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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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渊恼怒地瞪着她:“你这个不知感恩的女人,我刚才救了你的命,你现在居然又来谋杀亲夫,待为夫好好教训教训你!”说着,他那沾了血的唇就向着她的凑了过来。
  何当归一边拿手捂住嘴巴,一边把目光从宁渊的颈侧穿过去,惊叫道:“小游,你怎么会在这里?”
  宁渊也听到背后传来某个人的呼吸声,于是不满地低哼了一声,用手掌撑着地面爬起来,然后伸手把何当归也从地上拉起来,回身后就看到一个小厮打扮的清秀少年,比他矮了一个头,十四五岁的样子,正直直地望着何当归,那眼神着实奇怪得紧。宁渊低头瞥了何当归一眼,问:“他是谁?”
  那小厮也双眼发亮地看着何当归问:“小姐,你知道俺是谁吗?快点告诉俺吧!”一张嘴就是一口地道的山东话。
  何当归扑哧一笑,旋即走上前,用素手轻轻拍了拍小厮的脸颊(直看得宁渊头上冒出一缕青烟),帮小厮拍掉了脸上沾的一片草叶,她微笑道:“刚才就是你藏在草丛中,用血汤泼了那个面具人吧,小游,干得好!”
  “小游?原来俺叫小游啊!”小厮憨憨地摸头一笑,又问,“那小姐你叫什么呢?”
  何当归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上一世在罗家唯一的一个好朋友,眼睛弯成了两道小月牙,耐心地告诉他说:“你本是山东邹县人,后来逃荒逃到扬州来,有一天被马车撞伤抬进罗府里治疗,可是因为撞到头所以失去了所有记忆,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也忘了自己是什么人,这个‘小游’是我给你取的名字,你跟着我姓‘何’,因此全名叫做‘何当游’。而我的名字叫何当归,小字清逸,你可以叫我小逸或者清逸姐姐——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朋友和小弟,走,你跟着我回桃夭院吧……”
  这一个被何当归取名叫做“何当游”的清秀少年不是别人,而是大少爷罗白前上一次清晨时分,从罗西府的堂叔小妾戚三娘的“清雅园”里偷香窃玉归来,然后在罗东府的大门前撞到的那个小乞儿。后来,罗白前的小厮雄黄把他弄进府,并按照罗白前的吩咐把他放到北院的下人房里,不到半日小乞儿就清醒了,也并未受多重的伤,一剂黄芪黑枣复本汤就让他从床上哧溜爬了起来。
  正当雄黄以为这次事故已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时候,小乞儿摸着脑袋憨憨笑一笑,问:“俺、俺是谁啊?”
  经过一番对话,雄黄发现小乞儿虽然笑的样子有点憨,可脑子并没撞傻,而是失了忆,听他一口一个“俺”的北方口音,原来还是一个外地乞丐。见这小乞儿被自己驾的车撞出了毛病,雄黄不禁愁闷,是把他扔回大街上呢,还是留在府里呢?雄黄跑去问罗白前意见的时候,正逢上罗白前起床气最旺盛的时候,因此斥责了两句就甩手不理此事了,雄黄索性也学着他主子的样子,眼睛一闭就装作看不见那小乞儿了,反正不也没撞死人么,谁让那小乞儿在别家门口乱蹲,咱们罗府的贵门庭岂是他的贱脚能踩得的!
  虽然雄黄“看不见”小乞儿了,可是小乞儿并未因此就在世间消失——下人房里骤然多出了一个十五岁的陌生少年,人来人往的经过时都禁不住扭头多看两眼,呵,哪儿来的一个黑小子?毕竟,罗府的下人大多都白白胖胖,骤然出现了一个黑瘦的异类,确实比较扎眼。
  入府的前两天里,这少年身上有伤时,他就半躺在大通铺上望着来来往往的人呵呵直笑,谁看他他就冲谁笑。等伤好得差不多了,他就自顾自的下地活动筋骨,又扭脖子又转腰。别人劈柴,旁边多一把斧子,他就上去一块儿劈;别人挑水,井边多一个水桶,他就上去帮着拎一桶;到了开饭的时候,干活时曾被他搭过手的人,就匀出两个馍递给他吃;到了发秋季制服的时候,刚巧就多出了那么一套,传了几人之手都不合穿,最后就落在了他的手上。
  穿上一套蓝色佣人制服的少年,干起活来就更似模似样了,伙食也从两个馍馍变成四个还加了汤,不过因为他是一个不在花名册上面的外来人员,而掌管人事的宝管事至今都未发现他的存在,所以他就像是一个没有编制的临时工,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差事。
  每日里他在府中甩着手闲晃荡,口中偶尔还自得其乐地哼出一两句家乡小谣,手脚却是非常勤快的,眼里永远能找到活儿。一看见别人干嘛,他就跟上去干嘛,干完了之后擦把汗笑一笑就走,连个名字都不留下(他自己也不知道),久而久之就博得了府中不少下人的好感。照比起从前风餐露宿的时节,他现在的日子过得实在滋润得多了,才半个月下来他就“入乡随俗”,变得白胖了不少,个子也抽高了两分,一眼望去人又俊秀挺拔又有精神,别人一盯着他打量,他就咧嘴笑。
  有一天的黎明,他醒得很早,跳下那十一个人挤十个床位的通铺,跑出去想找活儿干,可此时天光还没有大亮,他在府里走了很久都看不见一个人。后来他七拐八绕地来到一座匾名叫“鸟鸟丁”的亭子,看见一男一女正在亭子里亲亲嘴,叉叉腿,而那女人竟也不嫌天冷,哼哼唧唧的把身上的衣服扔了一地,还摇头晃脑的将满头的宝石珠翠甩了一地。于是,他就想上去问问那两个人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谁知还没有把想法付诸行动,一个长得像人的妖怪就从天上飞下来了。
  当是时,亭子里的男人被妖怪捉走吸血,而那女人则被当场吓晕。那妖怪的眼睛泛着紫光,吸完那男人又吸了一只过路的猪,吸完了猪又追在二男一女后面乱飞,吓得藏在草丛中的他全身瘫软,手脚不听使唤。等那妖怪飞走后,他立刻慌慌张张地跑回下人房的通铺边,问年龄最长的周大伯如何才能降服妖怪,周大伯一个好梦正酣,如同说梦话一般地告诉他,“要往那妖怪身上淋加了尿的狗血,浇上去妖怪就化了……”
  于是今天,当那个妖怪再度出现的时候,虽然它的脸上戴了面具,可是紫色的眼睛和身上的衣服一点都没变,让他一眼就认出了它乃上一次的那只吸血妖怪,所以立刻跑去厨房后巷找到一桶猪红,又依照周大伯的指示往里面加了一些作料,然后拎着桶就往欣荣殿那边赶去降妖,正逢戴面具的妖怪与一个女孩子双双挽着胳膊,私奔一般地往花园里面跑,于是他拎着桶追了上去。
  那个女孩儿他今天刚见过一次,知道她是府里的一位主子小姐。今天下午他路过花房的时候,看见每个人都抱着两三盆菊花往外走,于是他也跑进花房一口气抱了六盆菊花跟着众人一起走,走到了一处落英缤纷的美丽院落,远远的院子正中站了一个微微含笑的女孩儿,被漫天的桃瓣花雨衬托得就像一位桃花仙子。他一时看得怔住了,竟将六盆花摔落了五盆,幸好那位仙子小姐和她身旁的嬷嬷都没注意到这一幕,也没出言申斥。之后有个圆脸小丫鬟跑过来捡走了地上所有摔坏的菊花,说要做什么菊花茶,他瞧着着小丫鬟有两分眼熟,颇像是那一日被妖怪追赶的三人组中的一个。
  后来,为了救仙子小姐,他就把那一桶驱邪化妖的汤水淋在了妖怪身上,可能是猪血不如狗血管用吧,反正那妖怪最后一点儿没“化”的跑掉了。再后来,他见一个少年把那位仙子小姐压在草丛里忙活得不轻,于是,他就想上去问问那两个人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谁知还没有把想法付诸行动,被压在下面的仙子小姐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管自己叫“小游”,让自己管她叫“清逸姐姐”,说自己是她的“朋友和小弟”,还要把自己带回她的院子里住!
  “清逸姐姐?”他困惑地问,“这里的人都不知道俺的身世来历,姐姐你是从哪里知道的?”不知为何,他竟然张口就管这个比他矮了一头的仙子小姐叫“姐姐”,却不感觉有丝毫突兀。
  何当归略踮起脚尖拍一拍他的头,温柔道:“小游乖,这些事以后我会慢慢解释给你听,总之你以后只听我一个人的话就好了,我就是你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你想吃什么想要什么只管来告诉姐姐,姐姐都会拿来给你;别人若是欺负你,你也只管跟姐姐说,我去帮你出气报仇,小游你记住了吗?”仿佛是想将上一世对他的亏欠都弥补回来。
  仙子小姐讲话时贴得很近,她发上的馨香猝不及防地袭上鼻端,不禁让少年小游呆呆地点头说:“记住了,姐姐是咱唯一的亲人,以后咱只听姐姐的话。”
  何当归满意地点点头,正要再嘱咐他几句关于“罗府是一个危险的地方,以及罗府的几个最典型的危险人物”之类的话,忽而感觉腰间一紧就又一次落进了宁渊的怀里。她挣扎了两下都挣不出他的箍制,不由得气恼道:“宁公子,我跟你并不熟悉,请你以后要讲话时就正常讲话,不要随便动手动脚的,一则我‘弟弟’正在旁边瞧着呢,你不要教坏了小孩子,二则……你忘了你当日曾发下的誓言了吗?”
  宁渊更是一肚子气,自己堂堂王爷之尊,两次救她性命,她还总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对着一个傻乎乎的小厮她倒是亲切热络得不同寻常,不只上去就认了一个弟弟,还一会儿摸脸一会儿摸头的,看得自己双眼喷火,就算是亲弟弟也要守礼,何况是一个小厮打扮的明显比她大五六岁的傻大个儿弟弟!她不懂得什么叫“男女授受不亲”吗,还是只对自己才如此“不亲”?何况,主子和奴才的关系再好,也从未听说过有拜把子当兄弟姐妹的,主就是主,仆就是仆,若胡乱认作一通,岂不废了纲常礼法?哼,等把她弄进了王府,少不得要好好调教调教她!
  何当归被他怀中的龙涎香的气味搅得心神大乱,想起前世最爱用此香的那个负心人,她的心情就更烦躁了,当即低喝一声,使出了一招华山派的“推门见山”,一掌推开了宁渊,只因此刻心中气血沸腾,所以原本不懂得如何使用内力的她,竟然无师自通地用上了五六成的内力,将身受重伤且毫无防备的宁渊一掌推得倒退十几步,最后摇摇晃晃地倒在草坪上。
  “你竟然会武功?你还打我?”宁渊凄厉控诉了两声之后,愤慨地瞪了她一眼,然后缓缓地闭上了疲惫的眼睛。
  ☆、第134章 段哥哥何妹妹
  更新时间:2013-08-30
  何当归也没料到这个武功卓绝的少年会被自己一掌就打倒了,还以为他刚才不过是在装伤博同情,进而胡搅蛮缠地扑倒自己,此刻见他真的伤势不轻,连忙把手腕上的针套解下来,为他诊脉施针,治疗内伤。扎了四五针之后,何当归没好气地拍拍他的脸,哼道:“睁睁眼,别装死了,我来问你,刚才赴宴的时候你还好端端的,怎么一眨眼的工夫就伤成这样了?简直像变回了我第一次见你时的重伤状态,你是怎么受的伤?”
  刚才,就在他倒在这没良心的丫头身上之前,宁渊就感觉到自己的印堂穴和鱼腰穴相继一跳,明白自己这是在不意间让古井心失了守,以致令他的“墨瞳术”失效……算起来,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所谓墨瞳术,其实是在印堂穴和鱼腰穴两处用药物催发出来的一种幻术,是柏老师自创的一门神技。这墨瞳术对自己尤为有用处,因为他双目随他的母妃,天生有一双茶色眼瞳,让他行走于庙堂和江湖之间有诸多不便,自从四年前跟柏老师学得了这项技艺,他便着意下苦功夫练习了一番,这几年中从未破过功,也不用担心瞳色跟常人不一样的问题。可是这一次遇着了这个丫头,就像是遇着了他命里的魔星一般,处处都克制着自己一般,让自己往日里处处得利的意气风发,在她这里却处处吃瘪。可恶,莫非自己上辈子欠了她的?
  这丫头声称她是齐央宫的人,还知道诸多朱元璋于深宫中的生活细节,令他不得不谨慎行事,好瞒住自己的秘密。虽然他已经暗自发誓一定会将她弄到手,不过在弄到手之前,他还是不能向她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私自离藩的秘密,至少不能在自己如此虚弱没有自保能力的时候,所以他的茶色眼瞳绝对不能给她看。
  因此,经过这一番计较之后,宁渊紧闭着眼睛,闷闷地说:“我有点困所以不想睁眼,你治你的不用管我,反正你要负责把我治好,治不好我就躺这里不走了。”
  何当归闻言柳眉倒竖:“凭什么!”他怎么像个无赖一样?
  “凭什么?”宁渊冷哼道,“就凭打伤我的是你的‘段哥哥’,你这位‘何妹妹’当然要负责把我治好喽。”
  “段晓楼?”何当归讶异地挑眉,“你跟他打个什么劲儿,你现在不是正冒充陆江北的弟弟吗?”反正旁边站着参观的小游什么都听不懂,她索性说这样的秘密之事也不避讳着小游。
  宁渊有些不悦,忍耐着没有睁开眼睛,冷哼道:“哪个扮了陆江北的弟弟,你不是已经猜出我跟陆江北他们有嫌隙了吗,哼,”说着他话音一转,酸溜溜地说道,“虽然我被他打伤,不过你的段哥哥也让我挂了彩,你一定很心疼吧?”
  纤指中的银针立刻扎得他倒吸一口冷气,何当归佯怒道:“什么哥哥妹妹的,你胡说些什么,我跟段世子今日才第一次相识,你快交代,你为什么要打人家,你伤的人家重不重?”他们这些有武功的人真是麻烦,有什么不痛快不顺心都要刀枪棍棒地打上一场,最后弄得个个有伤,人人吐血。像自己跟罗白琼这样子多好,明明心里都厌恶透了对方,却仍旧斗得文明礼尚——暗地里一把一把的软刀子交锋,表面上还是相亲相爱的好姐妹。
  “你说的是真的?”宁渊的眼睛张开了一条缝隙,质问道,“你真的跟段晓楼不相熟?那他为何‘何妹妹’‘何妹妹’的叫唤个不停?”
  何当归虽然不觉得宁渊和段晓楼二人打架跟自己有什么牵扯,不过他们多多少少都跟自己有些瓜葛,所以为了止息二人的干戈,她还是胡诌道:“你刚刚没在殿上所以没听到,这位段世子是个极和善的人物,对着所有小姐都和和气气的,‘关妹妹’‘罗妹妹’‘何妹妹’的一通叫唤,又不是独独只叫了我一人。如今他飞来飞去的找我,肯定也是老祖宗托了他来找的,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而且这也不算撒谎,段晓楼就是不认得自己了嘛。
  宁渊忍不住把眼睛张开,望着她确认:“你没骗我吧,我听段少的声音鬼哭狼嚎的,悲戚得很。”
  “那是你耳朵有毛病,我怎么没听出来?”何当归又抬手往他的胸口扎了很多银针,直将他扎成一个刺猬,无意间抬眼对上了宁渊的眼眸,她不由得低呼道,“你的眼睛……怎么会这样?”
  宁渊被她的这一声低呼吓了一跳,连忙把眼睛重新闭上,奇怪啊,他在睁眼之前明明屏息敛神重新召回了墨瞳术,她怎么还是望着自己的眼睛惊呼?难道说,他对她的情动之深,已经到了无法平心静气使用墨瞳术的地步……
  “宁公子,我瞧你的眼白之中隐现蓝丝,而眸心处骤缩骤扩,分明是寒月受风,肢冷脉伏,以致水土不服的症状,”何当归细观着他的眼睛和面色,为他诊病道,“怪不得你的内伤一直不见好转,原来你在生着寒病呢,若是你信任小女子的医术,不妨用一用小女子开的这个药方:雄黄六钱,朱砂五钱,麝香两钱,冰片两钱,牙硝一钱。以上药材各研极细,密贮于瓷瓶,每次服用时,用漆筷沾两下,再搅入温开水中化匀服下,如此半月后,此疾可除。”
  宁渊听到一半儿之后就松了一口气,暗道这丫头原来只是诊个病症而已,干嘛突然惊叫一声,弄得这么大惊小怪的,害他白白受惊一场。
  何当归见对方不答话,以为他不把这类小病放在心上,所以又强调了一回:“你不要觉得有真气护体就百病不侵了,这水土不服之症若是不及时治疗,会跟你的内伤在一起越搅越大,最后可是不堪设想的……我刚刚说的那个药方你记住了吗?”
  宁渊拽拽地轻点了一下头,答应着说道:“我记住了,回去之后我就开始吃这个药……你在罗家里也要多多保重,把自己养胖一点。”
  这种难得的温柔之语从他嘴里讲出来,可谓是一种恩赐,可是听的人没什么反应,还在专注地拨弄他胸口的那一把银针。这时,宁渊讶异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胸口,才一会儿没注意到,自己的心口位置怎么插了这么多针,足足有四五十根之多!刚想责备她又在谋害亲夫了,宁渊突然发现自己之前中的段晓楼那一掌的寒气,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就散去了大半,而且中掌之处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
  何当归略做思考,侧头看一眼旁边站立的少年,吩咐道:“小游,你去厨房找找看有没有酒,最好是呛鼻子的烈酒,找到了给我拿半瓶来。”烈酒可以配合着她的金针打穴,把疗伤的效果提升到最佳,当时她在水商观中高烧不退,用的也是这种加强型的针灸方法来瞬间退烧、安神。本来这一手绝活儿不该在宁渊这样一个外人面前显露,不过他总算救过自己两次,医者的本能让她无法对这样一副伤病交加的躯体弃之不顾。
  待那少年得令,双眼一亮跑远之后,宁渊好奇地看着何当归说:“丫头,你究竟从哪儿学来的这些本事,如此高明的医术和针法,”见她耷拉着眼皮不理会自己的问题,宁渊又加了一句,“还有你的茶艺与宋友的‘宋氏茶艺’如出一辙,可我从未听宋友提起他曾收过什么女学生,你是从哪儿学来的这一套‘云隐茶泡法’?”
  待宁渊讲到了最后五个字,何当归摆弄银针的手突然就停住了,用一种极古怪的眼神,盯着宁渊的眼睛重复道:“云隐茶泡法?宁公子你……也知道这云隐茶泡法?”
  “是啊,”宁渊不知她为何突然露出这样的神情语态,猜测她可能对于有着“赛陆羽”之称的当世第一茶艺大家宋友心怀仰慕,于是就详细地为她解说道,“这道用李商隐之七言诗‘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为名的云雾茶泡法,亦称为云隐茶泡法,是宋友这两年新研创出的一套绿茶的冲泡之法,用在云雾茶、碧螺春茶之上最佳。话说回来,刚才你泡茶的时候,我伏在欣荣殿的屋顶上看了之后心中着实吃惊,只因为这种泡法,宋友只在我和风扬面前展示过呢,你从哪儿学来的?”
  何当归越听面色越冷然,握着银针的手和嘴唇都在轻轻颤抖,而一双眼睛更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宁渊看,眼神明亮而犀利,让宁渊被瞧得心里发虚,何当归用试探的语气问:“你跟宋友……经常见面吗?”
  宁渊不知她为何突然这样一副见了鬼神情,迟疑地点头说:“是啊,他就住在我家里……你很敬仰他吗?我可以帮你引荐,说起来,这云隐茶泡法的四句诗中还暗含了你的名字‘何当归’呢,呵,难怪你突然这样感兴趣啊。”宁渊自顾自地为对方的异常表现找了一个借口,可是对方远远不是对宋友“感兴趣”这么简单。
  何当归仰头望着满天星斗,回想着“赛陆羽”宋友的生平,此人早年也是一位行走江湖的武人,后来与人仇斗时被削去了一双膝盖骨,从此无法走路,才开始在家中专心研习茶艺,成为一代茶艺大家。可是宋友当年闯荡江湖时惹过不少麻烦,仇人接二连三地找上门来,不肯让他安度余生,搅得宋家鸡飞狗跳。宋友不堪其扰就,就留下书信一封遁入空门,实际上,他还未曾剃度就被十七皇子朱权派人接走藏起来。
  后来朱权被封为宁王,去大宁赴任的时候也带上了宋友,将他安置在王府的九兰苑中,只要一有空就去找他品茶对弈。而何当归的这一手茶艺,也是入王府之后跟宋友学到的,而且如果她所记不错的话,直到建文三年宋友病逝,宋友都从未出过宁王府,也不曾为其他人泡过茶。
  “没错啊,我对宋大家心仪已久,”何当归收回仰望夜空的视线,直直地看向宁渊,“听说他捐身佛门,隐匿于山林石窟,我还常常引为憾事,原来宋大家是搬到宁公子家里去了,呵呵……宋大家什么时候住进公子家的呀?”
  宁渊见她重新开始言笑,眼神虽然有点怪,表情还是非常生动活泼的,于是他也笑道:“宋友半年前就做了我的门客了,你想见他又有何难?只要你愿意做我的侍妾,跟着我回家,那你就是想天天跟他探讨茶艺也没问题……丫头,虽然现在不能对你说出我的真实身份,不过我向你保证,做我的侍妾绝对不会辱没了你,恰恰相反,这是你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归宿。我看得出你在罗府里住的并不开心,这里的人对你都不好,与其在这个地方待下去,还不如跟我一起……”
  何当归只觉得周身的血液冲上了头顶,四肢都是冰凉的,而耳朵则被激荡的气流冲的“嗡嗡”作响,渐渐听不到声音,只能看到那张嘴一张一合地说个不停。尽管她不想去想起任何有关朱权的过往,可那些融进她前世整个生命的记忆不是说忘就能忘记的,如果她所记不错的话,半年之前,朱权就被皇帝封为宁王,派遣到了西北军事重镇大宁,并在彼处建了一座宁王府,而宋友也是在半年前住进王府的。
  一阵夜风吹过来,让她冷得打了个寒颤,这个所谓“宁渊”宁公子的身份已经昭然若揭了,太可怕了,他居然离她这样近,他居然跟她再度相逢,他居然“又一次”想让她做他的侍妾!
  ☆、第135章 最远最冷最伤
  更新时间:2013-08-31
  “清逸姐姐,”小游欢快的声音从背后响起来,“俺找到你要的烈酒了,有满满一壶呢。”
  何当归一边用手哆哆嗦嗦的拔走所有银针收回针套,一边咬着后牙槽从牙缝中吐出一句,“用不着了,你拿走吧。”那些银针收得太急,还未及码整齐,几根突出的针尖全都刺在了她的指头上,渗出一颗颗晶亮的血珠,洇在了黑色的丝绒针套上。十指连心,她却感觉不到痛,只是冷得发抖。
  “姐姐你没事吧?”小游也觉出了不对劲。
  而平躺在地上的宁渊更是满面诧异,刚才两人还谈的有说有笑的,自己讲错了什么话了吗?她怎么说恼就恼了?可是,之前他们的几次相处中,他曾讲出过更多更过分的话来,她都是面不改色,也没有丝毫受到冒犯的羞恼,只是用机智灵巧的方式与他周旋到底,这也是他对她越来越感兴趣的原因之一……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不是想说见一见宋友吗?自己只是顺着她的话说,她为何突然就变成这样了?
  “丫头?”宁渊试探地低声问,“你生气了吗?是在生我的气吗?”
  何当归此刻全身都在发抖,根本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也不想再多看那个人一眼,只是闷着头收拾好她的针,又闷着头拽起站在一旁的小游,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座黑漆漆的花园,只想离得这里越远越好。
  宁渊虽然受伤不轻,可是也不至于躺在地上站起不来,他原本可以去追她问个明白,可是他心中实在猜不透她的前后反差,所以一时也躺在那儿没有起身,只是望着那个渐行渐远的纤细身影,在心中反复回思着他们间的对话,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他冷了脸的呢?
  之前还好心地为他诊脉,让他吃治疗水土不服的药散,后来他对她的医术和茶艺表示好奇,她的眼神好像就有点不对了,尤其是在听说宋友住在他家里的时候……她跟宋友有仇吗?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她刚刚的神态和动作在他看来,与其说是在“生气”,倒不如说是“恨”更恰当一些。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能让她恨到全身都在不自觉的发抖?罗家那一班子人他也都见过了,有的人公然打她骂她,有的人曾把她推下假山,有的人欺侮她折辱她,有的人对她用上了歹毒的药粉,面对那样一帮人,他也未曾见她恨成这样,事实上,那一次她的表情是漠然而冷淡到极点的……想不通,想不透。
  何当归拖着小游往桃夭院走,一边低埋着头走一边噙上了一丝讽笑,枉她还自以为两世为人,处处都比别人棋高一着,竟然跟那个披着人皮的狼相处了多日都未发现一点端倪,她真是全天底下最傻的傻瓜!
  谁会成日配着装有龙涎香的香囊,谁会连枕头旁边都放上一块龙涎香?谁会有如此精妙的易容工夫,谁又能使唤得动柏炀柏给假风扬做那张人皮面具?诸皇子皇孙中,又有谁会城府深沉到成日里用一张假面和假声音过日子?只有他!只有那个一心谋划着怎么去当皇帝的朱权!
  太可怕了,没想到朱权竟有这样高强的武功。“”如今他不过十五岁,就有跟高绝不相上下的轻功,还能带着一身内伤跑去火并段晓楼,并刺伤了段晓楼的手,可想而知五年、十年、十五年之后的朱权武功有多么高!
  可是上一世她跟了他十四年,为他做着各种机密事务,为他谋划着各种阴谋阳谋,让他进能跟惠帝和燕王一争天下,退能偏居一隅做个闲王。她二十二岁时为救他性命而小产,失去了腹中一对四个月大的龙凤胎,二十八岁又为他生下女儿朱语湉,她一直自认为是他的心腹中的心腹,爱人中的至爱,可她一直到死的那天,都不知他有这样高强的功夫!
  上一世的朱权虽然也常常出入军中校场和伍樱阁,虽然也上过战场杀过敌,也打过擂台行走过江湖,可他在所有人面前、包括她的面前,显露出的武功都不及如今这个十五岁的“宁渊”的三成功力,而且进进出出之时还常带着一群护卫保护他的安全,现在想来这些全部都是他的韬光养晦之计!
  何当归又打了一个寒颤,忍不住去双手抱住小游的手臂取暖。
  若是朱权有这样的功夫,在她二十二岁那年,根本就不必挺着一个大肚子去为他挡那刺客的一剑!他为了韬光养晦,为了不让人知道他的武功底细,竟然任由她扑过来为他挡剑,竟然眼睁睁地看着那剑锋送进她的腹中!回想到自己那一对已经长成人形的儿女从自己的身体中滑出,最后被装进一对小小的香木棺的情景,回想到朱权那时候的那一副眼神闪烁不定、略带几分愧疚的表情,何当归就恨得全身发抖,为她的那双不能出世的儿女心痛得想要放声狂呼几声。
  小游紧张地拍一拍她的肩膀,问:“姐姐你是不是不舒服?俺背你去药庐抓副药吃吧?那里俺熟。”
  何当归忽而泪如雨下,抬眼瞧着这个有些傻气的少年,上一世里他是生生被自己连累惨死的,死后还被鞭尸,而罪魁祸首也还是那个朱权……还有自私自利的自己……若不是那时候的自己鬼迷心窍的对朱权死心塌地,也不会为了帮朱权办事而牺牲了小游,不会为了帮朱权保守秘密而不去给小游收尸,任由恶人鞭笞几天。
  可怜的她的三个孩子!可怜的小游!可怜的自己!
  何当归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的巨大悲痛,一把搂住小游抱头痛哭起来。爱情从希望开始,也由绝望结束,死心之后,便不再存着任何她曾经对那人有过的期待。
  最遥远的距离,最寒冷的秋夜,最伤痛的回忆,朱权负她何其之深!她为了一个朱权又失去了何其之多!纵使能够重来一次,她又如何能面对午夜梦回之时,常常出现在她梦里的三个血淋淋的孩子,如何面对这个被自己亏欠良多的傻弟弟,如何修补自己那一颗被伤得千疮百孔的心?
  这一切,全都是朱权欠了她的,她要让他全数还回来,她要让他以血偿血,以命抵命!
  何当归突然不哭了,泪眼朦胧地抬起头来,死盯住小游那泪湿了一片的胸膛发呆,现在的朱权身受重伤又毫无防备,现在就是自己杀死他的最好时机,错过了这一次她就再也不能报仇了!
  ※※※
  大雪,漫天纷飞的大雪,雪花像撒盐般在空中散开。天地之间一片银白,一只苍鹰突然抖落了身上的浮雪,一飞冲天,转眼间只留下一个模糊的影子。
  这里是长白山,积雪终年不化,寂静常年守一。然而谁又能想到,在这个碎玉飘洒的天地中,竟然有五个娇小的少女正在拄着拐棍登山,她们走走停停,似乎走得非常吃力,让人不禁替这些女孩子们捏把冷汗。
  细看之时,其中四个都梳着圆圆的丫鬟髻,而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少女则梳了一个怪异之极的发型,她的一头长发很简洁的在脑后束成了一个马尾状的长长发辫,走起路来东甩西甩,时常会甩到走在她后面的那个梳着丫鬟髻的少女脸上。马尾辫少女仰头看天色不早,于是拍拍手对后方的四个丫鬟髻少女说:“甲乙丙丁,别磨磨蹭蹭了,来!大家都跑起来,等到了山上,我请你们吃红烧元蹄!”
  金甲撇嘴说:“小姐你好会骗人,红烧元蹄都在山下面冬瓜镇的酒楼里,这峰顶子上有红烧元蹄才怪!”
  银乙耷拉着眉眼说:“好小姐,莫说是跑,咱现在连走也走不动了,求你让大伙儿歇一歇吧,再走要出人命了!”
  满丙连忙摆手道:“银乙你莫说胡话,这里哪是个歇脚的去处,又冷又湿不说,漫山遍野都是那些虎豹豺狼和毒虫毒蛇!”
  内丁突然仰天惊呼:“呀——有毒蛇!”说着扬手指向不远处。
  其他四人齐齐扭头看去,果然见一条斑斓大蛇立在那里,张着口吐着信子仿佛在笑,为了这送上门来的美食。平心而论,它确实有挑战这些少女的资本,不只口中獠牙尖尖,而且立起来的时候个头儿有半人之高,蛇身中断最粗的地方赛过人的手臂。
  “都别动!”马尾辫小姐沉着冷静地说,“见了蛇是绝对不能乱动的,因为胡乱移动只会让蛇感应到猎物的位置,其实,它们蛇类的视力并不好,跟青蛙一样对移动的目标更敏感!”于是,四个丫鬟都像突然被点了穴一样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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