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姥爷是盗墓贼 第666节
“我们是兄弟!我活着,你就活着,我死你就死!跟我走!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和耶娜是我的依托,她离开了,我不能再失去兄弟呀!”
大漠中,一行行蛮兵铺天盖地地冲杀过来,天上,一只只邪恶的黑色大鸟盘旋着。他们都在等待残食这对好兄弟的尸骨!
“杀魁星!你走啊!!!此生能与你做兄弟是我的福分!如果有缘,我们来世还做兄弟!”他嘶吼着,用力推开他。
大漠在颤抖,混沌的天空在咆哮着,身下的沙粒仿佛似岩浆一般滚烫,天上,一颗颗大火球砸了下来。混沌中,一双血红的双眼正在窥视着他们。
“赤吼!来呀!来呀!我要把你们统统杀光!冲我来!”无双怒吼着,手中的双刃龙吟作作,回应着主人胸中的愤怒。
这是五千年前的一场惨烈战役,白帝部落打败,杀魁星的北方军队全军覆没。这里是西北大漠,这里的天气太热了,大军不适应这样的天气,数万军队在征讨的路上就损失过半,他们都是北方勇士,可在大漠中的炎热天气下,他们不是蛮兵的对手。
最后,除了大将军杀魁星外,就只剩下他的副将,这个福将名叫骜寵。他的名字早已被五千年的中国历史所抹去。他是杀魁星最得力的战将,他战功赫赫,他所向披靡。可在这大漠之中,却实战不出他的绝世武功。
“将军你快走!我可以拖住他们为你赢得时间!骜寵可以死!但将军不能死!九州只有一个杀魁星!有你刚才那句话足以!走啊!”骜寵挣扎着站起身来,冲出腰间明晃晃的短刀,怒吼一声朝着敌人冲了上去!
“兄弟!!!!”杀魁星瞪着双眼,眼中正在滴血,他站在原地,看着昔日的兄弟冲进敌军中,一刀刀砍去敌人的头颅。
“杀魁星!别让骜寵后悔跟了你!别让骜寵瞧不起你!走啊!”他奋力厮杀着,前翻的恶战,已经消耗了他太多太多体能,也许,他最多还能坚持五分钟?十分钟?也许此刻杀魁星冲上去可以与他并肩作战,可以再坚持一阵子。
但蛮兵太多了,赤吼这次大战倾其所有,五万蛮兵全部投入战争。没错,杀魁星是战争机器,可骜寵不是,更重要的是,论单打独斗,杀魁星最多跟赤吼打成平手!另外,这里是大漠!不是平原,杀魁星的能力要大打折扣!
“走啊!别让我瞧不起你!来世还做兄弟!”骜寵回头愤怒地瞪着他,就这片念之间,一支长矛飞了过来,刺穿骜寵的小腿。
他顾不得疼痛,拔出小腿中的长矛,猛地投掷出去,长矛带着自己的鲜血穿过五个蛮兵的胸口落了下去,同时,骜寵也单膝跪了下来。
第118章 吃熊掌
“兄弟保重”杀魁星擦干血泪,身子一晃,一道黑风顺着沙暴飘走了。
身后,乱军丛中传来了骜寵的豪爽笑声,他被数万蛮兵团团包围,已经无法突出重围了。马程峰看到的只有黑压压的人山人海,最后,骜寵的笑声越来越小人群中燃起了冲天大火
随后,蛮兵散开,一个赤红色皮肤的健壮男人,着上身,双手托着两把烈焰,站在大漠中怒吼着。他伸手从火堆里抓过一个被烧成黑色的骷髅头,用力一捏,骷髅头碎了
混沌的天空,随即一颗流星陨落而下
“程峰你醒醒”耳畔再度传来常小曼的呼唤,他脸上冰冰凉凉的,常小曼正在用帕子给他擦脸。
他慢慢睁开眼睛,幸好是一场噩梦,可这梦也太真切了吧就好像那一幕真真实实地发生过一样。梦里的是谁是自己嘛那个是无双的前世吗自己为他而死好诡异的梦
“我我刚才怎么了”他晃了晃脑袋,平复了下刚才噩梦带给他的震撼冲击。
常小曼说刚才站在门口没赶紧去,就见马程峰一直站在老道身前发呆,看着看着,他就倒了下去。
“你还问我你吓死我了我以为”常小曼拍了他一巴掌。
“我睡了多久”马程峰又问。
“也就几分钟吧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现在有钱了,去医院查查吧,是不是心脑血管疾病啊有点像高血压,不会吧,你这么瘦,这么年轻怎么会有高血压”任何人没有亲身经历过,都不会理解马程峰刚刚的遭遇,就算他说了,恐怕也没人会信。
他站起身来,长嘘一口气说:“一枕黄粱梦,你信吗”
“我信,因为你是马程峰,你不会说谎”
程峰苦笑着,想不到才相识几天,常小曼这个大仇人竟然已经这么了解自己了。
那白须老道依旧在打呼噜,好像睡的很死,他衣襟怀中还是露着九阳笺的一角,但这一次,马程峰再没有勇气去偷了,这宝贝他恐怕驾驭不了,刚刚只是触碰了那么一小下就发生这么多故事,若是强行占为己有,指不定会发生什么呢。
“他就是阴阳玄道”马程峰说。
“你确定吗怎么这一觉醒来你好像换了个人一样呢刚才你还说人家可能是个江湖骗子”常小曼凑近了,仔细看着那老道的长相,老道一脸白胡子,胡子都垂到胸前了。
“不,这次我确定,他肯定是阴阳玄道因为我刚才看见了九九嘶奇怪明明是怎么会变成这样”马程峰站在那里诧异地盯着老道胸口,胸口衣襟中露着的那白玉册子上的字迹竟然神秘消失了。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总不能把玄道叫醒吧这样太不礼貌了。”
马程峰转念一想,人家阴阳玄
道是神秘人啊那都比皇帝老子还尊贵,想求玄道办事一定要拿出诚意来。他掸了掸腿上的灰尘,索性直接跪了下来,把头埋在地上,一动不动,就这么等着阴阳玄道睡醒。小曼一看他如此,也学着他的姿势跪了下来,耐心地等待着。
这礼是不是太重了不重一点都不重要知道,世上有许多人愿意付出金山银山,乃至自己的命,就想换来与这老神仙说几句话的机会都没有呢
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活捉野生阴阳玄道一枚。
“这老东西,什么时候醒啊我腿都麻了”马程峰锤了两下自己的腿,腿上麻的都没感觉了。俩人一跪就是三个多钟头,对李大海都没这么孝顺过。
“嘘别吵了他睡觉,咱们有求于他要诚心一。老道背对着他俩闭着眼咧着嘴微微笑了下。
然后他巴结着嘴,好像蒙语般嘀咕着说:“熊掌熊掌”一边说一边吧唧嘴,嘴里边竟然都淌哈喇子了。
“嘿你个死道士,做梦也不老实还吃熊掌我这辈子都没吃过熊掌是啥滋味”马程峰能不来气嘛来人跪在这儿都快四个点了,他还不醒再这么跪着腿都得跪断了。
常小曼直起腰想了想,把自己衣服兜,裤子兜全都拽了出来,那真是兜比连脸干净。只有无双提前预支他的那张钞票还没兑现了。
“小曼你干嘛找什么呢”
“钱啊,程峰,你身上有钱嘛看看多少钱”常小曼也不见外,直接把马程峰兜全都掏空了,仔细一数,也就是四五百块钱。那时候其实四五百块钱不是个小数目,丝毫不夸张的说,在乡下你都能买套房子了。
“你快去,马上找车去丹东,最大的店要个蒸熊掌估计还能来得及今晚赶回来”常小曼把钱塞给他,突然又夺了回来。“算了算了,我去找吧,你在这儿等我,千万不可得罪他老人家啊”
“小曼你疯了啊真去给他买蒸熊掌还折腾到丹东”
“你怎么那么傻呀猪脑子吗他可是阴阳玄道普通人想花金山银山都请不到的活神仙呀现在他就在你我面前,只要他能指点一二,我们定能寻到那古墓这点小钱都是小意思呀”常小曼劝他说。
无双给他们俩分配的工作很恰当,这一男一女干活搭配真的不累,彼此相互照应,互补缺陷。更重要的是,谁也驾驭不了马程峰这头倔驴,唯独他这个大仇人的话他能听进去。
“我真服了你了,好好好,我听你的,可丹东太远了。你一个姑娘家的去,我不放心。算了,既然他想吃熊掌我就去给他弄新鲜的。”
“新鲜的这东西还有新鲜的”
马程峰告诉常小曼,刚才在上山的时候,他已经观察了附近草丛,发现有熊瞎子出没的痕迹。有一棵老树上挂着一个野蜂窝,树干上全都是熊抓挠过的痕迹,想必,最近有头黑瞎子爬上去找蜂蜜了。
第119章 马程峰的童年(1)
“啊?你要去抓熊瞎子?马程峰,咱俩到底谁疯了呀?”常小曼这辈子都没听过如此疯狂的话。一个一米七十多的半大孩子,要活捉一头野生熊瞎子?别说他了,就算是美帝的那些拳王也打不死熊瞎子呀!他这明明是去送死!
“我疯什么呀?这不是为表诚心吗?你等着吧,我马程峰从来不说大话!我一会儿就回来,不过你最好祈祷,这个臭老道真的能帮到咱俩,要不然……我杀了黑瞎子,第二个就杀他!哼!”马程峰多尖啊,心里也琢磨明白了,这老道就是故意折腾他!考验他!
他抽出匕首,几步就窜了出去,很快,马程峰的身影消失在了荒野枯草之中不见了踪影。
马程峰从小浪迹江湖,没有什么人教他本领,全都要靠他自己领悟,有的时候饿坏了,难免偷鸡摸狗,可如果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你就得自己想法子,要不然就得饿死。
山里啥玩应没有啊?那时候又没有多少旅游开发,山是山水是水,山里的水是甜的,空气是香的。那些小动物随处可见。
马程峰就练出了一门徒手搏狼的功夫,这功夫对付大多数动物都行,可要说抓熊瞎子,他可没多大把握。但有一点,至少抓不住熊瞎子他不至于送命,再不济他跑的快呀,几下子蹿上树熊瞎子拿他也没啥招。
他在荒野间用那敏锐的嗅觉捕捉着黑瞎子留下的气息,顺着那股骚臭味一步步寻找着。凤凰山不小,山里边啥动物都有,时而还会出现几头结伴的野鹿出来觅食。他的脚步很轻盈,弓着腰就跟只猫儿似的。他趴在荒草丛中,最终把范围缩小到了这片林子。
熊瞎子这种东西有些习性很像狗,喜欢用自己的尿液气味划分地盘,马程峰最后把范围缩小到了这最后几百米范围内。不过,这是一片荒林,并没有山洞,一般熊都喜欢穴居,没有山洞,难道他挖个地洞钻进去睡?
正在马程峰犹豫之际,就见面前那几头鹿好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然后撒腿就跑。可它们身后还是林子,什么都没有。动物的五感很强,比人类不知强多少倍。它们肯定是感觉到危险来临才会逃跑。而在这种荒山野林中,除了狼就是黑瞎子对它们有威胁了。
林子里有棵老树,刚才还没等进来时候马程峰就注意到了,这棵老树的树身很粗,估算起来,五个人能不能合围住都说不定。这是棵老榆木树,榆木年头久的不多见,榆木脆,长些年头后树身就会开裂,又或许赶上哪一年大旱或者涝了,那成活率都不高。
老榆木的枝头遮天蔽日,头顶上一束阳光都射不下来,马程峰眯着眼睛往树下看了看。
树下犹如黑夜一般,虽说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吧,但正常在这这种遮云蔽日的老树下视觉能力也会极度退化。马程峰跟普通人不同,他拥有一双夜视眼,小时候,他爷爷第一次见他的面,就夸了一句:“好一身贼骨!”
平常哪有自己爷爷这么夸孙子的,可这句话却是对马程峰最大的认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马二爷之后必然是个贼道高手,这孩子自打出生就异于常人。
听说程峰母亲怀胎整整12个月才诞下他,接生婆都吓坏了,还以为要一尸两命呢。好在,半夜时分,随着天上一颗流星划过,马程峰诞生了。更诡异的是,这孩子出生不哭反笑。一般孩子出了娘胎哇哇啼哭。不哭的孩子极少,万分之一的几率,不哭可不是好事,说明娘胎中的东西堵在了孩子喉咙里边。
有经验的接生婆都会倒提起孩子,照着屁股使劲儿派两巴掌,孩子疼了,再加上脑袋朝下,哇地一声就哭了出来,堵在喉咙里的东西自然就吐出来了。要不然活不了。
话说马程峰就不哭,这可不是因为他喉咙堵住了什么东西,而是他不想哭,就是不想哭。不哭就罢了,他反而眯着小眼睛咯咯咯地笑着,一双粉嫩的小手在半空中兴奋地挥舞着。
把那老接生婆都看傻了,接生了一辈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可还从没遇上过这样的孩子呢。她愣了会儿,恭喜马家喜得贵子,然后讨了红包后匆匆离去。一出门不要紧,借着月光一瞅,手上好像少了啥东西,再一瞅,那祖传的大金镏子丢了。
她来的时候记得很清楚,金镏子还在手指上呢,刚才给程峰他娘节省的时候擦了擦汗,依旧在手指上,啥时候没的呢?是不是掉哪了?
她整回忆着呢,却见马家门口站着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老和尚就问说:“弥陀佛,施主可是丢了啥呀?”书中暗表,这老和尚就是承德普慈大师。
那时候人都迷信,乡下人有三不得罪,一是和尚,二是道士,三是官宦。老接生婆就说我手上的金镏子丢了。
“呵呵……好一个贼星降世呀!无妨无妨,老僧去给你讨要回来。”说着话普慈大师手持金禅杖就朝院里走去。
您说巧不巧,刚才下生时候马程峰不哭反笑,抿着小嘴乐的可高兴了。这回,普慈老僧刚前脚迈步进了马家院子,屋里边立刻传来小孩撕心裂肺的哭嚎,哭的那才叫一个惨字了得!
普慈大师笑了笑,说也罢,看来老僧注定与这贼星无缘,你去吧,你那金镏子就在孩子手上呢。
老接生婆半信半疑,再次推门而入,程峰奶奶以为给的红包少呢,迎上来问她,她说我能不能看看孩子的手?
马程峰正在他娘怀里啼哭,两个小手舞弄着,再仔细一瞅,右手上可不是金光闪闪的嘛?这要是一般人瞅见了,还得以为孩子从娘肚子里下生自带装备呢!
老接生婆找回自己的金镏子又惊又喜,这咱先不说。
马程峰的童年可是极具传奇色彩的,出生那日承德高僧普慈大师登门拜访。百天那日阴阳玄道拜访。满岁那天鬼手贼王马二爷归乡为他起名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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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马程峰的童年(2)
一岁多的小孩,有的都不会说话呢,这马程峰多厉害,家人睡着后,屋里边黑灯瞎火的,孩子躺在炕上,等着一双幽绿的小眼睛,能在半空中把飞过的蚊子捏死,您说厉害不?
二爷归乡是后半夜回来的,连门也不敲,直接推门而入,屋里头,程峰奶奶正背对着门给孩子煮粥喝。:门被推开的那一刻,一股凉意吹入,那感觉就跟二十四年前一模一样。老太太没有转身,定定地站在那里,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着,外边的凉气嗖嗖地往屋里钻,还有……还有他身上的那股味。
男人身上是啥味?大多数男人味指的是汗臭味烟味,而马二爷身上的确实贼味,浓郁的贼味儿!
二爷站在门外没敢进来,二十多年没回来过了。老贼王这辈子都没有家的概念,他属于江湖!二十年前,那个如花似玉的******如今早已被苦难的生活折磨成了老妪,她微微驼背,两鬓半百,身材严重发福,可她依旧是她,自己这辈子唯一爱国的女人。马二爷这辈子行侠仗义豪气云天,喜好结交江湖朋友,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谁的事,但如果非说她有什么事问心有愧的话,那就是愧对这个乡下女人。她为自己生下了儿子,操劳半辈子,如今又要伺候自己的孙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可他不能带她走,自己是贼!
“还知道有这个家?”她背对着自己最爱的男人,冷冰冰问道。
“哦,呵呵……呵呵……”二爷无奈的干笑着。
“外边冷,你不怕冷我大孙子还怕冷呢,进来吧!”程峰奶奶低着头,故意不看他,走到门口把他让进来,然后反手关了门。
“住嘛?”她端来一杯热水递给二爷。
“不了,一会儿就走,一会儿就走。”
“孩子在炕上,去看看吧,我去给你炒个菜。”并不是说乡下女人多勤快,而是他难得回家一次,至少他是她爷们,一个女人决不能让自己爷们饿着肚子走。
“不用,我先看看孩子。”
大漠中,一行行蛮兵铺天盖地地冲杀过来,天上,一只只邪恶的黑色大鸟盘旋着。他们都在等待残食这对好兄弟的尸骨!
“杀魁星!你走啊!!!此生能与你做兄弟是我的福分!如果有缘,我们来世还做兄弟!”他嘶吼着,用力推开他。
大漠在颤抖,混沌的天空在咆哮着,身下的沙粒仿佛似岩浆一般滚烫,天上,一颗颗大火球砸了下来。混沌中,一双血红的双眼正在窥视着他们。
“赤吼!来呀!来呀!我要把你们统统杀光!冲我来!”无双怒吼着,手中的双刃龙吟作作,回应着主人胸中的愤怒。
这是五千年前的一场惨烈战役,白帝部落打败,杀魁星的北方军队全军覆没。这里是西北大漠,这里的天气太热了,大军不适应这样的天气,数万军队在征讨的路上就损失过半,他们都是北方勇士,可在大漠中的炎热天气下,他们不是蛮兵的对手。
最后,除了大将军杀魁星外,就只剩下他的副将,这个福将名叫骜寵。他的名字早已被五千年的中国历史所抹去。他是杀魁星最得力的战将,他战功赫赫,他所向披靡。可在这大漠之中,却实战不出他的绝世武功。
“将军你快走!我可以拖住他们为你赢得时间!骜寵可以死!但将军不能死!九州只有一个杀魁星!有你刚才那句话足以!走啊!”骜寵挣扎着站起身来,冲出腰间明晃晃的短刀,怒吼一声朝着敌人冲了上去!
“兄弟!!!!”杀魁星瞪着双眼,眼中正在滴血,他站在原地,看着昔日的兄弟冲进敌军中,一刀刀砍去敌人的头颅。
“杀魁星!别让骜寵后悔跟了你!别让骜寵瞧不起你!走啊!”他奋力厮杀着,前翻的恶战,已经消耗了他太多太多体能,也许,他最多还能坚持五分钟?十分钟?也许此刻杀魁星冲上去可以与他并肩作战,可以再坚持一阵子。
但蛮兵太多了,赤吼这次大战倾其所有,五万蛮兵全部投入战争。没错,杀魁星是战争机器,可骜寵不是,更重要的是,论单打独斗,杀魁星最多跟赤吼打成平手!另外,这里是大漠!不是平原,杀魁星的能力要大打折扣!
“走啊!别让我瞧不起你!来世还做兄弟!”骜寵回头愤怒地瞪着他,就这片念之间,一支长矛飞了过来,刺穿骜寵的小腿。
他顾不得疼痛,拔出小腿中的长矛,猛地投掷出去,长矛带着自己的鲜血穿过五个蛮兵的胸口落了下去,同时,骜寵也单膝跪了下来。
第118章 吃熊掌
“兄弟保重”杀魁星擦干血泪,身子一晃,一道黑风顺着沙暴飘走了。
身后,乱军丛中传来了骜寵的豪爽笑声,他被数万蛮兵团团包围,已经无法突出重围了。马程峰看到的只有黑压压的人山人海,最后,骜寵的笑声越来越小人群中燃起了冲天大火
随后,蛮兵散开,一个赤红色皮肤的健壮男人,着上身,双手托着两把烈焰,站在大漠中怒吼着。他伸手从火堆里抓过一个被烧成黑色的骷髅头,用力一捏,骷髅头碎了
混沌的天空,随即一颗流星陨落而下
“程峰你醒醒”耳畔再度传来常小曼的呼唤,他脸上冰冰凉凉的,常小曼正在用帕子给他擦脸。
他慢慢睁开眼睛,幸好是一场噩梦,可这梦也太真切了吧就好像那一幕真真实实地发生过一样。梦里的是谁是自己嘛那个是无双的前世吗自己为他而死好诡异的梦
“我我刚才怎么了”他晃了晃脑袋,平复了下刚才噩梦带给他的震撼冲击。
常小曼说刚才站在门口没赶紧去,就见马程峰一直站在老道身前发呆,看着看着,他就倒了下去。
“你还问我你吓死我了我以为”常小曼拍了他一巴掌。
“我睡了多久”马程峰又问。
“也就几分钟吧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现在有钱了,去医院查查吧,是不是心脑血管疾病啊有点像高血压,不会吧,你这么瘦,这么年轻怎么会有高血压”任何人没有亲身经历过,都不会理解马程峰刚刚的遭遇,就算他说了,恐怕也没人会信。
他站起身来,长嘘一口气说:“一枕黄粱梦,你信吗”
“我信,因为你是马程峰,你不会说谎”
程峰苦笑着,想不到才相识几天,常小曼这个大仇人竟然已经这么了解自己了。
那白须老道依旧在打呼噜,好像睡的很死,他衣襟怀中还是露着九阳笺的一角,但这一次,马程峰再没有勇气去偷了,这宝贝他恐怕驾驭不了,刚刚只是触碰了那么一小下就发生这么多故事,若是强行占为己有,指不定会发生什么呢。
“他就是阴阳玄道”马程峰说。
“你确定吗怎么这一觉醒来你好像换了个人一样呢刚才你还说人家可能是个江湖骗子”常小曼凑近了,仔细看着那老道的长相,老道一脸白胡子,胡子都垂到胸前了。
“不,这次我确定,他肯定是阴阳玄道因为我刚才看见了九九嘶奇怪明明是怎么会变成这样”马程峰站在那里诧异地盯着老道胸口,胸口衣襟中露着的那白玉册子上的字迹竟然神秘消失了。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总不能把玄道叫醒吧这样太不礼貌了。”
马程峰转念一想,人家阴阳玄
道是神秘人啊那都比皇帝老子还尊贵,想求玄道办事一定要拿出诚意来。他掸了掸腿上的灰尘,索性直接跪了下来,把头埋在地上,一动不动,就这么等着阴阳玄道睡醒。小曼一看他如此,也学着他的姿势跪了下来,耐心地等待着。
这礼是不是太重了不重一点都不重要知道,世上有许多人愿意付出金山银山,乃至自己的命,就想换来与这老神仙说几句话的机会都没有呢
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活捉野生阴阳玄道一枚。
“这老东西,什么时候醒啊我腿都麻了”马程峰锤了两下自己的腿,腿上麻的都没感觉了。俩人一跪就是三个多钟头,对李大海都没这么孝顺过。
“嘘别吵了他睡觉,咱们有求于他要诚心一。老道背对着他俩闭着眼咧着嘴微微笑了下。
然后他巴结着嘴,好像蒙语般嘀咕着说:“熊掌熊掌”一边说一边吧唧嘴,嘴里边竟然都淌哈喇子了。
“嘿你个死道士,做梦也不老实还吃熊掌我这辈子都没吃过熊掌是啥滋味”马程峰能不来气嘛来人跪在这儿都快四个点了,他还不醒再这么跪着腿都得跪断了。
常小曼直起腰想了想,把自己衣服兜,裤子兜全都拽了出来,那真是兜比连脸干净。只有无双提前预支他的那张钞票还没兑现了。
“小曼你干嘛找什么呢”
“钱啊,程峰,你身上有钱嘛看看多少钱”常小曼也不见外,直接把马程峰兜全都掏空了,仔细一数,也就是四五百块钱。那时候其实四五百块钱不是个小数目,丝毫不夸张的说,在乡下你都能买套房子了。
“你快去,马上找车去丹东,最大的店要个蒸熊掌估计还能来得及今晚赶回来”常小曼把钱塞给他,突然又夺了回来。“算了算了,我去找吧,你在这儿等我,千万不可得罪他老人家啊”
“小曼你疯了啊真去给他买蒸熊掌还折腾到丹东”
“你怎么那么傻呀猪脑子吗他可是阴阳玄道普通人想花金山银山都请不到的活神仙呀现在他就在你我面前,只要他能指点一二,我们定能寻到那古墓这点小钱都是小意思呀”常小曼劝他说。
无双给他们俩分配的工作很恰当,这一男一女干活搭配真的不累,彼此相互照应,互补缺陷。更重要的是,谁也驾驭不了马程峰这头倔驴,唯独他这个大仇人的话他能听进去。
“我真服了你了,好好好,我听你的,可丹东太远了。你一个姑娘家的去,我不放心。算了,既然他想吃熊掌我就去给他弄新鲜的。”
“新鲜的这东西还有新鲜的”
马程峰告诉常小曼,刚才在上山的时候,他已经观察了附近草丛,发现有熊瞎子出没的痕迹。有一棵老树上挂着一个野蜂窝,树干上全都是熊抓挠过的痕迹,想必,最近有头黑瞎子爬上去找蜂蜜了。
第119章 马程峰的童年(1)
“啊?你要去抓熊瞎子?马程峰,咱俩到底谁疯了呀?”常小曼这辈子都没听过如此疯狂的话。一个一米七十多的半大孩子,要活捉一头野生熊瞎子?别说他了,就算是美帝的那些拳王也打不死熊瞎子呀!他这明明是去送死!
“我疯什么呀?这不是为表诚心吗?你等着吧,我马程峰从来不说大话!我一会儿就回来,不过你最好祈祷,这个臭老道真的能帮到咱俩,要不然……我杀了黑瞎子,第二个就杀他!哼!”马程峰多尖啊,心里也琢磨明白了,这老道就是故意折腾他!考验他!
他抽出匕首,几步就窜了出去,很快,马程峰的身影消失在了荒野枯草之中不见了踪影。
马程峰从小浪迹江湖,没有什么人教他本领,全都要靠他自己领悟,有的时候饿坏了,难免偷鸡摸狗,可如果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你就得自己想法子,要不然就得饿死。
山里啥玩应没有啊?那时候又没有多少旅游开发,山是山水是水,山里的水是甜的,空气是香的。那些小动物随处可见。
马程峰就练出了一门徒手搏狼的功夫,这功夫对付大多数动物都行,可要说抓熊瞎子,他可没多大把握。但有一点,至少抓不住熊瞎子他不至于送命,再不济他跑的快呀,几下子蹿上树熊瞎子拿他也没啥招。
他在荒野间用那敏锐的嗅觉捕捉着黑瞎子留下的气息,顺着那股骚臭味一步步寻找着。凤凰山不小,山里边啥动物都有,时而还会出现几头结伴的野鹿出来觅食。他的脚步很轻盈,弓着腰就跟只猫儿似的。他趴在荒草丛中,最终把范围缩小到了这片林子。
熊瞎子这种东西有些习性很像狗,喜欢用自己的尿液气味划分地盘,马程峰最后把范围缩小到了这最后几百米范围内。不过,这是一片荒林,并没有山洞,一般熊都喜欢穴居,没有山洞,难道他挖个地洞钻进去睡?
正在马程峰犹豫之际,就见面前那几头鹿好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然后撒腿就跑。可它们身后还是林子,什么都没有。动物的五感很强,比人类不知强多少倍。它们肯定是感觉到危险来临才会逃跑。而在这种荒山野林中,除了狼就是黑瞎子对它们有威胁了。
林子里有棵老树,刚才还没等进来时候马程峰就注意到了,这棵老树的树身很粗,估算起来,五个人能不能合围住都说不定。这是棵老榆木树,榆木年头久的不多见,榆木脆,长些年头后树身就会开裂,又或许赶上哪一年大旱或者涝了,那成活率都不高。
老榆木的枝头遮天蔽日,头顶上一束阳光都射不下来,马程峰眯着眼睛往树下看了看。
树下犹如黑夜一般,虽说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吧,但正常在这这种遮云蔽日的老树下视觉能力也会极度退化。马程峰跟普通人不同,他拥有一双夜视眼,小时候,他爷爷第一次见他的面,就夸了一句:“好一身贼骨!”
平常哪有自己爷爷这么夸孙子的,可这句话却是对马程峰最大的认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马二爷之后必然是个贼道高手,这孩子自打出生就异于常人。
听说程峰母亲怀胎整整12个月才诞下他,接生婆都吓坏了,还以为要一尸两命呢。好在,半夜时分,随着天上一颗流星划过,马程峰诞生了。更诡异的是,这孩子出生不哭反笑。一般孩子出了娘胎哇哇啼哭。不哭的孩子极少,万分之一的几率,不哭可不是好事,说明娘胎中的东西堵在了孩子喉咙里边。
有经验的接生婆都会倒提起孩子,照着屁股使劲儿派两巴掌,孩子疼了,再加上脑袋朝下,哇地一声就哭了出来,堵在喉咙里的东西自然就吐出来了。要不然活不了。
话说马程峰就不哭,这可不是因为他喉咙堵住了什么东西,而是他不想哭,就是不想哭。不哭就罢了,他反而眯着小眼睛咯咯咯地笑着,一双粉嫩的小手在半空中兴奋地挥舞着。
把那老接生婆都看傻了,接生了一辈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可还从没遇上过这样的孩子呢。她愣了会儿,恭喜马家喜得贵子,然后讨了红包后匆匆离去。一出门不要紧,借着月光一瞅,手上好像少了啥东西,再一瞅,那祖传的大金镏子丢了。
她来的时候记得很清楚,金镏子还在手指上呢,刚才给程峰他娘节省的时候擦了擦汗,依旧在手指上,啥时候没的呢?是不是掉哪了?
她整回忆着呢,却见马家门口站着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老和尚就问说:“弥陀佛,施主可是丢了啥呀?”书中暗表,这老和尚就是承德普慈大师。
那时候人都迷信,乡下人有三不得罪,一是和尚,二是道士,三是官宦。老接生婆就说我手上的金镏子丢了。
“呵呵……好一个贼星降世呀!无妨无妨,老僧去给你讨要回来。”说着话普慈大师手持金禅杖就朝院里走去。
您说巧不巧,刚才下生时候马程峰不哭反笑,抿着小嘴乐的可高兴了。这回,普慈老僧刚前脚迈步进了马家院子,屋里边立刻传来小孩撕心裂肺的哭嚎,哭的那才叫一个惨字了得!
普慈大师笑了笑,说也罢,看来老僧注定与这贼星无缘,你去吧,你那金镏子就在孩子手上呢。
老接生婆半信半疑,再次推门而入,程峰奶奶以为给的红包少呢,迎上来问她,她说我能不能看看孩子的手?
马程峰正在他娘怀里啼哭,两个小手舞弄着,再仔细一瞅,右手上可不是金光闪闪的嘛?这要是一般人瞅见了,还得以为孩子从娘肚子里下生自带装备呢!
老接生婆找回自己的金镏子又惊又喜,这咱先不说。
马程峰的童年可是极具传奇色彩的,出生那日承德高僧普慈大师登门拜访。百天那日阴阳玄道拜访。满岁那天鬼手贼王马二爷归乡为他起名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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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马程峰的童年(2)
一岁多的小孩,有的都不会说话呢,这马程峰多厉害,家人睡着后,屋里边黑灯瞎火的,孩子躺在炕上,等着一双幽绿的小眼睛,能在半空中把飞过的蚊子捏死,您说厉害不?
二爷归乡是后半夜回来的,连门也不敲,直接推门而入,屋里头,程峰奶奶正背对着门给孩子煮粥喝。:门被推开的那一刻,一股凉意吹入,那感觉就跟二十四年前一模一样。老太太没有转身,定定地站在那里,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着,外边的凉气嗖嗖地往屋里钻,还有……还有他身上的那股味。
男人身上是啥味?大多数男人味指的是汗臭味烟味,而马二爷身上的确实贼味,浓郁的贼味儿!
二爷站在门外没敢进来,二十多年没回来过了。老贼王这辈子都没有家的概念,他属于江湖!二十年前,那个如花似玉的******如今早已被苦难的生活折磨成了老妪,她微微驼背,两鬓半百,身材严重发福,可她依旧是她,自己这辈子唯一爱国的女人。马二爷这辈子行侠仗义豪气云天,喜好结交江湖朋友,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谁的事,但如果非说她有什么事问心有愧的话,那就是愧对这个乡下女人。她为自己生下了儿子,操劳半辈子,如今又要伺候自己的孙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可他不能带她走,自己是贼!
“还知道有这个家?”她背对着自己最爱的男人,冷冰冰问道。
“哦,呵呵……呵呵……”二爷无奈的干笑着。
“外边冷,你不怕冷我大孙子还怕冷呢,进来吧!”程峰奶奶低着头,故意不看他,走到门口把他让进来,然后反手关了门。
“住嘛?”她端来一杯热水递给二爷。
“不了,一会儿就走,一会儿就走。”
“孩子在炕上,去看看吧,我去给你炒个菜。”并不是说乡下女人多勤快,而是他难得回家一次,至少他是她爷们,一个女人决不能让自己爷们饿着肚子走。
“不用,我先看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