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被神化的新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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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拎着大包小包的从超市里走出来,但黎清雅还是敏锐地感觉到有哪里不对劲儿。
  好像总有人在盯着自己,她下意识地转过头去,却什么都没看到。
  不由得自嘲地笑笑,或许是她太过敏感了吧!
  家乐福距离谢筱的两居室公寓只有两条街,不过是一千多米之外,如果是平时散步,就是走几个来回,黎清雅也不会当成一个事儿。
  可是她这会儿两只手都快要断了,指间被沉重的购物袋勒出了好几道痕迹,又红又肿。
  唉,早知道她就不该那么贪心,为什么非要一次性把所有东西都买完呢??
  反正她都要长期住在这里,犯得着这么傻吗?罗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
  靳宇轩不远不近地尾随在后面,有好几次,黎清雅将购物袋放到路边的花圃上,不停地搓着自己的手休息时,他都很想上前去帮忙。
  想想又不甘心,他应该还在气这女人的不辞而别,绝对不可以这么轻易就原谅她。
  他老人家是玩神秘玩得很过瘾了,苦的是黎清雅。
  莫菲菲像是被彻底洗过脑似的,现在开口闭口都在替靳宇轩说好话,每次和黎清雅联系的时候都对靳宇轩赞不绝口,没有哪次落下。
  还经常扼腕叹息,说她要不是名花有主了,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倒追靳少爷。
  黎清雅对此表示大力支持,甚至还问莫菲菲,是否需要她提供一些有关靳少爷的“线报”,把莫菲菲气得直跳脚,笑骂她不识好歹。
  站在路边小憩,黎清雅闲来无事就看着对面大楼的户外电子屏,那里全天都在滚动播放广告。
  这会儿在放的是某品牌汽车的广告,里头的男主角儒雅又俊朗,尤其是拿着遥控钥匙单手抄着裤袋走向车子的那一刻,简直是帅呆了。
  连背影都是艺术!
  忽然,黎清雅怔住了,为什么她会觉得这个背影那么眼熟?那姿态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过了半晌才想起,那位广告的男主角和靳少爷好像。
  哪怕只是一个背影,都让黎清雅莫名心悸。完了,她似乎中了某人的毒,整天有事没事就会想起他,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啊!
  甩了甩头,黎清雅拎起那几个购物袋,又继续往回走。她还得为了一日三餐奔波,哪有美国时间去伤春悲秋?
  谢筱一进门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儿,她连鞋子都顾不上换,兴奋地一甩上门就钻进了厨房。
  “天啊,清雅,你以前报过厨师班吗??为什么连做菜都能做得那么好??光是这气味和卖相,都让人食指大动了!不行不行,我今晚一定要多吃两碗饭,不然太对不起你的辛勤劳动了。”
  那炯炯的眼神,还有不停咽口水的小动作,活像是八百年没吃过一顿饭。
  她的饭量黎清雅自然是清楚的。
  公司里有员工食堂,如果懒得出去觅食,大家多半时间都选择在大厦内解决温饱问题,除非有人请客,或者突然来了兴致想去尝尝某间餐厅。
  几乎每天都和谢筱坐在一块儿吃饭,黎清雅也大概了解到她喜欢吃什么,所以今晚特地做了一桌的海鲜。
  清蒸海鲈鱼,椒盐濑尿虾,凉拌香螺,蒜蓉炒油麦菜,还有一个白胡椒沙包螺汤。
  对两个人来说,这菜式是够丰富了,而且还有吃不完的可能,黎清雅连饭都没煮,打算就这么奢侈一回,吃菜饱了。
  喝下一碗汤,胃里热乎乎的,在这样的冬夜里格外的舒服。
  谢筱甚至满足地叹了一口气,脸上尽是享受的表情:“这汤太鲜美啦!这螺肉真好吃,鲜嫩又肥,好甜啊!”
  黎清雅夹起一个香螺,用牙签往里扎,再转一圈,螺肉就取出来了。
  那动作熟练又灵活,一看就是个老手,其实海鲜在他们家里还真算不得什么稀罕玩意儿,只是到了b市,就变成昂贵的代名词了。
  谁让这是一个内陆城市呢?
  “你才喝了那点儿汤就开始表扬了?还是等所有的菜都尝过以后再评论吧!”黎清雅夹起一只濑尿虾放到谢筱的碗里。
  吃货的世界里,凡是用手抓着吃的东西,都远比用筷子夹起那种斯文的吃法要有滋有味儿。
  所以此时的谢筱有点忙,左手捏着沙包螺的壳,右手拎着濑尿虾,还茫然到不知该先吃哪一个,选择困难症的人伤不起。
  谢筱是地道的北方人,对海鲜一直都有无限的渴望和憧憬。
  要知道小时候从来都不敢想家里会买新鲜的海鲜,能买到点儿冰鲜回来,那都得是过年才能吃得着。
  从此谢筱就和海鲜结下了不解之缘,但凡有人请她吃饭,她都必然要吃海鲜。
  好像是要把小时候没吃到的通通都补回来……
  濑尿虾的壳本身是很硬的,每一节壳的外侧都有尖刺,不小心就会把手扎伤。即便黎清雅已经炸过,又撒了椒盐,谢筱吃的时候还是被扎了好几次嘴。
  “这味道简直了!!”谢筱甜了一下被辣到有些发麻的嘴唇,拿起手边的椰汁又喝了一大口。
  活受罪了不是?都被扎死了,嘴上的伤口一碰到椒盐和辣椒,又是火辣辣的一阵刺痛。
  但这又如何?你以为这就能阻挡一个吃货的脚步吗?
  就算受伤,就算流泪,都要勇往直前地--吃下去!
  肚子填了大半饱,谢筱吃海鲜的速度才慢下来,她吮、了一下手指上残留的味道,再用纸巾擦一遍,这才舒服地靠在椅背上。
  一不小心,还打了个嗝。
  “听说,大老板下周就要正式走马上任了。”饱嗝之后,谢筱开始聊她听到的小道消息。
  孙苗苗女士做了这么长时间的董事长,既无什么大功,也没什么过错,算是平稳地度过了这几年吧。
  和当初建立飞扬集团的老爷子自然是没法相提并论,但作为女人,还不错了。
  至于新老板是什么样的人,至今都没有谁能掌握到确切的消息。
  黎清雅又盛了一碗汤,喝了一小口,这才纳闷地皱起眉头:“大老板?难道现在的那位不做了吗?”
  想起自己在电梯里和孙女士的大乌龙,黎清雅还有点后怕。
  还好她从“案发”当日到现在一直都活得好好的,也没有因为泼了董事长一身咖啡而被炒,她对孙女士是感恩戴德的。
  突然听闻孙女士有了继任者,她又怎能不震惊呢?
  谢筱摸了摸肚子:“我听见的时候也是和你一样的反应。”想到那些传言,她忽然换上了八卦的神情。
  脸上出现莫名的红晕,还有兴奋的神采:“听说,新来的那位是现任大老板的儿子呢,他们这样的家族企业真好,改朝换代也只是在自家里选人,连管理层的血统都要保持一致,真有点儿古代皇帝传位给皇子的赶脚啊!”
  瞧她那小眼神儿,好像自己已经穿越到了某个朝代,正准备邂逅皇太子。
  黎清雅用筷子敲了敲碗的边沿:“哎哎哎,还没到点儿睡觉呢,你这就开始做梦了?”
  话一出口,才觉得耳熟,依稀仿佛记得,某次靳宇轩也是这样说她……
  想到那同样优秀的男人,黎清雅的心思又飘远了。
  不知道他最近怎么样,是不是还忙着做手术,每天是不是睡眠时间都不够,有没有按时吃饭?
  人都有这样的通病。
  如果人家光明正大地来追求,表达对你的爱慕,你不见得就会答应跟人家交往。但你如果知道有那么一个人暗恋你,偷偷关注着你的一切,你的心境一定是大不相同的。
  也许是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吧!
  感动是一定有的,何况靳少爷那样的段位,他绝对不会做那些骚扰人的蠢事,更不会让人家对他反感。
  他走的都是腹黑又迂回的路线,还喜欢让别人去替他说,而不是他成日的自夸。
  正因为莫菲菲是黎清雅最好的朋友,靳宇轩才会把莫菲菲作为第一个突破口,莫菲菲说一句,总比他说一百句要强。
  目前来看,策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对于谢筱说的小道消息,黎清雅压根儿就没往心里去,她只是个普通的一线员工,就是换boss,对她也没什么影响。该干嘛还得干嘛,只要有薪水拿,谁做老板又有什么分别?
  当然,如果新来的boss更大方一点,她会更“关心”老板的。
  黎清雅对新boss不感兴趣,可是有关这位新boss的各种八卦消息已经传遍了飞扬集团大厦的每一个角落。
  本来想到茶水间里冲杯咖啡,顺便坐着休息一会儿,才走到门口,就听到了里面几道兴奋难掩的声音。
  “我听说他长得很帅呢,还拥有好几个学位,这种有外表有内涵的男人我最喜欢了!”
  有这么完美吗?黎清雅腹诽。
  “对对对!以后上班就不怕无聊了,觉得累了就去看看新boss,保管精神百倍!”
  切,新boss还是提神醒脑丸不成?还精神百倍呢!黎清雅再次腹诽。
  “他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呢,什么都会耶!不但是只金龟,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论哪方面都不逊色哦!”
  小姐,你确定你说的是个人,而不是神吗??
  黎清雅彻底醉了。
  道听途说的东西本来就做不得准,何况都不知道传了几个人了,每个人都是一个不同的版本,估计已经偏离真相十万八千里了吧?
  像个透明人似的走进茶水间,黎清雅低着头冲咖啡,对耳边那些谈论通通都当做没听见。
  又不是花痴,犯不着见一个优秀男人就扑上去吧??
  如果真要扑,那她的首选对象也是靳少爷啊!要问为什么?简单,因为靳少爷比较熟,兴许好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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