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雌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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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四
  和尚留在了京城,他会些厨艺,又有力气,自己用这些年攒下的钱,开了个素斋饭馆。
  名字也很简单,就叫素斋。
  由于他实在美丽的外表,加上饭菜着实好吃,来他这里吃饭的,都是些贵夫人,甚至还有些闺阁小姐,只为见他一面。
  和尚也没想到,开业后会有那么多客人,他便多请了些伙计,帮忙端菜,他自己留在后厨做菜。
  别人问起他的名字,他道:“叫我阿南便可。”
  他的到来,风靡了整个京城。
  阿南便是迦兰阿,他来这里后,也打听到了消息。
  江丞相家的小女儿,一年前便嫁给了礼部侍郎赵承瑾,二人婚后甜蜜恩爱,羡煞旁人。
  他该怎么办?
  迦兰阿是为了李朝朝才来到这里。
  安乐来了他的素斋,素雅的房间里,桌上烹着茶。
  “本宫知道你想问什么。”所以她来了。
  迦兰阿沉默不语,今日素斋没有开门,只接待了安乐公主。
  他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你见了满满了?她不记得你了,是吧?”安乐将煮好的茶水,给自己倒了一杯。
  粉唇轻启,缓缓吹了口热气,喝下一口,细细品茗。
  “茶不错。”安乐夸到,见迦兰阿跪坐在地上,双手紧紧握拳放在膝盖上,那通红的眼眶,预示着他此时的心情。
  尝到了吧?看着心爱之人,满心满眼都是别人的样子。
  “她失去了记忆,谁都没忘,单单就忘了你。南枼,是你在她心中没有份量,所以满满才轻易忘了你。”安乐勾着唇,笑得肆意。
  眼里带着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狠辣,“不如,你去将赵承瑾杀了,这样,满满还是你的。”她“好心”提议。
  迦兰阿想起李朝朝看向赵承瑾时,满眼爱意的目光,那目光太熟悉了,是在国安寺里,李朝朝总看向他的眼神。
  温柔恣意,带着满腔的爱意,还有小女孩的羞怯……
  “只要江满幸福,即便她忘记我,也没有关系。”迦兰阿低声道。
  看着他眼里一闪而过的痛楚,安乐翻了个白眼,“知道了,没种兄。”
  还得靠她自己。
  迦兰阿被这样侮辱,也未动怒,“公主轻便,草民退下了。”
  安乐道:“时候不早,本宫该走了。”
  从素斋离开,安乐没有回宫,破天荒去了一趟赵府。
  不过她不愿进去,让人叫了李朝朝出来。
  李朝朝很想念她,进了马车后,抱着她亲了满脸。
  安乐红着脸,“你干嘛啊。”
  “好想你啊,殿下。”李朝朝抱着她蹭来蹭去。
  安乐镇定地问:“那你怎么不去宫里找我玩儿?”
  李朝朝叹气,“你不知道,家里事情太多了,还要忙着挣钱,我打算等你今年生辰,给你送个大礼。”
  安乐撇撇嘴,“我不要什么大礼,我只要你在那天陪着我就好了。”
  李朝朝揉了揉她的小脸,“殿下好可爱,你放心,那日我会一整天都陪着你的。”
  落霞仿若画卷,车厢内,安乐望着李朝朝开心的笑颜,一时之间,心中有些说不出的痛。
  她不后悔,不后悔让李朝朝忘了那秃驴,只要,只要以后,李朝朝是属于她的。
  “殿下,怎么哭了?”李朝朝慌忙为她用帕子拭去眼泪。
  明明,明明说好了,要一辈子陪在她身边的。
  安乐别过脸,“满满,我们还能同以前一样吗?”
  “啥?”李朝朝没懂,“我们不是一直这样要好吗?”她担忧的摸安宁的额头。
  安乐握着她的手,“我的意思是,你还回宫里,每日陪着我,陪我去尚书房,陪我睡觉,陪我玩儿。”
  “我的好殿下,人都是要长大的,当然也包括我们。你看,我比你大五岁,所以我先嫁人了。等你长大了,也是要……”李朝朝还未说完,便被安宁打断。
  “我不要!满满,我只想同你在一起。”安乐眼底充血,紧紧盯着李朝朝。
  孩子的占有欲,是很强的。
  李朝朝包容地看着她:“殿下,你以后嫁人了,有了自己的孩子,便不会再这样想了。”
  安乐摇头,“你错了,满满,变得人从始至终,只有你一个。”
  “可我即便成亲,你在我心里,也是很重要的啊。”李朝朝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才能让安乐彻底放下。
  这些年,安乐每次哭,哪次不是因为李朝朝?
  “满满,我要的是你全心全意。”
  那天,安乐离开前,留下这样一句话。
  当夜,天际疏星,夜色深深。
  李朝朝做了个梦,梦里,有个看不见身影的人,隐在雾里,她怎么追,都追不上。
  梦里,她一直哭,一直哭。
  哭到快要晕厥,那人身影飘渺,声音虚无。
  似是叹息。
  “快些回去吧,以后,莫在来了。”那人声音冷冷,毫无人情之味。
  李朝朝被唤醒,睁眼,是赵承瑾担忧的面容。
  “娘子,是不是做噩梦了,流了好多冷汗啊。”他轻轻拿着手帕,为她擦拭额头上的汗。
  李朝朝下意识抱着他,眼里染过一丝迷蒙。
  她到底……
  罢了,只是梦。
  日子过得安逸,她想在这个时代,多做些有用的事情。
  租了城南一个院子,修缮成学堂,免费供应女孩儿们上学。
  一开始,没有人送女孩来。
  李朝朝想了个办法,在京中贴了个帖子:“凡是在城南胡同街街尾女子学堂入学女娃,年满五岁者,可领一袋米面。”
  这样,家里穷,吃不上饭的,便将孩子送来。
  李朝朝怕那些人只让孩子上一两天,领了东西便不让来了,又让孩子们回家说,凡是在那里上满三个月者,可领五斤猪肉,一条肥鱼。
  就这样,李朝朝这个学堂办了下来。
  她找了官府做了批文,交了不少银子。
  一玉同她一起,做起了夫女。
  赵承瑾对她的作为,很是支持。
  甚至,有时休沐,去帮忙教导孩子们。
  时间一久,那些女孩儿的父母问能不能收家中儿子,李朝朝告诉他们,京中男子学堂不少,然女子学堂,只她一家,若教了男孩们,那些女娃的名额会被占据。
  而那些父母不知是不是说好了,威胁李朝朝,若不让他们的儿子上学,那女儿们也别到她的女子学堂上学了。
  李朝朝听了很心痛,她教这些可爱的孩子们时,见到她们一个个穿着补丁的衣服,眼里怯怯的目光,心中就难受的厉害。
  没有办法,李朝朝告诉他们。
  “请诸位等一等,我可以再建一个学堂,供你们的儿子学习,不过,前提条件是你们的女儿必须读书,否则那些男孩儿一律不准入学。”李朝朝一退再退,只是她没想到,自己退一步,那些女孩儿们就陷入水深火热。
  那些人的儿子入了学,一开始女孩们欢欢喜喜来了学堂,后来没几天就推说,身子不适,或是不想来上学了……
  女子学院的孩子,寥寥无几。
  男子学堂里,那些男孩说:“姐姐/妹妹来上学,家里活没人做了,我爹娘那么辛苦,她们在家里,还能做饭洗衣。”
  李朝朝气得病倒,将男子学堂关了,轰了他们回家。
  她该做好心理准备,凡事开头难。
  李朝朝心口疼,看了大夫,喝了几天药。
  赵承瑾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不知怎么宽慰,便每日变着花样为她做好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初三这天,礼部有急事商榷,赵承瑾早早便出了门。
  午时三刻的时候,李朝朝在家用饭。
  管家来报,说是赵承瑾乡下表姑携儿子来看望,还带了两只土鸡,一兜土鸡蛋。
  李朝朝病还未好,当即放下碗筷,命管家到厨房吩咐,再做几个菜来。
  一玉扶着她到门口亲自迎接。
  那位表姑穿着布裙,裙摆那里好几个补丁,灰色头巾,脸色是正常的黄色,笑起来很是爽朗。
  “你就是我表侄媳妇儿吧,你跟怀卿那孩子成婚的时候,我们没看到你的脸,今日一见,果然是个大美人,我们家怀卿真是高攀了。”表姑叫赵柳,是赵承瑾祖父生的二女儿。
  如今不过三十八,她带来这个是她小儿子,现下才八岁。
  “表姑一路舟车劳顿,和孩子都快快进家里吧,正好中饭已经背下了。”日头正毒,李朝朝被晒得两眼冒金光。
  “行行行,快快进家里吧。”赵柳带着啃手指的小孩儿,随他们进了赵家。
  到了膳厅,李朝朝还未开始寒暄坐下,赵柳已经带着孩子坐下,还眼尖地没坐刚才李朝朝吃饭的位置。
  一玉扯了扯她的袖子,脸色有些难看。
  李朝朝拍了拍她的手,正坐下,就听:“哎!就是你!你这小丫头,给我盛碗汤!”那男孩儿伸着手,指着一玉就要为他盛汤。
  一玉没动,李朝朝笑着道:“一玉是我贴身大丫头,除了我,便是老爷,她也不会服侍的。”说罢,她让一旁的环儿为她们添汤。
  赵柳有些不满意,“你这孩子,她不过是个丫鬟,耀祖是家里的儿子,那可是祖宗保佑生下的,她还伺候不得了?”
  李朝朝笑着道:“一玉是在宫里呆过,伺候过皇家贵人的,怎么,咱家的侄儿身份是跟皇家一样尊贵么?”
  若赵柳说是,那便是对皇家的大不敬,她讪讪一笑,“唉呀,都是自己家的人。”
  李朝朝不再说话,专心用饭。
  她请了几个有能力的夫女,管理了女子学堂,至于男子学堂,被她关了,做了善堂,专门收养被遗弃的女婴。
  吃了会儿饭,赵柳边吃边说话,“对了,听说你开了家学堂,让咱家耀祖也跟着学学字吧,正好你跟怀卿还未生孩子,让他住在你家里,添添喜气。”她说话的时候,饭喷在了菜里,没有在意,反而拿起一个猪肘子啃了起来。
  赵怀卿以前同她说过,他爹是个穷秀才,娘亲为了爱情,同家里断绝来往,嫁给他爹。然而他们家,个个儿都是人精,他爹好吃懒做,自觉是个秀才,天天磋磨娘亲。
  而赵柳没出嫁前,经常跟祖母一起磋磨他娘,他娘怀他的时候,差点一尸两命。
  “表姑有所不知,我那学堂是专教女孩的。”李朝朝正巧吃饱,一玉为她端来一杯热茶。
  她用盖子滑了几下,吹了吹,才喝下一口。
  “没事没事,同那些女娃娃一起,也是可以的。”赵柳满不在乎,打了个饱嗝,开始用筷子剔牙。
  耀祖吃得身上都是菜水,流出来的鼻涕自己舔到嘴里吃了。
  李朝朝垂下眼睑,“这事儿还是老爷回来了,再商议吧,毕竟孩子上学,是大事儿。”
  “我家怀卿真是娶了个好媳妇儿,就是能干!”赵柳眼睛提溜一转,看着李朝朝身上的衣裳,忍不住问了。
  “表侄媳妇儿,你这身上的衣裳肯定值不少银子吧,家里有没有不要的衣服,给我几件,我拿回去自己穿。”赵柳“嘿嘿”一笑,精明的样子,显露无遗。
  李朝朝低声轻咳,“哪里有让表姑穿侄媳妇儿旧衣的,下午让彩娟带你去城里逛逛,看中什么,让她给你买。”
  “侄媳妇儿,你真是太客气了!还有咱们家耀祖,毕竟也是侍郎大人的小表弟,也给他……”赵柳故意没说完。
  李朝朝但笑,“也买。”
  一玉拿了银子给了彩娟,彩娟是家里嘴皮子最利落的,也是最机灵的。
  她带着赵柳以及耀祖,在京城从城西逛到城南,从城南逛到城东,这位二表姑,是看见什么都想买,看见什么都喜欢,这个也要,那个也要。
  街上的人见她这样好爽,问起来,彩娟拿着钱袋子,笑容得体,“这位是赵家礼部侍郎——乡下二表姑,她今日带她儿子来看望我家夫人,来了后说没有衣服穿,我家夫人给了我银子,让我带着他们出来采买来了。”后面,跟着三四个小厮,身上手上挂满了东西。
  后来,实在拿不住了,便雇了驴车,驴车拉的板子,跟要开店似得。
  现下,整个京城都晓得了,那赵家礼部侍郎的乡下亲戚来打秋风,恨不得将整个京城都搬空。
  还说李朝朝真是可怜,摊上这样的穷亲戚,令人咋舌。
  ————————————
  作者有话说:
  联系了一下身边现实事件,写了上来。
  不止有极品女亲戚,还有恶心的男亲戚呢。
  男亲戚就是既得利益者,让女人冲锋陷阵,自己坐享渔翁之利的恶心人。
  如果表姑还有耀祖都是好人,女主会以礼相待不说,还会帮助她们,但是!
  请看下文
  我真怕有的读者看了以为我厌女,我发誓我不厌女,除了上学时候欺负过我的同学还有欺负我的亲戚,现实中跟我玩儿的几乎都是女生!表姑的出现不代表作者厌女!跪下来求求别误会!
  我是个特别懦弱心里防线低的人,求求别误会我厌女啊!就这个情节出现,是为了侧面描写封建底层社会女性被压迫,矛头指向跟自己同样性别的女性!思想彻底被洗脑,觉得女人就是自己天敌,这样的无意识厌女,甚至是攻击。
  赵怀卿的母亲就是因为在这样的极端思想下,被折磨死的。而男人,永远是在幕后,看着她们互相折磨。
  作者现实中,是个懦弱到极点的人,被女生欺负过,也被男生欺负过。但是,帮助我的,鼓励我的,永远都是女孩子!
  女孩子和女孩子之间的感情真的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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