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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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百终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门。
  以他的武功,天下本没有什么能吓到他,也没有什么人能逼他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以他的性格,也没有什么能惹他生气,只是
  北镇抚司里穿着飞鱼服的锦衣卫们捧着各色卷宗穿行其中,看起来一个个都忙得不得了,沈百终的轻功举世无双,推门时也拿捏了力度,竟没有一个人发现他进来了。
  只是那又宽又大的院子正中央竟然坐着一个老人,他没有穿飞鱼服,也没有做事,就只是躺着一个太师椅,在青石板地上来来回回地摇,竟也没有人敢叫他起来。
  路过的锦衣卫有很多,在他身边经过时却大气也不敢出。
  你回来了。霍香一看见沈百终眼睛就亮了,但他偏要慢慢地说话。
  他觉得慢慢说话的人才像是个长辈。
  是。
  霍香当然不是药材,他是个人,是个男人,是个老人,是北镇抚司最好的医生,取这个名字的是他的师父。
  他师父听说女孩名字好养活,又因为自己是个大夫,就为他取了个药材名。
  沈百终每次都容易想到藿香正气水。
  霍香叹了口气,从椅子上起来,拍拍自己的灰布衣服,你才刚回来,难道就又要走?
  是。
  你要去哪?
  江南。
  去江南?江南有什么东西值得你亲自去?
  陆小凤被卷进金鹏王朝的事情里。
  霍香定定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突然从椅子下面摸出了一大包药来,他知道自己只要认真说,沈百终就一定会听的,江南多毒虫,你莫要常去水边。
  这是解毒的。霍香把几包药分出来,又从袖子里拿出几个小瓶子,这也是解毒的,你可以随身带着,若是陆小凤又被什么女人骗着喝了药,你也不用再东奔西跑了。
  这话听起来有十足的讽刺意味。
  但陆小凤其实根本没有这样麻烦过沈百终,这大约只是霍香说的气话。
  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沈百终的人。
  所以进了诏狱的犯人,霍香简直恨不得给他们刷上几层辣椒水,然后再叫人用鞭子狠狠地抽。
  这样一个老人,自然是没有人敢招惹的,若不是他不喜欢动,给他一个椅子他就能坐上三天三夜,他的医术连带着脾气恐怕早就在江湖上传扬开来。
  之所以说他是北镇抚司最好的医生,是因为霍香已经十年没有出过北镇抚司的大门了,若是一个医生只在一个地方行医,自然也只能说他是那个地方最好的医生。
  陈绝音和张平野是不是已经去了江南?
  沈百终点头。
  霍香看起来满意了不少,当他满意的时候,就又坐下了,坐下继续晒太阳。
  他虽坐下晒着太阳,手上动作却不停,明明是那样小的太师椅,竟被他不知道从哪里取出半人高的瓶瓶罐罐来。
  这大约什么病都治得了。
  这就是沈百终有点害怕的原因,每次他要离开京城,都得带上这么多东西,偏偏他也不想拒绝。
  这是老人家的心意,别人求他治病他也不肯的,更别提给出药来。
  你都带上吧。霍香觉得药还是少了,可他一时间也做不出更多,如果有需要,再用鸽子联系我,知道了吗?
  沈百终乖乖地点头。
  你有没有马?
  有。
  是不是皇上给的?
  是。
  皇上给的自然是最好的。
  霍香又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沈百终,确认他健康的不得了以后,才像是爬上岸的海豹一般卧着不动了。
  沈百终把地上的东西拿起来,走出门去,他之所以要来北镇抚司一趟,就是为了要让霍香放心的。
  霍香当然也知道他是为了让自己放心。
  所以这样的沈百终,他怎么能不担心他被人骗了?
  他怎么能忍住不关心他?
  沈百终不知道霍香是怎么想的,他已经认真地把东西放好,然后上路了。
  他的轻功虽然也是天下第一,可你总不能指望他从京城一路跑去江南。
  马是很有用的动物,在江湖人眼里,它们比忠诚的狗还要好得多。
  沈百终记不太清楚剧情,他也不知道陆小凤会遇到什么,但似乎是有一个武功很高的幕后黑手,所以他只想快一点去陆小凤身边。
  到了晚上的时候,他也在赶路,天虽然已经黑了,沈百终也看不清路,可是他能听到风吹过所有东西的声音,凭借这个他就能带着马走。
  离沈百终不远的地方正发生着一场决斗。
  那里有一个湖。
  有湖的地方自然也很开阔,月光洒在湖面上,洒在地上,照亮了湖边的荒草和野花,今晚的月亮很圆,倒映在湖中的样子非常可爱。
  只可惜这里却只有杀气。
  楚留香叹口气,你为什么非要和我决斗?
  我杀人难道还需要理由?中原一点红冷笑道,你何时见过杀人时还要说理由的杀手?
  楚留香确实没有见过,所以他说不出什么话。
  你若不杀我,就要被我杀死。
  中原一点红已拔出剑来,这是一场决斗。
  我再没有见过比这更认真的决斗了。楚留香笑了,他已打定主意不出手,因为他看出中原一点红其实是想与自己做朋友的。
  动手吧!中原一点红大喊一声。
  这个时候却突然传来了马蹄的哒哒声。
  高手过招,身边怎么能有别人?
  楚留香和中原一点红立马看了过去。
  中原一点红还没有看清,楚留香却先笑了,沈百终,是不是你?
  中原一点红的脸色立马变得苍白,你怎么知道是他?
  你看那马,白的如此美丽,一般是用作御马的,在御马监里没有专人细心养着,是绝养不出这神异的样子的。楚留香解释道,普天之下,除了沈百终和皇帝,还有谁能骑这样的马?
  中原一点红不说话,他已经信了。
  树林里传来马的嘶鸣声,楚留香听出有人把缰绳拴在了树上。
  月光下,一身黑色飞鱼服的锦衣卫指挥使走了过来,除了完全感受不到的脚步声以外,完全像是个普通人。
  楚留香知道自己若是认真叫住他,他就一定会来的,可这时也不免心虚。
  因为他才刚在京城偷了一樽白玉美人,还戏耍了六扇门的名捕秃鹰吴捕头。
  晚上好,沈百终。
  晚上好。
  楚留香其实并没有见过沈百终几次,只是说过几句话,发现他并不排斥自己以后,就铁了心要和沈百终做朋友了只不过还没有成功。
  你是不是要去江南?楚留香问。
  是。
  若不是我遇上了事,我也想去江南的。楚留香说,我之所以知道你要去,只不过是因为我知道江湖上已经传遍了陆小凤的消息。
  我听说有一个金鹏王朝的公主在大庭广众之下跪下来求他帮忙,我还听说他立马就跑了。楚留香笑着说,这实在是不解风情,不过若是我,我也要跑的。
  在楚留香说话的时候,中原一点红一直死死地盯着沈百终看,几乎都没有眨眼睛。
  他刚刚还发了疯一样的想和楚留香决斗,现在眼里却只有锦衣卫的这位指挥使了。
  楚留香当然发现了,他只能苦笑,他知道沈百终不喜欢杀人,也知道沈百终脾气非常非常好,可若是中原一点红把剑架在沈百终脖子上,总不可能什么事也不发生吧?
  于是楚留香疯狂地咳嗽起来,沈百终,这位是中原一点红。
  你好。沈百终好像根本感觉不到针对自己的杀气,认真地问了好。
  而中原一点红显然也没想到他会和自己问好,一时间愣住了,呆呆地也回了句好。
  楚留香差点要笑出来,幸好他努力忍住了。
  我要和你决斗。中原一点红是个很有毅力的人。
  为什么?沈百终问。
  因为你是天下第一。
  我不想和你打。
  为什么?这次轮到中原一点红问了。
  因为我没有空,我还要赶到江南去。沈百终说,等马吃一会儿草,我就要走了。
  如果你想和我决斗,可以等事情结束后去北镇抚司找我。
  中原一点红不说话了,沈百终这么认真的回答自己,他还有什么好说的?难不成要逼他和自己打?
  楚留香有点羡慕陆小凤了,他可没有天下第一帮着查案子。
  他刚这么想,沈百终就问他了。
  你为什么在这里?沈百终问楚留香,你的白玉美人已经卖出去了?
  楚留香尴尬地笑了笑,卖出去了。
  楚留香经常取一些人的不义之财,变卖以后救济他人,他也经常把自己庄子里挣到的钱拿出去给别人。
  光这个月,他就给出去三十多万两。
  你不在船上,来这里做什么?
  一说到这里,楚留香就等着沈百终问他了,立马把事情像竹筒倒豆子那样倒了个干净,我本是在船上的,只是不久前,有几具尸体顺着海流飘到了我的船附近。
  这四具尸体分别是西门千、左又铮、灵鹫子和札木合。他们身上的伤竟是自相残杀造成的,可我又能确定他们彼此并没有仇怨,一定是被人陷害的。
  所以我决定查一查这件事。楚留香说,杀死札木合的是神水宫的天一神水,若是我找不出真凶来,那神水宫就认定天一神水是我偷的了。
  神水宫地势险要,只许女人进出,宫主水母阴姬的武功深不可测,她也极为讨厌男人,那地方一直被江湖人当成是个禁地。
  同样被江湖人当作禁地的还有曾经的日月神教总坛黑木崖。
  曾有人许下万两黄金,只为了看看有没有人能从黑木崖中出来,只可惜黄金尤在,想领这黄金的人却都通通死了。
  日月神教虽已不在,神水宫却依旧如日中天。
  若是有人能从神水宫偷出天一神水,那个人一定是盗帅楚留香。
  太倒霉了。
  中原一点红听完都忍不住有些同情楚留香,他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她们不认为是司空摘星?
  因为司空摘星被沈百终抓到偷他的佩刀。楚留香笑了,好像倒霉的不是自己一样,他一向很乐观,司空摘星现在在北镇抚司扫地,扫满一个月才准走。
  就连中原一点红也忍不住笑了一下,这主意是谁想出来的?
  是陆小凤。沈百终说,他说司空摘星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喜欢扫地。
  楚留香虽知道这件事,却不知道原因,闻言睁大了眼睛看过去,却发现沈百终竟是真的这样认为的。
  他真的相信陆小凤的话。
  楚留香突然觉得自己身上在冒酸味了,他可还没成功交上这个朋友呢。
  借给你。
  沈百终递给他一样东西,楚留香下意识地伸手去接。
  那是一块镶金的玉牌,正中间刻着指挥使三个字。
  水母阴姬打不过我。沈百终说。
  楚留香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又不那么有酸味了。
  第3章 湖中湖边
  中原一点红走了,他是个杀手,江湖上最有信誉的杀手,他很忙,更何况这里的两个人都不愿意和他决斗,他自然要走。
  楚留香正准备和沈百终告别,可话还没说出口,就听到湖上传来了琴声。
  琴声叮叮咚咚,连绵不绝,弹琴的人必然是个擅长音律的高手,也必然有不俗的武功,只有这样,他弹出的琴声才可以传这么远。
  但是这些又和沈百终有什么关系,他说自己要走,就绝不会留。
  哪怕有几百个人在湖里吹拉弹唱,他也不会有半点好奇。
  天空中突然传来一声鹰唳,月光被遮住一部分,在地上投下一片阴影来,那只鹰在夜色中盘旋,看到飞鱼服以后立马俯冲着落了下来。
  沈百终抬起手臂,黑色的苍鹰就乖乖停在了上面,鹰的爪子和眼睛都是金色的,羽毛黑亮如墨,看起来非常神俊。
  真是一只好鹰。楚留香赞道。
  沈百终也很喜欢这只鹰,不说它的耐力和体力,这只鹰它帅啊。
  完美的满足了沈百终对宠物的所有幻想。
  鹰带来了一封信,信是陈绝音写的,她说自己已得到消息,独孤一鹤刚出峨眉不久。
  峨眉在四川,陆小凤在江南,沈百终离江南已经不远,独孤一鹤绝不会比他还快的,这封信是陈绝音担心沈百终着急了才写的。
  我能不能知道信里写了什么?楚留香好奇地问。
  沈百终直接把信给他。
  这是不是你们锦衣卫内部的消息?楚留香摸摸鼻子,你竟就这样给我看了么。
  你说这个人奇不奇怪,他刚刚还在为陆小凤的待遇冒酸味,现在自己交朋友的计划有了进展,反而又磨蹭起来了。
  沈百终不解地看着他,你的手受伤了?
  楚留香立马摇头,飞快地展开信纸,一目十行地读完。
  看来你可以不用急着去了。楚留香说,你听这琴声还在响,不如和我一道去看看,正好让你的马多休息一会儿。
  好。
  沈百终放下胳膊,鹰很快就飞走了。
  若是楚留香自己一个人在这里,他要去湖边,定然是直接跳下去游的,可现在加上一个沈百终,他就犯了难。
  他知道沈百终是不在乎跳进湖里去的。
  可是楚留香却实在想不到沈百终和自己一起跳下水去然后湿淋淋的样子,最后他只能去揪树叶,揪了一大把以后,用掷暗器的法子扔在了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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