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节
早在秦汉时期,甚至更为久远,沿海军民已经开始与邻海之地有过往来,当然,这种来往十分有限,次数也不多,跑的路也不远,往往也就在海上飘那么三两天。
直至三国时期,公元230年,孙权派遣了一万官兵抵达“夷洲”,也就是现在的中国台湾省。隋炀帝时期,以“访察异俗”、“慰抚”名义,派了三拨人去“流求”公费旅游,好吃好喝好玩,然后回去了。
唐宋五六百年之间,沿海一代,尤其是福建泉州、漳州等地居民,为躲避时不时出现的战乱、兵祸,不得不从陆地跑到海上,这一跑,就去了澎湖、流求。
但人跑了出去,在其他地方安了家,落了户,并不意味着与华夏发生了商贸关系。
在商贸关系之前,这些地方与华夏王朝军民,也得碰个面,吃顿饭,认识一下,熟悉了之后,才好拉个手,逛个街,买个礼物什么的。
培养了几百年的感情,终于在南宋后期,确定了“异地恋”关系,你在这头,我在那头,这个月我带礼物去你那住几天,下个月你带礼物来我这里玩几天。
通商贸易,是在这个时期初步形成规模的。
元朝时期对于通商贸易问题是相对开明的,不反对异地恋,但也不允许你们到处沾花惹草,四处风流,于是,在广东广州、福建泉州、浙江明州设置了三处市舶司,派驻官吏,专门负责舟楫往来、通商税务。
明太祖朱元璋很早就意识到海外通商是有利可图的,毕竟,也就弄一块地,安排几个官员就能收取商税,何乐而不为?
在大明朝还没建立起来的时候,老朱顶着吴王的头盔,已经在太仓州黄渡镇的施工现场干活了。
市舶司建起来了,老朱大笔一挥,题了个字:
通华夷之情,迁有无之货。
市舶司这个海关部门,当时管理的外贸,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是通商,一个是通贡。
通商,就是平常贸易,带东西来看看,说个媒,找个对象,把货物卖出去。
市舶司官员对这部分人,也就上船看看,调查下你卖的货是什么,价值多少,然后按照比例,抽取税金,之后你就能拿去自由卖货了。
至于你中午吃什么,喝什么,晚上打地铺还是睡船上,没人管你。
当然,你卖完货物还想搞点进口,也是一样的规矩,按货价值抽取税金,交完钱你就可以回去了。
这种方式,在当时被称之为“报官抽分”。
通贡那就不一样了,虽然它也有着贸易的性质。但它的对象,不是这个大亨,那个富农,而是朝廷。
既然是给朝廷送礼的,自然不能怠慢了。
市舶司官员需要检查船只与货物,如果这群人觉得船上睡觉不好,那需要把他们送到驿馆里住,想吃点地方特色,也需要买给他们,如果他们还请去京师溜达一圈,那你也得给人家安排好。
通贡所带来的货物,称之为献纳。
如果这群海外使臣献纳的是豆蔻、苏木、沉香、犀角、孔雀尾、象牙,或者直接把狮子、大象给拉了过来,那到时候朝廷需要估计这些东西的价值,然后“回赐”货物。
当然,泱泱大国都好面子。人家明明献纳了一千两的货物,这边“回赐”的时候,多数都会回个一千五百两,两千两,有时候甚至翻几倍……
对了,人家好不容易来看看大明,多少得给点赏赐吧,每个人给个三十两不多吧?
吃喝玩乐,记在官府的账本上,没问题吧?
就算是人家献纳的不是稀罕玩意,就是带一堆大米、海螺、乌龟王八过来,你也得笑呵呵地接收,然后告诉他:这次我们就收下了,下次,王八这东西就不要带了……
不管人家带啥,只要来一趟,总会有大好处。
老朱享受了几次风光,但没过几年,觉得不对味了。
这外国使臣,咋就闲着没事干,天天往大明跑啊,昨天还十个人,今天你就来了五百人,占我便宜也不能这样占吧?
老朱郁闷的后果就是,限制通商入贡的次数,所谓的“入贡既频,劳费太甚,朕不欲也。令遵古典而行,不必频烦,其移文使诸国知之。”
当然,通商入贡,也很容易出现纠纷,人家带的王八是千年的,至少也值一千两,大明出价二百两,合适吗?
因为价格问题,还打过架。
比如安南,几次不满,骚扰明朝南部边境,连带着和明朝相对较好的占城也一起欺负。
再比如土木堡之变,一开始打架的导火索,也是因为马匹价格没谈拢,人家鞑靼说这匹马值三百两,大明说只值一百两。
谈不拢就打,然后“战神”朱祁镇横空出世,一战创下了三大营全灭的神话。
朝贡,是外国使臣来大明送礼,中国买下来,然后开个集贸市场,让其把剩下的货物卖掉。
如果大明觉得这个国家的孔雀不错,但人家使臣偏偏几年不来一趟,家里的孔雀有死了,咋办?
这也不怕,大明有智慧,开创了“颁赐贸易”。
就是不等他们主动来大明,大明找个官员,手持敕书,背着赐物,直接去人家国家,然后在敕书上写清楚,我大明需要孔雀,希望你积极配合,抓几只让我的官员带回去。
明代建立之初,并不存在多明显的海禁政策。
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偶尔打个小报告,有谁出海了,还和倭寇勾结在了一起,发生了很多悲剧。
还有人说方国珍的残余部队都在海外诸岛好好活着呢,再不管管,很可能会里应外合,反攻大明。
于是只过了三年,朱元璋就把太仓州黄渡镇的工程给撤了,理由是,这地方挨着南京太近了,万一有奸人混进来,那我老朱岂不是很危险?
没了黄渡镇,还有广州、泉州、明州,生意还是可以做的。
但是老朱很贪心,真的很贪,他一看民间海上商贸那么赚钱,加上人经常跑出去不太安全,那好了,把民间海上商贸废掉,禁了,我自己做买卖,不就赚钱了?
一句话:
我老朱要全部的利润。
ps:
对于我国台湾省,汉朝和三国时期称“夷洲”;隋朝与唐朝时称“流求”;宋朝时称“流求”或“琉求”;元朝时称“琉求”或“瑠求”;明朝洪武年间称“小琉球”或“琉球”,文中并非笔误。
第一百八十三章 海禁,已无意义(二更)
禁止商人出海,政府搞垄断经营,独揽番香番货与珠宝奇珍利润,老朱认为这样,自己就能赚大钱了。
可是,朱元璋虽然捆住了商人的手脚,但商人还是会蹦跶的,今天找个隐蔽的海湾,明天找个不为人知的水道,偷偷做点买卖。
俗称:走私。
大明海岸线很长,也没设置查私缉毒机构,你老朱说禁,就禁得了吗?
朱元璋禁了几年,却发现自己的市舶司越来越没生意了,最让朱元璋愤怒的是,自己还没买到番香番货,结果市场上竟然有大量番香番货。
这就有些过分了,你们好歹是走私过来的东西,没办-证,没交税,偷偷摸摸地交易下也就是了,可满街都是,四处不缺,公然发卖,就有点过分了。
这不是打朱元璋的脸吗?
老朱的脸是什么样子的?
是你们这些走私犯能打的吗?
于是在洪武七年,朱元璋暴跳如雷,厉声喊道:“给老子撤销了所有市舶司,日后,寸板不得下海!”
寸板不得下海的政策出现,很可能是老朱没吃到贸易红利,结果得了红眼症的结果,他当时的心态应该是这样的:
老子不做生意,也不让你们做!
“寸板不得下海”的规定清晰明确,没暗箱操作空间,查起来就容易了。
到海上看,只要是大明的人,大明的船,那好说了,抓起来办就是了。
需要声明一下的是,“寸板不得下海”只是针对大明,外国使臣乘船而来,是不会被干掉的。
但这条禁令,并没有浇灭走私商人的热情,香料、珠宝、苏木等番货,一样会出现在市场上。毕竟外国使臣也卖这些东西,我从他手里买走,又拿出去卖,你朱元璋总不能杀我的头吧?
你说我走私,讲话要有证据啊……
朱元璋怎么处置,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直至洪武十三年,这一年,胡惟庸被干掉了,连带着干掉了很多人。
很多官员害怕,这整天掉脑袋跟切西瓜似的,几百个几百个的切,谁能受得了?
一些官员想跑路,结果被朱元璋给咔嚓了。
朱元璋担心这些人跑到海外去,对于海禁查得更严,封锁得更密,处置的也更为严苛。
三佛齐那个地方,人家就靠这点番货番物改善生活了,朱元璋海禁,但他们也要过日子,于是派遣了很多人,去寻找新的走私路线。
开辟新路线是有风险的,很多人都被抓了,就是在这一年,出现了震惊大明与南洋的“三佛齐乃生间谍”案。
老朱把这些间谍都给干掉了,死了一帮兄弟的三佛齐自然是不干了,无论是原来的三佛齐国王,还是后来的走私商人梁道明,亦或是海贼王陈祖义,他们都很生气,封锁了东西海道,以报复大明。
好人生意难做,海贼行情看涨。
陈祖义能成长为大海贼王,估计也与老朱禁海太严有关。
禁止走私,管控太严,导致大明国内香料供应数量极少,价格自然也就贵比黄金。受利益驱动,很多牟利之徒,不怕牺牲,千难万险,也要将走私进行到底……
到这个时候,朱元璋所坚持的朝贡之利,已经不够他吃一顿饭的饭钱了,于是在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再次下令:
禁止民间使用番香番货。
也就是说,你这个时候如果想卤个菜,放点香料,做个红烧肉什么的,那是要犯法的。想要弄个熏香,如果是进口来的,那你要倒霉了……
从洪武三年开始,到建文元年,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大明禁绝了通商,入贡基本上也就区区几个陆上国家而已。
理性地来说,朱元璋的禁海政策是失败的,他想赚钱,最后钱没赚到,他想禁走私,走私依旧存在,他想靖海,海贼更猖獗了……
现在,轮到朱允炆了。
朱允炆很清楚,寸板不得下海的政策不得民心。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人家沿海那么多人,除了打渔之外,做点进出口买卖,改善下生活,招谁惹谁了?
何况现在封禁了大海,把门锁起来,过上几百年,人家会帮你打开大门,到时候,你只能如一个弱女子,强忍着痛苦,屈辱地签订接客契约,一签就是几十年上百年。
朱允炆不愿意接客,更不愿意华夏子民接客,所以,大海必须打开,通贡什么的无所谓,但通商,必须恢复起来。
梁道明的请求,是推动大海解禁的极好契机。
朱允炆看着茹瑺,肃然道:“三佛齐与南洋诸国,物产富饶是不争事实。太祖禁绝近三十年,于朝廷并无利益,反而坐大私商。再如此延续下去,已无意义。”
“既然三佛齐请求并入我大明版图,那朕便答应了。解缙,你来拟旨。大明水师兴师动众前往三佛齐,便不能只耗国孥而无收益。这样吧,水师船队与商人船队同往三佛齐,水师船队护航左右,保其周全,商队售卖得利,大明水师取三成,你们看如何?”
“商人船队?”
解缙等人懵了。
哪里来的商人船队?
就算是有商人想去三佛齐做买卖,那也得有船啊,这年头,除了朝廷,谁有海船……
不久之后,朱植、朱耿、朱桂三王被召入宫。
当日晚间,三王便在轻烟楼设了晚宴,邀请京师内外商人前来赴宴。
直至三国时期,公元230年,孙权派遣了一万官兵抵达“夷洲”,也就是现在的中国台湾省。隋炀帝时期,以“访察异俗”、“慰抚”名义,派了三拨人去“流求”公费旅游,好吃好喝好玩,然后回去了。
唐宋五六百年之间,沿海一代,尤其是福建泉州、漳州等地居民,为躲避时不时出现的战乱、兵祸,不得不从陆地跑到海上,这一跑,就去了澎湖、流求。
但人跑了出去,在其他地方安了家,落了户,并不意味着与华夏发生了商贸关系。
在商贸关系之前,这些地方与华夏王朝军民,也得碰个面,吃顿饭,认识一下,熟悉了之后,才好拉个手,逛个街,买个礼物什么的。
培养了几百年的感情,终于在南宋后期,确定了“异地恋”关系,你在这头,我在那头,这个月我带礼物去你那住几天,下个月你带礼物来我这里玩几天。
通商贸易,是在这个时期初步形成规模的。
元朝时期对于通商贸易问题是相对开明的,不反对异地恋,但也不允许你们到处沾花惹草,四处风流,于是,在广东广州、福建泉州、浙江明州设置了三处市舶司,派驻官吏,专门负责舟楫往来、通商税务。
明太祖朱元璋很早就意识到海外通商是有利可图的,毕竟,也就弄一块地,安排几个官员就能收取商税,何乐而不为?
在大明朝还没建立起来的时候,老朱顶着吴王的头盔,已经在太仓州黄渡镇的施工现场干活了。
市舶司建起来了,老朱大笔一挥,题了个字:
通华夷之情,迁有无之货。
市舶司这个海关部门,当时管理的外贸,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是通商,一个是通贡。
通商,就是平常贸易,带东西来看看,说个媒,找个对象,把货物卖出去。
市舶司官员对这部分人,也就上船看看,调查下你卖的货是什么,价值多少,然后按照比例,抽取税金,之后你就能拿去自由卖货了。
至于你中午吃什么,喝什么,晚上打地铺还是睡船上,没人管你。
当然,你卖完货物还想搞点进口,也是一样的规矩,按货价值抽取税金,交完钱你就可以回去了。
这种方式,在当时被称之为“报官抽分”。
通贡那就不一样了,虽然它也有着贸易的性质。但它的对象,不是这个大亨,那个富农,而是朝廷。
既然是给朝廷送礼的,自然不能怠慢了。
市舶司官员需要检查船只与货物,如果这群人觉得船上睡觉不好,那需要把他们送到驿馆里住,想吃点地方特色,也需要买给他们,如果他们还请去京师溜达一圈,那你也得给人家安排好。
通贡所带来的货物,称之为献纳。
如果这群海外使臣献纳的是豆蔻、苏木、沉香、犀角、孔雀尾、象牙,或者直接把狮子、大象给拉了过来,那到时候朝廷需要估计这些东西的价值,然后“回赐”货物。
当然,泱泱大国都好面子。人家明明献纳了一千两的货物,这边“回赐”的时候,多数都会回个一千五百两,两千两,有时候甚至翻几倍……
对了,人家好不容易来看看大明,多少得给点赏赐吧,每个人给个三十两不多吧?
吃喝玩乐,记在官府的账本上,没问题吧?
就算是人家献纳的不是稀罕玩意,就是带一堆大米、海螺、乌龟王八过来,你也得笑呵呵地接收,然后告诉他:这次我们就收下了,下次,王八这东西就不要带了……
不管人家带啥,只要来一趟,总会有大好处。
老朱享受了几次风光,但没过几年,觉得不对味了。
这外国使臣,咋就闲着没事干,天天往大明跑啊,昨天还十个人,今天你就来了五百人,占我便宜也不能这样占吧?
老朱郁闷的后果就是,限制通商入贡的次数,所谓的“入贡既频,劳费太甚,朕不欲也。令遵古典而行,不必频烦,其移文使诸国知之。”
当然,通商入贡,也很容易出现纠纷,人家带的王八是千年的,至少也值一千两,大明出价二百两,合适吗?
因为价格问题,还打过架。
比如安南,几次不满,骚扰明朝南部边境,连带着和明朝相对较好的占城也一起欺负。
再比如土木堡之变,一开始打架的导火索,也是因为马匹价格没谈拢,人家鞑靼说这匹马值三百两,大明说只值一百两。
谈不拢就打,然后“战神”朱祁镇横空出世,一战创下了三大营全灭的神话。
朝贡,是外国使臣来大明送礼,中国买下来,然后开个集贸市场,让其把剩下的货物卖掉。
如果大明觉得这个国家的孔雀不错,但人家使臣偏偏几年不来一趟,家里的孔雀有死了,咋办?
这也不怕,大明有智慧,开创了“颁赐贸易”。
就是不等他们主动来大明,大明找个官员,手持敕书,背着赐物,直接去人家国家,然后在敕书上写清楚,我大明需要孔雀,希望你积极配合,抓几只让我的官员带回去。
明代建立之初,并不存在多明显的海禁政策。
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偶尔打个小报告,有谁出海了,还和倭寇勾结在了一起,发生了很多悲剧。
还有人说方国珍的残余部队都在海外诸岛好好活着呢,再不管管,很可能会里应外合,反攻大明。
于是只过了三年,朱元璋就把太仓州黄渡镇的工程给撤了,理由是,这地方挨着南京太近了,万一有奸人混进来,那我老朱岂不是很危险?
没了黄渡镇,还有广州、泉州、明州,生意还是可以做的。
但是老朱很贪心,真的很贪,他一看民间海上商贸那么赚钱,加上人经常跑出去不太安全,那好了,把民间海上商贸废掉,禁了,我自己做买卖,不就赚钱了?
一句话:
我老朱要全部的利润。
ps:
对于我国台湾省,汉朝和三国时期称“夷洲”;隋朝与唐朝时称“流求”;宋朝时称“流求”或“琉求”;元朝时称“琉求”或“瑠求”;明朝洪武年间称“小琉球”或“琉球”,文中并非笔误。
第一百八十三章 海禁,已无意义(二更)
禁止商人出海,政府搞垄断经营,独揽番香番货与珠宝奇珍利润,老朱认为这样,自己就能赚大钱了。
可是,朱元璋虽然捆住了商人的手脚,但商人还是会蹦跶的,今天找个隐蔽的海湾,明天找个不为人知的水道,偷偷做点买卖。
俗称:走私。
大明海岸线很长,也没设置查私缉毒机构,你老朱说禁,就禁得了吗?
朱元璋禁了几年,却发现自己的市舶司越来越没生意了,最让朱元璋愤怒的是,自己还没买到番香番货,结果市场上竟然有大量番香番货。
这就有些过分了,你们好歹是走私过来的东西,没办-证,没交税,偷偷摸摸地交易下也就是了,可满街都是,四处不缺,公然发卖,就有点过分了。
这不是打朱元璋的脸吗?
老朱的脸是什么样子的?
是你们这些走私犯能打的吗?
于是在洪武七年,朱元璋暴跳如雷,厉声喊道:“给老子撤销了所有市舶司,日后,寸板不得下海!”
寸板不得下海的政策出现,很可能是老朱没吃到贸易红利,结果得了红眼症的结果,他当时的心态应该是这样的:
老子不做生意,也不让你们做!
“寸板不得下海”的规定清晰明确,没暗箱操作空间,查起来就容易了。
到海上看,只要是大明的人,大明的船,那好说了,抓起来办就是了。
需要声明一下的是,“寸板不得下海”只是针对大明,外国使臣乘船而来,是不会被干掉的。
但这条禁令,并没有浇灭走私商人的热情,香料、珠宝、苏木等番货,一样会出现在市场上。毕竟外国使臣也卖这些东西,我从他手里买走,又拿出去卖,你朱元璋总不能杀我的头吧?
你说我走私,讲话要有证据啊……
朱元璋怎么处置,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直至洪武十三年,这一年,胡惟庸被干掉了,连带着干掉了很多人。
很多官员害怕,这整天掉脑袋跟切西瓜似的,几百个几百个的切,谁能受得了?
一些官员想跑路,结果被朱元璋给咔嚓了。
朱元璋担心这些人跑到海外去,对于海禁查得更严,封锁得更密,处置的也更为严苛。
三佛齐那个地方,人家就靠这点番货番物改善生活了,朱元璋海禁,但他们也要过日子,于是派遣了很多人,去寻找新的走私路线。
开辟新路线是有风险的,很多人都被抓了,就是在这一年,出现了震惊大明与南洋的“三佛齐乃生间谍”案。
老朱把这些间谍都给干掉了,死了一帮兄弟的三佛齐自然是不干了,无论是原来的三佛齐国王,还是后来的走私商人梁道明,亦或是海贼王陈祖义,他们都很生气,封锁了东西海道,以报复大明。
好人生意难做,海贼行情看涨。
陈祖义能成长为大海贼王,估计也与老朱禁海太严有关。
禁止走私,管控太严,导致大明国内香料供应数量极少,价格自然也就贵比黄金。受利益驱动,很多牟利之徒,不怕牺牲,千难万险,也要将走私进行到底……
到这个时候,朱元璋所坚持的朝贡之利,已经不够他吃一顿饭的饭钱了,于是在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再次下令:
禁止民间使用番香番货。
也就是说,你这个时候如果想卤个菜,放点香料,做个红烧肉什么的,那是要犯法的。想要弄个熏香,如果是进口来的,那你要倒霉了……
从洪武三年开始,到建文元年,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大明禁绝了通商,入贡基本上也就区区几个陆上国家而已。
理性地来说,朱元璋的禁海政策是失败的,他想赚钱,最后钱没赚到,他想禁走私,走私依旧存在,他想靖海,海贼更猖獗了……
现在,轮到朱允炆了。
朱允炆很清楚,寸板不得下海的政策不得民心。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人家沿海那么多人,除了打渔之外,做点进出口买卖,改善下生活,招谁惹谁了?
何况现在封禁了大海,把门锁起来,过上几百年,人家会帮你打开大门,到时候,你只能如一个弱女子,强忍着痛苦,屈辱地签订接客契约,一签就是几十年上百年。
朱允炆不愿意接客,更不愿意华夏子民接客,所以,大海必须打开,通贡什么的无所谓,但通商,必须恢复起来。
梁道明的请求,是推动大海解禁的极好契机。
朱允炆看着茹瑺,肃然道:“三佛齐与南洋诸国,物产富饶是不争事实。太祖禁绝近三十年,于朝廷并无利益,反而坐大私商。再如此延续下去,已无意义。”
“既然三佛齐请求并入我大明版图,那朕便答应了。解缙,你来拟旨。大明水师兴师动众前往三佛齐,便不能只耗国孥而无收益。这样吧,水师船队与商人船队同往三佛齐,水师船队护航左右,保其周全,商队售卖得利,大明水师取三成,你们看如何?”
“商人船队?”
解缙等人懵了。
哪里来的商人船队?
就算是有商人想去三佛齐做买卖,那也得有船啊,这年头,除了朝廷,谁有海船……
不久之后,朱植、朱耿、朱桂三王被召入宫。
当日晚间,三王便在轻烟楼设了晚宴,邀请京师内外商人前来赴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