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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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凌将册子交出去以后, 便不再去想它, 一心一意跟着郑铭为将来的县试府试做准备。
  晚上在书房学的有些累了, 他便吹灭蜡烛, 关好门窗, 悄悄到空间散散心。空间升级到2级后, 黑土地已经增加到了一百平方米, 差不多有一个花圃大小。上面栽着牡丹、玫瑰、茉莉,还有郑棠送给他的两盆兰花。
  感受着空间新鲜的空气和芬芳的花香,沈凌顿觉头目为之一清。然后他简单的做了一些伸展运动后, 就开始围绕黑土地跑起步来。
  没办法,古代的科举考场条件太简陋,县试的时间又定在春寒料峭的二月。若是不进行一些身体锻炼, 到时有个头疼脑热就麻烦了。
  只是白天上课, 晚上外面又有宵禁。沈凌最后也只能选择在空间锻炼了。反正他每次进空间前都会吹灭蜡烛,想必不会有人发现这其中的问题。
  沈凌跑了半个小时的步才慢慢停了下来, 然后擦干身上的汗才出了空间。沈凌点起吹灭的蜡烛, 又看了一会儿书, 觉得实在困得不行了, 才回到厢房休息。
  兰珠正在喝郑棠从季县带回来的野鸡熬的汤, 自从熬过了前三个月后,她的饭量一天比一天大。每次吃完饭不到两个时辰就觉得饿, 沈凌怕胎儿太大不利于生育,不让李婆子另给她开小灶, 偶尔才让她喝点汤水。
  随着他用功读书的时间越来越长, 黄氏和兰珠也越来越尊重他的意见。即便黄氏很想让兰珠放开了吃,但也不过说了几句就算了。而兰珠在沈凌细细的给她讲了其中的道理后,也开始控制自己的食量。实在饿得不行了,便吃点干果,但也不敢多吃。
  兰珠喝完汤后,唤坠儿进来收拾了汤碗,便对沈凌道:“再有半个多月便是棠哥成亲的日子,你可想好要送他什么礼物了吗?”
  沈凌本来快困得睁不开眼睛了,听了这话方精神了一些,问道:“你可有什么主意?”
  兰珠扶着肚子走到他近前,一边帮他脱去衣裳,一边道:“今日婶子过来和婆婆说话的时候提起棠哥那未过门的媳妇是个爱俏的。她嫌婶子他们送过来的那套白银首饰样式老旧,我想起我们成亲的时候,你们家送来的聘礼中有一对喜鹊登梅簪样式倒是很新颖,我也没戴过,不如拿去给人做添妆,你看可使得?”
  沈凌看了她头上一眼,那里插着一支半旧的银簪,不由道:“那你怎么不戴?”
  兰珠不好意思的笑道:“我这人有个脾气。无论衣裳首饰,只愿意穿戴那些用惯的。每逢穿上一件新衣裳,总得别扭几天,非得衣裳穿旧了不可。像这簪子,我头上这支从十来岁上就开始戴,一直戴到现在,觉得挺好的。”
  沈凌笑道:“你这个脾气还真为你相公省钱。这样吧,那喜鹊登梅簪你就拿去给棠哥那未过门的媳妇添妆。我以后另给你买一些首饰。至于给棠哥的礼物,让我再想想吧!”
  后面兰珠借着给郑棠那未过门的媳妇添妆的机会,将对方好生打量了一番,回来便与沈凌说。沈凌现在虽身具男儿身,但内里还保留着一颗女儿心,比如这爱听八卦的心思就保留着。
  是以兰珠一说,他便认真倾听。
  “那姑娘倒真是配得上棠哥,人长得又白,又会打扮。也不知为什么,分明她不过比我小一岁,但是看着像比我小好几岁似的,人长得又娇又嫩,穿着粉红色的衣裳,像朵花似的。”
  “光长得白吗,眉眼怎么样?”沈凌问道。
  兰珠想了想:“你要说长得多好吧,那也不尽然。细细的眼睛,椭圆的脸,也不是多出众,但就是觉得长得不错,人又白,又娇又嫩。”
  沈凌明白了:“我知道了,那姑娘长得不是很好,而是有种独特的韵味。怪不得棠哥哪怕聘礼要的再多,也舍不得说不。”
  兰珠不明白韵味是什么,只是觉得那是好话,听到丈夫夸赞别的女人,不由打翻了醋坛,语气带了点不快,“怎么,后悔娶我这种没有韵味的人了?”
  沈凌微微一愣,不明白兰珠为何说这么一句不相干的话,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边兰珠没听到沈凌应答,以为自己戳中了他的心事,一股心酸涌上来,眼里不由涌出了泪花,当即哭了起来。
  沈凌忙道:“好好的,怎么哭起来了?”
  兰珠哽咽道:“你都嫌弃我了,我能不哭吗?”
  沈凌一时只觉得哭笑不得,内心虽不明白这话从何而起,但还是拿些好话来劝。一时哄得兰珠不哭了,兰珠才说明白原因:“以后当着我的面,不许夸别的女人。”说完又觉得有些害臊,便拿帕子遮着脸道,“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这眼窝子浅得很,轻易就心酸落泪。”
  沈凌道:“大概是你怀着身孕的缘故。所以比平日敏感一些。我以后再不说这些话就是了。”
  兰珠说完那话便后悔了,本以为丈夫会觉得自己无理取闹,哪知丈夫立刻就应允了自己的请求,心里便欢喜得很。当下殷勤的服侍丈夫洗漱,沈凌只觉得好笑,由她在旁做些力所能及的活计,然后各自安歇睡下。
  郑棠成亲的那天,沈凌之前已经跟郑铭告了假,看了一上午书,晌午的时候才去银楼买了一对银花瓶作为礼物然后拿到了郑家。
  郑槐因为最近和沈凌走得近,也去过郑棠的书店买过几本书,成亲这天,也向学里告了假。他家距离郑棠家较远,沈凌到了好一会儿,才看见他走了进来。
  后面又有几个族学里的同窗陆续进来,大家自发的坐在一起,一边说话一边吃着茶果。不多时厨下摆出酒席来,郑棠出来敬过酒,众人坐了一个多时辰,便到了迎亲的吉时,外面开始大吹大擂起来。
  拜过天地,入了洞房。郑棠出来再次敬了酒,厨下又整治了新的席面,众人坐到掌灯时分便散了。
  沈凌怕身上的酒味熏着兰珠,先在书房洗漱了一番又去堂屋和黄氏说了会儿话,才回到厢房。
  兰珠坐在灯下给未出世的孩子做鞋,沈凌从怀里掏出一支水玉兰花簪,笑着递到她眼前,“今天去银楼时看见了这支簪子,觉得很配你,便买了下来。”
  兰珠嗔道:“不是说了嘛,我头上的簪子戴的挺好的,你又买这个做什么?”
  沈凌不由分说将簪子戴在她发髻上,又取来铜镜让她看。那支水玉兰花簪是侯夫人赏给沈凌的首饰之一,做工料子虽算不得上等,但款式很是别致,兰珠戴上去以后顿觉这簪子很配自己。
  只是她虽然喜欢这簪子,但仍舍不得戴。沈凌也不勉强,他现在的心思全放在了二月份举行的县试上。郑棠成亲后,距离县试的日子又近了一些。郑铭仍旧给他们出一些题目,因为这是他接任族学以后的第一次县试,他又一心想着做出一番成绩,所以他比沈凌几个还要重视接下来的县试府试。
  在这样紧张而又充实的考前训练中,新年很快到了。
  郑铭直到腊月中旬,才给他们放了一个月的假。假前,他一再叮嘱沈凌几人,一定要好生在家复习功课,万不可懈怠。
  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沈凌反正是将他的话放在了心上。他依旧每天早起念书,上午的时候背诵郑铭以往讲解的内容,下午做文章翻看以往修改过的文章。
  坠儿传黄氏的话叫他去堂屋时,沈凌正在背诵自己修改过的文章。听到黄氏有事找他,他猜到是要商议给郑铭送礼的事,便暂时放下手边的文章去了堂屋。
  黄氏叫他过来果然是为了此事,她将想好的几样东西说给沈凌听,问他是什么意思。
  沈凌道:“早前我给先生家里送过几条鱼,那收鱼的仆役告诉我说,先生除了爱吃鱼外还喜欢养兰。正巧郑棠前些日子从季县给我带了两盆兰花,我一直放在书房养着。过几日,我便将娘准备的东西和兰花一齐给先生送去。”他平日一直将书房锁着,除了他以外,旁人根本进不去里面,因此里面有无兰花,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黄氏听了点头道:“你心里既然有数,那我就放心了。”
  年底的时候,沈凌便将礼物备齐去了郑铭家里。他去的时候也巧,郑铭刚好午睡醒来,心情还算不错,听说他带来了两盆兰花,便叫门房把他叫了进去。
  沈凌进去以后,郑铭先看了几眼他带来的兰花,细细品鉴了一番,才与他说起二月份的县试来。
  郑铭道:“我估摸着这次县试差不多有三百多名考生,你可有信心给我拿个案首回来?”
  沈凌微微一愣,继而道:“实话告诉先生,学生还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能够榜上有名就已经不错了。”
  郑铭不悦的看了他一眼:“什么叫榜上有名,你在我这里学了这么长时间,若只是榜上有名,那我该羞死了。”然后又道,“回去好好温习功课,若是这次县试拿不回来一个案首,以后也不用再跟着我读书了。”说完便拂袖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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