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节
莫辟邪派来的这位使者,修为并不算太差,也有二阶虚相级的实力,但在我的手底下,就算稍差一点的四阶虚相级对手,稍微疏忽一点,也要饮恨当场,何况他一个二阶的虚相级。
踹走了这位使者之后,我并未有等多久,就看到莫辟邪孤身一人,捧了一个包裹,匆匆走进了丁字营,他瞧见了我,居然满脸含笑,一点也不以刚才的事情为意,双手把手中的包裹送上,带了一点奉迎的姿态说道:“这是灵王随身的三件神兵之一,太史统领可还满意?现在战况十分激烈,非常需要太史统领这样的强手加入,若不然,一旦灵王突围而去,我们就要大事去矣。”
我也没有想到,莫辟邪果然把灵王的随身三大神兵给弄出来一件,不过我瞧莫辟邪虽然语气谄媚,但眼底却不时闪现一丝阴狠,显然他虽然把这件神兵送了给我,却并非是心甘情愿,只看他对付灵王的手段,就可以知道此人说不定会有什么后招,甚或在击杀灵王之后,把我也弄死,再把这件神兵收回去也不一定。
我哈哈一笑,探手抓住了莫辟邪递过来的包裹,点头说道:“我得蒙大总管的知遇之恩,只要大总管一句话说,某家必然百死不辞。”
我相信此刻,莫辟邪必然在心里把我骂了一个狗血淋头,如果我真的感激他的“知遇之恩”,就不过趁火打劫了。但是我相信,不管是我,还是莫辟邪,都不会真的计较这件事儿,因为我们谁都心知肚明,事情的真相是怎么一回事儿,但也都明白,此时根本不是计较事情真相的时候,尽早击杀了灵王才是正经。
我随手解开了包裹,登时露出一根蟠龙棍头来,我本来以为这是一根棍棒,但当我缓缓抽出了这件神兵,才知道它居然是一口长刀,一口连鞘长刀。
莫辟邪眼瞧这口连鞘长刀,忍不住叹息道:“灵王的三大随身配兵:冰钻沥泉枪,白玉龙剑和水火鸿翼刀,都是大庸皇室秘宝,这里就是水火鸿翼刀了!此宝本是九阶虚相神兵,但是历代皇室都没人能够驾驭,为了宝藏此刀威能,所以一直都用锁灵诀封印,将之压制到四阶虚相级,只有当有人能把皇家秘传的水火灵蛟命魂图修炼至四阶以上,才能逐层解封这件神兵的威力。”
“九阶虚相级神兵?”
莫辟邪的话,让我也大吃一惊,料不到他居然真的把这件神兵给偷了出来,而居然送了给我。纵然这件神兵仍旧在封印状态,但也弥足珍贵,整个人类据点,也只有孙悟空的血焰棍是四阶虚相级神兵,我手里最强的武器也不过是三阶虚相级的无魇之剑。
莫辟邪淡淡的说道:“如此重礼,可否请太史统领出手了?”
我点了点头,说道:“承蒙大总管如此看重,太史慈当然义不容辞,我还有三名手下,实力尽皆不俗,也想要为总管出一份力,却不知总管还有趁手的兵刃没有?”
莫辟邪难过的要吐血,他送了出水火鸿翼刀,已经是大出血了。我要是还不肯答应,他就会放弃让我加入,但日后肯定会十倍百倍的报复回来,但我一口答应,还给他白拉了三个帮手,莫辟邪又怎好说不要?他只能叹息一声,说道:“我这里还有三件虚相级武器,都是我平时珍爱之物,就权当是宝剑赠英雄了。”
莫辟邪随手一扔,掷出了三件神兵,光是瞧这三件神兵的卖相,就已经极为不俗。
这三件神兵都是长剑,在黑暗世界土着中,最为流行的武器就是长剑,其他的武器都上不的台面,甚至黑暗世界的土着都把长剑作为主流,是个武者里有七八人练的是长剑,其他的武器都被贬斥为末流,极少有武者愿意专修其他兵刃。
这三口长剑都是三阶虚相级神兵,珍贵之处,简直难以想象。
我随手就把这三口长剑都收了起来,招呼了一声,吕布,赵云和摩诃龙象就都从天罗大帐中跳了下来,我探手一招,把天罗大帐也收了起来,这才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莫辟邪前头带路,我和吕布,赵云,摩诃龙象随后跟上,半柱香不到的功夫,我们就闯入了营啸的乱军之中。
莫辟邪显然对营啸的乱军有一定的控制力,带着我们杀奔灵王那处战场,一路上居然没有多少乱军靠近。
二十三、末路英雄
莫辟邪虽然是这场营啸的发起者之一,但还是有很多不受他控制的变故,我们就要闯到了最内战圈的时候,一彪人马拦住了我们的去路,为首的正是鹫营的百里奚。
百里奚气色比我上次见过的时候更为衰败,虽然身上的气息仍锋锐如刀剑,但是魂力威压却跌落至三阶虚相级以下。
莫辟邪见到了百里奚脸色就是一变,低声喝道:“去杀了他!”
我点了点头,双手双足肩臂胸前……十个雷电符号一起亮了起来,妖雷异电之力催发,神武天雷铠在雷光之中悄然浮现。
我淡淡的对百里奚说道:“我们又见面了!”
百里奚见到我身上的神武天雷铠,忍不住就是眼睛一亮,但他也明白这意味着什么,眼中神光随即就黯淡了下去,淡淡的说道:“这套神武天雷铠在我手里多年,也未曾激发其妙用,没想到到了你手里,居然就焕发新面貌,也算是物得其主,跟了你,它也不亏了。”
莫辟邪虽然知道我跟百里奚冲突,也探查出来,百里奚把神武天雷铠输给我的事儿,但却并不知道我居然可以驾驭这套铠甲,不由得大喜过望,叫道:“百里奚!如今你实力大幅跌落,太史慈却得了你的神武天雷铠,当初你们二人还能不分胜负,如今你还拦住他吗?”
百里奚摇了摇头,若不在意的说道:“这你可说错了,当初一战我就输了给太史慈,如今当然更拦不住,但你若是想要招揽我,或者让我退去,就不要痴心妄想了,我必然会为了灵王,死战不退。”
莫辟邪叹了一口气,说道:“灵王有什么好?当年他倒是能礼贤下士,但是却因为一个女人,得罪了国师那奴良海,导致飞帅和明帅弃他而去,再也不肯支持他登基,更让麾下投效的近半将士另择明主,要不然他又怎会狼狈的逃出庸国?”
说到这里,莫辟邪语气更是激动,喝道:“就算逃出了庸国,也未尝没有机会东山再起,可是灵王却因为听信了那个女人的话,决意跑来无尽荒原另立根基,结果我们五万大军到了这里,那颗传说中能够庇护我等的永恒与虚幻之树又在哪里?这么大的一株巨树,难道还能自己逃了不成?早说要杀了那个女人,灵王就是不肯听……”
百里奚眼中缓缓爆起精芒,淡淡喝道:“纵然如此,我依然愿意为灵王效死,你们想要去围攻灵王,就先从我身体上踩过去吧。”
莫辟邪冷笑道:“你倒是忠心,但是你们鹫营被我克扣粮食,灵王可管过吗?鹫营原本是庸国十三强兵之一,现在又是什么?一群饿不死的饿殍?”
百里奚断喝一声,身上精芒暴起,驼龙虚相缓缓凝结,我迈前一步,冷冷喝道:“对不起了!虽然我也挺钦佩你的为人,但大家阵营不同,我也只能杀了你!”
莫辟邪登时兴奋了起来,叫道:“杀了他!”
我灿烂一笑,然后反手一拳轰下,借助神武天雷铠的威力,我的实力就能媲美五阶虚相级强者,莫辟邪又是猝不及防,说什么也想不到,我会这个时候反水,登时给我这一拳轰的全身都弓了起来,体内的虚相之力都给我这一拳轰散。
吕布,赵云,摩诃龙象,之前都没有质疑我的决定,就跟我杀向了乱军,此时他们也没有任何犹豫,各自催动了虚相之力,一起狠狠的轰中了莫辟邪。
四大强者合力一击,登时把这位灵王座下,管理所有辎重营的大总管给生生轰的全身虚相爆散,最少也有七团以上的命魂被震散。
莫辟邪毕竟是四阶虚相级强者,饶是在如此危机关头,仍旧拼命谷催魂力,还想要豁尽最后一分实力,做出强横反击,但就在这个时候,一道血色光圈兜头落下,登时把他罩入了其中,须臾就不见了影踪。
干净利落的解决了莫辟邪,我这才扭头瞧了一眼百里奚,认真的说道:“到我手下来吧!我虽然不想跟莫辟邪一伙,但也绝对不会给灵王效力了。”
百里奚摇了摇头,露出了几分苦笑,说道:“我绝对不会离开,誓死要……”
我伸手一指,说道:“你已经被我杀死了,可以放弃了吧?”
百里奚微生犹豫,如果我刚才动手,他必死无疑,现在他的实力已经跌至谷底,就算平手相斗,也不是我的对手,何况我还激活了神武天雷铠。
他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说道:“我意已决,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背弃灵王,就算你能杀死我百次,我亦不会退缩半步。”
我展开五指,脸上目无表情的说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勉强你,把你的鹫营都给我吧!”
百里奚微微一震,这一次他没有任何犹豫,喝道:“从今日起,鹫营将士都归太史慈统领掌管,尔等不得违抗太史慈统领的任何命令。”
跟着百里奚冲杀过来的鹫营将士,登时就有人痛哭流涕,兀自不舍得自己的统领,有人高声叫道:“我等愿意跟统领死在一块,绝不临阵脱逃。”,登时就有人附和起来,一起叫道:“我等愿意跟统领死在一块,绝不临阵脱逃!”。
百里奚忍不住怒道:“我们鹫营就只剩下了这点种子,若是你们都死了,世上也就再无鹫营,我决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再不肯听令者,我必以军法斩之!”
百里奚连喝数声,抓起了几个扑过来身边的人,都扔给了我,更大脚踹开几人,冲着我叫道:“还请太史慈统领把鹫营的这些袍泽带走!”
赵云忽然提气喝道:“尔等可是要百里奚统领死不瞑目吗?我们并非是贪生怕死,而是要为了那些死去的兄弟,讨回一个公道。你们也死了,日后又有谁人来替他们平反昭雪?”
我虽然不知道鹫营和灵王,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赵云的话显然很有说服力,鹫营的将士纷纷靠拢过来,我深深的瞧了百里奚一眼,一挥手就带了鹫营的人往后撤退。
二十四、战争横财
我是真没有跟着莫辟邪去围杀灵王的意思,之前跟他闯入乱军,只是想更多的观察一下乱军,同时也是因为没有合适的机会出手。
我和吕布,赵云都是主世界的人,为了黑暗世界土着们的争权夺利,去舍生忘死的战斗,那都是脑袋有壳了。
至于得到了鹫营,倒算是意外之喜,虽然我不能像威廉那样大规模的招揽黑暗世界土着出身的部下,但宪兵队里收留几个人却也不算什么大妨碍。
我带领鹫营的人马退出战圈,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没有了莫辟邪,不受控制的乱军疯了一样冲上来,而且是丝毫也不顾及自身安危的搏命砍杀,就算我们这一行人都是强者,也应付的非常吃力。
我也只能切换了无魇世界的力量,仗着营啸的时候,到处都是混乱,展开了无魇世界,带了鹫营的人一路冲杀,同时也趁机召唤所有信奉蛇种的人,等我冲杀出了营啸的乱军,身边已经多了数百人。
就在这个时候,战圈最核心的地方,忽然有一道白光冲霄,灵王的虚相白玉蛟龙猛然升空,强行冲破了两位五阶虚相级强者联手,突破重围,杀了出去。
灵王逃走的一路上,水火冲霄,一时间也不知道有多少乱军被杀,虽然围攻灵王的那些人也奋力追击,但却再也没能拦下一心逃走的灵王,战局一路向西移动,渐渐没远。
我心底暗自嗟吁,灵王的到了最后,居然只剩下了孤家寡人走脱,这个结局实在太令人扼腕。
灵王突围之后,乱军就渐渐消歇,喊杀声也消停了下来。
到了天亮,灵王的大军营地已经是满目疮痍,最少有三成的营啸乱军在这种没有任何头绪的暴乱中被人斩杀,还有近千人在两位五阶虚相级强者率领下去追击灵王,原本二府七营的建制彻底被打乱,到处都是游兵散勇。
这些人在清醒过来之后,到处寻找自己的亲朋和熟人,每每有人找到了战死的袍泽,就忍不住抱住了尸体痛哭流涕,各种惨状不忍卒睹。
我的丁字营算是最为完整的一支,我又得到了鹫营和在营啸乱军中收拢了一批乱兵,再加上被召唤来信奉蛇种的黑暗世界土着,让丁字营骤然间就膨胀到了千人以上。
看到营啸渐渐过去吗,吕布和赵云都建议我尽快收拢残存的乱军,搬运所有的物资,撤出这片地方。
我也没有想到,这一场围困朝歌的困境,最终竟然是这种方式解决。虽然灵王大军的内乱,让朝歌城的危机就此消弭,但心底却怎么也痛快不起来。
我把从朝歌城偷偷运出来的粮食取了一批出来,带了丁字营的人在附近分粮,过不多时,残存的灵王旧部就都聚集了过来。
我这些粮食,还是供给威廉的时候,自己也留下了一批。
本来黑暗世界的各大据点,都是以狩猎为主,猎杀黑暗世界的妖兽来获得食物,但是朝歌城在得到了主世界的资源之后,已经不再缺少口粮,甚至时空缝隙里自己就能生产粮食,所以朝歌第一师猎杀黑暗世界的妖兽获取的肉食,大多都转为了库藏。
朝歌第一师的将士都吃腻了妖兽的肉食,所以妖兽的肉制成的各种肉干越积越多,这次拿出来给威廉的都是黑暗世界的“特产”。
要不然,主世界的粮食运输到黑暗世界,也会因为恶质化而变质,大概除了开辟了命魂“食王”的人,其余人都没法下的去口。
命魂“食王”,几乎不在任何命魂图体系,黑暗世界土着似乎也不喜欢这团命魂,主世界的黑暗科学家们,也因为这团命魂的价值不大,参考资料又太少,并未有推演这团命魂的魂术出来,所以人类目前尚无开辟这团命魂的魂术。
其实命魂食王的价值颇大,可以减少人类对食物的依赖,但能吃得下去各种“真正的垃圾”,而不是垃圾食品的人实在太少。不管是黑暗世界的土着,还是主世界的人类,都对这团命魂的普及没有兴趣。
分配粮食的手法,的确很管用,本来灵王缺粮才导致了这种混乱,发动这场混乱的将士,大多数都饿了好几天,少数的已经苦熬了七八天还多。
所有前来领取粮食的灵王旧部,都给我整编了过来,一个上午的功夫,丁字营就膨胀到了将近五千人,几乎营啸之后残留下来的将士,都被我吞并了进来。这些将士,若是原本的上司出面招抚,说不定还会有其他变故,所以在吕布的建议下,我立刻就带了这支混杂了不知多少支军队的残兵,撤出了原来的驻扎地,向附近的山脉进发。
只要进入的山中,粮食就不会再有什么大问题,山中的妖兽比平原的要多,而且山区地势复杂,再也没人能够追踪这支部队,也不用担心灵王手下的高阶将领追上来,把这支队伍再拉拢回去。
至于灵王留下的大营,还有各种辎重物资,自然有朝歌城第一师的将士们来处理,我早就通知了朝歌城,我们前脚才走,后脚朝歌第一师就在黄天化,沙时计的率领下,蝗虫一样扫荡这一片营地。灵王留下的各种物资,包括驻扎营地的木料,都被朝歌第一师的将士们搬了回去。
以执行任务的效率而言,再也没有比中国军队效率更高的组织,朝歌第一师更是这支军队中的翘楚,连一天都用不上,只是十五个小时多些,灵王大军原来驻扎的地方,就只剩下了一片空荡荡的土地,任何黑暗世界土着大军曾经在此驻扎的痕迹,都被生生抹去,就算是绝无用处的各种生活垃圾,也都被就地焚烧,然后挖坑掩埋。
这一次灵王带来的各种军械物资,价值大约在人类全部五十几个据点的总资产,加起来一起的几十倍以上,其中最珍贵的,还不是那些神兵利器,而是那些灵王大军中高阶将领的仪仗,光是青铜灵车就有十余辆,甚至就连灵王的大日金乌灵车也都成了朝歌城的战利品。
二十五、灵王九宝
灵王大军之中,最有价值的战利品,莫过于灵王九宝。
除了灵王的随身三大配兵,冰钻沥泉枪,水火鸿翼刀和白玉龙剑之外,就要排到大日金乌灵车,旗幡金光营,太岳龙印,六刑兽符,鎏金旗和天罗王帐。
冰钻沥泉枪在乱军之中遗失,并没有找到,水火鸿翼刀落在我的手里,灵王被围攻的时候,手中握着白玉龙剑,后来灵王杀出重围,这件神兵也跟着灵王一起不知所踪。
至于另外六件宝贝,大日金乌灵车和旗幡金光营,我走的时候带走了,太岳龙印是在莫辟邪的身上,最然也就算是落在了我的手里。六刑兽符和鎏金旗也在乱军中不知所踪,天罗王帐却是有人看到,被人在乱军中预先夺走,抢走天罗王帐的人,据说是玄甲营的统领龙泰。
灵王九宝倒有四件落在我的手里,这一场混乱,我也算是得利最厚之人。
水火鸿翼刀也就罢了,虽然是九阶虚相级神兵,但对命魂图的限定,让它的价值大打折扣。若无修炼庸国皇族秘传的水火灵蛟命魂图,不论修为多高,也不能将之解封,不能解封的水火鸿翼刀,也就相当于一件四阶虚相神兵。
只有修炼庸国皇族秘传的水火灵蛟命魂图,并且突破到了五阶以上,才能解封水火鸿翼刀的威力。
比如它在灵王的手里,就能解开两层封印,发挥六阶虚相级神兵的威力。
水火鸿翼刀的价值虽然在所有的战利品中最高,但实用价值却算不得高。
大日金乌灵车是用大日金乌的骸骨和命魂打造,虽然大日金乌在飞行速度上算不得快,也就跟重生鸟相仿,但是品阶却高的多,重生鸟目前人类发现的最高品阶也只有五阶,但大日金乌却是九阶妖兽,战斗力亦豪横无双。
在人类的占领区,根本没有大日金乌这种妖兽,也不算是人类发现的七种虚相级妖鸟之一,但是在庸国,这种妖兽却肆虐过无数城郭。
庸国皇帝雷霆震怒,这才派遣出无数高手,设下陷阱,前后耗费九年,这才将这头超阶妖兽击杀,并且汇聚庸国师匠高手,以大日金乌骸骨为材,虚相命魂为本,历时五十年才炼造出来这驾大日金乌灵车。
这辆大日金乌灵车在庸国已经传承了近千年,打造这辆大日金乌灵车的时候,庸国国力强盛,远非如今可比,现在的庸国早就没能力打造如此级别的宝物了。
纯以价值而论,大日金乌灵车因为炼造的时候,无法保持完整的大日金乌能力,跌落为八阶虚相级宝具,差了水火鸿翼刀一阶,但以实用角度来评价,这辆大日金乌灵车并不逊色水火鸿翼刀多少。
驾驭大日金乌灵车并没有那么多限制,只要魂力充沛,任何人都可以驾驭大日金乌灵车,引发大日金乌灵车的大日真炎。大日金乌灵车品阶高达八阶,仗着这辆大日金乌灵车护身,就算八阶虚相级强者,急切间都伤害不得,至少能抵挡半日。
旗幡金光营却是击杀五阶以上的金光吼,炼制成的一套阵旗,总计三十六面,只要将之随手布下,就能化为一座大营。
旗幡金光营防御力之强,就算数万大军也难攻下,只有数十名五阶以上的强者联手,才有希望将之打破,防御力更远在西岐城那种城高墙厚的据点之上。
旗幡金光营虽然庸国还有国力炼造,但一共也不过就只有三套罢了,灵王这一套还是因为他有望继承皇位,这才能临时调用,还不算是属于他的东西,只是被他逃走的顺手窃取。
大日金乌灵车和旗幡金光营,都不是单打独斗时候,运用的宝物,两者都是用在两军对垒上,才更见效力。前者驾驭来冲阵,不逊色一位八阶虚相级强者,后者本来就是历代庸国帝王出行的亲兵大营。
至于太岳龙印,却是一头七阶的太岳龙,被庸国的强者炼造成了一枚印章,不但可以操纵重力咒文,横压如山,内中还自辟乾坤,这件宝物是灵王九宝唯一一件,真正属于灵王自己的宝具,乃是他出生的时候,庸国皇帝赐下,亦是他私人宝库。
莫辟邪能够执掌这枚太岳龙印,就可知他有多得灵王宠爱和信任,但是最后,莫辟邪仍旧叛了灵王,想要另谋出路。
踹走了这位使者之后,我并未有等多久,就看到莫辟邪孤身一人,捧了一个包裹,匆匆走进了丁字营,他瞧见了我,居然满脸含笑,一点也不以刚才的事情为意,双手把手中的包裹送上,带了一点奉迎的姿态说道:“这是灵王随身的三件神兵之一,太史统领可还满意?现在战况十分激烈,非常需要太史统领这样的强手加入,若不然,一旦灵王突围而去,我们就要大事去矣。”
我也没有想到,莫辟邪果然把灵王的随身三大神兵给弄出来一件,不过我瞧莫辟邪虽然语气谄媚,但眼底却不时闪现一丝阴狠,显然他虽然把这件神兵送了给我,却并非是心甘情愿,只看他对付灵王的手段,就可以知道此人说不定会有什么后招,甚或在击杀灵王之后,把我也弄死,再把这件神兵收回去也不一定。
我哈哈一笑,探手抓住了莫辟邪递过来的包裹,点头说道:“我得蒙大总管的知遇之恩,只要大总管一句话说,某家必然百死不辞。”
我相信此刻,莫辟邪必然在心里把我骂了一个狗血淋头,如果我真的感激他的“知遇之恩”,就不过趁火打劫了。但是我相信,不管是我,还是莫辟邪,都不会真的计较这件事儿,因为我们谁都心知肚明,事情的真相是怎么一回事儿,但也都明白,此时根本不是计较事情真相的时候,尽早击杀了灵王才是正经。
我随手解开了包裹,登时露出一根蟠龙棍头来,我本来以为这是一根棍棒,但当我缓缓抽出了这件神兵,才知道它居然是一口长刀,一口连鞘长刀。
莫辟邪眼瞧这口连鞘长刀,忍不住叹息道:“灵王的三大随身配兵:冰钻沥泉枪,白玉龙剑和水火鸿翼刀,都是大庸皇室秘宝,这里就是水火鸿翼刀了!此宝本是九阶虚相神兵,但是历代皇室都没人能够驾驭,为了宝藏此刀威能,所以一直都用锁灵诀封印,将之压制到四阶虚相级,只有当有人能把皇家秘传的水火灵蛟命魂图修炼至四阶以上,才能逐层解封这件神兵的威力。”
“九阶虚相级神兵?”
莫辟邪的话,让我也大吃一惊,料不到他居然真的把这件神兵给偷了出来,而居然送了给我。纵然这件神兵仍旧在封印状态,但也弥足珍贵,整个人类据点,也只有孙悟空的血焰棍是四阶虚相级神兵,我手里最强的武器也不过是三阶虚相级的无魇之剑。
莫辟邪淡淡的说道:“如此重礼,可否请太史统领出手了?”
我点了点头,说道:“承蒙大总管如此看重,太史慈当然义不容辞,我还有三名手下,实力尽皆不俗,也想要为总管出一份力,却不知总管还有趁手的兵刃没有?”
莫辟邪难过的要吐血,他送了出水火鸿翼刀,已经是大出血了。我要是还不肯答应,他就会放弃让我加入,但日后肯定会十倍百倍的报复回来,但我一口答应,还给他白拉了三个帮手,莫辟邪又怎好说不要?他只能叹息一声,说道:“我这里还有三件虚相级武器,都是我平时珍爱之物,就权当是宝剑赠英雄了。”
莫辟邪随手一扔,掷出了三件神兵,光是瞧这三件神兵的卖相,就已经极为不俗。
这三件神兵都是长剑,在黑暗世界土着中,最为流行的武器就是长剑,其他的武器都上不的台面,甚至黑暗世界的土着都把长剑作为主流,是个武者里有七八人练的是长剑,其他的武器都被贬斥为末流,极少有武者愿意专修其他兵刃。
这三口长剑都是三阶虚相级神兵,珍贵之处,简直难以想象。
我随手就把这三口长剑都收了起来,招呼了一声,吕布,赵云和摩诃龙象就都从天罗大帐中跳了下来,我探手一招,把天罗大帐也收了起来,这才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莫辟邪前头带路,我和吕布,赵云,摩诃龙象随后跟上,半柱香不到的功夫,我们就闯入了营啸的乱军之中。
莫辟邪显然对营啸的乱军有一定的控制力,带着我们杀奔灵王那处战场,一路上居然没有多少乱军靠近。
二十三、末路英雄
莫辟邪虽然是这场营啸的发起者之一,但还是有很多不受他控制的变故,我们就要闯到了最内战圈的时候,一彪人马拦住了我们的去路,为首的正是鹫营的百里奚。
百里奚气色比我上次见过的时候更为衰败,虽然身上的气息仍锋锐如刀剑,但是魂力威压却跌落至三阶虚相级以下。
莫辟邪见到了百里奚脸色就是一变,低声喝道:“去杀了他!”
我点了点头,双手双足肩臂胸前……十个雷电符号一起亮了起来,妖雷异电之力催发,神武天雷铠在雷光之中悄然浮现。
我淡淡的对百里奚说道:“我们又见面了!”
百里奚见到我身上的神武天雷铠,忍不住就是眼睛一亮,但他也明白这意味着什么,眼中神光随即就黯淡了下去,淡淡的说道:“这套神武天雷铠在我手里多年,也未曾激发其妙用,没想到到了你手里,居然就焕发新面貌,也算是物得其主,跟了你,它也不亏了。”
莫辟邪虽然知道我跟百里奚冲突,也探查出来,百里奚把神武天雷铠输给我的事儿,但却并不知道我居然可以驾驭这套铠甲,不由得大喜过望,叫道:“百里奚!如今你实力大幅跌落,太史慈却得了你的神武天雷铠,当初你们二人还能不分胜负,如今你还拦住他吗?”
百里奚摇了摇头,若不在意的说道:“这你可说错了,当初一战我就输了给太史慈,如今当然更拦不住,但你若是想要招揽我,或者让我退去,就不要痴心妄想了,我必然会为了灵王,死战不退。”
莫辟邪叹了一口气,说道:“灵王有什么好?当年他倒是能礼贤下士,但是却因为一个女人,得罪了国师那奴良海,导致飞帅和明帅弃他而去,再也不肯支持他登基,更让麾下投效的近半将士另择明主,要不然他又怎会狼狈的逃出庸国?”
说到这里,莫辟邪语气更是激动,喝道:“就算逃出了庸国,也未尝没有机会东山再起,可是灵王却因为听信了那个女人的话,决意跑来无尽荒原另立根基,结果我们五万大军到了这里,那颗传说中能够庇护我等的永恒与虚幻之树又在哪里?这么大的一株巨树,难道还能自己逃了不成?早说要杀了那个女人,灵王就是不肯听……”
百里奚眼中缓缓爆起精芒,淡淡喝道:“纵然如此,我依然愿意为灵王效死,你们想要去围攻灵王,就先从我身体上踩过去吧。”
莫辟邪冷笑道:“你倒是忠心,但是你们鹫营被我克扣粮食,灵王可管过吗?鹫营原本是庸国十三强兵之一,现在又是什么?一群饿不死的饿殍?”
百里奚断喝一声,身上精芒暴起,驼龙虚相缓缓凝结,我迈前一步,冷冷喝道:“对不起了!虽然我也挺钦佩你的为人,但大家阵营不同,我也只能杀了你!”
莫辟邪登时兴奋了起来,叫道:“杀了他!”
我灿烂一笑,然后反手一拳轰下,借助神武天雷铠的威力,我的实力就能媲美五阶虚相级强者,莫辟邪又是猝不及防,说什么也想不到,我会这个时候反水,登时给我这一拳轰的全身都弓了起来,体内的虚相之力都给我这一拳轰散。
吕布,赵云,摩诃龙象,之前都没有质疑我的决定,就跟我杀向了乱军,此时他们也没有任何犹豫,各自催动了虚相之力,一起狠狠的轰中了莫辟邪。
四大强者合力一击,登时把这位灵王座下,管理所有辎重营的大总管给生生轰的全身虚相爆散,最少也有七团以上的命魂被震散。
莫辟邪毕竟是四阶虚相级强者,饶是在如此危机关头,仍旧拼命谷催魂力,还想要豁尽最后一分实力,做出强横反击,但就在这个时候,一道血色光圈兜头落下,登时把他罩入了其中,须臾就不见了影踪。
干净利落的解决了莫辟邪,我这才扭头瞧了一眼百里奚,认真的说道:“到我手下来吧!我虽然不想跟莫辟邪一伙,但也绝对不会给灵王效力了。”
百里奚摇了摇头,露出了几分苦笑,说道:“我绝对不会离开,誓死要……”
我伸手一指,说道:“你已经被我杀死了,可以放弃了吧?”
百里奚微生犹豫,如果我刚才动手,他必死无疑,现在他的实力已经跌至谷底,就算平手相斗,也不是我的对手,何况我还激活了神武天雷铠。
他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说道:“我意已决,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背弃灵王,就算你能杀死我百次,我亦不会退缩半步。”
我展开五指,脸上目无表情的说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勉强你,把你的鹫营都给我吧!”
百里奚微微一震,这一次他没有任何犹豫,喝道:“从今日起,鹫营将士都归太史慈统领掌管,尔等不得违抗太史慈统领的任何命令。”
跟着百里奚冲杀过来的鹫营将士,登时就有人痛哭流涕,兀自不舍得自己的统领,有人高声叫道:“我等愿意跟统领死在一块,绝不临阵脱逃。”,登时就有人附和起来,一起叫道:“我等愿意跟统领死在一块,绝不临阵脱逃!”。
百里奚忍不住怒道:“我们鹫营就只剩下了这点种子,若是你们都死了,世上也就再无鹫营,我决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再不肯听令者,我必以军法斩之!”
百里奚连喝数声,抓起了几个扑过来身边的人,都扔给了我,更大脚踹开几人,冲着我叫道:“还请太史慈统领把鹫营的这些袍泽带走!”
赵云忽然提气喝道:“尔等可是要百里奚统领死不瞑目吗?我们并非是贪生怕死,而是要为了那些死去的兄弟,讨回一个公道。你们也死了,日后又有谁人来替他们平反昭雪?”
我虽然不知道鹫营和灵王,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赵云的话显然很有说服力,鹫营的将士纷纷靠拢过来,我深深的瞧了百里奚一眼,一挥手就带了鹫营的人往后撤退。
二十四、战争横财
我是真没有跟着莫辟邪去围杀灵王的意思,之前跟他闯入乱军,只是想更多的观察一下乱军,同时也是因为没有合适的机会出手。
我和吕布,赵云都是主世界的人,为了黑暗世界土着们的争权夺利,去舍生忘死的战斗,那都是脑袋有壳了。
至于得到了鹫营,倒算是意外之喜,虽然我不能像威廉那样大规模的招揽黑暗世界土着出身的部下,但宪兵队里收留几个人却也不算什么大妨碍。
我带领鹫营的人马退出战圈,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没有了莫辟邪,不受控制的乱军疯了一样冲上来,而且是丝毫也不顾及自身安危的搏命砍杀,就算我们这一行人都是强者,也应付的非常吃力。
我也只能切换了无魇世界的力量,仗着营啸的时候,到处都是混乱,展开了无魇世界,带了鹫营的人一路冲杀,同时也趁机召唤所有信奉蛇种的人,等我冲杀出了营啸的乱军,身边已经多了数百人。
就在这个时候,战圈最核心的地方,忽然有一道白光冲霄,灵王的虚相白玉蛟龙猛然升空,强行冲破了两位五阶虚相级强者联手,突破重围,杀了出去。
灵王逃走的一路上,水火冲霄,一时间也不知道有多少乱军被杀,虽然围攻灵王的那些人也奋力追击,但却再也没能拦下一心逃走的灵王,战局一路向西移动,渐渐没远。
我心底暗自嗟吁,灵王的到了最后,居然只剩下了孤家寡人走脱,这个结局实在太令人扼腕。
灵王突围之后,乱军就渐渐消歇,喊杀声也消停了下来。
到了天亮,灵王的大军营地已经是满目疮痍,最少有三成的营啸乱军在这种没有任何头绪的暴乱中被人斩杀,还有近千人在两位五阶虚相级强者率领下去追击灵王,原本二府七营的建制彻底被打乱,到处都是游兵散勇。
这些人在清醒过来之后,到处寻找自己的亲朋和熟人,每每有人找到了战死的袍泽,就忍不住抱住了尸体痛哭流涕,各种惨状不忍卒睹。
我的丁字营算是最为完整的一支,我又得到了鹫营和在营啸乱军中收拢了一批乱兵,再加上被召唤来信奉蛇种的黑暗世界土着,让丁字营骤然间就膨胀到了千人以上。
看到营啸渐渐过去吗,吕布和赵云都建议我尽快收拢残存的乱军,搬运所有的物资,撤出这片地方。
我也没有想到,这一场围困朝歌的困境,最终竟然是这种方式解决。虽然灵王大军的内乱,让朝歌城的危机就此消弭,但心底却怎么也痛快不起来。
我把从朝歌城偷偷运出来的粮食取了一批出来,带了丁字营的人在附近分粮,过不多时,残存的灵王旧部就都聚集了过来。
我这些粮食,还是供给威廉的时候,自己也留下了一批。
本来黑暗世界的各大据点,都是以狩猎为主,猎杀黑暗世界的妖兽来获得食物,但是朝歌城在得到了主世界的资源之后,已经不再缺少口粮,甚至时空缝隙里自己就能生产粮食,所以朝歌第一师猎杀黑暗世界的妖兽获取的肉食,大多都转为了库藏。
朝歌第一师的将士都吃腻了妖兽的肉食,所以妖兽的肉制成的各种肉干越积越多,这次拿出来给威廉的都是黑暗世界的“特产”。
要不然,主世界的粮食运输到黑暗世界,也会因为恶质化而变质,大概除了开辟了命魂“食王”的人,其余人都没法下的去口。
命魂“食王”,几乎不在任何命魂图体系,黑暗世界土着似乎也不喜欢这团命魂,主世界的黑暗科学家们,也因为这团命魂的价值不大,参考资料又太少,并未有推演这团命魂的魂术出来,所以人类目前尚无开辟这团命魂的魂术。
其实命魂食王的价值颇大,可以减少人类对食物的依赖,但能吃得下去各种“真正的垃圾”,而不是垃圾食品的人实在太少。不管是黑暗世界的土着,还是主世界的人类,都对这团命魂的普及没有兴趣。
分配粮食的手法,的确很管用,本来灵王缺粮才导致了这种混乱,发动这场混乱的将士,大多数都饿了好几天,少数的已经苦熬了七八天还多。
所有前来领取粮食的灵王旧部,都给我整编了过来,一个上午的功夫,丁字营就膨胀到了将近五千人,几乎营啸之后残留下来的将士,都被我吞并了进来。这些将士,若是原本的上司出面招抚,说不定还会有其他变故,所以在吕布的建议下,我立刻就带了这支混杂了不知多少支军队的残兵,撤出了原来的驻扎地,向附近的山脉进发。
只要进入的山中,粮食就不会再有什么大问题,山中的妖兽比平原的要多,而且山区地势复杂,再也没人能够追踪这支部队,也不用担心灵王手下的高阶将领追上来,把这支队伍再拉拢回去。
至于灵王留下的大营,还有各种辎重物资,自然有朝歌城第一师的将士们来处理,我早就通知了朝歌城,我们前脚才走,后脚朝歌第一师就在黄天化,沙时计的率领下,蝗虫一样扫荡这一片营地。灵王留下的各种物资,包括驻扎营地的木料,都被朝歌第一师的将士们搬了回去。
以执行任务的效率而言,再也没有比中国军队效率更高的组织,朝歌第一师更是这支军队中的翘楚,连一天都用不上,只是十五个小时多些,灵王大军原来驻扎的地方,就只剩下了一片空荡荡的土地,任何黑暗世界土着大军曾经在此驻扎的痕迹,都被生生抹去,就算是绝无用处的各种生活垃圾,也都被就地焚烧,然后挖坑掩埋。
这一次灵王带来的各种军械物资,价值大约在人类全部五十几个据点的总资产,加起来一起的几十倍以上,其中最珍贵的,还不是那些神兵利器,而是那些灵王大军中高阶将领的仪仗,光是青铜灵车就有十余辆,甚至就连灵王的大日金乌灵车也都成了朝歌城的战利品。
二十五、灵王九宝
灵王大军之中,最有价值的战利品,莫过于灵王九宝。
除了灵王的随身三大配兵,冰钻沥泉枪,水火鸿翼刀和白玉龙剑之外,就要排到大日金乌灵车,旗幡金光营,太岳龙印,六刑兽符,鎏金旗和天罗王帐。
冰钻沥泉枪在乱军之中遗失,并没有找到,水火鸿翼刀落在我的手里,灵王被围攻的时候,手中握着白玉龙剑,后来灵王杀出重围,这件神兵也跟着灵王一起不知所踪。
至于另外六件宝贝,大日金乌灵车和旗幡金光营,我走的时候带走了,太岳龙印是在莫辟邪的身上,最然也就算是落在了我的手里。六刑兽符和鎏金旗也在乱军中不知所踪,天罗王帐却是有人看到,被人在乱军中预先夺走,抢走天罗王帐的人,据说是玄甲营的统领龙泰。
灵王九宝倒有四件落在我的手里,这一场混乱,我也算是得利最厚之人。
水火鸿翼刀也就罢了,虽然是九阶虚相级神兵,但对命魂图的限定,让它的价值大打折扣。若无修炼庸国皇族秘传的水火灵蛟命魂图,不论修为多高,也不能将之解封,不能解封的水火鸿翼刀,也就相当于一件四阶虚相神兵。
只有修炼庸国皇族秘传的水火灵蛟命魂图,并且突破到了五阶以上,才能解封水火鸿翼刀的威力。
比如它在灵王的手里,就能解开两层封印,发挥六阶虚相级神兵的威力。
水火鸿翼刀的价值虽然在所有的战利品中最高,但实用价值却算不得高。
大日金乌灵车是用大日金乌的骸骨和命魂打造,虽然大日金乌在飞行速度上算不得快,也就跟重生鸟相仿,但是品阶却高的多,重生鸟目前人类发现的最高品阶也只有五阶,但大日金乌却是九阶妖兽,战斗力亦豪横无双。
在人类的占领区,根本没有大日金乌这种妖兽,也不算是人类发现的七种虚相级妖鸟之一,但是在庸国,这种妖兽却肆虐过无数城郭。
庸国皇帝雷霆震怒,这才派遣出无数高手,设下陷阱,前后耗费九年,这才将这头超阶妖兽击杀,并且汇聚庸国师匠高手,以大日金乌骸骨为材,虚相命魂为本,历时五十年才炼造出来这驾大日金乌灵车。
这辆大日金乌灵车在庸国已经传承了近千年,打造这辆大日金乌灵车的时候,庸国国力强盛,远非如今可比,现在的庸国早就没能力打造如此级别的宝物了。
纯以价值而论,大日金乌灵车因为炼造的时候,无法保持完整的大日金乌能力,跌落为八阶虚相级宝具,差了水火鸿翼刀一阶,但以实用角度来评价,这辆大日金乌灵车并不逊色水火鸿翼刀多少。
驾驭大日金乌灵车并没有那么多限制,只要魂力充沛,任何人都可以驾驭大日金乌灵车,引发大日金乌灵车的大日真炎。大日金乌灵车品阶高达八阶,仗着这辆大日金乌灵车护身,就算八阶虚相级强者,急切间都伤害不得,至少能抵挡半日。
旗幡金光营却是击杀五阶以上的金光吼,炼制成的一套阵旗,总计三十六面,只要将之随手布下,就能化为一座大营。
旗幡金光营防御力之强,就算数万大军也难攻下,只有数十名五阶以上的强者联手,才有希望将之打破,防御力更远在西岐城那种城高墙厚的据点之上。
旗幡金光营虽然庸国还有国力炼造,但一共也不过就只有三套罢了,灵王这一套还是因为他有望继承皇位,这才能临时调用,还不算是属于他的东西,只是被他逃走的顺手窃取。
大日金乌灵车和旗幡金光营,都不是单打独斗时候,运用的宝物,两者都是用在两军对垒上,才更见效力。前者驾驭来冲阵,不逊色一位八阶虚相级强者,后者本来就是历代庸国帝王出行的亲兵大营。
至于太岳龙印,却是一头七阶的太岳龙,被庸国的强者炼造成了一枚印章,不但可以操纵重力咒文,横压如山,内中还自辟乾坤,这件宝物是灵王九宝唯一一件,真正属于灵王自己的宝具,乃是他出生的时候,庸国皇帝赐下,亦是他私人宝库。
莫辟邪能够执掌这枚太岳龙印,就可知他有多得灵王宠爱和信任,但是最后,莫辟邪仍旧叛了灵王,想要另谋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