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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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奶奶去集市买菜回来, 看见桌上做好的早餐仍是未曾动过的样子, 就知道孙子还没起, 她慢慢走到孙子睡得西屋, 只见床上躺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原本身上盖得灰蓝色的毛巾被已经被他踢到了脚边。
  床边放着一个绿漆书架, 上面三层摆着从小学到初中的课本, 下面几层则是各种漫画、武侠小说、科普杂志等。
  离书架不远,是一张实木书桌,宽大的桌面上放着课本、辅导书、卷子, 几乎没有空余的地方。
  李奶奶上前给他盖好毛巾被,也没吵醒他,自去准备午饭。
  沈凌这一觉直睡到十一点多才醒过来。
  他醒过来的瞬间, 就看见了对面书桌上随意放置的一本辅导书, 看来他又穿到现代来了。
  沈凌再看看眼下身处的卧室,尤其是看到角落里扔着一个篮球后, 他心里就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
  果然, 当他掀开身上的毛巾被, 就见身上穿着一条洗得有些发白的短裤, 很明显是男生的款式。
  等他接受了这个事实以后, 脑海内就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这次系统给他的任务是成为一名商人,而且要在十年之内积攒五十万才算完成初级任务, 其次还有第二个十年要完成两百万的任务,第三个十年要完成五百万的任务等等。
  最重要的是, 沈凌在完成任务期间不能依靠变卖空间里的物品来实现发家致富, 一经被系统发现,将会被罚一万积分,空间也会被降级到10级。
  沈凌仔细询问了系统几个问题,知道空间里的东西虽不能变卖但是仍像之前可以随意使用后就松了口气。
  等他选择接受任务后,属于原主的记忆就涌到了他的脑海中,沈凌闭眼回忆了一遍,大体就知道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他现在的身份是正在上高一的孟浩。孟浩的父母早年去大城市打工的时候因为工厂出事双双离世,所以孟浩从懂事起,就是跟奶奶一起住的。
  孟浩的父母离世以后,祖孙两人就靠工厂给的那笔补偿款过日子。
  李奶奶除了孟父后还有一个女儿孟珊,孟珊嫁到了距离他们镇不远的市郊,她嫁过去第二年就和丈夫开了个店铺,因为两口子都很能干,没几年就将店铺经营的有声有色,每年少说也能挣十几万。
  因为手里有钱,所以孟珊每次回来都是大包小包,时不时还塞给李奶奶一些零用钱。
  所以孟浩过的日子虽然并不是很富裕,但是家境在他们班里还算是中上层。
  他们这边只是北方典型的一个小镇,虽然只能算是村镇,但是因为距离省会a市比较近,从他们镇到市中心坐公交车不过半个小时,所以经济还算发达,当地的生活水平还可以。
  而且这样的地理位置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他们这边的青壮劳力因为距离a市比较近都会去城里打工,可以说是挣得是城市的工资,却享受的是村镇的物价。
  沈凌回忆到这里,还未深入翻阅孟浩的记忆,就被李奶奶的声音打断了,“浩浩,你醒了没有啊?都快吃午饭了!”
  沈凌只得应了一声,“知道了,奶奶。我马上就来。”
  等沈凌来到吃饭的客厅时,李奶奶已经炒好了两道热菜,又凉拌了一道孟浩爱吃的莴笋。
  “浩浩,你这可不行啊!一到礼拜天,你晚上就熬夜看电视,第二天就迟迟不起。”李奶奶边唠叨边给孙子盛饭。
  孟浩爱吃大米饭不爱吃馒头,李奶奶只要他在家吃饭,都会蒸大米饭。
  沈凌忽略李奶奶的唠叨,往嘴里扒了两口饭,饭蒸的有点硬,因为孟浩喜欢吃硬点的米饭,李奶奶只好迁就孙子。
  “奶奶,以后米饭蒸软一点吧!”沈凌可不是孟浩那种不懂事的孩子,不会为别人着想,李奶奶上了年纪,肠胃肯定不会太好,老吃硬米饭肯定会胃疼。
  李奶奶道:“怎么了,你怎么想吃软米饭了?”
  沈凌道:“老吃学校里的硬米饭,吃的这几天胃疼。以后还是吃软一点的米饭吧!”
  李奶奶不疑有他,马上道:“好好好,下次奶奶就给你蒸软米饭。”
  沈凌就着土豆丝和凉拌莴笋,扒拉了两碗米饭,就放下了筷子。
  孟浩这天已经约好同学去打球,沈凌跟李奶奶说了一声,回房拿了些零用钱就循着记忆来到了他们镇东边的一块空地,那里既有庙会时可供唱戏的戏台还有一处篮球场。虽然地方不大,但是却很受他们这些中学生的欢迎。
  沈凌到得篮球场时,他们班上好几个男生已经等在那里了。
  孟浩遗传了孟父的身高,现在才高一,身高就蹿到了一米八,上初一的时候就被体育老师选中早早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因为身高的优势,他向来是中锋的不二人选,加上他长得眉清目秀,在学校里很受女生们的欢迎。
  不过在初中的时候打了三年篮球,孟浩的身上也添了一些伤势,脚踝扭伤是常事。为此高一的时候,当班主任为了他的成绩考虑,让他不要继续训练时,孟浩很快点头同意了。
  不过打了三年篮球,孟浩虽说对它不算热爱,但是有的时候也会想要约上几个同学一起打几场,舒缓舒缓心情。
  这次孟浩约得都是平时关系比较好的几个男生,那几个男生有两个是体育队的,学习成绩都不怎么样。剩下三个,一个是他现在的同桌,郭乐,学习成绩和他一样不算好也不算坏,长得斯文白净,也很受女生喜欢。另外两个则是他们班里最让老师头疼的差生,不仅上课喜欢捣乱,还公然早恋。
  沈凌到了以后,他们这六个男生就分成两队,打起了篮球。
  沈凌刚融合了孟浩的记忆,对有些规则并不是很熟悉,在球场上犯了不少错,好在他们并不是比赛,没人计较这个,只是觉得孟浩今天有些不在状态。
  打了半个多小时,几人就散了。
  体育队的张帅和沈凌顺路,两人一起结伴回家。
  中途,沈凌口渴的不行,去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矿泉水。出来的时候,张帅正盯着一个女生的背影看。
  沈凌道:“有什么可看的,走吧!”
  张帅回头道:“刚才那个女生是咱班的林芳,我看她拐进了最里面的那个旧房子。听说她家是收破烂的,我看那旧房子附近到处都是塑料袋,看来他们说的是真的。她家真是收破烂的。”
  沈凌拧开瓶盖,一边喝水一边腹诽,原来男生也可以这么八卦。不过那个林芳,好像听着有些耳熟,想起来了,她就坐在自己座位的前面,是自己的前桌。
  第二天星期一,沈凌提着书包进到高一六班的时候,班里稀稀落落只坐了十来个人,其中就有一个人是林芳。她就坐在孟浩座位的前面,正在低头专心背单词。
  沈凌在座位上坐好,同桌郭乐就来了。第一句话就是借沈凌的作业。沈凌只花了半天的时间就搞定了孟浩的作业,为了怕老师起疑心,她故意在每张卷子上做错了几道。
  郭乐却不管这些,一边照抄,一边让沈凌帮他望风。
  不过两三分钟,郭乐就将数学作业搞定了。他将自己和沈凌的卷子交给前面的林芳,沈凌这才想起,林芳是数学课代表,平时郭乐抄作业,少不了要麻烦她。
  沈凌帮郭乐望风的时候,不着痕迹的打量了林芳几眼。
  据同学们说,林芳是外地人,老家在四川,所以她的皮肤看上去挺好,水嫩水嫩的。不过她个子倒是不低,差不多有一米六五,大概是因为是在北方这边长大的原因吧!
  孟浩的印象中,林芳只能算是班里长得不难看的那种女生,普普通通,没什么特色,又不大爱说话。因此孟浩几乎与她零交流,最多就是递给她数学作业,也不用说话,直接扔过去就是。
  郭乐直到英语早读开始,也没抄完作业,沈凌只能一边复习单词一边继续替他把风。中间有好几次,差点被英语老师抓住。沈凌已经好久没有体验过这种学生时期的刺激生活了,心里不免有些复杂的滋味。
  接下来的一天,和平时没有区别。早上上完了数语英三大主科和自习课,便到了午饭时分。
  班里的同学们一等下课铃声响,就像是跑百米冲刺一样,向学校的食堂冲去。沈凌人高腿长,很快就将其他人甩在了后面,跑到食堂时,前面不过排了几个其他班的人。
  沈凌从兜里掏出饭卡,花了一块五打了一份土豆米饭。上面是烧的软烂软烂的土豆块,下面是刚蒸好的大米饭。
  一块五,真便宜啊!沈凌一边感叹这个时候的物价,一边从人群里挤出来。
  回到教室,郭乐也买回来了一袋方便面和一根火腿肠。他不喜欢食堂的饭,喜欢吃泡面加香肠。
  沈凌问了问方便面的价格,那么大一袋方便面,竟然只要一块钱,真的好便宜啊!
  不过沈凌吃完饭站起来准备出去洗饭盆的时候,看见前面的林芳吃的并不是食堂的饭菜,而是自己从家里带来的饭菜,塑料饭盒里放着几块自家烙的大饼和几根咸菜。
  看来还是有人连这么便宜的食堂都吃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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