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角色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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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明芝放下手帕就走,没有再多话。这次她去了许久才回,徐仲九在等待的时候都睡着了。
  明芝好不容易拍醒徐仲九,才发现他已烧得神志不清,别说走路,连站起来都很困难。
  阿荣在外头的车里等他们,只要回去,就能有药有水有温暖的床铺。
  明芝也不知自己哪来的力气,几经折腾让徐仲九伏在背上。她深吸一口气,顾不得男女之别,用手托住徐仲九的双腿,颤颤悠悠站起来,迈开步子向外走。
  夜色已深,阿荣守在车里,等了一会仍不见两人,不觉有些焦灼。好不容易,巷子里有人跌跌撞撞地出来,他连忙迎上去,帮着明芝把徐仲九塞进后座。
  开了一段路,明芝听到徐仲九低声叫唤,就让阿荣停了车。她刚打开后座的门,徐仲九突然腾的坐起,张开嘴二话不说,吐了她一身,连鞋上也被他的呕吐物打湿了。
  纵然明芝抱着女学生的浪漫可以不计生死,却不代表她能接受其他。然而她也知道这些不是徐仲九所能控制的,所以只好苦笑-病来如山倒,再英俊的男子,一旦病了就不怎么迷人了。
  第十三章
  这年天气和暖,虽说已到寒露,但白日里仍有二十度,招得园中的桂花开了二茬。小月空了就跟着看园子的仆妇在树下收桂花,打算拿回去晒干了泡茶。平常有个喉咙发痒、起痰时,喝杯热热的桂花茶能好些。
  不独桂花盛,石榴的果也比往年多,一个个有男人拳头那么大,挂在枝间堪称硕果累累。季太太觉得是好兆头,吩咐不让摘,贪看个喜气。桔子也是,眼看着从青到黄,还小灯笼似的缀在绿叶里。房里现吃着东山过来的金桔、山东的新苹果、安徽的大水梨,因此除了两位小小姐,别的人都不动自家园里的果子,让它们保持着欣欣向荣的气象。
  虽说手里在干活,但眼尖的立马注意到了进园的客人,徐仲九在太太那边的阿末引领下往藏书楼去了。他个子高,白衬衫的袖管卷到肘间,露出坚实强健的小臂。头发是新剃的,小地方理发匠手艺土,给剪得其短无比,愣生生的像刚进城的乡下人。然而徐仲九本人并不在意,大步流星地走进藏书楼。
  “徐少爷的伤看来全好了。”即使郑嫂在园子里做事,也知道徐仲九是季家看中的乘龙快婿,夏天跟太太去松江娘家时在外头受了伤,撑着回了梅城,太太又是让家里的医生去治疗,又是接二连三地送药送补品。“不知道他和三小姐的事什么时候定下来?”大小姐要招上门女婿,二小姐已经定了沈家,正当婚龄的只有三小姐。
  小月悄悄地摆手,“别胡说,三小姐打算去上海读大学,暂时不打算订亲。”
  “三小姐要是男的,放在前清起码是个举人老爷。”郑嫂啧了下嘴,“那徐少爷愿意等?”男人毕竟是男人,这么个生龙活虎的后生,能熬得住?
  小月的手摆得更快,“别说这些,小心给太太知道了不高兴。”因为迟迟找不到合适的赘婿,季太太近来火气很大,全家上下都有点怕她,连三小姐有事也知道得找老爷说。季太太看徐仲九好,上回更是义愤填膺,差点叫拿了沈家的名片去报案。但是婚事,总得三小姐也说好才行,季家讲的是新式教育。
  她放低声音告诉郑嫂,“老爷帮三小姐找了补习老师,过几天三小姐会去上海住一阵子。”
  “那你也去?人生地不熟的,老爷太太能放心?”
  “老爷在那边有生意上的朋友,老师也是熟人介绍的。徐少爷为这事已经去了几次上海,房子租好了,二小姐也去。跟去的除了我之外,还有门房上福根两口子。”说到出门小月微微的有一点兴奋,“听说房子在租界,样样齐全,西餐馆跳舞场上还能遇到电影明星。”虽然三小姐是去读书不是去玩,但毕竟大上海的热闹不是小地方能比的。
  郑嫂向往地又啧了几下,又想起来问,“怎么太太同意二小姐也去?”
  “总得有人陪三小姐。再说钱是表少爷出的,表少爷说了,让二小姐去读书,顺便也买点婚事需要用的东西。”
  “表少爷倒是好人。”
  正因了沈凤书的这份好,让明芝心里很有些过意不去。徐仲九今天来送钱,沈凤书开了张一万块的支票给她,让她带在身上零用,“爱买什么就买什么”。
  无功不受禄,明芝推辞着说,“大表哥不是已经给了钱。”沈凤书给了徐仲九一笔钱做先期准备,那也算了,说起来她和友芝一起用。其他的,她现在还没进沈家的门,有开销该由家里负担。
  徐仲九拉起她的右手,把支票放在她手上,又把她的手合上,“拿着。”
  他的手十分温暖。
  明芝垂着头不动。要是别人拿来又好一些,偏偏是徐仲九,她总觉得说不出的别扭。
  徐仲九对明芝的小心思心知肚明,伸手在她额头一弹,半好笑半好气地说,“对你好你不要,以后就没了。”他从裤兜中掏出一个挂件,塞进她手里,“这是我给你的。”明芝挣扎了一下,他补充道,“要不收都别收。不值钱,是我妈留下的唯一一样东西,值点钱的换的换、当的当都没了。”
  明芝好奇地看去,是婴儿挂的锁片,刻着富贵长久的字样。口彩虽好,却是镀金的,如徐仲九所说确实不值钱。不过因了它的意义,对她来说又不同。挂件带着徐仲九的体温,握在手里还是暖的,她不知道在他的心中,唯有他自己的富贵才是长久的,只以为这是他对她的祝福,不由心中一甜,盈盈地笑了。
  “我身无长物,事业上也没有建树,所能奉献的仅仅是精神上的……”他低声道,“明芝,你不是我,你不知道……我妈是穷死的。缺衣少食,住在搭出来的小草棚里,人慢慢地就穷死了。我不是说人非得有钱,然而没有钱是万万不能,我妈原先是个美人,可没了钱美有什么用……”
  明芝懂,她也不知道自己从小没挨过饿受过冻怎么会懂,可能是带她的老妈子总是嘀嘀咕咕教她感恩:如果没有太太收留,女孩子流落到街头会有何等可怕的下场。她又长得不算美,连最原始的本钱都不丰盛。
  徐仲九没有再说下去,他弯起食指又在她额头轻轻一敲,“行啦,那么信别人说的话,小心被卖了还帮人数钱。”
  明芝脸涨得通红,徐仲九活泼地退后一步,“我走了,还得去老太太那。过几天我们出发去上海,不必带太多东西,到了那边再买。”他的视线从她身上的蓝布衣裙上滑过,“那边什么都有,十里洋场,花花世界。”
  出门前季祖萌找次女长谈了一次。
  明芝对于父亲是既敬且怕,虽然季祖萌没明说过,但她结合下人们的闲聊,依稀听出了意思,似乎她母亲在离开他后做过不名誉的事。明芝的外祖父母是很老实的庄稼人,也不知怎么会生出如此野性的女儿,小小年纪便懂得勾搭城里来的少爷,生下孩子后又肆意妄为。两个老人沉郁在心,竟一病不起,先后离世。季祖萌一直怕明芝像她母亲,她可是姓季,要是败坏了季家的门风,岂不是他的罪过,所以对她管得特别严,生恐养出一个不贞静的女儿。
  这次要不是沈凤书坚持让明芝去受一点教育,按着季祖萌的心是不答应的。但既然答应了,他身为父亲便要尽父亲管教的责任。
  “我已经托了朋友照顾你们,仲九也会陪你们一段日子,他虽然年轻,却是很稳健的人,我没什么不放心。你三妹又是喜欢做学问的人,一门心思要读大学,在哪里无非都是学校与家里。只有你,在外头切切记住自己的身份,不要见了热闹就拔不出来。”
  季祖萌端起茶盅啜了口热茶,放下茶盅继续教女,“明年你将为沈家妇,这段时间你多做点针线,少去街上,不相干的闲书也要少看,免得移了性情,学西洋女人做那些不安份的事情。”
  明芝被说得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只好眼观鼻鼻观心看着地上。她今天穿的皮鞋已经旧了,鞋头的漆掉了一圈,袜子也不行了,硬得跟壳似的。
  季祖萌老生常谈地敲过警钟,对女儿恭恭敬敬的样子没有在意,但看到了她脚上的鞋实在旧得很,忍不住一皱眉,“德言容工,一个大姑娘该知道如何拾掇自己。就算月钱不够,太太并不是严苛的性子,你开了口她自会替你添置,现在像什么样子?走出去乌眉野嘴,丢人现脸。”
  他气昂昂地说完,见明芝还是那付低眉顺眼的窝囊相,气不打一处来,挥手道,“下去吧,我懒得跟你说。”
  明芝应了个“是”,规规矩矩地退下去。
  走到门边,季祖萌突然叫住她,“回来。”
  明芝估摸父亲没骂够,叫她回来找补两句,没想到他在袋里掏了一会,竟拿出一卷钞票。
  他不耐烦地说,“拿去,到了上海买些衣物,不要在我朋友面前丢我的脸。”
  今天是什么日子?利财!
  明芝晚上整理首饰盒,发现那卷钞票有两百多块钱,还有一万块的支票,省着点花够用很久了。但是她现在不那么想了,她不走,她就等着嫁给沈凤书。反正他即使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力,她高高兴兴地做沈太太,日子只有比现在好过。
  至于徐仲九……她摸了一下衣袋,他送她的锁片被她用手帕包了起来,好好藏着,精神上的恋爱……也很好。
  第十四章
  徐仲九在租界大手笔地租了一幢小楼,这楼还附带小院子。
  院子有十来平方,靠墙是一圈花坛。天冷,花花草草都萎了,但等来年开春肯定又是一片姹紫嫣红。小楼有两层,楼下是客厅和厨房,一大一小两间卧室,楼上是两大一小三间卧室。每层楼的卫浴设施齐全,楼下还有一个大大的壁炉。
  明芝和友芝理所当然住了楼上的两间大房,小月作为贴身丫环住了小房间。福根夫妇自知不能和徐仲九比,所以识相地请他住楼下的大房间。但徐仲九拒绝了,理由是他单身一人,而且不能长住,不必占用一个大房间。
  话虽这么说,福根夫妇依旧不敢,还是友芝做了主。他们推来让去,让她看了很不耐烦,“出门在外需要便宜行事,你们就听徐少爷的。”福根家的嗫嚅道,“太太知道了的话……”友芝打断她的话,“太太那里有我。”
  徐仲九还包了一辆洋车,洋车夫一大早带着车在路口等,要用车就由福根去把人叫过来。从住的地方出去,约十多分钟后就有百货公司、影院、剧场,此处堪称闹中取静。
  入住的第一天,徐仲九带他们一齐下西餐馆开洋荤。从罗宋汤到牛排,都是他们以前没试过的,明芝、友芝和徐仲九坐一桌,看到隔壁桌的小月和福根夫妇无处下刀叉的样子,会心一笑。
  离了家固然有不方便的地方,但别的好处却足以弥补,明芝喝了口配餐的红酒,觉得这辈子就数此刻最自由自在。不用担心吃相不佳,不用担心说错话得罪人,不用挖空心思免得冷场,她朝徐仲九举了举杯子,大大地喝了口红酒。
  第二天徐仲九带着明芝去了次银行,开了户头,又把支票上的钱转到她名下。
  他逗她,“小富婆,请我吃饭。”
  明芝说好。
  吃什么?
  “这个。”徐仲九抢先进了一家小店,“油豆腐粉丝汤两碗,生煎五两,小馄饨一碗,烧饼两只,炒交面一碗。”他往粉丝汤里加了两大勺辣油,拿筷子一拌,吃得热腾腾的,冒了一额头的汗。
  生煎就醋,馄饨过烧饼,最后才是一大碗面条,徐仲九吃得格外香。吃完他拿手帕把脸上的汗一抹,长长舒了口气,“家里虽然好,但比不上外头自在,不知道哪一天可以不用为吃饱饭拆尽心思。”
  明芝目光闪烁,终究还是垂下眼不肯和他对视。她笑了一笑,“凭你的本事,哪里会吃不饱饭。”要是徐仲九愿意带着她远走高飞,她也愿意跟他走,他俩有手有脚,粗茶淡饭总有一碗。
  徐仲九笑着摇头,“那不行,也是一世人生,我想吃得好些。不然扫地看门有一碗粗茶淡饭,纱布厂做小工也填得饱肚子,正是因为要吃好饭,所以该花的心思还得花。”
  明芝也料到他会有这么个说话,并不失望,只是有些可惜。男人家若是靠了妻子,即使日后发了迹,难免被人嘲笑。她看徐仲九干脆利落,早晚有一天可以越过龙门。
  “卿本佳人,耐何做贼?”徐仲九说了句不伦不类的话。
  安顿下来后,友芝每天去老师家上课,她上午补习数学和国文,下午去另一位老师家补英文。只要没客人来访,明芝也跟着一起去。但季祖萌托付的朋友格外热心,知道两个小女孩在此求学,身边没有长辈,就隔三岔五地过来探访。因此明芝得在家等候,又得抽出不少时间来应酬伯母们。
  徐仲九每天神出鬼没,有一天竟然整夜没回来。明芝早上送走友芝后,趁着福根夫妇去了买菜,小月又在洗衣服,悄无声息进了徐仲九的房。
  徐仲九虽然是单身男子,但颇为注意个人卫生,衣柜里挂着整排洁净雪白的衬衫,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桌上所有的文具摆放有序。明芝发现枕上有一根漏网的短发,拣起来扔进垃圾桶。扔完她才觉出自己的无聊,咧咧嘴吐出个苦笑。衣架上挂着徐仲九的大衣,她走过去,依稀闻到一点他的气息-他不抽烟喝酒,但青年之所以为青年,正是因为体内在分泌强烈的雄性荷尔蒙,不可能毫无气息。
  明芝把脸贴在大衣上。她喜欢徐仲九,喜欢他的浓眉,明亮的大眼睛,喜欢他挺拔的身姿,有力的双臂。她也喜欢他的“无耻”,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摆上桌来说。她这辈子没指望做如此坦荡的一个人,所以格外地向往他。
  除了呕吐的那一次,徐仲九还没让她不喜欢过。
  明芝幽幽叹了口气,和精力充沛的徐仲九相比,沈凤书就是黯淡的影子,一个是烈日,一个是月光。她已经是闷声怪气的一个人,和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沈凤书在一起,大概可以把家里敬出冰。
  徐仲九打开门,进入眼中的是这样一幕,明芝坐在地上,她的头靠在衣架上,身子靠在墙上,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脸难得地红扑扑。
  听到脚步声,她懒洋洋地张开眼睛,见是他就问道,“昨晚你去哪了?”
  徐仲九出去和人谈秋收。梅城是产粮区,是附近县市的“粮仓”。只要扣住梅城这个上游,等于抓住上海短期内的粮价。湖广的大米过来有运输期,长则一个月,短也有二十天,这段时间大有文章可做。梅城粮商已有一个联盟会,为首者正是季祖萌,可季祖萌此人最为正经,绝不允许有人哄抬粮价,更不会表面一套私底下又是一套。他在梅城声望极高,一时之间倒也找不到办法对付他。
  徐仲九为了土地与粮食来到梅城,算是成了沈凤书的助手,可距离打入季家还有长长的一段路要走。好在他和他背后的人们想的是长远计划,所以对目前的小打小闹也没怨言。昨晚谈完生意,他便跟着别人去了花天酒地,今早天色大亮后才起的床。
  “没睡好?”徐仲九没直接回答明芝的问题,关切地反问道。
  明芝点了下头,又摇了下头。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你回来就好了。”
  徐仲九心中一动,扶住她说道,“关心我?”
  明芝重重地一点头。
  徐仲九跟她越靠越近,“为什么?”
  明芝觉得他的睫毛快拂到自己脸上了,痒痒的,他的眼睛又黑又亮,差点照出她来。她心口一跳,不敢再对上他的眼神,硬生生转过头,“还用说吗,我们是一起来的。”
  不然呢。
  明芝心中凄苦,你和友芝谈天说地,和我却是世事艰辛,生怕我不肯规规矩矩地做沈夫人。她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衣角上一个钮扣洞,“总是得互相照应。”
  “明芝,”他轻声叫她,“你知道我怕的是什么。”
  她犟嘴,“怕我对可敬可爱的沈县长不好。”
  说是说了,她不敢看他的面色。
  徐仲九握住她动来动去的指尖,“在你心里,就这么看我,这么看沈县长?”
  明芝有些后悔,沈凤书对她算是很好了,她这么说他,似乎很没良心。她的声音低得如同耳语,要不是徐仲九刻意地等她开口,可能完全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对不起,我不该语带嘲讽。”
  她以为徐仲九会松开她的手,但他没有,他飞快地说了一句,“将来你会感谢我。”徐仲九如是想,才如是说。与其在家做一个战战兢兢的庶女,不如奋力一搏把钱财势力握在手中,亲情爱情这些都是空的,哪里比得上能掌控的权势。他一直觉得对明芝来说这条路比其他路好走得多,他会帮她尽快走得稳,然后也收取一点小小的回报。
  明芝昏头搭脑地不愿意再想,她整个晚上都没睡着,此刻睡意来袭,简直站着都能睡着。
  徐仲九一把抱起她,轻轻巧巧地往外走,“回去睡吧。”在走廊里他遇到刚洗好衣服的小月,大大方方地解释道,“二小姐刚才晕倒在地上,可能是贫血又犯了,我送她回房。”
  小月以为是真,“二小姐有阵子没犯这病,没想到今天又犯了,可能是这几天来客太多,害得她连小睡的时间都没有。”
  明芝怕被小月发现真相,不敢做声,闭着眼听徐仲九问小月都来了哪些客人,是男是女,做什么的。
  “都是老爷生意上的朋友,来的是他们的太太,有时也带着女儿,她们的小姐们倒是和我家小姐年龄相仿。”
  “二小姐喜欢见她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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