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系暖婚 第324节
话音沉甸甸的,越到后面越没了声,像被掐住了咽喉,他重重喘息着。
过了很久,她耳边才传来时瑾的声音:“你要是死了,我就多活一天,料理好你的后事,我就跟你埋在一起。”
那时候,时瑾才十八岁,最好的年华。
姜九笙低头,把眼泪蹭在时瑾衣服上,沙哑的烟酒嗓带了浓浓的鼻音。
她闷着声问:“后来呢?”
回忆到此,时瑾说完了,却许久回不了神,他稍稍用力,把她抱紧一些,仍是心绪难宁,时隔八年,依旧心有余悸。
因为差点失去,想起来,心都会疼,会怕。
他沉默了顷刻,瞳孔里还有尚未褪去的苍凉:“你好转之后,我就着手准备,想将你送出国,离秦家人远远的。”他低头,亲了亲她通红的眼睛,“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
她抬头:“是意外?”
“不是。”时瑾顿了顿,说,“是秦行。”
因为秦家的继承人不能有弱点,秦行一直容不得她。
“不过,我提前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将计就计了,想借此机会让你在车祸中脱身,只是没料到秦行会做那么绝,制造了连环车祸,那场意外伤了很多人,其中有一对母女当场死亡。”
姜九笙很快就想到了:“死的那个女孩和我换了身份?”
真聪明。
时瑾点头:“你若是还活着,秦家不会善罢甘休。”
他伪造了尸体,让她金蝉脱壳,然后,她便养在了姜女士家里。
他断了秦明立一根尾指,毅然离开了秦家,去了耶鲁学医,养一条博美犬,变成了与人为善的绅士。
他花了八年时间,重新站在了她面前,以她喜欢的样子。
他说了许多许多,她消化了很久,眉头却越皱越紧,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翻天覆地,像卷土重来的风暴,冲撞翻涌没个消停,可偏偏,毫无思绪与规律,什么都理不清,缠缠绕绕拧成了一团乱麻。
许久,她问时瑾:“我身上这个疤是怎么来的?我问过医生,说不是车祸。”
“是良性肿瘤,在去秦家之前开了刀,因为留了疤,你说不好看,非要让我带你去纹身。”时瑾带着她的手,覆在自己右腹上,“我也是那时候纹的,和你的一模一样。”
“时瑾。”
“嗯。”
她狐疑不决了许久,仰头看时瑾的眼睛:“我失去记忆不是因为车祸事故对吗?”
上次常茗给她做催眠时说过,她的意识里,有过催眠暗示。
或许,和她的病有关。
时瑾沉吟,说:“是催眠。”他伏在她肩上,低哑的声音轻轻绕进她耳里,带着他微重的呼吸声,“我怕你自杀,若是再来一次,我可能真要疯了。”
果然。
与她的猜想一样,重度抑郁症的治愈几率很小,除非破釜沉舟,记忆催眠虽然冒险,却是短期内最有效的方法,那时,她已经有了自杀倾向,时瑾根本等不起,只能剑走偏锋。
怪不得忘得这么一干二净。
姜九笙起身,面朝眼前的小楼,凝视了很久,迈开了脚步。
时瑾毫不犹豫地拉住了她。
“笙笙,”他摇头,眼里有央求,“别进去。”
她没有收回脚,若有所思。
他拉着她的手腕,冬夜天凉,他手心却有薄汗,声音像是压抑着,低得像呢喃:“我怕你想起来。”
怕她生病,怕她像八年前那样。
姜九笙抬头,瞳孔漆黑,亮得惊人,像雨后拨开了云雾的晖光。
“时瑾,”话音突然停断,姜九笙的目光不经意间刚好掠过门口,然后定住了,“这里本来是不是放了吊篮椅?”
时瑾闻言,神色立马紧张了:“笙笙,你想起来了什么?”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口,试图深想,可脑中像有千丝万缕的线在拉扯她的神经,稍稍用力便会绷紧,扯得她头痛欲裂,几乎站都站不稳,身体摇晃了两下。
时瑾扶住她,揽在她腰上的手不自觉地收紧,“笙笙别想了,什么都别想。”他紧紧攥住她的手腕,几乎失控,“我们出去,我们现在就离开。”
她定在原地,没有收回已经迈进了门槛的脚:“时瑾,”
时瑾打断她:“我求你了,笙笙。”
她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因为从未见过,时瑾这样栗栗危惧的样子,像绝境里最后的孤注一掷。
“笙笙,”
他始终紧紧攥着她手,用力得几乎要勒断:“还记得我在赛尔顿跟你说过的话吗?”
她记得。
他曾说:“这世上有两个我永远都医不了的人,纵使医术再好都不行,一个是我自己,另一个,是你。”
“所以,你要健康平安一点,不要生病受伤。”
过了很久,她耳边才传来时瑾的声音:“你要是死了,我就多活一天,料理好你的后事,我就跟你埋在一起。”
那时候,时瑾才十八岁,最好的年华。
姜九笙低头,把眼泪蹭在时瑾衣服上,沙哑的烟酒嗓带了浓浓的鼻音。
她闷着声问:“后来呢?”
回忆到此,时瑾说完了,却许久回不了神,他稍稍用力,把她抱紧一些,仍是心绪难宁,时隔八年,依旧心有余悸。
因为差点失去,想起来,心都会疼,会怕。
他沉默了顷刻,瞳孔里还有尚未褪去的苍凉:“你好转之后,我就着手准备,想将你送出国,离秦家人远远的。”他低头,亲了亲她通红的眼睛,“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
她抬头:“是意外?”
“不是。”时瑾顿了顿,说,“是秦行。”
因为秦家的继承人不能有弱点,秦行一直容不得她。
“不过,我提前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将计就计了,想借此机会让你在车祸中脱身,只是没料到秦行会做那么绝,制造了连环车祸,那场意外伤了很多人,其中有一对母女当场死亡。”
姜九笙很快就想到了:“死的那个女孩和我换了身份?”
真聪明。
时瑾点头:“你若是还活着,秦家不会善罢甘休。”
他伪造了尸体,让她金蝉脱壳,然后,她便养在了姜女士家里。
他断了秦明立一根尾指,毅然离开了秦家,去了耶鲁学医,养一条博美犬,变成了与人为善的绅士。
他花了八年时间,重新站在了她面前,以她喜欢的样子。
他说了许多许多,她消化了很久,眉头却越皱越紧,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翻天覆地,像卷土重来的风暴,冲撞翻涌没个消停,可偏偏,毫无思绪与规律,什么都理不清,缠缠绕绕拧成了一团乱麻。
许久,她问时瑾:“我身上这个疤是怎么来的?我问过医生,说不是车祸。”
“是良性肿瘤,在去秦家之前开了刀,因为留了疤,你说不好看,非要让我带你去纹身。”时瑾带着她的手,覆在自己右腹上,“我也是那时候纹的,和你的一模一样。”
“时瑾。”
“嗯。”
她狐疑不决了许久,仰头看时瑾的眼睛:“我失去记忆不是因为车祸事故对吗?”
上次常茗给她做催眠时说过,她的意识里,有过催眠暗示。
或许,和她的病有关。
时瑾沉吟,说:“是催眠。”他伏在她肩上,低哑的声音轻轻绕进她耳里,带着他微重的呼吸声,“我怕你自杀,若是再来一次,我可能真要疯了。”
果然。
与她的猜想一样,重度抑郁症的治愈几率很小,除非破釜沉舟,记忆催眠虽然冒险,却是短期内最有效的方法,那时,她已经有了自杀倾向,时瑾根本等不起,只能剑走偏锋。
怪不得忘得这么一干二净。
姜九笙起身,面朝眼前的小楼,凝视了很久,迈开了脚步。
时瑾毫不犹豫地拉住了她。
“笙笙,”他摇头,眼里有央求,“别进去。”
她没有收回脚,若有所思。
他拉着她的手腕,冬夜天凉,他手心却有薄汗,声音像是压抑着,低得像呢喃:“我怕你想起来。”
怕她生病,怕她像八年前那样。
姜九笙抬头,瞳孔漆黑,亮得惊人,像雨后拨开了云雾的晖光。
“时瑾,”话音突然停断,姜九笙的目光不经意间刚好掠过门口,然后定住了,“这里本来是不是放了吊篮椅?”
时瑾闻言,神色立马紧张了:“笙笙,你想起来了什么?”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口,试图深想,可脑中像有千丝万缕的线在拉扯她的神经,稍稍用力便会绷紧,扯得她头痛欲裂,几乎站都站不稳,身体摇晃了两下。
时瑾扶住她,揽在她腰上的手不自觉地收紧,“笙笙别想了,什么都别想。”他紧紧攥住她的手腕,几乎失控,“我们出去,我们现在就离开。”
她定在原地,没有收回已经迈进了门槛的脚:“时瑾,”
时瑾打断她:“我求你了,笙笙。”
她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因为从未见过,时瑾这样栗栗危惧的样子,像绝境里最后的孤注一掷。
“笙笙,”
他始终紧紧攥着她手,用力得几乎要勒断:“还记得我在赛尔顿跟你说过的话吗?”
她记得。
他曾说:“这世上有两个我永远都医不了的人,纵使医术再好都不行,一个是我自己,另一个,是你。”
“所以,你要健康平安一点,不要生病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