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问鼎仇城 第5节
戴好了项链,小妈将手往父亲臂弯里一搭,两个人伴随着优美的乐声如神仙眷侣般飘下楼去了。陆孝严没有立刻跟下去,他站在楼梯口闲闲地点起支烟,边抽边饶有兴致俯瞰着大厅里你来我往、有说有笑的人们。难怪所有人都挤破了头拼命想要拥有权力和地位,原来这“居高临下”时所看到的景致是截然不同的,为什么从前的自己就没发现呢。
一楼大厅里,大哥正陪同几名青年才俊坐在沙发里高谈阔论、把酒尽欢着,姐姐则花蝴蝶一样满场翻飞招呼着各路太太小姐。虽然周家一向看方瑶不起,但碍于面子还是派出周挺这个小辈做代表出席了派对。这时候的周挺还在与大哥一个鼻孔出气,绝料不到七年后自己的小命儿会交代在大哥手上,看他们时时刻刻形影不离的样子,实在可笑。
腾华的高级职员和明星艺人来了不少,还有其他许多不明身份的家伙通过各种关系混了进来,为的无非是认识认识厉害人物,打探打探私密消息,或是寻找寻找有钱没处花的财神金主们……
一看到父亲步入大厅,姐姐立刻娇滴滴黏了过去,叽叽喳喳地不知说了些什么,直逗得父亲喜笑颜开红光满面。早知道小妈方瑶穿的是白色露肩礼服,姐姐就故意选了套大红色的短款洋装,愈发显得她青春靓丽,两下里一站,立刻将小妈衬得黯淡乏味、光彩全无,活像是大小姐身边不起眼的小丫鬟。
纵然如此,前来恭贺生辰的宾客们还是把小妈这个派对主角团团围在当中,七嘴八舌说了不少恭维话。既然人长得不够漂亮,就改夸她保养得年轻,夸她礼服搭配得显气质,夸她首饰名贵品味非凡……
终于听人提到了脖子上的翡翠项链,小妈立刻假作不经意地宣扬道:“这是老三孝严送的,男孩子里头他算眼光好的了。颜色戴起来很显皮肤,样子清清爽爽也不花俏,总之我很喜欢。”
她故意把话说得很慢,抬高音量咬字清晰,为的就是让不远处的大哥和姐姐都能听清。方瑶当然不会因为一串土掉渣的破项链把陆孝严当成自己人,她只是在提醒孝诚、孝仪两兄妹,她和陆孝严已经扯上了关系,就不要再打老三的主意了。
姐姐一眼看穿了方瑶的心思,忍不住欠起嘴角微微冷笑着,专门挑在个人多的时候,她挤到方瑶身边轻轻咳嗽了两声,又假装亲热地摇晃着方瑶胳膊问道:“方姨,我喉咙不太舒服,可能是着凉了,不如你帮我找找看该吃什么药吧,毕竟你可是专业的。”
说到“专业”两个字,姐姐故意加重了语气,就是摆明了想给方瑶难看。陆家有专门的家庭医生,真要问诊吃药,去找医生可比找方瑶这个前护士靠谱多了。
人人都知道方瑶嫁给陆孝严之前是个小护士,只是碍于陆远腾的面子一直装傻不提罢了,其实看方瑶平日牟足了劲儿地装名媛扮贵妇,大家都没少在背后嘲笑她。方瑶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所以最忌讳的就是这个,听了姐姐的话她笑容登时僵在了脸上,有心反唇相讥,又怕给陆远腾听见破坏了她苦心经营的柔弱形象。
瞅准机会,陆孝严适时地出手帮方瑶解了围:“方姨真是越来越能干了,不光西医在行,听说最近还请了个老中医回来亲自学习按摩和推拿,爸爸有你照顾,我们做子女的都可放心多了。”
客人们惯会察颜观色,当即接过话头纷纷感慨道:“是啊是啊,陆先生真是好福气,能娶到陆太太这样关怀爱护他的贤内助,我们可是羡慕也羡慕不来的。”
方瑶成功蒙混过关,回头冲陆孝严心领神会地笑了笑,陆孝严却权作看不见,直接望向了别处。他不急着接受谢意,反正不管现在付出多少,往后总有一天可以连本带利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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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要开车不能喝酒,陆孝严只和几个较为熟识的叔伯长辈打了招呼,其他人没做太多应酬。一个不当心,有人走过来和他撞了个满怀,幸亏他手里没拿杯子,不然肯定会被酒水泼得浑身狼狈。
陆孝严不耐烦地抬头看去,撞他的人原来是周挺。周挺撞到人了非但没有丝毫歉意,反而笑得阴阳怪气,摆明了是在故意找碴:“这不是孝严表弟嘛,听我的教练说你最近也去了那家俱乐部练拳了,不如哪天打一场怎么样?”
陆孝严极为不屑地鼻子哼了哼:“如果你想试试被揍趴下的感觉,我乐意奉陪。”
周挺“啧啧啧”摇着头,一脸贱相:“得了吧,光嘴上够硬有什么用,还得拳头够硬,底气够硬,出身够硬,你行吗?”
什么底气什么出身的,无非是想用母亲当年给父亲戴绿帽子的典故来刺激陆孝严。陆孝严双手紧紧攥起拳头,不知道多想对着那张叉烧脸一拳轰过去,但是沉默片刻,他还是放松了下来,皮笑肉不笑地反唇相讥道:“是啊,有什么用?该硬的时候能硬起来才是真格的。还记得你追了大半年的那个小演员阿奇吗,知道他为什么最后选我不选你?”陆孝严故意凑近周挺耳边拉着长声说道“他跟我说你不行啊……准备半小时,上场两分钟,哈哈哈哈……”
但凡是个男人都受不了别人拿自己床上的本领开玩笑,听了这话周挺眼珠一瞪,抬手就要去抓陆孝严的衣领,幸亏大哥及时感到一把擒住他的手腕,又不动声色地按了下去。
打发了周挺,大哥摆出一副慈爱兄长派头开口询问道:“好几天没见到你人影了,最近在忙些什么?”
以上辈子大哥能准确下达指令让蔡史墨改动合同的状况推断,陆孝严的一举一动应该都在大哥监视之下,再问什么都是多此一举。陆孝严强压下心中的抵触和反感,半真半假地答道:“哦,就是在谈几笔大单子,因为金额比较夸张,我心里实在没底。”
大哥在他肩头亲切地拍了两下:“怕什么,遇到了困难不是还有爸爸和我可以帮你,最要紧是你喜欢,你做得开心。”
看着大哥逼真的表演,真是拿个影帝都不为过,陆孝严也极为配合地笑道:“我是没什么好怕的,又不靠这个吃饭,就当玩玩喽。”
“孝严,你玩归玩,只记住一条,千万别稀里糊涂被人蒙骗了。”说着话大哥朝小妈所在的方向深深瞄去了一眼,语带双管地叮嘱道,“咱们这样的家庭,里里外外多少双眼睛盯着,相信有人巴不得看到我们兄弟内讧,好坐收渔利呢,可不能白白给人看了笑话……”
贼喊捉贼,还喊得如此冠冕堂皇,陆孝严实在听不下去了,他真怕超出忍耐的极限自己会直接飙脏话。不经意间目光扫过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交谈的宾客,陆孝严瞳孔猛地一缩,他竟然在人群中发现了沐夏!没错,就是那个当面爱他爱得要死,背后却不惜送他去死的小情人沐夏!
七年前沐夏应该二十出头,看那张脸也称得上是唇红齿白顾盼生辉了,起码跟周遭一堆大小明星相比是毫不逊色的。当初陆孝严会看上他,完全是因为他的五官眉眼在某个特定角度下和凌希略有相似,没办法,当初陆孝严深爱的就是凌希那张脸而已。但是说到脾气性格,沐夏和凌希却是截然相反的。凌希是外表干净清新,骨子里骄傲坚韧,所有棱角都藏匿在灵魂深处,千锤百炼也不改初心。而沐夏则是时时刻刻地体贴迎合着,温柔如水中又隐隐透着股媚气,让人在鄙视他下贱的同时,又总经受不住诱惑要跟他在一起。
沐夏的出现让陆孝严更加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这狗屁的人生真是比电影情节还要精彩离奇,他才刚刚重获新生而已,一辈子的牛鬼蛇神就全都跑来聚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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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顺着陆孝严直勾勾的目光望向沐夏,脸上不觉露出了心知肚明的高深笑意:“怎么,有兴趣?”
陆孝严明知故问:“谁呀?脸蛋儿挺嫩的。”
“好像是底下哪间工作室外签的一个小歌手,”大哥指了指沐夏身边一个四十几岁的娘娘腔,“那是他经纪人,走,我给你介绍一下。”
陆孝严不知道上辈子大哥和周挺是早就认识沐夏,还是等沐夏和他搞到一起之后才下功夫收买的。想想也不难理解,沐夏本来就是为了赚钱,相比之下定期放点内|幕消息可比脱光被人插要轻松多了。这样最好,能用钱收买的家伙才更容易操控。既然大哥没完没了紧盯着自己,挡也挡不住,不如索性就替他留个“眼线”在身边好了……
照比七年后,沐夏在言谈举止上都略显青涩了些,该懂的倒是全都懂了。彼此一搭上话,沐夏就贴着陆孝严主动攀谈了起来,一会儿殷勤地要帮陆孝严拿酒,一会儿又盛赞陆孝严俊朗有型气质不俗。借着互留电话的机会,陆孝严轻轻在他后腰上捏了一把,他不但没躲,反而吊起眼梢睨着陆孝严娇粲然一笑。
“原来你叫沐夏,名字很好听。”陆孝严看着沐夏留在自己手机屏幕上的名字,同时有意无意用胳膊肘蹭着沐夏。
沐夏极为上道:“如果陆少爷觉得好听,那就多叫几次吧,我倒觉得我这名字从你嘴里叫出来才更好听呢。”
“觉得好听还不容易,过两天我打给你。”陆孝严眨了眨眼,痞气十足。
看到两人间一拍即合的互动,大哥扭头与周挺远远对视了一眼,嘴角各自现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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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对结束已经是深夜了,陆孝严一出门便迫不及待冲进车子,扯掉领结解开领口,又点起根烟大口大口吸着。
只要还活着,就没有资格诸多抱怨,他所要做的,仅仅是挺起肩背大踏步走下去,每天戴起厚厚的面具出现在那些令人厌恶的家伙面前,小心翼翼,步步为营,直到将其清除路障般逐个清理干净。
车窗洞开,夜风迎头打来,透着海滨特有的咸腥气。陆孝严独自开车在空旷的街道上奔驰着,不知不觉就绕向了初遇凌希的酒吧。他把凌希当成唯一信任的人,只有想着这世界上还有凌希的存在他才能感到安全和踏实——虽然严格意义上说,凌希根本就不认识他。
经过昨晚那座天桥,陆孝严放缓车速留神看了一眼,果然见到凌希正坐在几层台阶上发着呆,不远处的老乞丐也正捧着饭盒吃得欢快。陆孝严悄悄将车停在路边,人坐在车子里没动,他打算就这样远远地看凌希一会儿。他也说不清是出于什么原因,只是很想这么做,好像凌希是碗十全大补汤,看了就能清心宁神、延年益寿一样。
里岛的天气总阴晴不定,前一秒是晴天,后一秒就毫无征兆地淅淅沥沥下起雨来了。雨越下越大,凌希起身左右看看,决定跑到距离最近的天桥底下去躲雨,可还没等他靠近,一只黄白花纹的大野猫便率先跳过去占住了地盘,搞得他措手不及。那猫猜不透凌希的意图,弓起脊背虚张声势地对着他,凌希也赶紧举着吉他挡在胸前,一人一猫瞪着大圆眼珠对峙了片刻,最后还是凌希败下阵来,慢慢朝后退去。
陆孝严无奈地叹了口气,思前想后还是翻出了备用的雨伞打算给凌希送去。凌希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几步之外的大花猫身上,完全没留意到背后的动静,等听见脚步声一回头,陆孝严已经赫然出现在了眼前。凌希被吓了一跳,第一反应是想要后撤出两步,谁知脚跟绊在翘起的地砖上,整个人向后栽去。情急之下他赶紧伸手去撑,手腕落地的时候没控制好角度,关节狠狠扭了一下,疼得他蹲着地上不住倒吸着凉气。
陆孝严看见他摔倒想要去扶,可惜到底晚了一步,听见凌希手掌落地时发出“喀嚓”一声脆响,显然是受伤了。他急忙蹲下去想拉过凌希的胳膊检查看看,却被凌希飞快地向旁边一闪给躲过了,他跟着站起来再去抓凌希的胳膊,又被凌希躲开了,凌希不光躲开他,还用瞪着大花猫一样警惕的眼神在瞪着他。
陆孝严终于火了,一把扯过凌希的肩膀:“手伸出来!快点!我又不干什么!”
凌希似乎暗暗比较了一下两人的实力,觉得真来硬的自己并没有胜算,于是只好僵在原地任由陆孝严抓着。
陆孝严不由分手撸起凌希的袖口,借着路灯可以看到手掌边缘擦掉了一小块皮,手腕也微微肿了起来,如果不及时处置,过会儿可能肿得更厉害。懒得再多啰嗦,陆孝严直接扫视一圈,发现斜对面正好有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他朝凌希额头一指:“给我老实在这等着,我去去就来!”说完迈步朝马路对面跑去。
等他拎了一大包药品气喘吁吁跑回原处,雨停了,凌希也早已不见了人影儿,只有大花猫和老乞丐在一旁热烈围观着他,一个喵喵叫,一个嘿嘿笑。
陆孝严烦躁地来回走了两圈,大力将袋子砸在了垃圾桶上,没想到凌希细胳膊细腿儿白斩鸡一样,跑得倒挺快。
他生气不是因为自己白跑一趟,他是担心凌希的手,对他来说那双完好无缺的手有着特殊意义,是比凌希本人更需要他好好去保护的对象。
烦躁够了,陆孝严又止不住胡思乱想:是不是真应该找林广乐那个神棍朋友来算算命呢,为什么凌希一遇见自己就会跟着倒霉?好好的送把伞而已,怎么就会扭到手了呢……
老乞丐看了他一阵儿觉得无聊,干脆丢下他跑去翻起了那只袋子,找到后默默打开,先从里面拎出瓶医用酒精,咕咚咕咚灌下半瓶,似乎不太对胃口,又掏出一盒消肿止痛的药膏,拧开盖子挖了一块塞进嘴里,很欢快地嚼着,吧唧,吧唧,吧唧……
第6章 规则
凌希觉得自己八成真遇上变态了。
他有点儿后悔,要是那天在酒吧发生冲突时收敛些,可能就不会惹上麻烦了。也怪他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儿,大庭广众下被人又是摸脸又是拉手的已经够恶心了,他实在不能容忍对方做出什么更离谱的举动。
凌希来里岛两年了,陆陆续续唱过好几间酒吧,各式各样恶劣的行径也看到过不少。客人喝醉酒吃女生豆腐的状况差不多每天都有发生,只是情节轻重不同而已,男生被人按在卫生间墙上强吻的画面他也不是没撞见过。对于某些雄性动物来说,深夜和白天简直是两个世界,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们随时都可能发情,且不分对象不分场合,找性伴侣出去开房比坐在街边喝杯咖啡还要简单。
好在凌希平时都很低调,大多是戴着棒球帽安安静静缩在角落里,到时间就上去唱歌,唱完歌就收拾东西回家,所以至今没中过招,即便偶尔遇到女客人开些露骨的玩笑,他也借着年纪小装傻充愣就混过去了。
说起来那天也是倒霉,候场的时候旁边有人把番茄酱滴在了他裤子上,他想去洗手间清理一下,又怕外套被水打湿,就脱下来随手搁在了外头一张空沙发上。等出来时他看到有个男人正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还把他的衣服压在了身下,他用力扯了几次没扯动,结果就惹出了后来的乱子。
本以为事情过就过了,谁知第二天从酒吧出来又遇见了那个男人,也不对,确切说那人应该就是冲着他来的。如果真被教训一顿倒也没什么,凌希最怕对方会去酒吧里捣乱。现在每晚驻唱是他唯一的经济来源,一个月下来扣除掉房租、三餐和各种杂费几乎所剩无几,要是这份工作丢了,他恐怕就要饿着肚子流落街头了。
为了不被跟踪,凌希特意绕远路横穿过夜市回的家,进门后又立刻把两道锁都扣了起来,总之对付不正常的家伙还是小心为妙。到家后顾不上处理手掌的伤口,凌希第一时间检查起了自己的吉他。万一不留神受了潮,导致琴体膨胀,连带得音色下降手感变差,损失可就大了。幸亏背包的防水效果很好,一滴雨都没漏进去。
毫不夸张地说,那把琴是他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那是十八岁生日外公送他的礼物,价格抵得上外公一年薪水。外公是个教音乐的老师,会弹钢琴,会拉手风琴,还会自己作词作曲,凌希继承了来自外公和母亲的音乐天赋,自幼喜欢唱歌,念书的时候参加比赛也拿过好些奖项。从很早以前外公就许诺过,说到他十八岁成人那天一定送他把好吉他。老师的薪水不算太低,应付祖孙俩的日常开销是足够的,只是没多少积蓄。外公带他去琴行选琴那天,凌希本来在心里偷偷给自己限定了一个不算太高的价格额度,可当他抱起那把吉他,弹出第一个音符,瞬间就爱不释手了。看到他喜欢,外公二话不说就付钱买了下来。
那天晚上他简直兴奋得睡不着觉,一个人跑到院子后头的水塘边抱起新吉他傻乎乎坐了很久。后来外公也披着衣服出来了,凌希就自弹自唱起了外公很喜欢的老歌——红红的花开满了木棉道,长长的街好象在燃烧……外公一边听一边跟随旋律轻打着拍子,满脸都是陶醉。
唱完了,凌希问外公:“好不好听?”
外公像个小歌迷一样大力鼓着掌:“好听,唱得有味道,让我想到了很多以前的事……”
凌希犹不满足:“那和妈妈比呢?你不是说她以前很喜欢唱这首歌,我们两个谁唱得更好些?”
外公很认真地哄着他:“当然是你更好,她在十八岁的时候不如你,而且她不会弹吉他。”
这回凌希得意了,弯着嘴角笑出一颗大大的酒窝:“我就知道。”
提起母亲,外公忽然间变得沉默了。母亲是凌希出生后不久离开家的,一转眼十八年了,除了最开始几封报平安的信,之后再没了消息。
头顶上月亮又圆又大,祖孙俩相互依偎在皎洁的月光底下,凌希像大人一样揽住外公肩膀晃晃悠悠安慰着:“别急别急,总有一天呢,我会成为最当红的歌手,会拿金曲奖,会把她的理想一一实现,然后全世界去开巡回演唱会……等她看到了我,听见我的名字,就一定会回来找我们的。”
外公惆怅地叹着气:“可说不定……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凌希轻拍了拍外公肩头:“相信我,不会的。都说母子连心,她出事我怎么会没有感觉?”
外公静静看了凌希一会儿,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好吧,就信你说的。总之你只管好好唱歌,无论有什么需要外公都会全力支持你,就当是弥补当年对你妈妈的亏欠吧。也希望有一天她听见你的名字,真的会回来找我们——毕竟这名字是她亲自帮你取的。”
那年夏天凌希独自去了里岛念书,一年多以后外公因突发心肌梗塞在家中过世了。直到过世后三天才有邻居发现异样报了警,警察撬开门进去的时候外公安详仰靠在沙发上,就像睡着了一样,旁边音响里还在循环播放着翻录的旧碟片,那是凌希妈妈从前唱过的歌。都说人生无常,当时随口的一句鼓励,竟成了外公留在世上的最后一个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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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保养过吉他,凌希早早就去睡了,第二天起床后受伤的手腕变得又红又肿,足足比另一边胖出两圈儿,放着不动倒还好,只是胀胀得不太舒服,可稍微左右扭转一下就疼得钻心,根本不敢使力。
凌希没料到状况会这么严重,在他的认知里头,手脚扭伤就像感冒发烧一样,喝饱了热水蒙在被子里睡一觉,隔天自己就会好的。对着手腕发了一会儿呆,凌希决定还是到医院去看看,说不定敷了药会好得快些。毕竟手伤会耽误酒吧的工作,少开工一天就会损失掉一天的收入,他的户头里可并不富裕。
正在刷牙的功夫,手机响了,电话号码看着有些眼熟。凌希接起来一听,是跟他在同一间酒吧驻唱的歌手瑶瑶。
瑶瑶就是遇到麻烦那天出面替他说公道话的短发女生,也算是酒吧里和他交流最多的人了,虽然两人偶尔会一起吃饭聊天,但绝对算不上朋友,起码在凌希的认知里不算。
大约半年多前有个辉途唱片的制作人带着朋友到凌希当时打工的酒吧去玩,无意间听到凌希唱歌,当即表示对他很感兴趣。那人姓吴,四十多岁,凌希一直礼貌地称他为吴老师。接触几次之后,吴老师对于凌希在音乐上的许多想法和理念都十分认同,觉得他形象好,声音辨识度也高,正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潜力新星,所以主动向凌希提出了想签他做歌手的意向。
辉途是家中等规模的唱片公司,名气虽然不算特别响,早年间倒也捧出了不少实力派唱将,只是最近几年歌手青黄不接,才会在业内渐渐失去了竞争力。无论如何,能被辉途这样的公司相中,对于只有十九岁的凌希来说都是不可多得的大好机会。
凌希深思熟虑了两周时间,最终决定签给吴老师。一方面辉途更看重实力,里头还有几个他很仰慕的歌坛前辈,另一方面,外公去世后他在财务上捉襟见肘,往后的学费还不知该去哪里筹措,与其每天忙着打工赚钱耽误课业,不如干脆暂时休学。当然,即使是签了约也不是立刻就能赚大钱,一穷二白的小新人哪有资格开条件,刚开始要学的东西很多,公司只能保障基本的生活费用而已,之后还要先从幕后做起,等各方面条件都允许了才有机会真正出道做歌手。
瑶瑶就是在得知凌希签约之后开始接近他的,先是不厌其烦地跟他搭话,后来找各种借口跟他黏在一起,但凡他需要帮助总会适时出手,不管他态度如何冷淡,都表现得一如既往热情诚恳。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瑶瑶这样倒让他想嫌弃都不好意思了。
凌希有自知之明,并没蠢到真以为瑶瑶是想跟他做朋友的,他是慢热型,从小到大几乎没什么朋友。他也不是情商低不会做交流,而是干脆懒得交流,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波段,频道对得上自然就能凑到一起。因为独特的生活背景,他渐渐养成了一种内敛而骄傲的矛盾性格,很擅于察颜观色,却又固执地坚守着原则,他总能努力寻找出一个自己与外面世界之间的平衡点,不妥协,不对立,不刻意迎合别人,也不轻易改变自己。
在瑶瑶坚持不懈讨好了他大半个月之后,凌希开诚布公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那女孩倒也直率,并没用什么友谊、好感之类的漂亮话来掩盖真实意图,她说她很羡慕凌希的好运气,想拜托凌希也帮忙自己引荐引荐,她也是从小一路唱歌练舞熬过来的,家庭条件又很普通,真的很需要一次机会。
凌希必然是帮不上忙的,他自己还是前途未卜的新丁一枚,又哪有面子再推荐别人。可跟瑶瑶讲明白之后,那女孩依旧不肯放弃,该做什么反而加倍花心思,搞得酒吧同事都以为她是老牛吃嫩草在倒追凌希。一来二去,凌希对瑶瑶的态度也从抵触变成了接纳,反正活泼爱笑的女生到哪儿都容易和大家打成一片,就算凌希这种拒人千里的也不例外。
偶然一次听见吴老师说公司打算策划个青春美少女组合,凌希思前想后,硬着头皮提起了瑶瑶的事。吴老师很欣赏凌希的才华,对他也颇为照顾,看他难得开一次口,便破例答应了找时间见一见瑶瑶。
那天凌希带着瑶瑶过去的时候,办公室里除了吴老师还有另外几个男人,貌似在谈什么正经事,其中一个凌希认得,是老板的亲侄子,在公司担任副总裁,众人私底下都称他为小老板。趁着午餐时间,吴老师抽空和瑶瑶聊了一阵,看过她自己录制的视频,又让她现场表演了几段才艺。整个过程中吴老师都看得非常认真,脸上也没多少表情变化,反倒是与此无关的小老板一直面带微笑不住点头,似乎对瑶瑶颇为欣赏的样子。
表演结束,吴老师委婉地拒绝了瑶瑶。他很肯定瑶瑶的唱功和舞技,只是遗憾技巧性的东西太多,换言之就是“油”掉了。再则瑶瑶的整体形象偏成熟性感,光是那副39d的大胸和丰盈厚唇就已经偏离了公司构想中“青春少女”的定位。
愿望落空,凌希陪着垂头丧气的瑶瑶一起离开了工作室,路上凌希还勉为其难开口安慰了瑶瑶几句:“试都试过了,就不要觉得遗憾了。”
瑶瑶一顿唉声叹气之后,也无奈地点了点头,表示坦然接受这个结果:“唉,是啊,试都试过了,那就不遗憾了吧……”说着说着又自己傻乎乎笑了起来,“算了,大不了找个男人嫁了,反正屁股够大好生养。”
这么一自我解嘲,她倒显得可爱了许多,连凌希也不禁跟着抿起了嘴唇。
两人说说笑笑地刚走到车站,凌希就接到了吴老师的电话,说是想让瑶瑶再回去试试。见事情还有转还的余地,凌希也替瑶瑶高兴,一叠声答应着说马上就陪瑶瑶回去。谁知吴老师在电话那头静默了片刻,略有些尴尬地告诉凌希,只叫瑶瑶一个人单独回去就行了,不需要他陪着。凌希虽然有些疑惑,倒也并没多想,直接把吴老师的话转达给了瑶瑶。
那天晚些时候,凌希接到了瑶瑶的好消息,说她已经通过了初步的筛选,可以和其她几个女孩一起接受训练了,当然也全都多亏了凌希这个贵人,不管她最终能不能成功被公司选中,都要好好谢谢凌希。
而她表达感谢的办法,就是慢跑晨练的时候给凌希送早餐和咖啡,晚上请凌希喝酒,放了工大老远带凌希去出名的小摊子吃宵夜。虽然凌希总是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倒也每次都乖乖跟着去了,接触多了,他和瑶瑶之间也渐渐有了话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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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大厅里,大哥正陪同几名青年才俊坐在沙发里高谈阔论、把酒尽欢着,姐姐则花蝴蝶一样满场翻飞招呼着各路太太小姐。虽然周家一向看方瑶不起,但碍于面子还是派出周挺这个小辈做代表出席了派对。这时候的周挺还在与大哥一个鼻孔出气,绝料不到七年后自己的小命儿会交代在大哥手上,看他们时时刻刻形影不离的样子,实在可笑。
腾华的高级职员和明星艺人来了不少,还有其他许多不明身份的家伙通过各种关系混了进来,为的无非是认识认识厉害人物,打探打探私密消息,或是寻找寻找有钱没处花的财神金主们……
一看到父亲步入大厅,姐姐立刻娇滴滴黏了过去,叽叽喳喳地不知说了些什么,直逗得父亲喜笑颜开红光满面。早知道小妈方瑶穿的是白色露肩礼服,姐姐就故意选了套大红色的短款洋装,愈发显得她青春靓丽,两下里一站,立刻将小妈衬得黯淡乏味、光彩全无,活像是大小姐身边不起眼的小丫鬟。
纵然如此,前来恭贺生辰的宾客们还是把小妈这个派对主角团团围在当中,七嘴八舌说了不少恭维话。既然人长得不够漂亮,就改夸她保养得年轻,夸她礼服搭配得显气质,夸她首饰名贵品味非凡……
终于听人提到了脖子上的翡翠项链,小妈立刻假作不经意地宣扬道:“这是老三孝严送的,男孩子里头他算眼光好的了。颜色戴起来很显皮肤,样子清清爽爽也不花俏,总之我很喜欢。”
她故意把话说得很慢,抬高音量咬字清晰,为的就是让不远处的大哥和姐姐都能听清。方瑶当然不会因为一串土掉渣的破项链把陆孝严当成自己人,她只是在提醒孝诚、孝仪两兄妹,她和陆孝严已经扯上了关系,就不要再打老三的主意了。
姐姐一眼看穿了方瑶的心思,忍不住欠起嘴角微微冷笑着,专门挑在个人多的时候,她挤到方瑶身边轻轻咳嗽了两声,又假装亲热地摇晃着方瑶胳膊问道:“方姨,我喉咙不太舒服,可能是着凉了,不如你帮我找找看该吃什么药吧,毕竟你可是专业的。”
说到“专业”两个字,姐姐故意加重了语气,就是摆明了想给方瑶难看。陆家有专门的家庭医生,真要问诊吃药,去找医生可比找方瑶这个前护士靠谱多了。
人人都知道方瑶嫁给陆孝严之前是个小护士,只是碍于陆远腾的面子一直装傻不提罢了,其实看方瑶平日牟足了劲儿地装名媛扮贵妇,大家都没少在背后嘲笑她。方瑶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所以最忌讳的就是这个,听了姐姐的话她笑容登时僵在了脸上,有心反唇相讥,又怕给陆远腾听见破坏了她苦心经营的柔弱形象。
瞅准机会,陆孝严适时地出手帮方瑶解了围:“方姨真是越来越能干了,不光西医在行,听说最近还请了个老中医回来亲自学习按摩和推拿,爸爸有你照顾,我们做子女的都可放心多了。”
客人们惯会察颜观色,当即接过话头纷纷感慨道:“是啊是啊,陆先生真是好福气,能娶到陆太太这样关怀爱护他的贤内助,我们可是羡慕也羡慕不来的。”
方瑶成功蒙混过关,回头冲陆孝严心领神会地笑了笑,陆孝严却权作看不见,直接望向了别处。他不急着接受谢意,反正不管现在付出多少,往后总有一天可以连本带利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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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要开车不能喝酒,陆孝严只和几个较为熟识的叔伯长辈打了招呼,其他人没做太多应酬。一个不当心,有人走过来和他撞了个满怀,幸亏他手里没拿杯子,不然肯定会被酒水泼得浑身狼狈。
陆孝严不耐烦地抬头看去,撞他的人原来是周挺。周挺撞到人了非但没有丝毫歉意,反而笑得阴阳怪气,摆明了是在故意找碴:“这不是孝严表弟嘛,听我的教练说你最近也去了那家俱乐部练拳了,不如哪天打一场怎么样?”
陆孝严极为不屑地鼻子哼了哼:“如果你想试试被揍趴下的感觉,我乐意奉陪。”
周挺“啧啧啧”摇着头,一脸贱相:“得了吧,光嘴上够硬有什么用,还得拳头够硬,底气够硬,出身够硬,你行吗?”
什么底气什么出身的,无非是想用母亲当年给父亲戴绿帽子的典故来刺激陆孝严。陆孝严双手紧紧攥起拳头,不知道多想对着那张叉烧脸一拳轰过去,但是沉默片刻,他还是放松了下来,皮笑肉不笑地反唇相讥道:“是啊,有什么用?该硬的时候能硬起来才是真格的。还记得你追了大半年的那个小演员阿奇吗,知道他为什么最后选我不选你?”陆孝严故意凑近周挺耳边拉着长声说道“他跟我说你不行啊……准备半小时,上场两分钟,哈哈哈哈……”
但凡是个男人都受不了别人拿自己床上的本领开玩笑,听了这话周挺眼珠一瞪,抬手就要去抓陆孝严的衣领,幸亏大哥及时感到一把擒住他的手腕,又不动声色地按了下去。
打发了周挺,大哥摆出一副慈爱兄长派头开口询问道:“好几天没见到你人影了,最近在忙些什么?”
以上辈子大哥能准确下达指令让蔡史墨改动合同的状况推断,陆孝严的一举一动应该都在大哥监视之下,再问什么都是多此一举。陆孝严强压下心中的抵触和反感,半真半假地答道:“哦,就是在谈几笔大单子,因为金额比较夸张,我心里实在没底。”
大哥在他肩头亲切地拍了两下:“怕什么,遇到了困难不是还有爸爸和我可以帮你,最要紧是你喜欢,你做得开心。”
看着大哥逼真的表演,真是拿个影帝都不为过,陆孝严也极为配合地笑道:“我是没什么好怕的,又不靠这个吃饭,就当玩玩喽。”
“孝严,你玩归玩,只记住一条,千万别稀里糊涂被人蒙骗了。”说着话大哥朝小妈所在的方向深深瞄去了一眼,语带双管地叮嘱道,“咱们这样的家庭,里里外外多少双眼睛盯着,相信有人巴不得看到我们兄弟内讧,好坐收渔利呢,可不能白白给人看了笑话……”
贼喊捉贼,还喊得如此冠冕堂皇,陆孝严实在听不下去了,他真怕超出忍耐的极限自己会直接飙脏话。不经意间目光扫过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交谈的宾客,陆孝严瞳孔猛地一缩,他竟然在人群中发现了沐夏!没错,就是那个当面爱他爱得要死,背后却不惜送他去死的小情人沐夏!
七年前沐夏应该二十出头,看那张脸也称得上是唇红齿白顾盼生辉了,起码跟周遭一堆大小明星相比是毫不逊色的。当初陆孝严会看上他,完全是因为他的五官眉眼在某个特定角度下和凌希略有相似,没办法,当初陆孝严深爱的就是凌希那张脸而已。但是说到脾气性格,沐夏和凌希却是截然相反的。凌希是外表干净清新,骨子里骄傲坚韧,所有棱角都藏匿在灵魂深处,千锤百炼也不改初心。而沐夏则是时时刻刻地体贴迎合着,温柔如水中又隐隐透着股媚气,让人在鄙视他下贱的同时,又总经受不住诱惑要跟他在一起。
沐夏的出现让陆孝严更加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这狗屁的人生真是比电影情节还要精彩离奇,他才刚刚重获新生而已,一辈子的牛鬼蛇神就全都跑来聚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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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顺着陆孝严直勾勾的目光望向沐夏,脸上不觉露出了心知肚明的高深笑意:“怎么,有兴趣?”
陆孝严明知故问:“谁呀?脸蛋儿挺嫩的。”
“好像是底下哪间工作室外签的一个小歌手,”大哥指了指沐夏身边一个四十几岁的娘娘腔,“那是他经纪人,走,我给你介绍一下。”
陆孝严不知道上辈子大哥和周挺是早就认识沐夏,还是等沐夏和他搞到一起之后才下功夫收买的。想想也不难理解,沐夏本来就是为了赚钱,相比之下定期放点内|幕消息可比脱光被人插要轻松多了。这样最好,能用钱收买的家伙才更容易操控。既然大哥没完没了紧盯着自己,挡也挡不住,不如索性就替他留个“眼线”在身边好了……
照比七年后,沐夏在言谈举止上都略显青涩了些,该懂的倒是全都懂了。彼此一搭上话,沐夏就贴着陆孝严主动攀谈了起来,一会儿殷勤地要帮陆孝严拿酒,一会儿又盛赞陆孝严俊朗有型气质不俗。借着互留电话的机会,陆孝严轻轻在他后腰上捏了一把,他不但没躲,反而吊起眼梢睨着陆孝严娇粲然一笑。
“原来你叫沐夏,名字很好听。”陆孝严看着沐夏留在自己手机屏幕上的名字,同时有意无意用胳膊肘蹭着沐夏。
沐夏极为上道:“如果陆少爷觉得好听,那就多叫几次吧,我倒觉得我这名字从你嘴里叫出来才更好听呢。”
“觉得好听还不容易,过两天我打给你。”陆孝严眨了眨眼,痞气十足。
看到两人间一拍即合的互动,大哥扭头与周挺远远对视了一眼,嘴角各自现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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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对结束已经是深夜了,陆孝严一出门便迫不及待冲进车子,扯掉领结解开领口,又点起根烟大口大口吸着。
只要还活着,就没有资格诸多抱怨,他所要做的,仅仅是挺起肩背大踏步走下去,每天戴起厚厚的面具出现在那些令人厌恶的家伙面前,小心翼翼,步步为营,直到将其清除路障般逐个清理干净。
车窗洞开,夜风迎头打来,透着海滨特有的咸腥气。陆孝严独自开车在空旷的街道上奔驰着,不知不觉就绕向了初遇凌希的酒吧。他把凌希当成唯一信任的人,只有想着这世界上还有凌希的存在他才能感到安全和踏实——虽然严格意义上说,凌希根本就不认识他。
经过昨晚那座天桥,陆孝严放缓车速留神看了一眼,果然见到凌希正坐在几层台阶上发着呆,不远处的老乞丐也正捧着饭盒吃得欢快。陆孝严悄悄将车停在路边,人坐在车子里没动,他打算就这样远远地看凌希一会儿。他也说不清是出于什么原因,只是很想这么做,好像凌希是碗十全大补汤,看了就能清心宁神、延年益寿一样。
里岛的天气总阴晴不定,前一秒是晴天,后一秒就毫无征兆地淅淅沥沥下起雨来了。雨越下越大,凌希起身左右看看,决定跑到距离最近的天桥底下去躲雨,可还没等他靠近,一只黄白花纹的大野猫便率先跳过去占住了地盘,搞得他措手不及。那猫猜不透凌希的意图,弓起脊背虚张声势地对着他,凌希也赶紧举着吉他挡在胸前,一人一猫瞪着大圆眼珠对峙了片刻,最后还是凌希败下阵来,慢慢朝后退去。
陆孝严无奈地叹了口气,思前想后还是翻出了备用的雨伞打算给凌希送去。凌希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几步之外的大花猫身上,完全没留意到背后的动静,等听见脚步声一回头,陆孝严已经赫然出现在了眼前。凌希被吓了一跳,第一反应是想要后撤出两步,谁知脚跟绊在翘起的地砖上,整个人向后栽去。情急之下他赶紧伸手去撑,手腕落地的时候没控制好角度,关节狠狠扭了一下,疼得他蹲着地上不住倒吸着凉气。
陆孝严看见他摔倒想要去扶,可惜到底晚了一步,听见凌希手掌落地时发出“喀嚓”一声脆响,显然是受伤了。他急忙蹲下去想拉过凌希的胳膊检查看看,却被凌希飞快地向旁边一闪给躲过了,他跟着站起来再去抓凌希的胳膊,又被凌希躲开了,凌希不光躲开他,还用瞪着大花猫一样警惕的眼神在瞪着他。
陆孝严终于火了,一把扯过凌希的肩膀:“手伸出来!快点!我又不干什么!”
凌希似乎暗暗比较了一下两人的实力,觉得真来硬的自己并没有胜算,于是只好僵在原地任由陆孝严抓着。
陆孝严不由分手撸起凌希的袖口,借着路灯可以看到手掌边缘擦掉了一小块皮,手腕也微微肿了起来,如果不及时处置,过会儿可能肿得更厉害。懒得再多啰嗦,陆孝严直接扫视一圈,发现斜对面正好有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他朝凌希额头一指:“给我老实在这等着,我去去就来!”说完迈步朝马路对面跑去。
等他拎了一大包药品气喘吁吁跑回原处,雨停了,凌希也早已不见了人影儿,只有大花猫和老乞丐在一旁热烈围观着他,一个喵喵叫,一个嘿嘿笑。
陆孝严烦躁地来回走了两圈,大力将袋子砸在了垃圾桶上,没想到凌希细胳膊细腿儿白斩鸡一样,跑得倒挺快。
他生气不是因为自己白跑一趟,他是担心凌希的手,对他来说那双完好无缺的手有着特殊意义,是比凌希本人更需要他好好去保护的对象。
烦躁够了,陆孝严又止不住胡思乱想:是不是真应该找林广乐那个神棍朋友来算算命呢,为什么凌希一遇见自己就会跟着倒霉?好好的送把伞而已,怎么就会扭到手了呢……
老乞丐看了他一阵儿觉得无聊,干脆丢下他跑去翻起了那只袋子,找到后默默打开,先从里面拎出瓶医用酒精,咕咚咕咚灌下半瓶,似乎不太对胃口,又掏出一盒消肿止痛的药膏,拧开盖子挖了一块塞进嘴里,很欢快地嚼着,吧唧,吧唧,吧唧……
第6章 规则
凌希觉得自己八成真遇上变态了。
他有点儿后悔,要是那天在酒吧发生冲突时收敛些,可能就不会惹上麻烦了。也怪他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儿,大庭广众下被人又是摸脸又是拉手的已经够恶心了,他实在不能容忍对方做出什么更离谱的举动。
凌希来里岛两年了,陆陆续续唱过好几间酒吧,各式各样恶劣的行径也看到过不少。客人喝醉酒吃女生豆腐的状况差不多每天都有发生,只是情节轻重不同而已,男生被人按在卫生间墙上强吻的画面他也不是没撞见过。对于某些雄性动物来说,深夜和白天简直是两个世界,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们随时都可能发情,且不分对象不分场合,找性伴侣出去开房比坐在街边喝杯咖啡还要简单。
好在凌希平时都很低调,大多是戴着棒球帽安安静静缩在角落里,到时间就上去唱歌,唱完歌就收拾东西回家,所以至今没中过招,即便偶尔遇到女客人开些露骨的玩笑,他也借着年纪小装傻充愣就混过去了。
说起来那天也是倒霉,候场的时候旁边有人把番茄酱滴在了他裤子上,他想去洗手间清理一下,又怕外套被水打湿,就脱下来随手搁在了外头一张空沙发上。等出来时他看到有个男人正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还把他的衣服压在了身下,他用力扯了几次没扯动,结果就惹出了后来的乱子。
本以为事情过就过了,谁知第二天从酒吧出来又遇见了那个男人,也不对,确切说那人应该就是冲着他来的。如果真被教训一顿倒也没什么,凌希最怕对方会去酒吧里捣乱。现在每晚驻唱是他唯一的经济来源,一个月下来扣除掉房租、三餐和各种杂费几乎所剩无几,要是这份工作丢了,他恐怕就要饿着肚子流落街头了。
为了不被跟踪,凌希特意绕远路横穿过夜市回的家,进门后又立刻把两道锁都扣了起来,总之对付不正常的家伙还是小心为妙。到家后顾不上处理手掌的伤口,凌希第一时间检查起了自己的吉他。万一不留神受了潮,导致琴体膨胀,连带得音色下降手感变差,损失可就大了。幸亏背包的防水效果很好,一滴雨都没漏进去。
毫不夸张地说,那把琴是他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那是十八岁生日外公送他的礼物,价格抵得上外公一年薪水。外公是个教音乐的老师,会弹钢琴,会拉手风琴,还会自己作词作曲,凌希继承了来自外公和母亲的音乐天赋,自幼喜欢唱歌,念书的时候参加比赛也拿过好些奖项。从很早以前外公就许诺过,说到他十八岁成人那天一定送他把好吉他。老师的薪水不算太低,应付祖孙俩的日常开销是足够的,只是没多少积蓄。外公带他去琴行选琴那天,凌希本来在心里偷偷给自己限定了一个不算太高的价格额度,可当他抱起那把吉他,弹出第一个音符,瞬间就爱不释手了。看到他喜欢,外公二话不说就付钱买了下来。
那天晚上他简直兴奋得睡不着觉,一个人跑到院子后头的水塘边抱起新吉他傻乎乎坐了很久。后来外公也披着衣服出来了,凌希就自弹自唱起了外公很喜欢的老歌——红红的花开满了木棉道,长长的街好象在燃烧……外公一边听一边跟随旋律轻打着拍子,满脸都是陶醉。
唱完了,凌希问外公:“好不好听?”
外公像个小歌迷一样大力鼓着掌:“好听,唱得有味道,让我想到了很多以前的事……”
凌希犹不满足:“那和妈妈比呢?你不是说她以前很喜欢唱这首歌,我们两个谁唱得更好些?”
外公很认真地哄着他:“当然是你更好,她在十八岁的时候不如你,而且她不会弹吉他。”
这回凌希得意了,弯着嘴角笑出一颗大大的酒窝:“我就知道。”
提起母亲,外公忽然间变得沉默了。母亲是凌希出生后不久离开家的,一转眼十八年了,除了最开始几封报平安的信,之后再没了消息。
头顶上月亮又圆又大,祖孙俩相互依偎在皎洁的月光底下,凌希像大人一样揽住外公肩膀晃晃悠悠安慰着:“别急别急,总有一天呢,我会成为最当红的歌手,会拿金曲奖,会把她的理想一一实现,然后全世界去开巡回演唱会……等她看到了我,听见我的名字,就一定会回来找我们的。”
外公惆怅地叹着气:“可说不定……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凌希轻拍了拍外公肩头:“相信我,不会的。都说母子连心,她出事我怎么会没有感觉?”
外公静静看了凌希一会儿,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好吧,就信你说的。总之你只管好好唱歌,无论有什么需要外公都会全力支持你,就当是弥补当年对你妈妈的亏欠吧。也希望有一天她听见你的名字,真的会回来找我们——毕竟这名字是她亲自帮你取的。”
那年夏天凌希独自去了里岛念书,一年多以后外公因突发心肌梗塞在家中过世了。直到过世后三天才有邻居发现异样报了警,警察撬开门进去的时候外公安详仰靠在沙发上,就像睡着了一样,旁边音响里还在循环播放着翻录的旧碟片,那是凌希妈妈从前唱过的歌。都说人生无常,当时随口的一句鼓励,竟成了外公留在世上的最后一个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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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保养过吉他,凌希早早就去睡了,第二天起床后受伤的手腕变得又红又肿,足足比另一边胖出两圈儿,放着不动倒还好,只是胀胀得不太舒服,可稍微左右扭转一下就疼得钻心,根本不敢使力。
凌希没料到状况会这么严重,在他的认知里头,手脚扭伤就像感冒发烧一样,喝饱了热水蒙在被子里睡一觉,隔天自己就会好的。对着手腕发了一会儿呆,凌希决定还是到医院去看看,说不定敷了药会好得快些。毕竟手伤会耽误酒吧的工作,少开工一天就会损失掉一天的收入,他的户头里可并不富裕。
正在刷牙的功夫,手机响了,电话号码看着有些眼熟。凌希接起来一听,是跟他在同一间酒吧驻唱的歌手瑶瑶。
瑶瑶就是遇到麻烦那天出面替他说公道话的短发女生,也算是酒吧里和他交流最多的人了,虽然两人偶尔会一起吃饭聊天,但绝对算不上朋友,起码在凌希的认知里不算。
大约半年多前有个辉途唱片的制作人带着朋友到凌希当时打工的酒吧去玩,无意间听到凌希唱歌,当即表示对他很感兴趣。那人姓吴,四十多岁,凌希一直礼貌地称他为吴老师。接触几次之后,吴老师对于凌希在音乐上的许多想法和理念都十分认同,觉得他形象好,声音辨识度也高,正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潜力新星,所以主动向凌希提出了想签他做歌手的意向。
辉途是家中等规模的唱片公司,名气虽然不算特别响,早年间倒也捧出了不少实力派唱将,只是最近几年歌手青黄不接,才会在业内渐渐失去了竞争力。无论如何,能被辉途这样的公司相中,对于只有十九岁的凌希来说都是不可多得的大好机会。
凌希深思熟虑了两周时间,最终决定签给吴老师。一方面辉途更看重实力,里头还有几个他很仰慕的歌坛前辈,另一方面,外公去世后他在财务上捉襟见肘,往后的学费还不知该去哪里筹措,与其每天忙着打工赚钱耽误课业,不如干脆暂时休学。当然,即使是签了约也不是立刻就能赚大钱,一穷二白的小新人哪有资格开条件,刚开始要学的东西很多,公司只能保障基本的生活费用而已,之后还要先从幕后做起,等各方面条件都允许了才有机会真正出道做歌手。
瑶瑶就是在得知凌希签约之后开始接近他的,先是不厌其烦地跟他搭话,后来找各种借口跟他黏在一起,但凡他需要帮助总会适时出手,不管他态度如何冷淡,都表现得一如既往热情诚恳。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瑶瑶这样倒让他想嫌弃都不好意思了。
凌希有自知之明,并没蠢到真以为瑶瑶是想跟他做朋友的,他是慢热型,从小到大几乎没什么朋友。他也不是情商低不会做交流,而是干脆懒得交流,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波段,频道对得上自然就能凑到一起。因为独特的生活背景,他渐渐养成了一种内敛而骄傲的矛盾性格,很擅于察颜观色,却又固执地坚守着原则,他总能努力寻找出一个自己与外面世界之间的平衡点,不妥协,不对立,不刻意迎合别人,也不轻易改变自己。
在瑶瑶坚持不懈讨好了他大半个月之后,凌希开诚布公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那女孩倒也直率,并没用什么友谊、好感之类的漂亮话来掩盖真实意图,她说她很羡慕凌希的好运气,想拜托凌希也帮忙自己引荐引荐,她也是从小一路唱歌练舞熬过来的,家庭条件又很普通,真的很需要一次机会。
凌希必然是帮不上忙的,他自己还是前途未卜的新丁一枚,又哪有面子再推荐别人。可跟瑶瑶讲明白之后,那女孩依旧不肯放弃,该做什么反而加倍花心思,搞得酒吧同事都以为她是老牛吃嫩草在倒追凌希。一来二去,凌希对瑶瑶的态度也从抵触变成了接纳,反正活泼爱笑的女生到哪儿都容易和大家打成一片,就算凌希这种拒人千里的也不例外。
偶然一次听见吴老师说公司打算策划个青春美少女组合,凌希思前想后,硬着头皮提起了瑶瑶的事。吴老师很欣赏凌希的才华,对他也颇为照顾,看他难得开一次口,便破例答应了找时间见一见瑶瑶。
那天凌希带着瑶瑶过去的时候,办公室里除了吴老师还有另外几个男人,貌似在谈什么正经事,其中一个凌希认得,是老板的亲侄子,在公司担任副总裁,众人私底下都称他为小老板。趁着午餐时间,吴老师抽空和瑶瑶聊了一阵,看过她自己录制的视频,又让她现场表演了几段才艺。整个过程中吴老师都看得非常认真,脸上也没多少表情变化,反倒是与此无关的小老板一直面带微笑不住点头,似乎对瑶瑶颇为欣赏的样子。
表演结束,吴老师委婉地拒绝了瑶瑶。他很肯定瑶瑶的唱功和舞技,只是遗憾技巧性的东西太多,换言之就是“油”掉了。再则瑶瑶的整体形象偏成熟性感,光是那副39d的大胸和丰盈厚唇就已经偏离了公司构想中“青春少女”的定位。
愿望落空,凌希陪着垂头丧气的瑶瑶一起离开了工作室,路上凌希还勉为其难开口安慰了瑶瑶几句:“试都试过了,就不要觉得遗憾了。”
瑶瑶一顿唉声叹气之后,也无奈地点了点头,表示坦然接受这个结果:“唉,是啊,试都试过了,那就不遗憾了吧……”说着说着又自己傻乎乎笑了起来,“算了,大不了找个男人嫁了,反正屁股够大好生养。”
这么一自我解嘲,她倒显得可爱了许多,连凌希也不禁跟着抿起了嘴唇。
两人说说笑笑地刚走到车站,凌希就接到了吴老师的电话,说是想让瑶瑶再回去试试。见事情还有转还的余地,凌希也替瑶瑶高兴,一叠声答应着说马上就陪瑶瑶回去。谁知吴老师在电话那头静默了片刻,略有些尴尬地告诉凌希,只叫瑶瑶一个人单独回去就行了,不需要他陪着。凌希虽然有些疑惑,倒也并没多想,直接把吴老师的话转达给了瑶瑶。
那天晚些时候,凌希接到了瑶瑶的好消息,说她已经通过了初步的筛选,可以和其她几个女孩一起接受训练了,当然也全都多亏了凌希这个贵人,不管她最终能不能成功被公司选中,都要好好谢谢凌希。
而她表达感谢的办法,就是慢跑晨练的时候给凌希送早餐和咖啡,晚上请凌希喝酒,放了工大老远带凌希去出名的小摊子吃宵夜。虽然凌希总是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倒也每次都乖乖跟着去了,接触多了,他和瑶瑶之间也渐渐有了话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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