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第68节
那些养鸡的人从未想过养一批就不养了,都是把养鸡当成自己的事业在做。
现在鸡的价格突然下跌……那他们要怎么办?
这会儿公历已经十二月底,冯家买回来的养的第一批小鸡都已经长大,不久前,他们还又买了一百只小鸡回来。
冯家愁云惨淡。
当初他们家买了两百多只小鸡回来,养殖过程中陆陆续续死了一些,但还剩下两百只鸡。
现在两百只鸡每天要吃很多饲料,偏偏还卖不出去!
镇上和县城收购白羽鸡的人都在压价,据说现在市面上鸡特别多,他们压根不愁没地儿买鸡卖。
“爸,我们现在怎么办?”冯老大问冯老头。
冯老二去砖瓦厂上班了,不在家,家里的事情也不管,但冯老大天天在家,养鸡他也是出了一份力的。
他们辛辛苦苦五十天,终于把鸡养大,结果现在鸡卖不出去了……他们可怎么办好!
“我怎么知道!”冯老头没好气。
“不然去问问隔壁姜丽云?她现在每天都要买十只鸡,村里好几户人家,都是把鸡卖给她的。”冯老大道。
冯老头抽了一口烟:“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跟她关系不好!”
之前那两个多月,他们家跟姜瘸子家冲突挺多的,冯易也一直对他们冷眼相待。
他们也算是看出来了,冯易并不把他们当家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姜丽云怎么可能会买他们家的鸡?
还有一点就是,他们家突然想要养鸡,其实是为了压过姜家,想要赚得比姜丽云多。
他们甚至在姜丽云面前放过话,说他们会赚很多钱。
现在要灰溜溜去求助姜丽云,也太丢脸了!
“就算关系不好,也要去问问,总不能把这些鸡烂在家里吧?”冯老大道。
冯老头闷头抽烟,抽了好久,才看向周巧霞:“你去隔壁找姜丽云和冯易,让他们买我们家的鸡。”
姜丽云现在一天消耗十只鸡,要是她愿意买,愿意给个还可以的价格,那他们不会亏太多。
虽然那些鸡多养几天需要消耗饲料,但少喂点一时半会儿也饿不死,即便饿死了,杀掉卖给姜丽云就行。
周巧霞闻言脸色难看。
冯老头压根不管冯易,对她跟冯易之间的事情不了解。
但她是很清楚的,她对冯易非常差。
以前,就算她对冯易再差,冯易也还是待在冯家,这让她一度以为冯易很在乎她这个母亲。
但这段时间她已经看清楚了,冯易以前不走,是因为没地方可以去,对她这个母亲,冯易其实是一点不在意的。
姜丽云更是对她不喜。
她去找这两个人,这两个人怕是压根不会搭理她。
但冯老头都这么说了,她总是要去一趟的。
想到这里,周巧霞就有点怨恨冯易的父亲。
她当初要是没有嫁给冯易的父亲,而是嫁给了另一个想娶她的男人,现在肯定过着好日子,哪用得着嫁给比她大十几岁的冯老头?
周巧霞的第一任丈夫是个文化人,祖上是做蚕丝生意的。
他们家在运河边有一个大宅子,是新中国成立前用青砖盖的,光围墙就有三米高。
那时候,每到收蚕丝的日子,这宅子旁边的河里就挤满了小船,船里装满了附近那些养蚕的人家采收的蚕茧。
也因此,他们家的人都读书,她那个从未谋面的前公公,据说还留过洋,后来更是去了国外。
当然她前夫没有她前公公那么奇特的经历,他虽然也读了书,但在乡下土生土长。
她那会儿看她前夫长得好有学问,就嫁给了对方,谁能想到没几年就赶上情况大变?
他们家被打砸了一遍,还有人从他们家屋后挖出了好几缸银圆。
那段时间非常乱,她前夫还挨了打。
大概是挨打之后伤到了内脏,她前夫的肚子越来越大,没几天就去世了。
当时她也挨了批受了委屈……她真的是后悔到了极点。
她压根不知道她前夫家还藏着银圆,福一点没享到,亏倒是吃了不少!
这事闹出来的时候,她刚生了冯易,身体还虚弱着就挨批,她对冯易也就没有丝毫好感,只有恨意。
她一度想要掐死冯易,让冯易跟着他爸去死,是她妈把冯易带走,冯易才能活下来。
后来,她一直无视冯易,甚至想着冯易要是死了就好了,结果冯易一直活得好好的。
周巧霞深吸一口气,到了姜家。
姜家这段时间特别热闹,时不时有人来找姜丽云,全是想把鸡卖给姜丽云的。
孙金山那边的情况还不清楚,姜丽云不敢给这些人打包票,也不敢买下这些鸡……她最后就只买了一些跟姜家关系不错的人家的鸡。
比如姜玉仙,她一直养鸡,这会儿又有出栏的鸡了!
接下来十天姜丽云要用的鸡,都已经订好了,因此不管谁上门,姜丽云都跟人家说她不买鸡。
然后……周巧霞上门了。
周巧霞这人是有点傲气的,姜丽云没想到她也会过来。
不过冯家养了那么多鸡,确实让人心焦。
上辈子那些养鸡养得少的人家还好,很多到后来都放弃卖鸡了,把鸡全都腌制起来自家吃,但那些养鸡养得多的……有户人家的男人受不了,甚至拿刀砍自家没长大的小鸡。
“我不买鸡,接下来十几天要用的鸡,我都已经定好了。”
“不过是定好了而已,你还没给钱吧?那你就不要买他们家的鸡了,买我家的鸡。”周巧霞道。
这两百只鸡真要卖不出去,冯家得亏一大笔钱!
到时候她那一双儿女的生活,肯定会一落千丈。
姜丽云道:“我既然已经跟他们说好,就不会改。”
“你不是要嫁给我家冯易?我是你未来婆婆,你凭什么不买我的鸡?”周巧霞道:“你要是不买,我是不会管你们结婚的事情的!看你到时候能嫁到哪里!”
姜丽云无语地看着她:“我本来就没指望你管,也不会嫁到你们家。”
这时候的人比较传统,结个婚还挺麻烦。
但姜丽云觉得这些仪式可有可无。
让冯易补办个户口本,两人直接领个证都是可以的。
如今可没有爹妈不同意就结不了婚的事情。
“你……”周巧霞还想说点什么,得到消息的冯易赶回来了,拉着周巧霞就走。
冯易跟着姜丽云吃好喝好两个多月,壮实了不少,轻轻松松就能把人拉走。
“你干什么!放手!”周巧霞道。
既然已经把人拉出来了……冯易放开手。
周巧霞看着冯易深吸一口气:“冯易,你看看姜丽云,她压根不把你当回事,还说她不会嫁到我们家!你整天跟着她干活,人家可没把你放在心上!”
冯易突然道:“丽云姐当然不会嫁到你们家,到时候我嫁到她家。”
他很小的时候,就想做姜家人,想要姓姜。
姜丽云不嫁给他没事,他可以入赘!
他以后跟着姜丽云姓姜!
他巴不得!
第46章 鸡笼
冯易并不笨,他是会为自己做打算,做规划的。
之前,他就打算在还清周巧霞的养育之恩以后,去外面打工,看能不能在赚到钱之后,和姜丽云结婚。
结果还不等他赚到钱,姜丽云就向他表达了好感……那他的人生,就需要重新规划了。
他想跟姜丽云一起挣钱,然后在姜利海的房子旁边盖一栋房子,他和姜丽云一起住,这样他就有家了!
为此,他努力在姜家人面前表现自己,已经得到了姜瘸子夫妇和姜利海的喜爱。
他相信,姜瘸子夫妇和姜利海,是绝对不会反对他跟姜丽云结婚的!
至于入赘……他压根不想自己的孩子姓冯,那肯定是入赘好。
周巧霞看着冯易一副不值钱的样子,气得不行:“你到底是不是男人?怎么上赶着给人当上门女婿?”
“我是你生的,我是男是女你还不清楚?”冯易反问,一点不生气。
他从小被人骂被人打,周巧霞现在说的话对他来说就是毛毛雨,压根不用在意。
冯易油盐不进,周巧霞只能道:“冯易,我知道我以前对你不好,可那都是因为你爸,他害了我……我到底是你妈,我希望你能好的,你起早贪黑给姜家干活,结果钱全在姜丽云手里,以后要是她看上别人把你一脚踹开,你可怎么办好?”
“你这话去跟冯老头说吧,冯老头赚的钱,不都给了你?”冯易看着周巧霞笑了笑。
“你……”周巧霞又生气了。
冯易道:“反正我现在过得比以前好多了。”
去镇上摆摊确实不轻松,但他以前在砖瓦厂干活同样很累!
抛开干活这件事不算,他现在的日子,过得可比在砖瓦厂的时候好多了!
那会儿他买一碗猪血汤要分两顿吃,现在他顿顿吃肉!
至于钱全在姜丽云手上,哪家不这样?姜瘸子和冯老头手上难道就有钱了?
姜丽云给姜瘸子夫妇的工钱,全是吴小春收着的。
现在鸡的价格突然下跌……那他们要怎么办?
这会儿公历已经十二月底,冯家买回来的养的第一批小鸡都已经长大,不久前,他们还又买了一百只小鸡回来。
冯家愁云惨淡。
当初他们家买了两百多只小鸡回来,养殖过程中陆陆续续死了一些,但还剩下两百只鸡。
现在两百只鸡每天要吃很多饲料,偏偏还卖不出去!
镇上和县城收购白羽鸡的人都在压价,据说现在市面上鸡特别多,他们压根不愁没地儿买鸡卖。
“爸,我们现在怎么办?”冯老大问冯老头。
冯老二去砖瓦厂上班了,不在家,家里的事情也不管,但冯老大天天在家,养鸡他也是出了一份力的。
他们辛辛苦苦五十天,终于把鸡养大,结果现在鸡卖不出去了……他们可怎么办好!
“我怎么知道!”冯老头没好气。
“不然去问问隔壁姜丽云?她现在每天都要买十只鸡,村里好几户人家,都是把鸡卖给她的。”冯老大道。
冯老头抽了一口烟:“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跟她关系不好!”
之前那两个多月,他们家跟姜瘸子家冲突挺多的,冯易也一直对他们冷眼相待。
他们也算是看出来了,冯易并不把他们当家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姜丽云怎么可能会买他们家的鸡?
还有一点就是,他们家突然想要养鸡,其实是为了压过姜家,想要赚得比姜丽云多。
他们甚至在姜丽云面前放过话,说他们会赚很多钱。
现在要灰溜溜去求助姜丽云,也太丢脸了!
“就算关系不好,也要去问问,总不能把这些鸡烂在家里吧?”冯老大道。
冯老头闷头抽烟,抽了好久,才看向周巧霞:“你去隔壁找姜丽云和冯易,让他们买我们家的鸡。”
姜丽云现在一天消耗十只鸡,要是她愿意买,愿意给个还可以的价格,那他们不会亏太多。
虽然那些鸡多养几天需要消耗饲料,但少喂点一时半会儿也饿不死,即便饿死了,杀掉卖给姜丽云就行。
周巧霞闻言脸色难看。
冯老头压根不管冯易,对她跟冯易之间的事情不了解。
但她是很清楚的,她对冯易非常差。
以前,就算她对冯易再差,冯易也还是待在冯家,这让她一度以为冯易很在乎她这个母亲。
但这段时间她已经看清楚了,冯易以前不走,是因为没地方可以去,对她这个母亲,冯易其实是一点不在意的。
姜丽云更是对她不喜。
她去找这两个人,这两个人怕是压根不会搭理她。
但冯老头都这么说了,她总是要去一趟的。
想到这里,周巧霞就有点怨恨冯易的父亲。
她当初要是没有嫁给冯易的父亲,而是嫁给了另一个想娶她的男人,现在肯定过着好日子,哪用得着嫁给比她大十几岁的冯老头?
周巧霞的第一任丈夫是个文化人,祖上是做蚕丝生意的。
他们家在运河边有一个大宅子,是新中国成立前用青砖盖的,光围墙就有三米高。
那时候,每到收蚕丝的日子,这宅子旁边的河里就挤满了小船,船里装满了附近那些养蚕的人家采收的蚕茧。
也因此,他们家的人都读书,她那个从未谋面的前公公,据说还留过洋,后来更是去了国外。
当然她前夫没有她前公公那么奇特的经历,他虽然也读了书,但在乡下土生土长。
她那会儿看她前夫长得好有学问,就嫁给了对方,谁能想到没几年就赶上情况大变?
他们家被打砸了一遍,还有人从他们家屋后挖出了好几缸银圆。
那段时间非常乱,她前夫还挨了打。
大概是挨打之后伤到了内脏,她前夫的肚子越来越大,没几天就去世了。
当时她也挨了批受了委屈……她真的是后悔到了极点。
她压根不知道她前夫家还藏着银圆,福一点没享到,亏倒是吃了不少!
这事闹出来的时候,她刚生了冯易,身体还虚弱着就挨批,她对冯易也就没有丝毫好感,只有恨意。
她一度想要掐死冯易,让冯易跟着他爸去死,是她妈把冯易带走,冯易才能活下来。
后来,她一直无视冯易,甚至想着冯易要是死了就好了,结果冯易一直活得好好的。
周巧霞深吸一口气,到了姜家。
姜家这段时间特别热闹,时不时有人来找姜丽云,全是想把鸡卖给姜丽云的。
孙金山那边的情况还不清楚,姜丽云不敢给这些人打包票,也不敢买下这些鸡……她最后就只买了一些跟姜家关系不错的人家的鸡。
比如姜玉仙,她一直养鸡,这会儿又有出栏的鸡了!
接下来十天姜丽云要用的鸡,都已经订好了,因此不管谁上门,姜丽云都跟人家说她不买鸡。
然后……周巧霞上门了。
周巧霞这人是有点傲气的,姜丽云没想到她也会过来。
不过冯家养了那么多鸡,确实让人心焦。
上辈子那些养鸡养得少的人家还好,很多到后来都放弃卖鸡了,把鸡全都腌制起来自家吃,但那些养鸡养得多的……有户人家的男人受不了,甚至拿刀砍自家没长大的小鸡。
“我不买鸡,接下来十几天要用的鸡,我都已经定好了。”
“不过是定好了而已,你还没给钱吧?那你就不要买他们家的鸡了,买我家的鸡。”周巧霞道。
这两百只鸡真要卖不出去,冯家得亏一大笔钱!
到时候她那一双儿女的生活,肯定会一落千丈。
姜丽云道:“我既然已经跟他们说好,就不会改。”
“你不是要嫁给我家冯易?我是你未来婆婆,你凭什么不买我的鸡?”周巧霞道:“你要是不买,我是不会管你们结婚的事情的!看你到时候能嫁到哪里!”
姜丽云无语地看着她:“我本来就没指望你管,也不会嫁到你们家。”
这时候的人比较传统,结个婚还挺麻烦。
但姜丽云觉得这些仪式可有可无。
让冯易补办个户口本,两人直接领个证都是可以的。
如今可没有爹妈不同意就结不了婚的事情。
“你……”周巧霞还想说点什么,得到消息的冯易赶回来了,拉着周巧霞就走。
冯易跟着姜丽云吃好喝好两个多月,壮实了不少,轻轻松松就能把人拉走。
“你干什么!放手!”周巧霞道。
既然已经把人拉出来了……冯易放开手。
周巧霞看着冯易深吸一口气:“冯易,你看看姜丽云,她压根不把你当回事,还说她不会嫁到我们家!你整天跟着她干活,人家可没把你放在心上!”
冯易突然道:“丽云姐当然不会嫁到你们家,到时候我嫁到她家。”
他很小的时候,就想做姜家人,想要姓姜。
姜丽云不嫁给他没事,他可以入赘!
他以后跟着姜丽云姓姜!
他巴不得!
第46章 鸡笼
冯易并不笨,他是会为自己做打算,做规划的。
之前,他就打算在还清周巧霞的养育之恩以后,去外面打工,看能不能在赚到钱之后,和姜丽云结婚。
结果还不等他赚到钱,姜丽云就向他表达了好感……那他的人生,就需要重新规划了。
他想跟姜丽云一起挣钱,然后在姜利海的房子旁边盖一栋房子,他和姜丽云一起住,这样他就有家了!
为此,他努力在姜家人面前表现自己,已经得到了姜瘸子夫妇和姜利海的喜爱。
他相信,姜瘸子夫妇和姜利海,是绝对不会反对他跟姜丽云结婚的!
至于入赘……他压根不想自己的孩子姓冯,那肯定是入赘好。
周巧霞看着冯易一副不值钱的样子,气得不行:“你到底是不是男人?怎么上赶着给人当上门女婿?”
“我是你生的,我是男是女你还不清楚?”冯易反问,一点不生气。
他从小被人骂被人打,周巧霞现在说的话对他来说就是毛毛雨,压根不用在意。
冯易油盐不进,周巧霞只能道:“冯易,我知道我以前对你不好,可那都是因为你爸,他害了我……我到底是你妈,我希望你能好的,你起早贪黑给姜家干活,结果钱全在姜丽云手里,以后要是她看上别人把你一脚踹开,你可怎么办好?”
“你这话去跟冯老头说吧,冯老头赚的钱,不都给了你?”冯易看着周巧霞笑了笑。
“你……”周巧霞又生气了。
冯易道:“反正我现在过得比以前好多了。”
去镇上摆摊确实不轻松,但他以前在砖瓦厂干活同样很累!
抛开干活这件事不算,他现在的日子,过得可比在砖瓦厂的时候好多了!
那会儿他买一碗猪血汤要分两顿吃,现在他顿顿吃肉!
至于钱全在姜丽云手上,哪家不这样?姜瘸子和冯老头手上难道就有钱了?
姜丽云给姜瘸子夫妇的工钱,全是吴小春收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