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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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如果他脸皮够厚,他也可以挤进别人的交际圈,硬插几句话。不过,那样做的话,他很快就会变成这场宴会的小丑。
  莫安皇后显然考虑到了简乔的处境,所以,她为他准备的引荐人是刘易斯公爵。这位年逾六十的老人家在整个托特斯都极富威名,是与格兰德公爵并驾齐驱的大领主。
  红衣主教,诸位亲王,各方领主,以及国之重臣,只要简乔有心结识,刘易斯公爵都能帮他融入这些在常人看来高不可攀的圈层。
  这就是那颗天使之泪所带来的好处。
  简乔对此感到很满意。与刘易斯公爵并肩走向宴会厅时,他发现自己被一道危险的目光锁定了。
  顺着这道目光看过去,他毫不意外地发现了雷哲。那人端着一杯香槟,与一群穿着打扮极为奢华的贵族站在一起。
  这些人与周围的人显得那样格格不入。
  为了自己的体面,所有宾客都会把衣服上的每一粒纽扣扣上;每一处褶皱烫平;每一根发丝梳好。光鲜、洁净、优雅、高贵,是他们力图表现的精神面貌。
  但这群人却不一样,他们衣襟半敞,发丝散乱,痛快饮酒,纵声大笑。温柔多情的贵族小姐们环绕过来;殷勤体贴的侍从们跟随过来;妩媚婀娜的伶人们匍匐过来。
  一大群人簇拥着他们,讨好着他们,给予他们无上的快乐。
  他们是如此自由自在,又是如此放浪形骸。
  由此,简乔已推断出,这群人定然是整个托特斯大陆最具权势的贵族。他们富有一切,所以他们才可以肆无忌惮。
  果然,刘易斯公爵瞥了这群人一眼,低声说道:站在雷哲身旁那人是国王的亲弟弟安德烈亲王。如果国王在有生之年无法诞下子嗣,他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简乔眨眨眼,很快就意识到这位安德烈亲王的重要性。
  查理三世的有生之年还有多久?问题的答案已在所有人心中。
  而安德烈也很明白,自己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会成为下一任国王。如果他严密控制住查理三世身边的女人,想尽一切办法阻止她们怀孕,那么他百分百会登基。
  简乔仔细看了看安德烈亲王,不免在心中叹息。从这人的言行举止上判断,他比查理三世更穷奢极欲。
  就在这时,雷哲冲简乔举起酒杯致意。
  刘易斯公爵低声问道:你想过去结识他们吗?
  简乔略微弯腰回敬雷哲,然后拒绝:不了,您先带我走一圈吧。
  那群人散发的气息既热烈又疯狂,是他永远都无法融入的。
  只是远远看一眼,简乔就已经开始头疼了。
  刘易斯公爵赞赏道:你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安德烈亲王是个疯子,如果他喜欢你,他会用最烈的酒把灌醉。如果他不喜欢你,他会立刻把你逐出宴会。所以,我们应该最后再去见他。
  简乔行进的步伐微微一滞,然后便产生了强烈的心悸感。安德烈亲王肯定是要见的,而他的身体根本无法承受对方热情的款待。
  拒绝喝酒会得罪未来国王,不拒绝喝酒会大病一场。这道题该怎么选?
  简乔轻轻转动大拇指上的护戒,表情看上去很淡定,实则心已经慌了。
  他跟随刘易斯公爵走了一圈,结识了很多人脉,却迟迟想不出该如何应对安德烈亲王。
  该来的总是会来,最终,两人站在了安德烈亲王面前。
  你就是花都伯爵?传说果然与现实不符。安德烈亲王语焉不详地说道。
  简乔心里免不了咯噔一下。他不知道传说中的自己是什么模样,而现实中的自己会不会招惹这些人的厌恶。
  安德烈亲王忽然握住简乔的右手,用大拇指的指腹在他手背上来回摩挲,语气低沉地说道:亲爱的,你比传说中更美丽。知道吗,看见你的时候,我竟然觉得眼前一亮。今天晚上你一定要留下来好好与我喝一杯,我对你真是相见恨晚。
  看得出来,他很喜欢简乔,而他暧昧的举动也超出了正常交际的界限。
  简乔立刻就意识到,这位安德烈亲王的性向似乎与别人不同。他喜欢男人。如果真的留下陪他喝酒,并且喝到烂醉,简乔能够想象得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更何况现在的简乔已经撑到极限。他的额头在发烫,他的喉咙里有一把火在烧,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疼痛里煎熬。
  一杯酒入腹,他肯定会丢掉半条命。
  简乔极力思索着该如何脱身。
  就在这时,雷哲伸出手,态度倨傲地说道:你似乎还未向我行礼。
  简乔愣住了。只有行吻手礼的时候,对方才会主动把手伸过来,但这种礼仪只存在于男士与女士之间。
  雷哲该不会性别错乱了吧?然而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状况,一头雄狮怎么会向别人雌伏?
  简乔感觉头更晕了。
  他完全不知道现在的自己是什么模样。他把衣领扣到最顶上,贴身的黑色礼服紧紧掐着腰,长筒靴包裹着纤细笔直的腿,严谨而又优雅的穿着令他像修士一般禁欲。
  但与此同时,他的嘴唇、脸颊、眼尾,却因高热而染上了绯红色泽,瞳孔里流转着潋滟水光,分明是认真专注地看向别人,眼神却显得那么迷离。
  这是妖精才会呈现的表情,圣洁,却也魔魅。
  雷哲死死盯着简乔,目光凶狠得仿佛要吃人。
  简乔还在愣神。懵懂的表情让他更增添了几分纯真的风情。
  雷哲忽然从安德烈亲王的手中抢过简乔的手,置于唇边,烙下一个长久的吻。他甚至伸出舌头,轻轻舔过简乔滚烫的手背。
  湿滑的触感终于让简乔混沌的大脑清醒过来。他猛然抽回自己的手,厉声诘问:刚才,您是把我当成女人了吗?
  对于一名拥有领土的大贵族来说,被另一个贵族当成女人一般调戏是非常屈辱的一件事。更何况这还是在国王的宴会之上,所有人都在看着。
  雷哲咧咧嘴,毫不避讳地承认:是的,你比女人还漂亮,我实在是情不自禁。
  安德烈亲王以为他是同道中人,于是发出兴奋的大笑。
  最尊贵的人都笑了,周围的人自然也发出一片哄笑。
  简乔的脸色已完全阴沉下来。他无法再佩戴温和的面具与这群放浪形骸的人周旋,当即便转身离开。
  他一边走一边用力擦拭被舔过的手背,脸上露出恶心欲吐的表情。
  刘易斯公爵完全能够理解他的心情,便安慰道:你先回去吧,否则他们整晚都会来纠缠你。莫安皇后已经走了,大家也都不想留下,没有人会怪罪于你。
  简乔环视周围,这才发现莫安皇后离开之后,很多位高权重的大贵族也都离开了,宴会厅里只剩下一群骄奢淫逸的纨绔。
  那么我就先行告辞了,谢谢您的照拂,下回我们再聚。简乔感激地说道。
  刘易斯公爵又耐心宽慰了几句,然后亲自把他送到外面的停车场。
  关紧车门,隔绝了外界的窥探,简乔立刻瘫倒在椅子里。他呼出的每一口气都带着灼热的火星,汗珠蒸腾成白雾,由他的额头和发丝中汩汩往外冒。
  他感觉自己正处于熔炉之中,快要烧成灰。他急需一口温水,一块冰帕,以及一床棉被,或许还需要一个桶子来盛放呕吐物。
  他又冷又热,难受得无以复加。
  他想开口呼唤男仆,让他们立刻把温水、冰帕、棉被和桶子送过来,喉咙却红肿得发不出半个音。
  就在他快溺死在滚烫的空气中时,两名男仆拉开车门,送上了一瓶温水,一桶冰块,一条湿毛巾,以及一床柔软的棉被。
  濒死的简乔被拯救了。他额头覆着冰帕,身上裹着棉被,口里含着温水,无比疲惫地叹息道:你们怎么知道我需要这些东西?
  红发男仆一边催促车夫快些离开皇宫,一边低声回禀:这些东西都是雷哲大人送来的。他还给了您一张信笺。
  雷哲?
  简乔愣住了。他挣扎着从棉被里伸出手,微微颤抖的指尖试了几次才把信笺打开,却见上面写着一行龙飞凤舞的花体字:【我想,你最需要的是一个离开的借口。】
  所以,他之前的公然调戏,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光明正大离开的借口?他看出自己正在发高烧?
  简乔合上信笺,又用手撑住昏沉的额头,陷入静默。那种恶心想吐的感觉,奇迹般地消失了。
  过了大约三四分钟,他绵软无力地靠向椅背,用指尖轻轻触碰自己的眼尾,漆黑瞳孔里不知何时亮起一点星芒。
  这星芒微微闪烁着,久久不灭。
  第 13 章
  简乔匆忙离开了,雷哲却还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背影,瞳孔里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安德烈亲王慢吞吞地喝了一口酒,用过来人的口吻给出建议:亲爱的,你刚才表现得太直白了,那样会把猎物吓跑的。
  雷哲十分了解安德烈亲王的丰功伟绩。这人曾用卑鄙下流的手段强占了一名男爵,然后又无情地把对方抛弃。他只能维持三分钟热度,却需要别人用一生的时间去治愈内心的伤口。
  仗着自己的兄弟是国王,他习惯了为所欲为。当自己也成为国王时,他会更加肆无忌惮。
  很明显,他看上简乔了。
  雷哲闭了闭眼,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显现出简乔刚才的模样。
  因为发高烧,那人的肌肤和头发被汗水打湿了一些,在灯火地照耀下散发出润泽的微光,叫人很想去碰一碰。他的脸颊和眼尾爬上一抹绯色,像天边最美的云霞。他瞳孔里盛满潮湿的泪意,看着别人的时候仿佛脉脉含情,又仿佛迷离懵懂。
  他像个孩童般脆弱,又像个误入人间的妖精。
  雷哲舔过他的手背时,他那滚烫的体温像是一把燎原的火,顺着舌尖一直蔓延到雷哲的心底。
  如果我真是一头狮子,当时我可能已经把他吃掉了。
  雷哲莫名其妙地冒出这个念头,然后便回味无穷地舔了舔自己尖锐的虎牙。
  他是我的猎物,你同意吗?他看向安德烈亲王,语气严肃地询问。
  既然已经帮了简乔一次,他不介意帮到底。否则,这些人会像水蛭一般缠上简乔。
  已经在心里把简乔意淫了无数遍的安德烈亲王不禁愣了愣。这是他近段时间发现的最美味的猎物,他真的不想放手。但莫安皇后和雷哲是他最强而有力的支持者,如果没有这两个人帮他在宫内宫外周旋,他根本得不到那顶皇冠。
  转瞬之间,安德烈亲王已经做出了权衡:当然,他是你的。
  话落,他举起酒杯朗声大笑:亲爱的,我预祝你成功!
  谢谢。雷哲举起酒杯与他相碰,眼里满是志在必得的光芒。
  所有人都哄笑起来。他们知道,只要雷哲没玩腻,那位花都伯爵就不是他们能随意触碰的物品。原本他们还打算把人强留下来,灌醉之后送上安德烈亲王的床,等安德烈亲王厌倦了,他们可以轮流与美人共度良宵。
  他们总是这样干,而那些从偏远之地赶来波尔萨追名逐利的小领主根本不敢反抗。
  有人在糜烂的生活中沉沦,有人在巨大的屈辱中毁灭,也有人逃之夭夭永远不再出现。不过,那又与他们何干?
  他们只要继续寻找下一个猎物,纵情享受下一轮极乐就够了。
  对这群人的本性了如指掌的雷哲太明白简乔将面对什么,所以他站了出来,虽然他还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之前,简乔与刘易斯公爵满场游走的时候,雷哲总会忍不住看向对方。
  因为高烧的缘故,那人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悄悄走到僻静的地方,然后轻轻甩头试图让自己清醒。如果这样还不行,他便拿出一瓶嗅盐闻一闻,甚至狠狠掐自己一把。
  偷偷摸摸做完这一切,他会用最优雅的姿态回到名利场,用委婉却又不失热烈的话语去恭维别人。
  没有人能抵挡他的魅力。
  他那张忧郁的脸庞连个像样的笑容都扯不出,别人却能因为他而朗声大笑。
  仅仅只是看着他的一举一动,雷哲就能感受到数不清的乐趣。而在此之前,雷哲早已经厌倦了华服、美酒、佳人、宴饮。相比于暗香浮动的名利场,他更喜欢血腥遍地的战场。
  如今,那人走了,雷哲也觉得意兴阑珊。他冲一名侍者招招手,沉声说道:送一箱最烈的酒过来。
  侍者依言而行。
  半小时后,雷哲带着一身浓烈的酒气,昂首阔步地离开宴会厅,在他背后,安德烈亲王和一众贵族已东倒西歪地躺了一地。总喜欢把别人灌醉的他们,遇见雷哲只有被灌得烂醉如泥的份儿。
  简乔足足在旅馆里躺了五天。这场病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
  五天之后,他终于恢复了一些力气,并决定在格兰德多待两个月,一则是因为他虚弱的身体根本经不起长途跋涉的折磨;二则,他还有很多事没做完。
  养病的间隙,他便带着两名男仆去视察自己的店铺。
  同一时间,雷哲在同一条街的另一家店铺里,邓肯男爵是这家店铺的主人。
  这套珠宝你喜欢吗?要不要我帮你送到莉莉丝小姐府上?邓肯男爵指着一条红宝石项链说道。
  我早就对莉莉丝不感兴趣了。雷哲百无聊赖地摆手,视线漫无目的地扫向街道。
  就在这时,一辆车门雕刻着银莲花族徽的马车缓缓从外面驶过。
  斜躺在沙发上的雷哲猛然坐直身体,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太过突兀,便又懒洋洋地躺回去。然而,他瞳孔里闪烁的亮光却是无法掩盖的。
  他一会儿交叠起双腿,一会儿又改成大马金刀的坐姿,身体的不安分完全暴露了内心的躁动。不知道为什么,获悉那人就在不远处,他便怎么也坐不住。
  他清了清喉咙,故作严肃地问道:最近店里的生意怎么样?被抢走的顾客回来了吗?
  没有!顾客流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你一定要想个办法帮我干掉竞争对手。邓肯男爵口中的竞争对手自然是指简乔的店铺。
  那我先去他们那边看看
  雷哲一句话没说完,一名老鸨便拉着自己的女儿冲进店铺,把手里的一个珠宝盒重重拍在柜台上,指着邓肯男爵的鼻子就是一阵痛骂。却原来邓肯男爵竟然把锆石当成钻石卖给她女儿,骗走了一大笔钱。
  所幸老鸨是个鉴定珠宝的行家,这才带着女儿风风火火地找过来。她手底下的姑娘们与很多大贵族都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她自然不怕得罪一个小小的男爵。
  在店里骂完,她又跑到店铺门口去骂,惹得路人纷纷驻足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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