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芙蕖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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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竹有点焦急,压着声音说:“郡主,那几个人偷混进来,肯定没安好心!我们离门口太近了,是换个座位还是赶紧回去?”
  鹿白想安慰她不要惊慌,还没开口,就有其他人也发现了此事,直接叫出了声:“不好!有贼人进来了!”
  这一声宛然石子被丢进了锅,搅得整个一楼都惊荡起来。
  众人同时往后看去,那几个人暴露无遗。他们意识到自己被发现,为首的刀疤脸男人冷笑一声,发令:“兄弟们,上!”
  他盯着前方,恶狠狠道:“老爷说了,今晚务必要抢走花魁姑娘!”
  一石激起千层浪,门外就一窝蜂地涌进来好多好多人,有拿棍子的,有拿铁片的,甚至还有拿石子树枝的。
  他们呼啦啦地到处跑,七嘴八舌地嚷嚷:“她注定是我们老爷的爱妾!我们要抢走,谁都不许拦!”
  灯火把他们映照得格外凶残,但在座的都是男人,瞬间跳起来去战斗:“此处岂是尔等能撒野的地方?”
  能来参加宴会的客人,家里都有钱,他们纷纷喊出来自己的随身侍卫,与这群莫名其妙的疯子缠斗在一起。
  这群“刺客”打得格外悠闲,东一榔头西一棒追,没有破坏任何家具板凳,却又把场面搞得秩序全无。
  场面一片混乱,低吼声和惊叫声埋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
  鹿白眼疾手快地把红斗篷给墨竹系上,又把墨竹的外衣披在一个凳子上。
  墨竹正欲问点什么,鹿白就语速飞快地说:“你就在这里呆着,有人问起你就说我如厕去了,宴会结束之前我肯定回来。”
  说完,她就扎进人群中,沿着看准的路线,小心翼翼地往楼梯挪去。
  墨竹:“。”
  幕后的雅间,胡伯刚把准备好的赎金交给景殃,却碰巧撞上这混乱的场面。
  他简直要惊呆了:“谁派来的贼人这么明目张胆?”
  景殃索性也不出去了,双手抱臂依着门框,懒洋洋地看着这一幕:“乌合之众罢了。”
  胡伯:“怎么说?”
  景殃看着眼前的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拿着乞讨的破碗跟一个富家公子哥儿互殴,嘴上不忘叫嚣着“老子抢的就是你们这种颓靡腐烂的贵族孙子”,感觉滑稽又好笑,说:“你见过哪个抢人的贼动作这么慢,还把自己抢人的行为挂在嘴上的?”
  胡伯谄媚道:“公子您好聪明!那他们到底是来干嘛的?”
  景殃淡淡地扫视一圈,说:“你自己看。”
  胡伯放眼看去,只见大家都忙着击退“刺客”,什么都顾不上。
  “说不定,是谁想要浑水摸鱼,”景殃目光在人群中搜寻起来,意有所指似的把上句话补充完,“故意派人来捣乱的。”
  作者有话说:
  鹿白:啊?(左顾右盼)你是在说谁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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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宦掌美人》蔻尔/文
  【清冷姝色小美人x心狠手辣笑面虎宦官】
  1、
  大梁皇朝,宦倾朝野。
  年仅8岁的明家小幺女明窈,在被抄家罢爵、彻底沦落成孤女之后,被仇家以“玩物”的名义,献至一座奢丽恢弘的府邸大门前。
  她懵懂地抬起乌清的眸,在仇家狞笑的声音中,看到漆红大门敞开。
  一个身穿灰金蟒纹锦袍、五官俊美的年轻男人踱步出来。
  他长着一双天生含笑的狐狸眼,眼底却没有丝毫真实的笑意,由上而下幽冷地俯视她,眼神一片漠然。
  这是大梁朝的最年轻却最权势滔天的宦官,赫赫有名的天子宠臣,踩着无数白骨登上高位宝座,心狠手辣、独断朝纲,是皇城出名的笑面虎。
  他有个极其显赫的身份——
  皇都豪权司氏的掌权人,司羡元。
  司羡元捏着她的下巴打量她一眼,随即收回目光,用帕子擦干净手指,低哑嗓音不带丝毫情绪:
  “丢出去。”
  2、
  明窈在寒冬腊月被冻了三天三夜,险些丧命,无人问津。
  最终还是被司大人偶发慈悲捡回去。
  小姑娘伤了身体,每日需以药浴温养,吃穿用度精细入微,病病清清的宛如娇气瓷娃娃,碰之即碎。
  司羡元忙于社稷大事,白日行走在阴诡刀尖上,晚上还要回来养崽崽。
  他无数次想把这小不点儿丢出去,但又频频因为寻她家人未果而放弃。
  直到小姑娘长大及笄,出落得楚楚国色,被京城少爷们争相逐抢。
  司羡元开始舍不得把人丢掉。
  恰时,皇帝丢失已久的掌心小明珠有了新的下落线索。
  全京城的人眼睁睁看着当今天子带着乌鸦鸦鳞甲御林军,齐齐堵在司府的大门前。
  向来不近人情的皇帝火急火燎地往府里闯,看着面前冰肌玉骨柔美的小女儿,哽咽到近乎失态:
  “囡囡,是父皇啊。”
  3、
  长大后的某天,大婚前夕。
  明窈窝在暖熏的公主府里,对着底下被罚跪道歉的司羡元,开始秋后算账:
  “司大人,您不是一直要把我丢出司府吗?现在终于丢走了,怎么还追出来了?”
  这位在皇城只手遮天的司大人垂首跪在大殿地板上,眼底眸色暗涛翻涌:
  “幺幺说笑了,微臣来接公主殿下回府。”
  丢是不可能丢的,这辈子都不会丢。
  最多圈起来,养起来……小公主长大了,当然要抓过来成婚。
  由他捧在掌心里,倾尽宠爱。
  *甜文/年龄差/养成系/开篇是男主养崽
  *狡诈心狠宦官给自己养了个小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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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楼梯离席位很远,几乎横跨了整个一楼。
  鹿白用最快的速度,避开杂人,往楼梯口摸索而去。
  那些“刺客”是常年混迹在此地的地头蛇。
  他们一开始都是流浪汉,后来联手形成了关系网,渐渐都有了正经的谋生职业,干起了劫富济贫的活计。
  鹿白打听过,他们虽然长得凶神恶煞,但其实乐善好施。每次过路人遇到困难,他们都会施以援手。
  所以,她刚来到门口的时候,就找到他们的领头人,请他帮了个忙。
  他们负责在最后花魁上场的时候,帮她搞乱秩序,掩饰她上楼梯。
  作为回报,鹿白把朝堂里几个强横的大贪官的弱点告诉他们。其中有个老太监,喜欢把银子藏在腰带里,又极爱美色,肯定不会错过这种宴会。
  怂恿他们去抢贪官的钱,她非常理直气壮。
  楼梯口就在前方。
  鹿白好像看到,要找的东西正在冲自己招手。
  景殃抱臂看了会,喉腔突然逸出几声笑来。
  胡伯挠头:“您笑什么?”
  景殃唇角勾起,心情莫名好了起来:“看见了个小不点儿。”
  “好像,”他顿了下,“还挺眼熟。”
  -
  踏上楼梯的瞬间,鹿白感受到身后一闪而过的视线,敏感地回头。
  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她。
  景殃的门扉虚掩,似乎人正在屋里呆着。
  按理来说,从那儿往这里看是个视觉死角,他肯定发现不了自己才对。
  但鹿白莫名觉得,刚刚那道投来的目光,就是来自景殃。
  此时“刺客们”却出现了颓势。
  他们毕竟不是专业的打手。守门护卫已经赶到,把他们往外轰去。
  鹿白收回目光,不管不顾地往楼上爬。
  她就没想过能瞒住景殃。就算他刨根问底,她也有千百种糊弄过去的理由。
  说时迟那时快,幕后用来休憩的雅间再次被推开。
  景殃摇着折扇,从屋内踱步而出。在一片狼藉中,他一身绯红衣袍一丝不苟,显得优雅从容。
  只见他略略抬眼,漫不经心地竞价道:“白银,十两。”
  十两,最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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