。
四眼猫鹰睁开了眼皮,在他们三个身上扫了一眼。
平平无奇。
全都平平无奇。
虽然中间那个小子长的还可以,但比我弗兰德年轻的时候可差远了。
“好,一百金魂币我买了。”
小舞正准备去怼弗兰德,但唐三却毅然决然的从怀里掏出了一百枚金魂币,他仿佛对着水晶势在必得,这也不由让弗兰德认真了起来。
难道这水晶是什么宝物?
那我可得好好宰他们一顿才行!!!
“好,成交,三百枚金魂币给我,水晶你带走吧。”弗兰德奸滑一笑,业务一看就非常熟练。
“什么?刚刚不是说好了只要一百金魂币的吗?怎么现在又变成三百了?”唐三眉头紧皱,沉声道:“老板,你做生意怎么能如此不讲诚信?价格岂有变来变去之理?”
本来唐三还觉得自己成功捡漏,没想到,他大爷永远是他大爷,分分钟就给他上了一课。
“闹呢???谁说我不讲诚信了!这次价格就不变了,就五百金魂币!给钱就让你带东西走人,这没问题了吧?”弗兰德从躺椅上站了起来,脸上奸笑连连。
“......”唐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