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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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室里的照明灯没有开,只有墨远宁躺着的床边,有一盏小小的台灯亮着,黑暗中她看不清他的脸,他同样也只能看到她坐在窗边的一道剪影,衬着窗外的都市夜景,看起来分外孤单。
  “你回宅子里住吧,生活上会便利一点。”苏季最后开口说。
  墨远宁倒显得有些意外:“我?用什么样的名义?”
  这次苏季没回答,她又隔了一阵才再次开口,声音里带着不常见的冰冷:“记清楚你自己的身份,这次你如果再做出什么好事,别怪我无情。”
  她站起身,不再看向他,继续用带着冷意的声音说:“休息好了就别再干躺着,我在楼下等你。”
  说是带了医生来看望他,但从头到尾,她都没有靠近他,也没有一句类似温情的话语,仿佛他的确让她不胜其烦。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口,门外的脚步声也渐渐远去,墨远宁才撑起身体勉强坐了起来。
  胃还是很疼,除去早上吃下去,到了公司后又被他吐掉的早餐,他几乎整天都没有进食,于是身体也显得虚弱无力。
  他并不是故意把自己弄得病恹恹好博取同情,或者骗她心软,只不过现在所有的事情都渐渐脱离他的掌控,从一年前他看着她倒下自己脚下开始。
  她在他面前昏了过去,他把她抱出来时,身上沾了好多她的血,那是他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似乎不应该伤害这个人。
  可惜那个时候已经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  应大家要求,正文里不放了。
  假设苏大小姐和小墨去玩了基三,他们会选择什么职业。
  苏大小姐:纯阳太符合我的气质了,我要做个道姑。【你确定?
  小墨:据说我的人设就是从一只花哥延伸来的……【墨,你们懂的
  于是这就是一个花羊cp,从不修离经的纯花间花哥+气场从来都是插给自己的气纯道姑的故事……
  ☆、第9章(下)
  苏季在楼下等了一阵,才看到墨远宁也跟着下来。
  这时候下班高峰过去了,但门前来来往往的员工还有一些,看到前墨总公然上了苏总的车,不免会多看几眼。
  苏季一贯不喜欢让司机把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嫌里面的空气太差,总仗着自己是公司老总,专属座驾总堂堂正正堵在正门,现在却开始考虑下次再来时最好低调一点。
  她等的有点不耐烦,但看到打开车门坐进来的墨远宁那仍旧苍白的脸色,还是觉得自己再抱怨有点太不近人情。
  两个人一路无言,回到苏宅后,苏季才转头看了下墨远宁。
  他还胃疼着,又乘了一路车,显然不是很好受,额边全是细密的汗珠,濡湿了鬓边的几缕黑发。
  苏季和他一起下车,他虽然仍站得笔挺,可身体总透着一股僵硬。
  到了吃饭的时间,家里已经准备了晚餐,只不过因为不知道墨远宁也回来,所以只准备了一人份。
  墨远宁站在客厅里,就识趣地先开口说:“我已经吃过一些东西了,就不打扰了……苏总安排我住哪个房间?”
  “昨晚的客房刚收拾好,就那里吧,住着也算方便。”苏季随口答了,她抬头看了眼墨远宁,没再说话。
  他说已经吃过东西了,其实苏季带去的保温盒几乎原封不动地被他带了回来,想来那时候他疼成那样子,也根本吃不下东西。
  苏季知道他这样子也不能勉强进食,因此就自己去了餐厅。
  虽然带了墨远宁回来,但他刚进门就自己回了房间,接下来的时间内也再也没有动静,安静地就像不存在。
  所以苏季还继续着一个多月来的悠闲生活,她吃过饭洗了澡,又看了一会儿电视刷了一下网页,才抱着本小说,坐在二楼的小客厅里随手翻看。
  苏家大小姐的阅读爱好很广泛,口味却偏向男性化,对各种探险侦探小说欲罢不能,反倒不怎么爱看都市纯爱类的。
  就她自己的话来说,本来就出身外人眼里所谓的“豪门”,再看什么“豪门老婆”之类的故事,是几个意思?
  她之前翻到一本颇有名气的此类小说,看到里面富有多金,英俊邪魅的男主角对出身贫寒的女主角百般折磨,就暗暗感叹这样居然也能虐出感情?
  当时她还没有和墨远宁离婚,看着就想到假如她是个男人,而墨远宁是个嫁入豪门的灰姑娘,她天天虐待墨远宁,会是个什么样子?
  当时她想着,就忍不住笑了起来,惹得正在一边的书桌上继续用笔记本工作的墨远宁抬头看着她笑:“怎么了,这么高兴?”
  她扑上去抱住他的脖子,吃吃笑着在他耳边说:“远宁,要是我对你不好,你还会看在我很有钱的面子上继续爱我吗?”
  墨远宁在此类无聊的问题上一贯一阵见血,勾了下唇角说:“我爱你的话,跟你是否富有没什么关系。我如果因为你富有才爱你,也不算真正爱你,而是贪慕虚荣。”
  她听完就笑了起来,笑得那么得意,还有种无法言喻的满足。
  她后来知道,那是她以为自己跟墨远宁两情相悦,知道你爱的人也正好爱着你,本来就是天底下最值得开心满足的事情。
  可到了后来,她都想去问墨远宁一句:“你是真的爱我,还是……贪慕虚荣?”
  她坐得时间有些太久了,久到夜深了,管家和佣人都去副楼里睡觉,楼下的灯也被关掉,只剩下二楼小客厅里这一盏台灯。
  她还在发呆,就看到走廊另一边的门无声打开了。
  地上的地毯很厚,所以墨远宁走出来时,也没有发出多大声响。
  他还穿着上班时穿的衣物,只不过比之前稍微凌乱了一点,看起来他刚才是直接穿着衣服躺在床上休息了。
  苏季这才想起自己只是安排他住下,却并没有交待人给他备下睡衣还有生活用品。
  墨远宁似乎也没有预料到苏季还在客厅里,脚步顿了下后才笑笑:“苏总。”
  苏季看他走过来,问:“墨特助要做什么?要不要吃点宵夜?”
  墨远宁摇了摇头,略带歉意地说:“不用了,还是有点吃不下……我出来倒杯水喝。”
  之前他们住在一起时,卧室里总有常年保温饮水箱,里面的山泉水温度总被调的不高也不低,正好入口。
  墨远宁胃不好,苏季就处处留心给他养生,这还不过是一点小细节。
  现在他被安排在一间不怎么住人的客房里,怎么也不会有当初他们在一起时方便。
  当初他们还恩爱的时候,哪里还用他半夜疼得不行了,自己出来找水,苏季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点心酸。
  她站起来回房间去取了水杯,又倒了一杯温水端出来递给他。
  墨远宁在沙发上坐了,姿势还是有些不自然,喝了几口水就被呛了,低咳了好一阵才停下来。
  苏季知道他可能疼得岔了气,等他平定下来一点才说:“我记得你的胃病之前没有这么严重……起码你上次走的时候还没有。”
  墨远宁把水杯放在桌上缓了一阵,才笑笑:“的确是……也就最近一个月,总是没有办法正常一点进食,让苏总见笑了。”
  他最近的确是消瘦了一些,苏季曾经最欣赏他的体格,偏瘦却仍旧能有六块腹肌的人不多,他偏偏就是那些人之一。
  这几天他脸部的线条却又更凛冽了一些,整个人也更加清瘦,如果不是苏季昨晚刚见识过他的肌肉,她都要怀疑他已经变得弱不禁风。
  她说:“你的意思是我的背叛让你很痛苦?”
  这问题太突然也太尖刻,墨远宁一愣,随即就下意识般回答:“也没有,只是我自己……”
  苏季打断他的话,仿佛她对此没有半点兴趣,她只是试探般问:“如果我说,你能主动向我坦白一切,比如你到底是谁,以前是什么身份,现在回来又打算做什么……”她语声缓慢,有浓浓的诱惑意味,“只要你说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好不好?”
  墨远宁看着她,她唇边噙着笑意,半边身体隐在黑暗中,半边身体包裹在昏黄的灯光里。
  她此刻不再像是当初那个让他只要看到就觉得温暖,并且一心呵护的柔弱女子,而像极了拿着毒苹果诱惑他的魔女。
  他想了片刻,就笑了:“就算我全都说了……你还是不会和我重新开始,对吗?”
  苏季看阴谋被拆穿,也不气急败坏,仅仅是耸了下肩:“好吧,你没说错……我只是好奇心作祟。”
  墨远宁也只是又笑了一笑,没再说话。
  从他在那张离婚协议上签下字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再也没有机会了……从此后苏季也许还会爱上什么人,但绝对不会再是他。
  她是那么决绝,把决裂和对峙都选在了同一天,仿佛不怕他跟她来一场鱼死网破的搏斗。
  她刚才问他,是否觉得痛苦?
  他直觉得要否认,并不是想要掩饰,而是他也不懂,这些是否就是痛苦——夜以继日的肉体折磨?还是闭上眼睛就无法醒来的噩梦?
  他并不是生平第一次经历这些,那些日子里他都熬过去了,这次不可能不行。
  他也并不认为她曾经背叛过他……他这一生,只有背叛别人,却不会被人背叛。
  因为只有付出过信赖的人才能被背叛,而他在这么多年来,从未真正信赖。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喜闻乐见的小剧场:
  某谢:小墨墨啊,下章开始就转你的视角了啊,据说要神转折了你开森么?
  小墨:滚!
  某谢:你看大家都开始怀疑你只会说这一句台词了……咦,我脑袋后怎么顶着什么东西了,这触感……
  小墨:闭嘴。
  某谢:好。【突然灰常乖顺】
  ☆、第10章(上)
  十年前的弗吉尼亚州里士满,每天公共图书馆开放的时间,都会出现一个亚裔的年轻人。
  说是年轻人,他其实看起来更像个青少年,清爽的短发,秀丽却略显稚气的脸庞,看起来不过十几岁的样子。
  可他没有穿那种在青少年中很流行的卫衣和肥大裤子,而是每天都穿着剪裁合体的西服,安安静静地坐在窗边的位置看书。
  2003年网络已经相当普及,很少有这样年纪的人到公立的图书馆里整日的读书,所以上了点年纪的图书管理员觉得他应该是个不怎么合群的孩子。
  托尼来找他的时候,就看到他正抱着一本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专心致志的侧脸看上去分外清秀。
  托尼在心里无声地叹息了一下,这个少年有时候实在太出人意料,比如他现在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干他们这一行的,倒像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书呆子。
  托尼是个金发碧眼的高挑青年,他相貌很英俊,唇边又总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所到之处无不众人侧目。
  不过他也早习惯了这种瞩目,将手插在西裤的口袋里晃悠着走过去,没有坐下,而是站在他面前说:“墨,有新任务了。”
  他们这样的人,名字都相当简单,比如他,他就是“托尼”,没有姓氏,没有亲人,没有过去……just toni。
  面前的这个少年也是,两年前第一次搭档,他曾经轻视过这个还处在发育中的消瘦少年。
  亚洲人很少能拥有媲美白种人和黑种人的健壮体格,那时候他面前的黄种少年还没有后来的高挑,身高也只超过他的肩膀一点点,看上去弱不禁风,一只手就能掐死的样子。
  可当任务结束,他们两个坐在一栋楼房的楼顶边缘,面前是纽约璀璨的夜景,他摸出装着伏特加的钢壶灌了一口,然后递给身边的少年:“小子,你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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