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人情超级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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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走进中国的很多传统民居,如同走进一种血缘关系的示意图。东西两厢,前后三进,父子兄弟各得其所,分列有序,脉络分明,气氛肃然,一对姑嫂或两个妯娌,其各自地位以及交往姿态,也在这格局里暗暗预设。在这里的一张八仙大桌前端坐,目光从中堂向四周徐徐延展,咳嗽一声,回声四应,余音绕梁,一种家族情感和孝悌伦理油然而生。
  中国文化就是在这样的民居里活了数千年。这些宅院繁殖出更庞大的村落:高家庄、李家村、王家寨等等,一住就是十几代或几十代人。即便偶尔有杂姓移入,外来人一旦落户也热土难离,于是香火不断子孙满堂的景观也寻常可见。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秉承明确的血缘定位,保持上下左右的亲缘网络,叔、伯、姑、婶、舅、姨、侄、甥等称谓不胜其烦,常令西方人一头雾水。英文里的亲戚称谓要少得多,于是嫂子和小姨都是“法律上的姐妹(sisterinlow)”,姐夫和小叔都是“法律上的兄弟(brotherinlow)”,如此等等。似乎很多亲戚已人影模糊,其身份有赖法律确认,有一点法律至上和“n亲不认”的劲头。
  农耕定居才有家族体制的完整和延续。“父母在,不远游”;即便游了,也有“游子悲乡”的伤感情怀,有“落叶归根”的回迁冲动,显示出祖居地的强大磁吸效用,人生之路总是指向家园——这个农耕文明的特有价值重心。海南省的儋州人曾说,他们先辈的远游极限是家乡山头在地平线消失之处,一旦看不见那个山尖尖,就得止步或返回。相比较而言,游牧民族是“马背上的民族”,逐水草而居,习惯于浪迹天涯,“家园”概念要宽泛和模糊得多。一个纯粹的游牧人,常常是母亲怀他在一个地方,生他在另一个地方,抚育他在更遥远的地方,他能把哪里视为家园?一条草原小路通向地平线的尽头,一曲牧歌在蓝天白云间飘散,他能在什么地方回到家族的怀抱?
  定居者的世界,通常是相对窄小的世界。两亩土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亲戚的墙垣或者邻家的屋檐,还有一片森林或一道山梁,常常挡住了他们的目光。因此他们是多虑近而少虑远的,或者说是近事重于远事的。亲情治近,理法治远,亲情重于理法就是他们自然的文化选择。有一个人曾经对孔子说,他家乡有个正直的人,发现父亲偷了羊就去告发。孔子对此不以为然,说我们家乡的人有另一种正直,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正直就表现在这里面。这是《论语》里的一则故事,以证“法不灭亲”之理。《孟子》里也有一个故事,更凸现古人对人际距离的敏感。孟子说,如果同屋人相互斗殴,你应该去制止,即便弄得披头散发衣冠不整也可在所不惜;如果是街坊邻居在门外斗殴,你同样披头散发衣冠不整地去干预,那就是个糊涂人。关上门户,其实也就够了。在这里,近则舍身干预,远则闭门回避,对待同一事态可有两种反应。孟子的生存经验无非是:同情心标尺可随关系远近而悄悄变易,“情不及外”是之谓也。
  孔子和孟子后来都成了政治家和社会理论家,其实是不能不虑远的,不能不忧国忧天下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循着这一思维轨道,他们以“国”为“家”的放大,以“忠”为“孝”的延伸,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由里及外,编织出儒家的政治和伦理。但无论他们如何规划天下,上述两则故事仍泄露出中国式理法体系的亲情之源和亲情之核,留下了农耕定居社会的文化胎记。中国人常说“合情合理”,“情”字在先,就是这个道理。
  同样是因为近事重于远事,实用济近,公理济远,实用重于公理自然也成了中国人的另一项文化选择。儒学前辈们“不语乱力怪神”,又称“不知生焉知死”,搁置鬼迹神踪和生前死后,于是中国几千年文化主流一直与宗教隔膜。与犹太教、婆罗门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文明地区不同,中国的知识精英队伍从来不是以教士为主体,而以世俗性的儒士为主体,大多只关心吃饭穿衣和齐家治国一类俗事,即“人情”所延伸出的“事情”。汉区的多数道士和佛僧,虽有过探寻宇宙哲学的形而上趋向,仍缺乏足够的理论远行,在整个社会实用氛围的习染之下,论着论着就实惠起来。道学多沦为丹药、风水、命相、气功一类方术,佛门也多成为善男信女们求子、求财、求寿、求安的投资场所,成为一些从事利益交易的教门连锁店。一六二〇年,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写道:“印刷术、火药和磁铁,这三大发明首先是在文学方面、其次是在战争方面、随后是在航海方面,改变了整个世界很多事物的面貌和状态,并引起无数变化,以至似乎没有任何帝国、派别、星球能比这些技术发明对人类事务产生更大的动力和影响。”培根提到的三项最伟大技术,无一不是来源于中国。但中国的技术大多不通向科学,仅止于实用,缺乏古希腊从赫拉克利图、德模克里特一直到亚里士多德的“公理化”知识传统——这个传统既是欧洲宗教的基石,欲穷精神之理;也是欧洲科学的基石,欲穷物质之理。就大体而言,中国缺乏求“真”优于求“善”的文化特性,也就失去了工具理性发育的足够动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西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航海学、地理学、天文学等方面后来居上,直到工业化的遥遥领先。
  这是现代中国人的一桩遗憾,但不一定是古代儒生们的遗憾。对于一个习惯于子孙绕膝丰衣足食终老桑梓的民族,一个从不用长途迁徙到处漂泊四海为家并且苦斗于草原、高原和海岸线的民族,它有什么必要一定得去管天下那么多闲事?包括去逐一发现普适宇宙的终极性真理?——那时候,鸦片战争的炮火还没灼烤得他们坐立不安。
  中国古人习惯于沉醉在现实感里。所谓现实,就是近切的物象和事象,而不是抽象的公理。当中国古人重在“格物致知”的时候,欧洲古人却重在“格理致知”。当中国古人的知识重点是从修身和齐家开始的时候,欧洲古人却展开了神的眼界,一步跃入世界万物背后的终极之being——他们一直在马背上不安地漂泊和游荡,并且在匆匆扫描大地的过程中,习惯于抽象逻辑的远程布控,一直到他们扑向更为宽广的蓝色草原——大海。那是另一个故事的开端。
  二
  烧烤的面包和牛排,能使我们想象游牧人篝火前的野炊。餐桌上的刀子和叉子,能使我们想象游牧人假猎具取食的方便。人声鼎沸的马戏、斗牛、舞蹈,能使我们想象游牧人的闲暇娱乐。奶酪、黄油、皮革、毛呢、羊皮书一类珍品,更无一不是游牧人的特有物产。还有骑士阶层,放血医术,奥林匹克运动,动不动就拔剑相向的决斗,自然都充满着草原上流动、自由、彪悍生活的痕迹。这可能是欧洲人留给一个中国观察者的最初印象。统计资料说,现代美国白人平均五年就要搬一次家,这种好动喜迁的习性,似乎也暗涌着他们血脉中游牧先民的岁月。
  当然,古欧洲人不光有游牧。他们虽然没有东亚地区那么足够的雨水和温暖,却也有过葡萄、橄榄、小麦以及黑麦,有过农业的繁荣。只是他们的农耕文明并非主流。相比之下,中国虽然也曾遭北方游牧民族侵迫,甚至有过元朝和清朝的非汉族主政,但农耕文明的深广基础数千年来一直岿然不动,而且反过来一次次同化了异族统治者,实为世界上罕见的例外。直到二十世纪前夕,中国仍是全球范围内一只罕见的农耕文明大恐龙,其历史只有“绵延”而没有“进步”(钱穆语)。了解这只高龄恐龙,不能不了解文明源头的差异。如果这个差异不是造成当今文明交流和文明冲突的全部原因,甚至不是最主要原因,但起码不应成为人们的盲点。
  一个游牧人,显然比一个农耕人有更广阔的活动空间,必须习惯在陌生的地方同陌生的人们交道,包括进行利益方面的争夺和妥协。在这个时候,人群整合通常缺乏血缘关系和家族体制,亲情不存,辈分失效,年长并不自动意味着权威。加上人们都以马背为家,远道驮来的物品十分有限,彼此富不了多少也穷不了多少,个人财富也就不易成为权力的来源和基础。那么谁能成为老大?显而易见,一种因应公共生活和平等身份的决策方式,一种无亲可认和无情可讲的权力产生方式,在这里无可避免。
  武力曾是最原始的权威筹码。古希腊在荷马时代产生的“军事民主制”就是刀光剑影下的政治成果之一。现在西方普遍实行的“三权分立”在那时已有蓝本:斯巴达城邦里国王、议会、监察官的功能渐趋成熟。现代西方普遍实行的议会“两院制”在那时亦见雏形。“长老院”senate至今还是拉丁语系里“参议院”一词的源头。当时的民众会议即后来的public握有实权,由全体成年男子平等组成,以投票选举方式产生首领,一般都是能征善战的英雄。而缺乏武力的女人,还有外来人所组成的奴隶,虽然占人口的百分之九十却不可能有投票权。这当然没什么奇怪。女人无法力制男人,奴隶已经降于主子,希腊式民主一开始就并非全民做主,不过是武力竞斗中少数胜出者的一席政治盛宴,弱败者不可入席。
  随着城邦的建立和财富的积聚,长老院后来有了更大影响力。随着越洋拓殖和商业繁荣,中产阶级的市民逐渐取武士而代之,成为民主的主体。随着世界大战中劳动力的奇缺和妇女就业浪潮,还有工人反抗运动和社会福利保障政策的出现,妇女、工人、黑人及其他弱势群体也有了更多民主权利……这就是民主的逐步发育过程。可以肯定,面对投资和贸易全球化的大潮,要处理贫困、环境、恐怖主义一类全球联动式的挑战,以民族国家为利益单元的民主已力不从心,民主的内容和形式还将有后续发展。如果没有更为开放和包容的“欧盟”、“亚盟”、“非盟”一类机制,如果没有全球性的权利分享和权利制衡,所谓全球化就将是一个巨型多头怪兽,一身而数心,身同而心异,将永远困于自我纷争和自我伤害。这是一个新的难题。
  但民主不管走到哪一步,都是一种与血缘亲情格格不入的社会组织方式,意味着不徇私情的人际交往习俗。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民主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文化。一个观察台湾民主选举的丁学良教授写道:八十年代台湾贿选盛行,一万新台币可买得一张选票,但人们曾乐观地预言:随着经济繁荣和生活富裕,如此贿选将逐步消失。出人意料的是,这位教授十多年后再去台湾,发现贿选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拜票”之风甚至到了见多不怪的程度。人们确实富裕了,不在乎区区几张纸币,但人们要的是情面,是计较别人“拜票”而你不“拜票”的亲疏之别和敬怠之殊。可以想见,这种人情风所到之处,选举的公正性当然大打折扣。
  在很多异域人眼里,中国是一个人情味很浓的民族,一个“和为贵”的民族。中国人总是以家族关系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母本,即便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即便在一个高度流动和完全生疏的社会里,人们也常常不耐人情淡薄的心理缺氧,总是在新环境里迅速复制仿家族和准血缘的人际关系——领袖是“毛爷爷”和“毛爹爹”,官员是“父母”,下属是“子弟”,朋友和熟人成了“弟兄们”,关系再近一步则成了“铁哥”“铁姐”。这种现象在军队、工厂、乡村、官场以及黑社会皆习以为常。从蒋介石先生开始,就有“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一类苦恼:公章代表公权和法度,但没有私下写“条”或亲自见“面”的一脉人情,没有称兄道弟的客套和请客送礼的氛围,就经常不太管用。公事常常需要私办,合理先得合情。一份人情,一份延伸人情的义气,总是使民主变得面目全非。这样看来,中国茶楼酒馆里永远旺盛的吃喝风,醉翁之意其实不在肠胃,而在文化心结的恒久发作,是家族亲情在餐桌前的虚构和重建。中国式的有情有义,意味着有饭同饱,有酒同醉,亲如一家,情同手足;同时也常常意味着有话打住,有事带过,笔下留情,刀下留情,知错不言,知罪不究,以维护既有的亲缘等级(讳长者或讳尊者)与和睦关系(讳友人或讳熟人)。一位警察曾对我说,很多司法机关之所以结案率低,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取证难。好些中国人只要与嫌犯稍沾一点关系,甚至算不上亲属,也开口就是伪证,没几句真话。这种“见熟就护”往往导致司法机构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不胜其累,还有悬案和死案的大量积压。
  民主与法制都需要成本,光人情成本一项,一旦大到社会不堪承受,人们就完全可能避难就易,转而怀念集权专制的简易。既然民主都是投一些“人情票”,既然法制都是办一些“人情案”,那么人们还凭什么要玩这种好看不好用的政治游戏?解决纠纷时,宁走“黑道”不走“白道”,就成了很多人的无奈选择。显而易见,这是欧式民主与欧式法制植入中土后的机能不适,是制度手术后的文化排异。
  我们很难知道这种排异阵痛还要持续多久。从历史上看,中国人曾创造了十几个世纪的绩优农业,直到十八世纪初还有强劲的“中国风”吹往西方,中国的瓷器、丝绸以及茶叶风靡一时,令欧洲的贵族趋之若鹜。中国人也曾创造了十几个世纪的绩优政治,包括排除世袭的开科取士,避免封建的官僚政府,直到十八世纪还启发着欧洲的政治精英,并且成为赫赫《拿破仑法典》制订时的重要参考。在这十几个世纪之中,大体而言,一份人情不是也没怎么坏事么?但工业化和都市化的到来,瓦解了农耕定居的生活方式。以家庭关系经验来应对公共生活现实,以“人情票”和“人情案”来处理大规模和高强度的公共管理事务,一定会造成巨大的混乱灾难。当然,这并不是说人情应到此为止。作为一种传统文化资源,亲缘方式不适合大企业,但用于小企业常有佳效。至少在一定时间内,认人、认情、认面子,足以使有些小团队团结如钢所向无敌,有些“父子档”、“夫妻店”、“兄弟公司”也创下了经济奇迹。又比如说,人情不利于明确产权和鼓励竞争,但一旦社会遇到危机,人情又可支撑重要的生存安全网,让有些弱者渡过难关。有些下岗失业者拿不到社会救济,但能吃父母的,吃兄弟的,吃亲戚的,甚至吃朋友熟人的,反正天无绝人之路,七拉八扯也能混个日子,说不定还能买彩电或搓麻将,靠的不正是这一份人情?这种民间的财富自动调节,拿到美国行得通么?很多美国人连亲人聚餐也得aa制,还能容忍人情大盗们打家劫舍?
  很多观察家凭着一大堆数据,一次次宣布中国即将崩溃或中国即将霸权,但后来又一次次困惑地发现,事情常在他们意料之外。这里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忘了中国是中国。他们拿不准中国的脉,可能把中国的难事当作了想当然的易事,又可能把中国的易事当作了想当然的难事。
  比方说,中国要实行欧式的民主和法制,缺乏相应的文化传统资源,实是一件难事;但承受经济危机倒不缺文化传统资源,算不上什么难事。
  三
  西方的知识专家们大多有“公理化”的大雄心,一个理论管天下,上穷普适的宗教之理,下穷普适的科学之法。不似中国传统知识“无法无天”,弱于科学(法)亦淡于宗教(天),但求合理处置人事,即合理处置“人情”与“事情”。
  先秦诸子百家里,多是有益世道人心的“善言”,不大倚重客观实证的“真理”——善在真之上。除墨家、名家、道家有一点抽象玄思,其余只算得上政治和伦理的实践心得汇编。少公理,多政策;少逻辑,多经验;有大体原则,多灵活变通——孔子谓之曰“权”,为治学的最高境界。农耕定居者们面对一个亲情网织的群体环境,处置人事少不得内方外圆,方方面面都得兼顾,因此实用优先于理法,实用也就是最大的理法。
  多权变,难免中庸和中和,一般不会接受极端和绝对。“物极必反”、“否极泰来”、“过犹不及”、“相反相成”、“因是因非”、“有理让三分”、“风水轮流转”、“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些成语和俗语,都表现出避免极端和绝对的心态。墨子倡“兼爱”之公心,杨子倡“为我”之私心,都嫌说过了,涉嫌极端和绝对,所以只能热闹一阵,很快退出知识主流,或被知识主流汲收掉。与此相适应,中国传统的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安排也从来都是混合形态,或者说是和合形态。几千年的历史上,没有出现过标准的奴隶制社会,有记载的奴婢数量最多时也只占人口的三十分之一(据钱穆)。没有出现过标准的封建社会,中央政府至弱之时,郡县官僚制也从未解体,采邑割据形不成大势。更没出现过标准的资本主义社会,尽管明清两代的商业繁荣曾雄视全球,但“红顶商人”们亦官亦儒亦侠,怎么看也不像是欧洲的中产阶级。这样数下来,欧洲知识界有关社会进步的四阶或五阶模式,没有一顶帽子适合中国这个脑袋,于是马克思只好留下一个“亚细亚生产方式”存而不论,算是留下余地,不知为不知。
  说到制度模式,中国似乎只有“自耕小农官僚国家”的一份模糊,既无纯粹的公产制,也无纯粹的私产制,与欧洲人走的从来不是一路。从春秋时代的“井田制”开始,历经汉代的“限田法”、北魏的“均田法”等等,私田都是“王田”(王莽语),“王田”也多是私田,基本上是一种统分结合的公私共权。小农从政府那里授田,缴什一税,宽松时则三十税一,差不多是“责任制承包经营”,遇人口资源情况巨变或者兼并积弊严重,就得接受政府的调整,重新计口派田,再来一次发包,没有什么私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后来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的土地改革政策,也大多是国家导控之下“耕者有其田”这一均产传统的延续。
  很多学者不大习惯这种非“公”非“私”的中和,甚至不大愿意了解这一盆不三不四的制度糨糊。特别是在十六世纪以后,欧洲的工业革命风云激荡,资本主义结下了甜果也结下了苦果,知识精英们自然分化出两大流派,分别探寻各自的制度公理,以规制人间越来越多的财富。
  流派之一,是以“公产制”救世,这符合基督教、伊斯兰教——尤其符合犹太教的教义。作为西方主要教派,它们都曾提倡“教友皆兄弟姐妹”的教内财产共有,闪烁着下层贫民的理想之光。欧洲早期社会主义者康帕内拉、圣西门、傅立叶等,不过是把这种公产制由宗教移向世俗,其中很多人本身就是教士。接下来,犹太人马克思不过是再把它从世俗伦理变成了批判的政治经济学。显而易见,共产主义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在某种意义上只是欧洲文化几千年修炼的终成正果,对于缺乏宗教传统的中国人来说当然有些陌生。公产制在表面词义上能与中国的“公天下”接轨,正如“自由”、“民主”、“科学”、“法制”等等也都能在中国找到近义词,但作为具体制度而不是情感标签的公产制一旦实施,连激进的毛泽东也暗生疑窦。针对苏联的国有化和计划经济,他在《政治经济学笔记》一文中曾多次提出中国还得保留“商品”和“商品关系”,并且给农民留下一块自留地和一个自由市场,留下一线公中容私的遗脉。刘少奇等中共高层人士虽然也曾膜拜过公产制教条,但遇到实际问题,还是软磨硬抗地抵制“共产风”,一直到八十年代后推广责任田,重启本土传统制度的思路,被知识界誉之为“拨乱反正”。
  流派之二,是以“私产制”救世,这同样是欧洲文化几千年修炼的终成正果。游牧群落长于竞斗,重视个人,优胜劣汰乃至弱肉强食几乎顺理成章。在世俗领域里,不仅土地和财富可以私有,连人也可以私有——这就是奴隶制的逻辑(直到美国工业化初期还广获认可),也是蓄奴领地、封建采邑、资本公司等一系列欧式制度后面的文化背景。这种文化以“私”为基,既没有印度与俄国的村社制之小“公”,也没有中国郡县制国家和康有为《大同书》之大“公”。可以想象,这种文化一旦与工业化相结合,自然会催生亚当·斯密和哈耶克一类学人,形成成熟的资本主义理论。与此相异的是,中国人有“均富”的传统,“通财货”的传统,“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最善于削藩、抑富、反兼并——开明皇帝和造反农民都会干这种事。董仲舒说:“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圣者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使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董仲舒在这里强调“众人之情”,差不多是个半社会主义者,但求一个社会的均衡的安定:贫富有别但不得超出限度,私财可积但不可为祸弱小。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中和”精神重于“零和”规则,私中寓公,以公限私,其制度也往往有一些特色,比如乡村的田土公私共权,表土为私有,底土为公有,国家永远持有“均田”的调剂权利,实际上是一种有限的土地私有制,较为接近当今的土地责任承包制。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制度可能不是实现生产集约化和规模经济的最佳安排,但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花开别处:第一,使暂时无法得到社保福利的农民有了基本生存保障;第二,进城的农民工有了回旋余地,一旦遭遇经济萧条,撤回乡村便是,与欧洲当年失地入城的无产阶级有了巨大区别,不至于导致太大的社会动荡。在九十年代的亚洲金融风暴期间,很多中国的企业订单大减,但正是这种土地制度为中国减震减压,大大增强了农民工的抗风险能力,非某些学者精英所能体会。
  由此看来,“共产风”曾经短命,“私有化”一再难产,这就是中国。中国的优势或劣势可能都在于此。中国知识界曾师从苏联,后来也曾师从美国,到底将走出一条什么道路,眼下还难以预料。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国以其独特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资源,以其独特的资源和人口国情,不可能完全重复苏联或美国的道路,不可能在“姓社”还是“姓资”这个二元死局里憋死。如果说欧洲代表了人类的第一阶现代化,苏联和美国代表了人类的第二阶现代化,那么假使让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功进入第三阶现代化,中国一定会以思想创新和制度创新,向世人展示出较为陌生的面目。
  四
  从十四世纪到十六世纪,大明中国的航海活动领先全球。郑和七下西洋,航线一直深入到太平洋和印度洋,其规模浩大、技术精良几乎都远在同时代的哥伦布探险之上。首次远航,人员竟有两万八千人之多,乘船竟有六十二艘之众,简直是一个小国家出海,一直航行到爪哇、锡南及卡利卡特,并且在苏门答腊等地悉歼海盗船队。后来的几次出航的线路更远,曾西抵非洲东海岸、波斯湾和红海海口,登陆印度洋上三十多个港口。而这一切发生时,葡萄牙人刚刚才沿非洲海岸摸索着前进,直到一四四五年才到达佛得角。
  不过,与欧洲航海探险家的姿态不同,郑和舰队不管到了什么地方,不是去寻找黄金和宝石,不是去掠取财富回运,而是一心把财富送出去,携金带玉大包小裹去拜会当地领袖,向他们宣扬中国皇帝的仁厚关怀,劝说他们承认中国的宗主地位。原来,他们只是去拉拉人情关系,来一把公关活动和微笑外交。出于农耕定居者们的想象,这个世界的统一当然只能以人情关系为基础,只能以“王道”而不是“霸道”为手段。
  这种越洋外交后来突然中止,原因不详。历史学家们猜测,朝廷财政紧张应该是主要原因。于是中国人只好撤离大海,把无边海洋空荡荡地留给了欧洲人。意大利教士利玛窦曾对此百思不解。在纽约出版的《利玛窦日记》称:“在一个几乎可以说疆域广阔无边、人口不计其数、物产丰富多样的王国里,尽管他们有装备精良、强大无敌的陆军和海军,但无论是国王还是人民,从未想到要发动一场侵略战争。他们完全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并不热求征服。在这方面,他们截然不同于欧洲人;欧洲人常常对自己的政府不满,垂涎于他人所享有的东西。”
  但这个世界没有多少人领中国这一份情。
  这样的教训多了,中国的文化自信不免陷入危机,包括绝情无义就成了很多人的最新信念。尽管中国人说“事情”、“情况”、“情形”、“酌情处理”等等,仍有“情”字打底,仍有“情”字贯串,但这些都只是文字化石,已不再有太多现实意义。很多中国人开始学会无情:革命革得无情,便出现了六十年代的红色恐怖;赚钱赚得无情,便出现八十年代以后太多的贪官、奸商、刁民以及悍匪。某个非法传销组织的宣传品上这样说:“行骗要先易后难,首先要骗熟人、朋友、亲戚……”这与“文革”中很多人首先从熟人、朋友、亲戚中开始揭发举报一样,实有异曲同工之妙。传销组织的万众狂热和呼声雷动,也让人觉得时光倒退,恍若又一场“文革”正被金钞引爆。在这里,中国传统文化最核心的部位,正在政治暴力或经济暴力之下承受重击。人们不得不问:中国还是一个富有人情味的民族吗?当然,同一事物也可引出相反的问题:“吃熟”和“宰熟”之风如此盛行,是不是反而证明了中国还有太多人情资源可供利用?
  所谓改革,既不是顺从现实,也不是剪除现实,正如跳高不是屈就重力但也不是奢望一步跳上月球。因此,整合本土与外来的各种文化资源,找到一种既避人情之短又能用人情之长的新型社会组织方案,就成了接下来的重大课题。
  往远里说,这一课题还关联到现代化的价值选择,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光有知识与科技并不能使人类过上幸福而优裕的生活,人类有充分理由把高尚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置于对客观真理的发现之上。人类从佛陀、摩西以及耶稣这些伟人身上得到的教益,就我来说要比所有的研究成果以及建设性的见解更为重要。”这句话表现出言者对现代化的及时反省和热切期盼。
  事情已经很明白,一个不光拥有技术和财富的现代化,一个更“善”的现代化,即更亲切、更和合、更富有人情味的现代世界,是爱因斯坦心目中更重要的目标。如果这种现代世界是可能的话,那么它最不应该与中国擦肩而过。
  2001年9月
  *最初发表于2001年《读书》杂志,后收入随笔集《性而上的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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