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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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着宫南燕屋里比昨晚亮些的光,楚留香终于看清了包袱所用的料子,那料子光滑如水,闪着零星碎光,竟然是一种鱼皮,要做成这样的包袱,鱼皮一定要大,所以那条鱼也得很大,不是所有鱼的鱼皮都可以用来做包袱的,特殊的大鱼皮一般都会被神龙帮以高价收去做紧身水靠,江湖上还能用得起这东西的,全都是大门大派。
  神水宫当然是大门大派,可是宫南燕背着这样的包袱做什么?难道神水宫建在水下?
  楚留香沉思着,心里已有了一些答案。
  姬冰雁仔细看了几眼,也看明白了包袱的布料,轻轻碰了碰楚留香,比划出一个水的意思来。
  楚留香立刻点点头,比划出一个留的意思来。
  姬冰雁皱眉,抬手就比出一个不字。
  两个人当然不是在空中写字,也不是在用什么手语,他们比得是一种暗号,在他们还小的时候,这种暗号就被创造出来用了,几乎已可以清楚表达出世上所有的意思来。
  胡铁花当然也懂这种暗号,他们三个本就是一起长大的。
  可是即使他懂这种暗号,也不明白这两个人在说什么,不由得有些着急,谁要留下来?什么水?不什么?什么不行?死公鸡不同意老臭虫的计划?
  胡铁花越想越着急,恨不得直接喊出来,告诉楚留香自己也不同意他的计划,如果要去神水宫就大家一起去,谁都不能留下,这么多年以来他胡大爷怕过什么事?为了自己的朋友,就算是刀山火海里也可以滚上一滚。
  房间里的宫南燕突然唱起了江南小调,似乎很开心的样子,她一边唱着歌,一边穿上了神水宫特有的银白色外袍,系好了腰带,给自己挽上最流行、最好看的发饰,插上几根翠绿的珠饰,高高兴兴地出了门。
  胡铁花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走远,一直等到看不见她的影子,才松了好大一口气,嘴一张就要叫老臭虫。
  谁知道却是楚留香先说话了。
  果然。
  姬冰雁也道,果然。
  胡铁花要说的都憋回了嘴里,呆呆道,什么果然?
  她果然已提高了警惕。楚留香叹道。
  难道她已经发现我们了?
  应该没有。楚留香摇摇头,我们已足够小心,什么动静都没有发出,除非她上来检查屋顶,否则是不会看到我们的。
  她看起来很高兴。胡铁花道。
  这高兴是装出来的。楚留香缓缓道,她昨日傍晚分明小心谨慎,现在却又天真烂漫,显然是为了迷惑别人,叫人家把她当成一个普通的小姑娘,这恰恰说明她就要回神水宫去了。
  那我们就该跟上啊!
  不行。楚留香拦住胡铁花,你没有瞧见她的包袱么?
  我当然瞧见了。
  你没有发现那是鱼皮包袱么?
  鱼皮?
  没错。楚留香点点头,她既然带着鱼皮包袱,一定是要走水路的,既然是水路,就一定要坐船,难道我们还能买一条船跟着她不成?
  哪里有这样跟踪别人的?去神水宫的路上一定人迹罕见,这里又多是狭窄的河道,那么大的一条船跟着,就算是瞎子也会有感觉的。
  胡铁花不说话了。
  三个人之中,只有楚留香的水性好,也只有他能瞒得过宫南燕,他不用鼻子呼吸,甚至可以呆在水里几天几夜也不换气,就算是躺在水底睡觉也没有问题,而姬冰雁和胡铁花却是不行的。
  别说他们隔一段时间就要换一口气,就说三个人一起在水中游动,暴露也是迟早的事情。
  胡铁花和姬冰雁都明白楚留香的意思,却也都不愿意让他一个人去。
  江湖传闻神水宫的水母阴姬对男人恨之入骨,莫说是楚留香,就算是天王老子,被发现了也要折在那里。
  宫南燕已走出去一段路,再不跟上就迟了!楚留香道,其实我也不是非要你们走,我只不过希望你们换条路跟着我。
  胡铁花立刻问道,什么路?
  楚留香指着不远处的一座青山道,翻过那一座山,就可以看到一个菩提庵,蓉蓉的姑姑就在神水宫里做事,她曾告诉蓉蓉,要想去找她,就要先去找菩提庵里的尼姑。
  尼姑知道怎么去神水宫?
  蓉儿未曾说过。楚留香摇摇头,可这已是我们唯一知道的东西。
  姬冰雁猛地站了起来,道,好,我这就去找那个菩提庵。
  胡铁花看看姬冰雁,又看看楚留香,苦笑道,这好像是唯一的法子了,老臭虫,你,你可一定要小心一点,我知道你这个人有怜香惜玉的毛病,神水宫里都是女人,你千万
  楚留香打断他的话,微笑道,你们别担心,我还留着沈百终的腰牌,水母阴姬看在他的面子上,一定会手下留情的。
  万一她不怕得罪沈百终呢?姬冰雁忍不住问道,沈百终现在又不会来这里找她,她只需杀了你,随便一埋,就可以不承认这件事,沈百终为人正派,找不到证据又能做些什么?
  楚留香只有笑笑,那已是之后的事情了,我现在只有跟进去。
  胡铁花一拳头砸在瓦片上,直砸得碎片四溅,我只希望水母阴姬能聪明一点,理智一点,只要她是个理智的人,就不会不把你,不把我们,尤其是不把沈百终当回事的!
  这话没错。
  楚留香一生从不曾杀人,乐善好施,义薄云天,不知多少次化敌为友,也不知多少次帮助别人度过难关,他的朋友虽没有陆小凤那么多,却也不少,若是楚留香死在神水宫,胡铁花和姬冰雁只需将消息散布天下,不出三天,就会有无数的英雄好汉聚集在这座镇子里,要替楚香帅报仇。
  沈百终更不必说,先不提他与楚留香是否是朋友,也不提他无人能及的武功,单说楚留香拿着他的腰牌,却还被水母阴姬所杀这件事,就已足够引起争端。
  身在朝堂,有些事已全部化为身份二字,不必说前因后果,也不必论什么人情世故,只求结果不问原因,看了锦衣卫的腰牌,还敢杀人,就是一种忤逆。
  为了保证朝廷在江湖人心中的威望,水母阴姬也是要死的。
  雨。
  暴雨。
  雨打在地上。
  地上有路,路上有泥泞,泥泞上走着两个人。
  沈百终已被暴雨淋湿,但却还是稳稳地走着,如帘的雨幕好像根本影响不了他。
  黑漆漆的夜里下着雨,实在是很适合偷东西,很适合杀人的时候,只不过这种事虽常见,却也不是天天有的,比如这个夜晚,你就只能见到落汤鸡。
  走在沈百终旁边的那一位,就是落汤鸡。
  这雨实在很大,大到什么也看不见,大到从头发上落下的雨水都像是下雨,每到这个时候,陆小凤总是很羡慕和尚。
  雨滴落在地上,又重新溅起来,小而密集,直打人的鞋面,但你若是仔细去看陆小凤和沈百终的鞋子,就会发现他们的鞋虽湿了,却是没有泥的。
  这雨只能从上面打湿他们,休想越过轻功这道关卡去。
  陆小凤一张嘴,就是满嘴的雨,好像有人掐着他的脖子用水壶灌水一般,用的就是花满楼浇花的那一种喷头,今天下午我们本有机会买伞的!
  噼里啪啦的雨点声越来越急,如同鼓点,但沈百终还是听到了陆小凤在说什么,可是我们并没有买。
  没错,谁也不知道会有这样的鬼天气。
  陆小凤转头去看他,雨水确实很公平,是世上最公平的一种水,没有光淋他一个人,也淋着沈百终,水滴从他的头发上一直流到脖子里去,浸湿了黑衣,划过绣春刀的刀鞘,最后才从衣角一连串地滴下水去,简直和洗澡差不多,但你光听这个人沉稳的声音,哪里听得出他是在淋一场暴雨。
  我们是不是快到了?
  已经到了。
  狭窄的巷子里,客栈通红的灯笼高高挂起,对每个暴雨天来住宿的客人来讲,都是最吸引人的东西。
  两个人站在廊下等衣服上的水滴得差不多了,又拧干了头发,才推门而入。
  木门传出吱吱呀呀的声音,金九龄整理好衣服,放好油灯和碗筷,摆出一副惊讶的表情来,指,沈大人!陆小凤!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金九龄?陆小凤一走一个水坑,站了那么久,他仍在往下滴水,你又怎么会在这里?
  当然是来查案!
  金九龄站起来,往柜台上放下一锭银子,小二,去弄一坛泸州大曲来,再做几个凉菜,几个热菜,别忘了拿两条毛巾过来。
  小二本来正在打盹,已把头磕到了桌子上去,被叫醒后一脸不满,等他看见那锭银子后,就立刻变了脸色,笑眯眯地应了一声,把钱收入袖中,一闪身就进了后厨,好像生怕银子长腿跑了。
  我本就要和你们一起查案的,你忘了么?金九龄重又坐下,道,沈大人把消息告诉我后,就与你一起走了,我是独自来的,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你们。
  陆小凤也坐下,这附近好像只有这一家客栈,其实也不算太巧。
  难道我就不能与你们套套近乎么?金九龄大笑道,要说不巧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我很不巧得没有被雨淋到!
  陆小凤目光一闪,也笑,拿起筷子来就吃,他确实被雨淋了,这有什么好反驳的?
  你这种贵公子,是不会懂我这种人的。陆小凤摸着胡子,你哪里会知道被雨淋湿的快乐?洗澡不用掏钱,这种好事可不是谁都能遇上的。
  沈百终没有坐下,他把绣春刀放在陆小凤旁边,走到窗前卷起了竹帘。
  沈大人是在做什么?金九龄问道。
  他在卷帘子。陆小凤道。
  我当然知道他在卷帘子,我问得是他为什么要卷帘子?
  为了应对刺客。陆小凤淡淡道。
  刺客?
  对,跟了我们一路的刺客。
  庭院中有剑光一闪,雨中已突然出现一个黑衣人,只是一瞬,就到了沈百终跟前。
  他的剑和人一样快,冒着凌冽寒光的剑尖刺破纸窗,风一样的刺向了沈百终的眼睛。
  第36章 刺客与死
  窗外暴雨如帘,笼罩住天地,刺客的身影在雨中模模糊糊,他的剑也模模糊糊,带着刺骨的寒意和杀气直袭而来。
  剑还没有到,已有几滴雨水在真气鼓荡下进了屋内。
  陆小凤拿起桌上的酒壶,悠然地给自己倒了一盅酒。
  金九龄看了一眼,霍然起立,刚要去帮忙,就被陆小凤按了回去。
  雨水碰到了沈百终手上,他的两根手指也已夹住了刺客的细剑,另一手去点他的穴道。
  黑衣人一惊,急忙扭转身子,踩在窗框上一个翻身,避开了沈百终的手,可等他去抽那柄剑时,却怎么也抽不出来,露在外面的眼睛起了血丝,剑也还是在沈百终的手里死死地夹着。
  原来沈大人已学会了你的灵犀一指,是我瞎操心了。金九龄叹道,来,我们喝酒。
  酒壶里已没有酒,金九龄倒了个空。
  那小二怎么还不回来?金九龄皱眉道,我去催一催他。
  金九龄起身去后厨的时候,沈百终已折断了黑衣人的细剑,把他的穴道点住,把人压在了地上。
  谁叫你
  沈百终的话还没有说完,就住了嘴,因为他已经发现黑衣人的嘴里藏了毒药,而他也正要咬破这毒药,于是立刻伸手扼向地上这人的喉咙。
  沈百终的手刚伸出去,空气中就响起了极其细微的破空声,如果换作另外一个人,绝不会听得到这声音,不论换作是谁,都一定会死在这里。
  但是站在这里的人是沈百终,坐在桌前的人是陆小凤。
  陆小凤虽没有听到破空声,却看到了沈百终突然看向窗外的眼睛,便立刻扔了一只筷子过去。
  这是离他最近的东西,也是能扔过去的最好的东西。
  没有人能看清沈百终的动作,也没有人能看清那些暗器,当沈百终的手停下时,他的手里已多出了一只刺猬。
  木筷子做的刺猬。
  暗器上果然有毒。
  一根根钢针钉在筷子上,在灯光下闪着雪白的光芒,而这钢针的尖端,却都泛着青色,显然是淬了剧毒。
  这些钢针的力道极大,几乎可以将铁块当成豆腐一样随意射穿,若不是沈百终内力深厚,一根木筷子根本不能接下这些东西。
  这东西只会射穿筷子,然后穿过人的身体钉到墙里去,而且一定会全部没入,连一个尾巴都不会留。
  而人也会倒在地上,不出三息就会死掉,不过三日就会发出臭气。
  这是暴雨梨花钉!陆小凤快步走过来,道,就是宫九用的那一种暴雨梨花钉。
  两个人都没有动,他们都不打算去追那个用暗器的人,如此大的雨,如此诡异的暗器,出去追也是没有用的。
  嗯。沈百终应了一声,你把他的毒药取出来。
  即使是在刚刚那样凶险的情况下,他的手也还是扼住了刺客的喉咙,力度不轻不重,既不会叫这个人死了,也不会叫这个人咽下药去。
  陆小凤挽起湿漉漉的袖子,卸了黑衣人的下巴和面罩,在他背后一拍,就拍出一个鱼鳔来,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鱼泡,也是死士们常常藏在嘴里的东西。
  只有非常忠心的刺客才会在嘴里含着毒药,这代表着他们已随时愿意为主人去死。
  自从五六年前起,你得了天下第一的称号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什么刺客要刺杀你了。陆小凤道,现在一见,我竟觉得有些稀奇。
  沈百终捡起地上的断刃,放在陆小凤眼前让他看,你有没有觉得熟悉?
  没有。陆小凤老老实实道,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剑,这剑未免也太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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