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不干了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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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想吃肉,我还想吃巷口刘老爹做的杏仁糖!”
  “阿姐太厉害了,出门一天就赚了这么多钱!不过刚才来送银子的那个人说,他是端王府的下人。阿姐阿姐,这个端王是不是就是对面阿菁姐姐经常提起的那个长得特别好看的王爷啊?”
  不大的厅堂里,十来个年纪不一的孩子围在姜芜身边,七嘴八舌地说着话。
  他们之中有的已经十多岁,有的才三四岁。其中最显眼的是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双生女孩儿。她们面容俏丽,神色活泼,看起来十二三岁左右,正一左一右地霸着姜芜的胳膊。
  另外还有个约莫七八岁的男孩儿,眉心一颗红痣,长得也很出众。
  这三人是姜芜的弟弟妹妹。
  姜芜的母亲在她十岁那年就因病去世了,她爹姜柏川对女色不上心,也怕后娘进门之后会苛待她这个原配之女,便一直没有再娶,只纳了两个伺候起居的妾室。
  双胞胎姐妹就是两个妾室中的林姨娘所生,不过林姨娘红颜薄命,生下孩子没几日就去了。另一位王姨娘生了个男孩儿,就是姜芜的弟弟。她的身体倒是健康,只是性格老实软弱,没什么主见,所以家里的都是由姜芜这个长姐做主。
  除了这姐弟仨,剩下那些孩子都是姜柏川收养的。
  他这人喜欢四处游历交朋友,游历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人间不平事,这些孩子就是他在解决完那些不平事后,陆陆续续带回家的。
  姜家因此人越来越多,钱越来越不够花。
  其实姜芜小的时候,家里还是较为富裕的,不仅住着祖传的大宅子,家中仆从也不少。奈何她爹实在太会败家,渐渐地那大宅子就卖了,府中仆从也遣散大半,到如今只剩下两个老仆,一个负责烧火做饭,一个负责家中杂活。
  另外她身边还有个丫鬟,名叫宝香,是从小伺候她长大的,平日里也会帮着做些杂事。
  这会儿孩子们正闹着,宝香提着裙子从外面跑了进来:“去去去,都别缠着姑娘了,姑娘忙活了一整天了,可累呢!这银子既送到咱们家了,自然有你们享用的份儿,瞧你们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儿!快,都快去洗脸睡觉,瞧瞧外头这天都黑成什么样了!”
  她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孩子们都不怕她,见她边说边伸手来赶,顿时嘻嘻哈哈闹得更厉害了。
  还是姜芜被吵得头疼,合上手里装满银锭的红木箱子发了话:“都去睡觉,明日给你们炖肘子吃。杏仁糖也有,谁第一个上床睡着,还能额外得三块桃花酥。”
  “噢耶!桃花酥!我最爱吃桃花酥了!”
  “我也要我也要!我一定是第一个!”
  孩子们受到美食的诱惑,当即做鸟兽状散去。
  宝香好笑又好气,看着他们挨个进了房,才回到姜芜跟前说:“真是一群小祖宗。”
  “都还小嘛,之前又不曾见过这样有分量的大银锭,自然会觉得新鲜。”姜芜笑眯眯地抱起那箱沉甸甸的银子,也跟着离开堂屋回了自己的房间。
  宝香快步跟上。
  这是一个两进的小院,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姜芜的寝屋离堂屋不远,两人很快就走到了。
  因天已经完全黑了,宝香进门后第一时间点了灯。
  暖黄色的光瞬间将这间不大的屋子照亮,也衬得本就雪肤花貌的姜芜眉眼越发秀丽。只是屋里简陋的一切,却是怎么看怎么配不上她。
  宝香笑脸一垮,开始生气:“说来都怪老爷。这些年家里是什么光景他又不是不知道,偏他万事不放在心上,依然如从前一般,整日花钱如流水不说,还一个接一个地往家里带孩子!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再这么下去,姑娘还怎么嫁人!且你如今都十八了,寻常姑娘家十五六岁就已经出阁,你这……哎呀,真是急死个人!”
  两人自幼一起长大,说是主仆,其实跟亲人也差不多了,所以宝香没什么不敢说的。
  姜芜知道她是心疼自己,由着她抱怨了一会儿,才一边收拾手边先前从院子里收回来,还没叠好的衣物,一边笑着替自家老爹分辨了两句:“爹虽然不着家,但行善举是好事,我这做女儿的理当支持。至于这钱财之物,花完了再赚就是,再说他花归花,家里真没钱了他也有想法子去赚,并不是真就对家里撒手不管了。”
  “这倒是,”宝香脸色好看了点,“但我还是气他耽误了姑娘的婚事。”
  姜芜却说:“我至今未嫁,倒也不能完全怪爹,主要也是因为我自己不想嫁。”
  她微微挑眉,语气柔柔的,却带着明显的不以为然,“嫁人有什么好呢?要离开自己的熟悉的家,去到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里,替一个陌生且并不一定会对自己好的人操持家业,生儿育女,还要像鸟儿一样被关在小小后宅里,不得自由地过一生。”
  “若是丈夫人品过得去,或许能得个善终,可万一运气不好遇见个没有良心的畜生,性命都保不住。更别说那些个婆媳关系,妯娌关系,妾室庶子之类的问题,哪一个不是叫人想到就觉得糟心的?”
  “哎哟我的姑娘欸,您可别说了!”宝香赶紧上前捂她的嘴,“你这本来就找不到合适的夫家,再叫人听见这等离经叛道的话,更要嫁不出去了!”
  姜芜被她捂得笑出声,然后才拿开她的手,眨眨水亮的杏眸说:“反正我如今只想赚钱——最好都是像今日这般好赚的钱。”
  顺手从湖里捞起个人,就得了整整六百两赏银什么的,简直太让人快乐了好吗!这要是多来几次,她晚上做梦都得笑醒。
  为着自家姑娘的婚事,近来头都快愁秃了的宝香:“……”
  这么漂亮的一张嘴,怎么说出来的尽是些财迷一般俗气的话呢?
  她无可奈何,只能说起别的:“说起今日,姑娘你可真是吓死我了,那石桥那么高,你竟就这么直愣愣地跳下去了,也不怕万一出事!虽说那落水的玉佩是夫人留给你的遗物,可再是重要的东西,也重要不过你的安危啊。幸好那湖里水深,没什么大石头之类的,不然……”
  她不敢再往下想,一脸后怕地连说了两句“姑娘下回可不能再这样”。
  姜芜是自信不会出事才会那么做,但她没有跟宝香辩解,只笑着说了句:“知道啦。”
  “知道但不改是吧?你总是这样。”宝香拿她没办法,又碎碎念了几句,这才有心思说别的,“话说回来,那位被姑娘救起来的端王长得倒真是俊得很。从前我总以为男人嘛,长得再好也不至于让人惊艳,今日见了那位爷,方才知道传言不虚,这世上当真有清风朗月,濯濯如松一般的神仙公子。”
  “确实挺俊。”回想起自己救上来的那个人,姜芜公允但无甚兴趣地点点头,“对了,我爹这回出门几天了?”
  正在回忆端王美色的宝香:“……快十天了。不是,姑娘,那么好看的一张脸,你就一点都不心动吗?虽说他长得再好咱也不可能给他做妾,可面对那样一个绝世美男,你这反应也太冷淡了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她家姑娘是怎么做到视美色如无物的?
  “色字头上一把刀,美色终会成枯骨。”姜芜抬起纤纤玉手拍拍她的肩,“要说好看,还是银子最好看。”
  宝香:“……”
  她家姑娘是不是没救了?
  第4章
  这个时候的姜芜没想过,自己还会和那位长得很好看的端王产生交集。
  萧霁也没把这个意料之外的小插曲放在心上,让千流送了五百两去姜家后,他就没再去想这件事了。
  一夜过去,旭日东升,新的一天到来。
  昨晚失眠大半宿的萧霁睁开眼,发现太阳已经晒屁股。不过具体几点了他不知道,只能凭感觉看出,应该快中午了。
  “……”
  他抓抓过长的头发坐起来,脸色有点臭,但因为昨晚已经emo过,这会儿倒也没再继续烦躁。
  “王爷您醒了?”一直在外间候着的千流听见屋里的动静,进来看了一眼。见萧霁点头要下床,他忙转身喊道,“都进来吧。”
  话音刚落,隔断内外间的檀木苏绣屏风后面,就鱼贯而入四个衣着统一的婢女。
  她们一人端着银盆,一人捧着帕子,一人托着牙具,一人拿着玉梳,正是平日里负责伺候原主洗漱的“专业人士”。
  萧霁:“……”
  萧霁上辈子是个富二代,但富二代也得自己刷牙洗脸,自己吃饭穿衣,自己上学写作业。他做不到像原主一样,洗个脸刷个牙都得让人伺候,所以眼皮一抽就让这几个婢女下去了,只留下千流给他梳头。
  “啊?”千流惊呆,“可、可我不会啊……”
  梳头也是一门手艺,千流今年才十三岁,还是个只会给自己扎小揪揪的小孩儿,所以原主之前的头发都是由专人来打理的。
  但萧霁不喜欢陌生人,尤其是陌生异性触碰自己,所以他决定压榨童工。
  “不会就学。”他端着一张神仙公子似的脸,说着吸血鬼资本家一样的话,“学不会就换个能学会的人来。”
  本来还在奇怪自家王爷的变化,一听这话,顿时没心思琢磨了的千流:“!!!”
  他原是被家人卖进宫做太监的,命好遇上原主,才得以来端王府做小厮,因此很舍不得如今这样的好日子,更怕被送回宫里去势。
  “能!小的一定能学会,求王爷别赶我走!”越想越怕的千流扑通一声,满脸惊惶地跪在了地上。
  没想到会把人吓成这样的萧霁:“……”
  咳,真不经吓。
  他滞了片刻,若无其事地伸出手,把这小孩儿从地上拎了起来:“那就好好干,干得好给你奖励。”
  千流这才松了口气,连连点头说好。
  萧霁不会哄小孩儿,见他已经没事,就赶紧转移了话题:“对了,那套南珠头面取回来了吗?”
  千流这会儿满心都是危机感,闻言立即跑到外间捧了个扁长型的盒子进来:“取回来了,在这儿呢!”
  那盒子是黄花梨木做的,上头雕花刻鸟,还挖空一块绣了锦缎,看起来精美异常。萧霁接过来打开一看,差点被里头那些闪闪发亮的发饰闪瞎眼。
  这套头面是京中最有名的首饰铺琳琅阁刚出不久的新品,里头一共有顶簪、挑心、鬓钗、长簪、掩鬓、步摇等发饰共十二件。这些发饰都是以纯银和上等白玉打造,上面还镶嵌着大小不一的南珠,看起来极为清贵雅致。
  这年头南珠可不多见,尤其是品色这么好的,所以收到这份礼物的时候,崔灵嫣非常开心,对原主说了不少撒娇感谢的话。
  原主自是听得心满意足,可萧霁回想起来,却只觉得想yue。
  他合上盒子问千流:“你去要回这东西的时候,崔灵嫣是什么反应?”
  崔灵嫣很喜欢这套头面,原著里着重写过她戴着这套头面出门赴宴,引起众人惊叹,惹来女配嫉妒的场景。男主崔昂还因此吃醋,另送了她一副更加华丽贵重的红宝石头面。
  再加上原主对她向来是有求必应,无限宠溺,所以萧霁想过自己派人去要回礼物的行为,可能会引起她的疑惑和不愿,甚至有可能亲自过来一探究竟。
  没想到崔灵嫣不但没来,还那么干脆地把东西还了回来。
  这让萧霁觉得古怪,所以才有此一问。
  千流对萧霁直呼崔灵嫣闺名的行为感到惊诧——原主平日里都叫崔灵嫣“嫣儿”。但这两天让千流惊诧的事太多,他已经有点麻木了,所以这会儿虽然也愣了一下,但他很快就回神说:“我没见到崔三姑娘,是崔三姑娘身边的锦柳姐姐把东西拿给我的,她说崔三姑娘那时已经睡下了。”
  他昨晚就把东西取回来了,只是那时萧霁已经歇下,所以他没敢进来打扰。
  萧霁懒得多想崔灵嫣是不是真的睡了,他只问:“你怎么跟那个锦柳说的?”
  千流犹豫了一下:“我、我跟她说,王爷觉得这套南珠头面不太适合崔三姑娘,所以命我前来取回……”
  虽然萧霁的原话是“那套头面太端庄了与她不相配”,但千流知道自家王爷有多喜欢崔灵嫣,哪敢在那种糊里糊涂的情况下照实转述?所以说的就比较委婉。
  萧霁对此没太在意,想了想,也没再继续问。
  反正东西要回来了就行,至于崔灵嫣怎么想,他才懒得管呢。最好她能有点自知之明,从此以后再也别来烦他。
  正好这时厨房送早饭来了,萧霁把这件事往脑后一扔,不再去想。
  他不知道的是,这时候的崔灵嫣根本没心思在意这套头面,因为她和原著男主崔昂提前捅破窗户纸在一起了。
  *
  这事儿还得从萧霁穿来说起。
  因为他穿来之后,没有像原著里的原主一样去救崔灵嫣,所以崔灵嫣是被崔昂救起来的。
  崔昂是她名义上的庶兄,这哥哥救妹妹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便湿身搂抱在一起也不会有人说什么,所以原著中皇帝赐婚之事自然也就没有发生。
  崔灵嫣于是顺利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崔昂被她落水之事吓到,终于不再和前段时间一样躲着她,而是撇下女配亲自送她回府。
  回府的路上,彼此有意的两人终于忍不住互通了心意。
  不过崔昂还有公事要办,送崔灵嫣回家后不得不先行离开。好在两人同住一府,崔昂下值回家后按捺不住思念,悄悄避开众人的视线,翻进了崔灵嫣的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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