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欣喜
“我觉得我会死,因为我的骨骼软塌塌的,身上的肌肉也很不正常,有时候我会觉得很疼,疼得死去活来,每到这个时候,她就抱着我,给我带来的人世间唯一的一份温暖。”
“我多么希望自己死去,那样我就不会再拖累她,我也害怕有一天被人发现之后会连累到她,而这一天很快就到来了。”
“我终于还是被村里人发现了,他们很惊讶,这个被废弃的窑厂里竟然藏着一个怪物,就是几年前村子里的那对夫妻生出的那个小怪胎,竟然没有死,而是在这里活了下来,还长到了五岁。”
“他们觉得惊讶,又觉得恐惧,但他们仍然把我当成一个怪物,他们决定烧死我。”
说到这里,冯昌的眼睛里露出了一丝愤恨,那是一种深深刻进骨髓里无法掩饰的愤恨。
“你们知道吗?他们想要烧死我,他们凭什么?就因为我是个怪胎?可他们有什么权利剥夺我的生命?仅仅是因为他们认为我是个怪物,是不祥的,会给他们带来灾祸吗?”
“我并不怕死,真的,因为我觉得自己早该死了,可让我悲痛的是,我的事情还是连累到了胡蝶,村里人知道这些年是她把我藏在窑厂里把我养大,都用怪异的甚至愤怒的目光看着她。”
“胡蝶并没有退缩,那时候她已经十五岁,她抱着我,用她那并不高大的身躯护着我,然后哭着求村里的人不要烧死我。但她被她的父母拖走了,她的父亲还狠狠的打了她一顿。”
“但我没死,他们把我关进柴房,准备第二天把我烧死,但是当天晚上我就被人救走了。”
“是谁救了你?”
江怪问道。
“一个老人。”
“是你师傅?”
江怪已经猜到了什么?冯昌点了点头:“没错,那个老人后来被我称为师父,他是一个跑江湖卖艺的人,一身缩骨功,出神入化,而且除了缩骨功之外,他还懂得许多药材的运用,会制药熬药,总之他在我心中是个奇人。”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救我,师傅跟我说这是一种缘分,后来他跟我说他其实救我,是为了做一个实验,看看我这个天生就得了软骨病和脆骨症的人,如果练习缩骨功的话会不会突破他原来的造诣?”
“你当时都病成那样了,还能练缩骨功?”
江怪提出了疑问。
“能,实际上我师父在救了我之后,一直用各种各样的药材才给我治病,他会熬一大桶药水让我在里面泡,有时候那药水的味道很难闻,但有时候又很香,我不知道那药材具体是什么?但我多次泡了那药材之后,感觉身上没那么疼了,而且能够像正常人那样走路了,只是我的骨头却越来越软,骨折的次数比以前更加的多了。”
“师傅说时机成熟,于是就开始让我练缩骨功,你知道的,缩骨功的练习方法首先就是让骨骼脱臼,再复位,复位之后再脱臼,这样反反复复,这种痛苦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但对我来说却轻松的就像是吃一个棒棒糖,因为我的骨骼本来就经常脱臼,这不算什么。”
“这反倒是为我练习缩骨功,创造了先决条件,我师傅很欣喜,他说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收一个徒弟,把他这身功夫传承下来,甚至他希望他徒弟的缩骨功功力比他还要高,而我,没有让他失望。”
“师傅的缩骨功功力最多就是能够穿上小孩儿的衣服,或者是让自己钻进一个大一点的箱子里,但是我,我不仅能够穿上刚出生的婴儿的衣服,我甚至可以让自己的身体自由变换多种形状,比如说变成球形,把活生生的一个人压缩成一个圆球的形状,这听起来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如此。”
“但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这其实是因为我的骨骼和肌肉已经发生了极度病变,我那时候完全处在欣喜之中,所以我不再抗拒师傅让我泡药水,而从那以后师傅找来更多的稀奇古怪的药材药水让我泡,有时候也让我喝,或者是把那些药材弄成膏状,贴在我的身上。”
“我的身体就这样,在这些药材的打造下发生着奇妙的变化,转眼间七年过去了,我已经十二岁,听说得了脆骨症的人是活不长的,但我却能够活到十二岁甚至更长。”
“而我的心里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那个人,那个救了我的命,并且把我养到五岁的小女孩儿,她现在已经二十多岁了吧?”
“我告诉我师傅,我要去找她,而师傅也答应了我,我回到了那个山村,但是却找不到胡蝶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当年我被师父救走之后没多久,她就被她那酒鬼父亲逼着嫁给了村长家的傻儿子,那个傻子是个武疯子,经常打她,没过多久她就被折磨得遍体伤痕,精神都有些不正常了,后来她偷偷都跑了,一个人跑到了南城市,开始流浪。”
“她吃了太多苦,但是上天并没有就此放过她,她流浪到了南城市,一个叫做王家村的地方,在那里,她再次受到了伤害。”
冯昌说到这里的时候,江怪脑海中立刻闪过一个名字——王三毛。
王三毛曾经欺负过一个流浪女,那个流浪女就是胡蝶。
“王三毛。”
冯昌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个名字。
“胡蝶已经那么惨了,王三毛却没有放过她,他囚禁了她,将她囚禁在那个暗黑的废弃的窑厂里,经常虐待她,其实有好几次胡蝶可以逃走,但是她没有,知道为什么吗?”
“是因为那个窑厂?”
江怪立刻想出了原因。
“对,那个窑厂,让她想起小时候被他救下的那个畸形的胎儿也是在窑厂中长大,所以尽管王三毛把她囚禁让她觉得恐惧,但她却觉得窑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回忆起来让她感到温暖的地方,所以她没有逃走,直到后来被村里人发现并解救。”
“我多么希望自己死去,那样我就不会再拖累她,我也害怕有一天被人发现之后会连累到她,而这一天很快就到来了。”
“我终于还是被村里人发现了,他们很惊讶,这个被废弃的窑厂里竟然藏着一个怪物,就是几年前村子里的那对夫妻生出的那个小怪胎,竟然没有死,而是在这里活了下来,还长到了五岁。”
“他们觉得惊讶,又觉得恐惧,但他们仍然把我当成一个怪物,他们决定烧死我。”
说到这里,冯昌的眼睛里露出了一丝愤恨,那是一种深深刻进骨髓里无法掩饰的愤恨。
“你们知道吗?他们想要烧死我,他们凭什么?就因为我是个怪胎?可他们有什么权利剥夺我的生命?仅仅是因为他们认为我是个怪物,是不祥的,会给他们带来灾祸吗?”
“我并不怕死,真的,因为我觉得自己早该死了,可让我悲痛的是,我的事情还是连累到了胡蝶,村里人知道这些年是她把我藏在窑厂里把我养大,都用怪异的甚至愤怒的目光看着她。”
“胡蝶并没有退缩,那时候她已经十五岁,她抱着我,用她那并不高大的身躯护着我,然后哭着求村里的人不要烧死我。但她被她的父母拖走了,她的父亲还狠狠的打了她一顿。”
“但我没死,他们把我关进柴房,准备第二天把我烧死,但是当天晚上我就被人救走了。”
“是谁救了你?”
江怪问道。
“一个老人。”
“是你师傅?”
江怪已经猜到了什么?冯昌点了点头:“没错,那个老人后来被我称为师父,他是一个跑江湖卖艺的人,一身缩骨功,出神入化,而且除了缩骨功之外,他还懂得许多药材的运用,会制药熬药,总之他在我心中是个奇人。”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救我,师傅跟我说这是一种缘分,后来他跟我说他其实救我,是为了做一个实验,看看我这个天生就得了软骨病和脆骨症的人,如果练习缩骨功的话会不会突破他原来的造诣?”
“你当时都病成那样了,还能练缩骨功?”
江怪提出了疑问。
“能,实际上我师父在救了我之后,一直用各种各样的药材才给我治病,他会熬一大桶药水让我在里面泡,有时候那药水的味道很难闻,但有时候又很香,我不知道那药材具体是什么?但我多次泡了那药材之后,感觉身上没那么疼了,而且能够像正常人那样走路了,只是我的骨头却越来越软,骨折的次数比以前更加的多了。”
“师傅说时机成熟,于是就开始让我练缩骨功,你知道的,缩骨功的练习方法首先就是让骨骼脱臼,再复位,复位之后再脱臼,这样反反复复,这种痛苦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但对我来说却轻松的就像是吃一个棒棒糖,因为我的骨骼本来就经常脱臼,这不算什么。”
“这反倒是为我练习缩骨功,创造了先决条件,我师傅很欣喜,他说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收一个徒弟,把他这身功夫传承下来,甚至他希望他徒弟的缩骨功功力比他还要高,而我,没有让他失望。”
“师傅的缩骨功功力最多就是能够穿上小孩儿的衣服,或者是让自己钻进一个大一点的箱子里,但是我,我不仅能够穿上刚出生的婴儿的衣服,我甚至可以让自己的身体自由变换多种形状,比如说变成球形,把活生生的一个人压缩成一个圆球的形状,这听起来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如此。”
“但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这其实是因为我的骨骼和肌肉已经发生了极度病变,我那时候完全处在欣喜之中,所以我不再抗拒师傅让我泡药水,而从那以后师傅找来更多的稀奇古怪的药材药水让我泡,有时候也让我喝,或者是把那些药材弄成膏状,贴在我的身上。”
“我的身体就这样,在这些药材的打造下发生着奇妙的变化,转眼间七年过去了,我已经十二岁,听说得了脆骨症的人是活不长的,但我却能够活到十二岁甚至更长。”
“而我的心里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那个人,那个救了我的命,并且把我养到五岁的小女孩儿,她现在已经二十多岁了吧?”
“我告诉我师傅,我要去找她,而师傅也答应了我,我回到了那个山村,但是却找不到胡蝶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当年我被师父救走之后没多久,她就被她那酒鬼父亲逼着嫁给了村长家的傻儿子,那个傻子是个武疯子,经常打她,没过多久她就被折磨得遍体伤痕,精神都有些不正常了,后来她偷偷都跑了,一个人跑到了南城市,开始流浪。”
“她吃了太多苦,但是上天并没有就此放过她,她流浪到了南城市,一个叫做王家村的地方,在那里,她再次受到了伤害。”
冯昌说到这里的时候,江怪脑海中立刻闪过一个名字——王三毛。
王三毛曾经欺负过一个流浪女,那个流浪女就是胡蝶。
“王三毛。”
冯昌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个名字。
“胡蝶已经那么惨了,王三毛却没有放过她,他囚禁了她,将她囚禁在那个暗黑的废弃的窑厂里,经常虐待她,其实有好几次胡蝶可以逃走,但是她没有,知道为什么吗?”
“是因为那个窑厂?”
江怪立刻想出了原因。
“对,那个窑厂,让她想起小时候被他救下的那个畸形的胎儿也是在窑厂中长大,所以尽管王三毛把她囚禁让她觉得恐惧,但她却觉得窑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回忆起来让她感到温暖的地方,所以她没有逃走,直到后来被村里人发现并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