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就这样,他们谈论了一晚这类空虚而又不空虚的人生大道理,不知不觉都醉了。
“老师,你为什么还是杀了胡求之,而不是那个人?”借着醉意,她终于问出这句话,捅破了两人这段时间悉心呵护的窗户纸。
“你早就想问了对不对?”他笑道,眼神迷离空泛,两腮微红。
她点头,重重地点头,仿佛已经在酒精的作用下失去了对头的控制。
他侧了个身,不知是不想看她,还是想看这座让他又爱又恨的城市。
“我的性格有两面,这你知道。一方面,我是个感情充沛的人;但另一方面,我也很擅长压抑自己的感情,让自己冷眼看这个世界。长这么大,我似乎没有对任何一个女生动过心,更没有想过和谁发展一段延续一生的感情……”说到这儿,他感觉身边的人微微颤了一下,便下意识地侧眼看向她。两人四目相对,“喝了酒,今天我就不是你的老师,只是你的朋友。咱们也别玩躲躲藏藏的游戏,你一直喜欢我,对不对?”他笑了笑,像一位宽容的兄长。
她又重重地点头,并趁势靠近他,依偎在他右肩上。他自记事以来没有和女人如此亲近过,于是,条件反射般缩了半个身位。她借着酒意,不管不顾地拉住他的胳膊,依然靠上去。
两个被世界抛弃的人,就这样相依着,看着这个灯红酒绿的、热闹喧阗的,却装不下他们的世界。
“就一次。”他害怕自己的时间真的不够,今晚姑且做一回真正的大哥,宠一宠这个比他还可怜百倍的小妹妹。他叹口气,继续道:“我给你说过,我不会杀胡求之,因为他的那些学生是自愿和他做交易。我虽看不惯,但不会妨碍他们的自由。但有一天,他又糟蹋了一个女学生,而且是强迫的。”
“什么?!”她从他的肩膀上抬起头,讶异地看着他。
他摸了摸她的头,示意她别惊讶,而自己却做了个深呼吸,仿佛还没有做好翻开这段记忆的准备。
“我今天喝多了,如果我说了什么,你就当耳旁风,忘掉,好吗?”事实上他本就很想找人倾诉,说这话全是骗自己。
她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目光迷离地看着窗外的虚空。
他也目光迷离,不知是对她还是对另一个不相信事实的自己说:“那个女生叫傅小娟,是个农村学生,很朴实,但是内心很有力量。和其他花枝招展的女生不同,她走进胡求之家的时候,看到那些奢华的摆设显得很局促。但当胡求之给她讲画的时候,她却异常专注。我看得出来,只有真正热爱艺术的人,才会有那种纯粹得不容打扰和亵渎的模样。我当时的情绪即便在此刻也依然新鲜,几乎和我第一次看到维米尔《戴珍珠耳环的少女》时的感受一样,那种纯净的生命力给我的震撼,比《蒙娜丽莎》强一千一万倍。
“可是胡求之醉翁之意不在酒,接下来的事情你也猜得到。小娟从来没有做过那种事,更何况玷污她的还是自己景仰的教授。你知道的,她们农村人还是很保守的,这样的事对于一个农村女生来说简直是天塌了。
“之后的几天,我一直在暗中观察她。她一直神不守舍,看着很让人心疼。我也是个孬种,我除了能在纸上宣泄一番,从来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有好几次我都想冲上去跟她说点什么,但我没有。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我确定那不是爱,但也绝不是怜悯。在胡求之面前她或许是个弱者,但在我眼里,她很强大,很耀眼,她对艺术不可亵渎的向往和追求让我自惭形秽。
“那件事过去几天后,她和胡求之在教学楼的走道上偶遇。胡求之非但不心怀愧疚地避开她,反而主动和她说话。也不知这狗日的对她说了什么,小娟浑身都在颤抖!看到那个背影,我心里很受触动。那个发抖的背影就像经历了暴风雨的飞鸟落下的羽毛,无声坠落在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我清晰记得小娟斩钉截铁地向胡求之表达她要留名画史的雄心,那雄心和我眼前瘦小惊惧的身体形成了鲜明的比照。她伟大而纯粹,像凡·高笔下骄傲的向日葵,无论画者多么羸弱,那心灵都如金子一般熠熠生辉。
“在那一瞬间,我确信自己被某种感动击中了。没有比高贵的灵魂更伟大的艺术品,没有比人更杰出的造物!
“我甚至快要做出决定:放弃自己所有的恨和所有因恨而生的计划。我要回归初心。总之,我站在那里,想了很多很多,甚至连他们走了我都没有察觉。现在回想起来,当初看见胡求之出现,我真应该无论如何先冲上去干死他!可在这种念头刚冒出来的时候,我又忍了,理由真是荒诞啊!理性,理性,我告诉自己理性很重要。可一个搞艺术的要他妈什么理性!
“后来我终于鼓起勇气,去花店里买了花准备送给小娟。我已经逐渐明白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那一路我走得很激动,很焦躁,很幸福,很忐忑,充满了令我愉悦和难熬的所有情绪。然而等我回去,面对的却是她跳楼的现实。她真的跳下去了,从很高很高的楼顶,在胡求之对她说话之后。我永远都无法原谅胡求之,哪怕现在他死了,我都恨不能用一万种方法再让他死一万次!”
他说着,不知何时喘起了粗气。她为他递上酒杯,他无意识地抿了一口。
“可是……可是等胡求之一死,我就无数次地骂自己真是没用,我真是全世界最蠢最蠢的人!如果我早几天和她说话,哪怕只是聊聊艺术,她很可能就会有一个漫长而辉煌的人生,她一定会比当代任何画家都有资格留名画史!”
“老师,你为什么还是杀了胡求之,而不是那个人?”借着醉意,她终于问出这句话,捅破了两人这段时间悉心呵护的窗户纸。
“你早就想问了对不对?”他笑道,眼神迷离空泛,两腮微红。
她点头,重重地点头,仿佛已经在酒精的作用下失去了对头的控制。
他侧了个身,不知是不想看她,还是想看这座让他又爱又恨的城市。
“我的性格有两面,这你知道。一方面,我是个感情充沛的人;但另一方面,我也很擅长压抑自己的感情,让自己冷眼看这个世界。长这么大,我似乎没有对任何一个女生动过心,更没有想过和谁发展一段延续一生的感情……”说到这儿,他感觉身边的人微微颤了一下,便下意识地侧眼看向她。两人四目相对,“喝了酒,今天我就不是你的老师,只是你的朋友。咱们也别玩躲躲藏藏的游戏,你一直喜欢我,对不对?”他笑了笑,像一位宽容的兄长。
她又重重地点头,并趁势靠近他,依偎在他右肩上。他自记事以来没有和女人如此亲近过,于是,条件反射般缩了半个身位。她借着酒意,不管不顾地拉住他的胳膊,依然靠上去。
两个被世界抛弃的人,就这样相依着,看着这个灯红酒绿的、热闹喧阗的,却装不下他们的世界。
“就一次。”他害怕自己的时间真的不够,今晚姑且做一回真正的大哥,宠一宠这个比他还可怜百倍的小妹妹。他叹口气,继续道:“我给你说过,我不会杀胡求之,因为他的那些学生是自愿和他做交易。我虽看不惯,但不会妨碍他们的自由。但有一天,他又糟蹋了一个女学生,而且是强迫的。”
“什么?!”她从他的肩膀上抬起头,讶异地看着他。
他摸了摸她的头,示意她别惊讶,而自己却做了个深呼吸,仿佛还没有做好翻开这段记忆的准备。
“我今天喝多了,如果我说了什么,你就当耳旁风,忘掉,好吗?”事实上他本就很想找人倾诉,说这话全是骗自己。
她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目光迷离地看着窗外的虚空。
他也目光迷离,不知是对她还是对另一个不相信事实的自己说:“那个女生叫傅小娟,是个农村学生,很朴实,但是内心很有力量。和其他花枝招展的女生不同,她走进胡求之家的时候,看到那些奢华的摆设显得很局促。但当胡求之给她讲画的时候,她却异常专注。我看得出来,只有真正热爱艺术的人,才会有那种纯粹得不容打扰和亵渎的模样。我当时的情绪即便在此刻也依然新鲜,几乎和我第一次看到维米尔《戴珍珠耳环的少女》时的感受一样,那种纯净的生命力给我的震撼,比《蒙娜丽莎》强一千一万倍。
“可是胡求之醉翁之意不在酒,接下来的事情你也猜得到。小娟从来没有做过那种事,更何况玷污她的还是自己景仰的教授。你知道的,她们农村人还是很保守的,这样的事对于一个农村女生来说简直是天塌了。
“之后的几天,我一直在暗中观察她。她一直神不守舍,看着很让人心疼。我也是个孬种,我除了能在纸上宣泄一番,从来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有好几次我都想冲上去跟她说点什么,但我没有。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我确定那不是爱,但也绝不是怜悯。在胡求之面前她或许是个弱者,但在我眼里,她很强大,很耀眼,她对艺术不可亵渎的向往和追求让我自惭形秽。
“那件事过去几天后,她和胡求之在教学楼的走道上偶遇。胡求之非但不心怀愧疚地避开她,反而主动和她说话。也不知这狗日的对她说了什么,小娟浑身都在颤抖!看到那个背影,我心里很受触动。那个发抖的背影就像经历了暴风雨的飞鸟落下的羽毛,无声坠落在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我清晰记得小娟斩钉截铁地向胡求之表达她要留名画史的雄心,那雄心和我眼前瘦小惊惧的身体形成了鲜明的比照。她伟大而纯粹,像凡·高笔下骄傲的向日葵,无论画者多么羸弱,那心灵都如金子一般熠熠生辉。
“在那一瞬间,我确信自己被某种感动击中了。没有比高贵的灵魂更伟大的艺术品,没有比人更杰出的造物!
“我甚至快要做出决定:放弃自己所有的恨和所有因恨而生的计划。我要回归初心。总之,我站在那里,想了很多很多,甚至连他们走了我都没有察觉。现在回想起来,当初看见胡求之出现,我真应该无论如何先冲上去干死他!可在这种念头刚冒出来的时候,我又忍了,理由真是荒诞啊!理性,理性,我告诉自己理性很重要。可一个搞艺术的要他妈什么理性!
“后来我终于鼓起勇气,去花店里买了花准备送给小娟。我已经逐渐明白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那一路我走得很激动,很焦躁,很幸福,很忐忑,充满了令我愉悦和难熬的所有情绪。然而等我回去,面对的却是她跳楼的现实。她真的跳下去了,从很高很高的楼顶,在胡求之对她说话之后。我永远都无法原谅胡求之,哪怕现在他死了,我都恨不能用一万种方法再让他死一万次!”
他说着,不知何时喘起了粗气。她为他递上酒杯,他无意识地抿了一口。
“可是……可是等胡求之一死,我就无数次地骂自己真是没用,我真是全世界最蠢最蠢的人!如果我早几天和她说话,哪怕只是聊聊艺术,她很可能就会有一个漫长而辉煌的人生,她一定会比当代任何画家都有资格留名画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