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3 章
天空飘落下细细的雨丝, 卫临坐在平顶船篷下, 看着矮桌对面的林雨涵脸上流露出欲言又止的样子。林雨涵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心理活动, 她穿着雪青色的单衫, 戴着平光眼镜, 仔细的剥着桌上的莲子。很快, 她手边的小瓷碟就堆满了剥好的莲子。
林雨涵将一个莲蓬全部剥完, 才一边吃剥好的莲子一边喝茶。新鲜的莲子配着清茶,有一种独特的清淡滋味。林雨涵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好半天才发现卫临的不对。
“你怎么了, 有心事?”林雨涵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关心,轻轻问道。
卫临鼓起勇气,“密斯林, 我要向你坦白一件事, 我已经结婚了。”
林雨涵脸上立刻有了难以置信的表情,她语音颤抖的说道:“你已经结婚了, 为什么不早说,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船靠岸时, 卫临看着林雨涵远去的背影, 暗暗下了决心。
沈凌刚给一位回头客做好旗袍, 正计划着要去城里买一些水钻还有银线之类的东西,就听吴嫂在楼下呀了一声, 然后就听见卫临的说话声。
卫临自从离家求学后,不到过年轻易不回来一次, 如今回来想必肯定有事情发生。沈凌算一算时间, 恐怕他已经遇到林雨涵了,所以才回来赶着和自己离婚。
沈凌从自己的卧室出来时,卫临也正朝这里走来,两人走了个面对面,沈凌清楚的看见卫临看向她时,神情显得很是复杂,既带着些许歉意又带着一丝决绝。
看来自己的猜测没错,沈凌嘴角不由露出了一丝讽刺的微笑。
卫太太听闻儿子回来,很吃了一惊,当着沈凌的面,她问起卫临归来的原因。卫临支吾了几句,然后终于鼓起勇气,“妈,我想离婚。”
沈凌在旁听得明明白白,按理说,她脸上的表情应该是难以置信,但她的神色却很平静,“为什么?”
卫太太这才回过神,“儿子,到底是为什么,是阿萍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吗?”
卫临说出那番话来,心里顿时轻松很多,见卫太太扯上沈凌,忙道:“不关她的事,是我自己的原因。”
卫太太看他的神色有什么不明白的,生平第一次对儿子动了气,却又不愿意让他在沈凌面前丢脸,便让沈凌出去一会儿。
沈凌回到自己的卧室,就开始收拾自己的衣物。她来卫家这边三年,光顾着给别人做衣裳,自己统共没有添几件新衣裳,一个包袱就装好了她所有的衣物。
而这几年攒的钱早就被她放进了空间,差不多有七八千块,足够她在城里开店和置办房产。
卫太太和前世一样,死活不肯让卫临和沈凌离婚。一方面,这样做会让卫家的名声传出去不大好听,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沈凌的担忧。
还是沈凌自己亲自去与卫太太谈了一晚上,实言相告她与卫临始终没有圆房,只怕这辈子卫临都不会碰她,与其这样,还不如成全卫临与那位姑娘。而她自己现在有做衣裳的手艺,就是将来娘家不要,自己也能养活自己。
在沈凌的劝说下,卫太太最终答应了离婚一事。
沈凌立时就着手从卫家搬出去,本来卫临想要给她一笔补偿款,被她拒绝了。既然要断,就要断的干干净净。将来也免生纷争。
沈凌从卫家搬出去后,并没有回娘家居住,而是托冯梅先找了一个住处,然后就开始准备在城里开一家时装店。
得知她要开店,一个经常找沈凌做衣裳的客人帮她介绍了一个铺面,那家铺面原来是做酒楼生意的,楼上楼下占地面积都不少,十分符合沈凌的要求。
沈凌看过铺面,和铺子的房主讨价还价一番,最后花一千块钱租下了这个铺子,为期三年。
铺子租下来以后,沈凌便开始着手铺子的装修问题,既然准备开时装店,那么铺子的风格一定要区别于其他的店铺。最后沈凌决定把铺子装修成那种英式风格,一方面她毕竟在英国待过,熟悉那边的风格;另一方面,英式风格比较简单大气,符合时装店的装潢。
沈凌自己将图样画好,便开始找人装修。因为怕那些人不懂她所说的英式风格,沈凌几乎事事操心,从墙上贴的印花纸到地板,差不多都是她亲自去采买的。
一个月以后,铺子就按照她的要求装修的差不多了。
铺子面向街道的那两面墙壁,被掏空了一半,安上了两块透明的大玻璃。推开原来的那扇喷了米黄色漆料的雕花木门,迎面就看见天花板上垂下的水晶吊灯,映着三面新贴的外国漆皮印花纸,加上地上的木质地板,显得十分光亮整洁。
最引人注意的还是当地放着的十来个开放式衣柜,这是沈凌特意找人定做的,专门用来悬挂她做出来的那些衣裳样品。这些开放式衣柜的中间位置则放着比较低矮一些的木柜,这些木柜是用来摆放和衣裳匹配的鞋子。
另外,沈凌还在西边的空地放置了一堂西式家具,摆着小巧的桌子,舒服的长沙发和软椅,可供客人们休息。至于东边则被她加了一个试衣间,里面放着一架落地镜。
至于二楼,原来的那些包厢已经被拆除,然后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张宽大的木质桌子和一张张椅子,桌椅旁边还有放置针线、剪子、衣料的各种架子。这样一弄,和后世的工作间也没有什么差别了。
沈凌在铺子装修的时候,曾委托冯梅给她找几个手艺比较好的绣娘,她每个月可以付她们二十块大洋。在较高的薪金刺激下,冯梅很快就给她找来了三个绣娘,都是附近这一带手艺最好的人。
沈凌请这些绣娘过来,主要是让她们先给她打打下手,然后再教她们做旗袍。毕竟光靠她一个人,将来肯定忙不过来。
三个绣娘请过来以后,沈凌就开始带着她们赶制一批各式各样的旗袍和西式长裙出来。之前她在卫家的时候,虽有一些衣裳样品,但是后面陆陆续续卖出了一些,式样并不很全面。
这次沈凌赶制的这些旗袍比在卫家时做的还要精美一些,而且上面缝制的纽扣也多用珍珠、水钻、玛瑙、红宝石、翡翠等较为名贵的宝石。
沈凌赶制旗袍的同时,设计出新颖款式的绣鞋,交给绣娘们来做,上面的图案多用金丝银线绣成,而且还有珍珠做点缀。这样的鞋子,沈凌定价一百块银元,比旗袍稍微低一些。
而第一次尝试做的西式长裙,因为她所在的这座城市还未完全流行西式服装,沈凌不敢多做,就赶制了三五件,而且上面也没用多少装饰品,只在款式上面下了点心思。
这些衣裳都做好,沈凌又请了两个年轻有惊讶的伙计后,就选了一天黄道吉日开张。
原来的老顾客一一被她通知了一遍,开业当天,有不少人过来捧场。
卖的最多的还是店里的旗袍,那几件西式长裙,问的人虽然很多,但是一件也没卖出去。
接下来的一个月,沈凌接单接到手软,店里的旗袍也卖出去了不少。沈凌手里有了钱,就去首饰店定制旗袍要用的宝石纽扣。空间里次一等的宝石差不多被她用光了,虽然手里还有一些珍珠,但总不能每件旗袍上都用珍珠纽扣。
首饰店里的老板金荣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脸上总是带着三分和善的笑意,因为老板娘买过沈凌店里的旗袍,所以老板看见上门的客人是她,便亲自过来招待。
沈凌说了自己的要求,金荣看她要的东西比较多,脸上的笑意更多了几分,末了又善意的提醒她记得在店里开张的第二个月去拜码头,不然那些地痞流氓多半会来店里闹事。
沈凌之前也听冯梅说起过这件事,但她早在有开店这个想法后,就将寒月功法又捡了起来,偷空也练了几招防身术,自问对付普通的地痞流氓,已经绰绰有余,便没有放在心上。
沈凌在首饰店定好要用的纽扣后,就开始了赶制订单的忙碌生活。
这天,她正帮一个老主顾缝制旗袍,就听见在楼下招待顾客的伙计慌张的爬上了楼梯,“老板娘,下面有人闹事。”
沈凌下来后,就见几个面露不善的男人站在店里,为首的那人脖子里还带了一根金链子。金链子看了沈凌一眼,眼睛一瞪,“你就是老板娘?”
沈凌点点头:“对,有何指教。”
金链子轻哼一声:“我们是来收保护费的。听人说你这家店的生意不错,那就每个月交上五百大洋的保护费。”
沈凌轻轻笑了笑:“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能让我交保护费的人,如果我是你会马上滚蛋走人。”店里的客人已经被他们这帮人吓走,只剩下店里的两个伙计,所以沈凌也没有什么顾忌。
金链子微微一愣,他正要出口嘲讽几句。沈凌脸上已经流露出不耐的神色来,她将气势微微外放,右手轻轻一挥,就有一股掌风朝着金链子而去。
金链子只觉眼前一晃,整个人便被一股大力袭来,不受控制的飞出了老远。
沈凌将袖子一甩,冷冷看着剩下的几人,意思很明白,你们也要试一试吗?
几人刚才见识了她的武艺,哪敢上前说半句话,匆匆扶起金链子,慌忙出了沈凌的店铺,生怕她会跟上来。
沈凌解决了这几人,觉得这事应该到此为止了。
哪知过不到几天,几人又来了店里,不过却比上次多了一个青年。那青年二十岁上下,穿着堆花青锻马褂,褂子上缝着红色水钻纽扣,看打扮像是一个富家少爷,但举手投足又透着一股练武之人才会有的一种精气神。
当时店里还有几个客人在,沈凌不欲当场发作,冷冷扫了金链子一眼。金链子忙道:“老板娘,我是来赔罪的。先前我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您。这次我来是诚心给您道歉。”他说到这里,便跪下朝沈凌磕了几个响头。
沈凌不由看向青年,以她的直觉,金链子之所以给她赔罪,完全是因为眼前这个青年的意思。
青年微微笑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知可否请老板娘到对面的茶馆喝杯清茶。”
林雨涵将一个莲蓬全部剥完, 才一边吃剥好的莲子一边喝茶。新鲜的莲子配着清茶,有一种独特的清淡滋味。林雨涵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好半天才发现卫临的不对。
“你怎么了, 有心事?”林雨涵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关心,轻轻问道。
卫临鼓起勇气,“密斯林, 我要向你坦白一件事, 我已经结婚了。”
林雨涵脸上立刻有了难以置信的表情,她语音颤抖的说道:“你已经结婚了, 为什么不早说,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船靠岸时, 卫临看着林雨涵远去的背影, 暗暗下了决心。
沈凌刚给一位回头客做好旗袍, 正计划着要去城里买一些水钻还有银线之类的东西,就听吴嫂在楼下呀了一声, 然后就听见卫临的说话声。
卫临自从离家求学后,不到过年轻易不回来一次, 如今回来想必肯定有事情发生。沈凌算一算时间, 恐怕他已经遇到林雨涵了,所以才回来赶着和自己离婚。
沈凌从自己的卧室出来时,卫临也正朝这里走来,两人走了个面对面,沈凌清楚的看见卫临看向她时,神情显得很是复杂,既带着些许歉意又带着一丝决绝。
看来自己的猜测没错,沈凌嘴角不由露出了一丝讽刺的微笑。
卫太太听闻儿子回来,很吃了一惊,当着沈凌的面,她问起卫临归来的原因。卫临支吾了几句,然后终于鼓起勇气,“妈,我想离婚。”
沈凌在旁听得明明白白,按理说,她脸上的表情应该是难以置信,但她的神色却很平静,“为什么?”
卫太太这才回过神,“儿子,到底是为什么,是阿萍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吗?”
卫临说出那番话来,心里顿时轻松很多,见卫太太扯上沈凌,忙道:“不关她的事,是我自己的原因。”
卫太太看他的神色有什么不明白的,生平第一次对儿子动了气,却又不愿意让他在沈凌面前丢脸,便让沈凌出去一会儿。
沈凌回到自己的卧室,就开始收拾自己的衣物。她来卫家这边三年,光顾着给别人做衣裳,自己统共没有添几件新衣裳,一个包袱就装好了她所有的衣物。
而这几年攒的钱早就被她放进了空间,差不多有七八千块,足够她在城里开店和置办房产。
卫太太和前世一样,死活不肯让卫临和沈凌离婚。一方面,这样做会让卫家的名声传出去不大好听,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沈凌的担忧。
还是沈凌自己亲自去与卫太太谈了一晚上,实言相告她与卫临始终没有圆房,只怕这辈子卫临都不会碰她,与其这样,还不如成全卫临与那位姑娘。而她自己现在有做衣裳的手艺,就是将来娘家不要,自己也能养活自己。
在沈凌的劝说下,卫太太最终答应了离婚一事。
沈凌立时就着手从卫家搬出去,本来卫临想要给她一笔补偿款,被她拒绝了。既然要断,就要断的干干净净。将来也免生纷争。
沈凌从卫家搬出去后,并没有回娘家居住,而是托冯梅先找了一个住处,然后就开始准备在城里开一家时装店。
得知她要开店,一个经常找沈凌做衣裳的客人帮她介绍了一个铺面,那家铺面原来是做酒楼生意的,楼上楼下占地面积都不少,十分符合沈凌的要求。
沈凌看过铺面,和铺子的房主讨价还价一番,最后花一千块钱租下了这个铺子,为期三年。
铺子租下来以后,沈凌便开始着手铺子的装修问题,既然准备开时装店,那么铺子的风格一定要区别于其他的店铺。最后沈凌决定把铺子装修成那种英式风格,一方面她毕竟在英国待过,熟悉那边的风格;另一方面,英式风格比较简单大气,符合时装店的装潢。
沈凌自己将图样画好,便开始找人装修。因为怕那些人不懂她所说的英式风格,沈凌几乎事事操心,从墙上贴的印花纸到地板,差不多都是她亲自去采买的。
一个月以后,铺子就按照她的要求装修的差不多了。
铺子面向街道的那两面墙壁,被掏空了一半,安上了两块透明的大玻璃。推开原来的那扇喷了米黄色漆料的雕花木门,迎面就看见天花板上垂下的水晶吊灯,映着三面新贴的外国漆皮印花纸,加上地上的木质地板,显得十分光亮整洁。
最引人注意的还是当地放着的十来个开放式衣柜,这是沈凌特意找人定做的,专门用来悬挂她做出来的那些衣裳样品。这些开放式衣柜的中间位置则放着比较低矮一些的木柜,这些木柜是用来摆放和衣裳匹配的鞋子。
另外,沈凌还在西边的空地放置了一堂西式家具,摆着小巧的桌子,舒服的长沙发和软椅,可供客人们休息。至于东边则被她加了一个试衣间,里面放着一架落地镜。
至于二楼,原来的那些包厢已经被拆除,然后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张宽大的木质桌子和一张张椅子,桌椅旁边还有放置针线、剪子、衣料的各种架子。这样一弄,和后世的工作间也没有什么差别了。
沈凌在铺子装修的时候,曾委托冯梅给她找几个手艺比较好的绣娘,她每个月可以付她们二十块大洋。在较高的薪金刺激下,冯梅很快就给她找来了三个绣娘,都是附近这一带手艺最好的人。
沈凌请这些绣娘过来,主要是让她们先给她打打下手,然后再教她们做旗袍。毕竟光靠她一个人,将来肯定忙不过来。
三个绣娘请过来以后,沈凌就开始带着她们赶制一批各式各样的旗袍和西式长裙出来。之前她在卫家的时候,虽有一些衣裳样品,但是后面陆陆续续卖出了一些,式样并不很全面。
这次沈凌赶制的这些旗袍比在卫家时做的还要精美一些,而且上面缝制的纽扣也多用珍珠、水钻、玛瑙、红宝石、翡翠等较为名贵的宝石。
沈凌赶制旗袍的同时,设计出新颖款式的绣鞋,交给绣娘们来做,上面的图案多用金丝银线绣成,而且还有珍珠做点缀。这样的鞋子,沈凌定价一百块银元,比旗袍稍微低一些。
而第一次尝试做的西式长裙,因为她所在的这座城市还未完全流行西式服装,沈凌不敢多做,就赶制了三五件,而且上面也没用多少装饰品,只在款式上面下了点心思。
这些衣裳都做好,沈凌又请了两个年轻有惊讶的伙计后,就选了一天黄道吉日开张。
原来的老顾客一一被她通知了一遍,开业当天,有不少人过来捧场。
卖的最多的还是店里的旗袍,那几件西式长裙,问的人虽然很多,但是一件也没卖出去。
接下来的一个月,沈凌接单接到手软,店里的旗袍也卖出去了不少。沈凌手里有了钱,就去首饰店定制旗袍要用的宝石纽扣。空间里次一等的宝石差不多被她用光了,虽然手里还有一些珍珠,但总不能每件旗袍上都用珍珠纽扣。
首饰店里的老板金荣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脸上总是带着三分和善的笑意,因为老板娘买过沈凌店里的旗袍,所以老板看见上门的客人是她,便亲自过来招待。
沈凌说了自己的要求,金荣看她要的东西比较多,脸上的笑意更多了几分,末了又善意的提醒她记得在店里开张的第二个月去拜码头,不然那些地痞流氓多半会来店里闹事。
沈凌之前也听冯梅说起过这件事,但她早在有开店这个想法后,就将寒月功法又捡了起来,偷空也练了几招防身术,自问对付普通的地痞流氓,已经绰绰有余,便没有放在心上。
沈凌在首饰店定好要用的纽扣后,就开始了赶制订单的忙碌生活。
这天,她正帮一个老主顾缝制旗袍,就听见在楼下招待顾客的伙计慌张的爬上了楼梯,“老板娘,下面有人闹事。”
沈凌下来后,就见几个面露不善的男人站在店里,为首的那人脖子里还带了一根金链子。金链子看了沈凌一眼,眼睛一瞪,“你就是老板娘?”
沈凌点点头:“对,有何指教。”
金链子轻哼一声:“我们是来收保护费的。听人说你这家店的生意不错,那就每个月交上五百大洋的保护费。”
沈凌轻轻笑了笑:“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能让我交保护费的人,如果我是你会马上滚蛋走人。”店里的客人已经被他们这帮人吓走,只剩下店里的两个伙计,所以沈凌也没有什么顾忌。
金链子微微一愣,他正要出口嘲讽几句。沈凌脸上已经流露出不耐的神色来,她将气势微微外放,右手轻轻一挥,就有一股掌风朝着金链子而去。
金链子只觉眼前一晃,整个人便被一股大力袭来,不受控制的飞出了老远。
沈凌将袖子一甩,冷冷看着剩下的几人,意思很明白,你们也要试一试吗?
几人刚才见识了她的武艺,哪敢上前说半句话,匆匆扶起金链子,慌忙出了沈凌的店铺,生怕她会跟上来。
沈凌解决了这几人,觉得这事应该到此为止了。
哪知过不到几天,几人又来了店里,不过却比上次多了一个青年。那青年二十岁上下,穿着堆花青锻马褂,褂子上缝着红色水钻纽扣,看打扮像是一个富家少爷,但举手投足又透着一股练武之人才会有的一种精气神。
当时店里还有几个客人在,沈凌不欲当场发作,冷冷扫了金链子一眼。金链子忙道:“老板娘,我是来赔罪的。先前我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您。这次我来是诚心给您道歉。”他说到这里,便跪下朝沈凌磕了几个响头。
沈凌不由看向青年,以她的直觉,金链子之所以给她赔罪,完全是因为眼前这个青年的意思。
青年微微笑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知可否请老板娘到对面的茶馆喝杯清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