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1章 遇见奇葩
要是没人相信,怎么把他当年的罪行公之于众?他会承认吗?
如果他狡辩呢?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也没有留下什么证据可以指证他。
吴毓秀脑子里一团乱,心里就更乱了。她很害怕回到吴家大院,回到那个自己曾经目睹了父母惨死的家里。
“舅舅!舅妈!你们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吧?我娘已经好了,没事儿了。我想把我娘和爹接到我家去住几天,你们看行吗?”
这话不是小乔要说的,是吴毓秀拜托她说的。
早上出去散步的时候,吴毓秀就用手比划着跟她说出了自己的意思。她不想回去吴先林的家,想要跟着小乔一起住。到底是为了什么,小乔暂时没有问。
看自家娘眼底的那种慌乱,那种发自灵魂深处的恐惧,感觉吴先林的家里有什么让她不舒服的地方。
跟她住就跟她住吧,反正她有一座四合院呢,地方宽敞,爱住多久都可以。
当时小乔就答应了自己的娘,实在是不忍心看着她被吓得瑟瑟发抖。
仿佛一只受到了极度恐惧的鸟儿,十分不安的振动着自己的翅膀,想要展翅高飞,可却怎么都做不到的悲苦。
“好!”
小乔既然说出这样的话,那一定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同时有可能也是妹妹的意思。
吴先林没有反对的理由,他也不想去反对。妹妹在吴家受到了惊吓,而且看样子吓的还不轻,这是他最为难过的地方。
本来想尽一尽兄长的心意,带妹妹回吴家,让她尽可能地想起当年的事情。可谁知道事情没有想起来,倒是把她吓了个半死。
现在妹妹要去外甥女家里住一住,他哪里好说不同意。
“舅舅!我娘没什么事情。也不用一直在医院待着了,一会儿我就去办出院手续。娘的意思是不要住在医院里,她想回家。”
“好!”吴先林看着自己的妹妹,心疼不已,“毓秀!你想去小乔那里就去吧!我过两天去看你。等你想回来了再告诉我好不好?”
吴毓秀点了点头,同意了。
众人都没有说什么,吃过吴先林夫妻俩带来的早餐,办好了出院手续,各自回去了。
来到小乔的家,杨大山和吴毓秀都有点吃惊,没想到闺女在京都还有自己的房子,还是她自己买的,可见闺女在京都这一年也没闲着,挣不少。
瞧闺女这么能干,杨大山心里特别开心。王思雨和秦笑笑也过来跟杨大山夫妻打招呼,发觉小乔的养父母很和蔼,欢喜的不得了。
明天就是星期天了,小乔准备今天跟老师请假陪爹娘去外面走走。姜彦洲很赞成,也一路陪同。
吴毓秀按着记忆,去了自己以前上学读书的学校,站在大门外一直看着学校里面,眼底带着淡淡的忧伤。之后又去了她以前经常光顾的胡同,那里本来有位瞎眼婆婆卖火烧,可惜现在已经不见了。
那位婆婆大概已经不在人世了吧?当年她还是个十六岁的少女,花一样的年纪。可如今她已经满鬓白发,做了奶奶了。
时光荏苒,一别二十几年,转眼物是人非。记忆里的人和事早就不复存在了,吴毓秀心事重重地看着面前那条幽深的胡同,眼底慢慢泛起湿意。
过去了,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那段苦难的岁月,那位瞎眼的婆婆,还有婆婆的那位孙子,那位看见她来买火烧就笑的十分可爱的小男孩,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那样的年代,做着那样的生意,完全就是在刀尖上讨生活。一个弄不好就是一顶大帽子压过来,拉去批斗游街。可这一切,全都过去了。
杨大山看自己婆娘眼眶红红的,很想过去劝一劝,被小乔拉住了。
“爹!我带娘出来走走,就是要让她释放心底的痛,我们不要去打扰她。”
话是这么说,可看到婆娘哭,杨大山心里真的很不好受,酸酸的,苦苦的,像是喝了中药,苦的不行。他也不知道她当年受了什么委屈才会变成那样,一身脏兮兮的,要饭到了东洲。
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姓什么,还口不能言,想想都觉得让人难过。
他从小深受齐花花的苛待,很能理解一个人无助时的彷徨和惊恐。她一个女孩子,也不知道是怎么从京都到的东洲,更不知道她是怎么会变成了那样。
从胡同口出来,小乔又带着吴毓秀去了老百货商场,想给爹娘买些日常生活洗漱用品,还有一些换洗的衣服。
衣服本来要从自己仓库拿,可想想还是去商城买更好。
百货商场里也有自己品牌的专柜,款式什么的也可以让娘自己挑。吴毓秀是个有眼光的,挑了套适合她这个年纪穿的西服,藏青色的,服务员让试试大小,她很开心地去试了。
小乔则走到男装部给杨大山挑了件休闲立领夹克和一条黑色条纹的裤子,也让他去试试。
“不用了,闺女!爹有衣服。”杨大山不想破费闺女的钱,一个劲儿地推辞,“爹身上的衣服是你哥嫂刚买的呢?再买就浪费了。”
“爹!哥嫂都能给你买衣服,为什么我就不能?”小乔委屈地站在一旁,“难道我不是您闺女?”
看闺女可怜巴巴地噘着嘴,杨大山真是没话可说了。只是他一向节约惯了,以前一年都买不起一回新衣服呢?总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更可悲的是他就结婚那年穿了回新衣服,之后就一直捡两个弟弟穿不要的旧衣服。齐花花说他一年到头就待在田间地头的,穿什么新衣服,破破烂烂的正好,不怕柴草剐蹭。
那时候他为了不惹齐花花厌恶,也总是按照她的意思去做。穿新衣服对他来讲,那就是奢望。来时,儿子媳妇也给他准备了两套新衣服,叫他给偷偷地放下了一套,就穿了身上的一套出来。
觉着太铺张浪费了,还是省着点好。
没想到这会儿闺女又要给他买,早知道,就不省了,都带来,闺女也就没话说了。
父女两个正争执,吴毓秀换好了衣服出来,拉了拉杨大山,示意他进去试衣服,还用手比划了一个爱心的动作,又指了指小乔。
婆娘的意思,杨大山明白了,说这是闺女的心意,别不好意思。
瞧着婆娘穿着身上的这套小西服,感觉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这要是回到杨家村,指不定多少人都认不出来了。
“哟!吴毓秀!你这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来的?”杨大山正觉得自己婆娘好看呢,身后响起了一位妇女同志的惊呼声。
转过头去,看见了一个又矮又胖,脸上肥肉都快堆到下巴的女人。
女人穿着不差,烫着时下最流行的卷发,穿着皮鞋,一副身份不俗的贵妇打扮。
小乔见娘出来,给她整理着身上的衣服,听见这么个声音也不由自主地看了过去。
如果他狡辩呢?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也没有留下什么证据可以指证他。
吴毓秀脑子里一团乱,心里就更乱了。她很害怕回到吴家大院,回到那个自己曾经目睹了父母惨死的家里。
“舅舅!舅妈!你们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吧?我娘已经好了,没事儿了。我想把我娘和爹接到我家去住几天,你们看行吗?”
这话不是小乔要说的,是吴毓秀拜托她说的。
早上出去散步的时候,吴毓秀就用手比划着跟她说出了自己的意思。她不想回去吴先林的家,想要跟着小乔一起住。到底是为了什么,小乔暂时没有问。
看自家娘眼底的那种慌乱,那种发自灵魂深处的恐惧,感觉吴先林的家里有什么让她不舒服的地方。
跟她住就跟她住吧,反正她有一座四合院呢,地方宽敞,爱住多久都可以。
当时小乔就答应了自己的娘,实在是不忍心看着她被吓得瑟瑟发抖。
仿佛一只受到了极度恐惧的鸟儿,十分不安的振动着自己的翅膀,想要展翅高飞,可却怎么都做不到的悲苦。
“好!”
小乔既然说出这样的话,那一定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同时有可能也是妹妹的意思。
吴先林没有反对的理由,他也不想去反对。妹妹在吴家受到了惊吓,而且看样子吓的还不轻,这是他最为难过的地方。
本来想尽一尽兄长的心意,带妹妹回吴家,让她尽可能地想起当年的事情。可谁知道事情没有想起来,倒是把她吓了个半死。
现在妹妹要去外甥女家里住一住,他哪里好说不同意。
“舅舅!我娘没什么事情。也不用一直在医院待着了,一会儿我就去办出院手续。娘的意思是不要住在医院里,她想回家。”
“好!”吴先林看着自己的妹妹,心疼不已,“毓秀!你想去小乔那里就去吧!我过两天去看你。等你想回来了再告诉我好不好?”
吴毓秀点了点头,同意了。
众人都没有说什么,吃过吴先林夫妻俩带来的早餐,办好了出院手续,各自回去了。
来到小乔的家,杨大山和吴毓秀都有点吃惊,没想到闺女在京都还有自己的房子,还是她自己买的,可见闺女在京都这一年也没闲着,挣不少。
瞧闺女这么能干,杨大山心里特别开心。王思雨和秦笑笑也过来跟杨大山夫妻打招呼,发觉小乔的养父母很和蔼,欢喜的不得了。
明天就是星期天了,小乔准备今天跟老师请假陪爹娘去外面走走。姜彦洲很赞成,也一路陪同。
吴毓秀按着记忆,去了自己以前上学读书的学校,站在大门外一直看着学校里面,眼底带着淡淡的忧伤。之后又去了她以前经常光顾的胡同,那里本来有位瞎眼婆婆卖火烧,可惜现在已经不见了。
那位婆婆大概已经不在人世了吧?当年她还是个十六岁的少女,花一样的年纪。可如今她已经满鬓白发,做了奶奶了。
时光荏苒,一别二十几年,转眼物是人非。记忆里的人和事早就不复存在了,吴毓秀心事重重地看着面前那条幽深的胡同,眼底慢慢泛起湿意。
过去了,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那段苦难的岁月,那位瞎眼的婆婆,还有婆婆的那位孙子,那位看见她来买火烧就笑的十分可爱的小男孩,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那样的年代,做着那样的生意,完全就是在刀尖上讨生活。一个弄不好就是一顶大帽子压过来,拉去批斗游街。可这一切,全都过去了。
杨大山看自己婆娘眼眶红红的,很想过去劝一劝,被小乔拉住了。
“爹!我带娘出来走走,就是要让她释放心底的痛,我们不要去打扰她。”
话是这么说,可看到婆娘哭,杨大山心里真的很不好受,酸酸的,苦苦的,像是喝了中药,苦的不行。他也不知道她当年受了什么委屈才会变成那样,一身脏兮兮的,要饭到了东洲。
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姓什么,还口不能言,想想都觉得让人难过。
他从小深受齐花花的苛待,很能理解一个人无助时的彷徨和惊恐。她一个女孩子,也不知道是怎么从京都到的东洲,更不知道她是怎么会变成了那样。
从胡同口出来,小乔又带着吴毓秀去了老百货商场,想给爹娘买些日常生活洗漱用品,还有一些换洗的衣服。
衣服本来要从自己仓库拿,可想想还是去商城买更好。
百货商场里也有自己品牌的专柜,款式什么的也可以让娘自己挑。吴毓秀是个有眼光的,挑了套适合她这个年纪穿的西服,藏青色的,服务员让试试大小,她很开心地去试了。
小乔则走到男装部给杨大山挑了件休闲立领夹克和一条黑色条纹的裤子,也让他去试试。
“不用了,闺女!爹有衣服。”杨大山不想破费闺女的钱,一个劲儿地推辞,“爹身上的衣服是你哥嫂刚买的呢?再买就浪费了。”
“爹!哥嫂都能给你买衣服,为什么我就不能?”小乔委屈地站在一旁,“难道我不是您闺女?”
看闺女可怜巴巴地噘着嘴,杨大山真是没话可说了。只是他一向节约惯了,以前一年都买不起一回新衣服呢?总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更可悲的是他就结婚那年穿了回新衣服,之后就一直捡两个弟弟穿不要的旧衣服。齐花花说他一年到头就待在田间地头的,穿什么新衣服,破破烂烂的正好,不怕柴草剐蹭。
那时候他为了不惹齐花花厌恶,也总是按照她的意思去做。穿新衣服对他来讲,那就是奢望。来时,儿子媳妇也给他准备了两套新衣服,叫他给偷偷地放下了一套,就穿了身上的一套出来。
觉着太铺张浪费了,还是省着点好。
没想到这会儿闺女又要给他买,早知道,就不省了,都带来,闺女也就没话说了。
父女两个正争执,吴毓秀换好了衣服出来,拉了拉杨大山,示意他进去试衣服,还用手比划了一个爱心的动作,又指了指小乔。
婆娘的意思,杨大山明白了,说这是闺女的心意,别不好意思。
瞧着婆娘穿着身上的这套小西服,感觉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这要是回到杨家村,指不定多少人都认不出来了。
“哟!吴毓秀!你这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来的?”杨大山正觉得自己婆娘好看呢,身后响起了一位妇女同志的惊呼声。
转过头去,看见了一个又矮又胖,脸上肥肉都快堆到下巴的女人。
女人穿着不差,烫着时下最流行的卷发,穿着皮鞋,一副身份不俗的贵妇打扮。
小乔见娘出来,给她整理着身上的衣服,听见这么个声音也不由自主地看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