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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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籍说,“我幼儿园的时候就挺胖的。再说,我很少健身,不像有些人那样,每天都要去健身,炼出一身肌肉。男人一到三十,要是不注意,就容易发胖。哎,我也到这个坎上了。”
  夏榛吃着鱼肉,审视了庄籍后,说,“其实你长胖也没什么。反正我不介意。男星也和必须保持身材的女星一样节食,还真可怜。”
  庄籍说,“怎么什么事到我身上就开始可怜了。人要是连自己的身材都控制不住,那还能做什么事。我要是发胖,那肯定就难看了,我的粉都要转黑了,事业就完了。我现在最重要的是什么……”
  庄籍说着,微微垂下了眼皮,长眼睫毛闪了两下,说,“也就我这张脸了。”
  夏榛说,“大家都说你演技好,你是实力派的演员,不是吗。”
  虽然夏榛不喜欢庄籍做演员,但现在还是开始安慰他。说一个演员只有一张脸,他觉得不是夸赞,所以要安慰他。
  庄籍点点头,说,“是的。比起谢斐,我的演技也只有更好的,但赖不住我比他长得帅太多,反而被他压在下面。”
  夏榛完全没闹明白庄籍的逻辑,不过他倒是知道谢斐的,谢斐现在是国内很有名的一线男星,拿过影帝的大奖的,夏榛看过他演的电影,觉得的确不错,人长得也帅,英气勃勃,和庄籍的俊美,是两种不同的感觉。
  夏榛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好说,“只是机遇问题而已,是金子总会发光,你若是想拍电影,要投资,我给你投。”
  庄籍含笑看他,道,“你这话够意思!好!不过,你完全没弄明白我想说什么,这根本不是机遇问题,那是因为我长太帅了,脸压住了演技,别人认为我戏路窄,好电影都不找我,找我的都是些什么烂片啊,简直让人生气,以为我是因为演不了大荧幕才不去拍电影吗!”
  夏榛在无语之后,说,“那是没办法的事,你妈把你生这么帅,有什么办法。”
  说完之后,两人对视一眼,都开始笑。
  庄籍不再吃饭,只是稍稍喝点汤,说,“你变得幽默了很多嘛。”
  夏榛说,“哪里哪里,小弟不过是受你熏陶才有今日。”
  庄籍,“……”
  庄籍不再和他开玩笑,端着酒杯和夏榛碰杯,喝了一口后慢慢说,“的确是必须转型了,不然连吴虞那种人,都能在背后说我混得差,才一直拍电视剧。现在我还好,还年轻,偶像剧也能接,而且还演得出嫩的感觉,要是像某些人四十岁了,还在演偶像剧,那就会被人嘲笑死了。”
  夏榛说,“你也不要这样自我贬低,你不是以历史剧见长嘛。”
  庄籍说,“历史剧叫好的根本不叫座,太沉重暗沉了,除非像那些骗小姑娘的清穿剧。再说,拍陈导的戏,基本上是友情出演,虽然是演男一号,片酬只够吃饭生活给助理发工资,还累得要死。”
  夏榛说,“那你干嘛总和陈导合作。”
  庄籍说,“我最初是他发掘出来的,做人总不能不知恩图报吧。再说,他的东西的确拍得好。跟着他,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像这次这个于导,就拍快餐偶像剧,能糊弄观众的地方就糊弄观众,有些台词,我念着都起鸡皮疙瘩,跟着他,什么也学不到。吴虞每次都演这种东西,她那张脸,又整得像个模型,漂亮是漂亮,但很难让人一眼记住,网上全是那种小锥子脸,看到她,谁能一眼分辨出她到底是谁,所以总投大钱担纲主演,一直红不起来。那是没有特色。”
  说到这里,他就笑了一下,道,“不过她那干爹还真是对她好得没话说,一部部戏地花钱捧她。估计除了她那个干爹,很难再找到人这么舍得在她身上花钱了。所以,即使你有夏氏太子的名头,人也不一定买你的账。”
  夏榛无语地看着庄籍,“怎么又说到这个上面来了。”
  庄籍赶紧打住了,说,“抱歉。不说吴虞了。说我。其实我也有这个缺陷,在屏幕上缺少特色。做偶像,一炮而红的,就是要和谁都不一样。又要能演活各种角色。有些人是演得差,难入戏,观众一眼就能看出来他演得差,这种演员大家都知道他差,很难捧红;还有是演得好,一演就融入角色了,演什么是什么,很多老演员都是这样的,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观众只记得他演出来的角色,记不住他这个人,记不住他那张脸,所以只能叫老戏骨,不能成为大腕,要那种演得好,不是演员融入角色,反而是角色融入演员的人,才容易出名,大家记得住角色,更记得住这个演员,这才是真正的偶像实力派了。那种谁演了一个角色,还要观众进去猜他是里面谁的,我可不认为这样好。”
  夏榛虽然对演戏一窍不通,但也听得津津有味,问,“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庄籍说,“大家都只接受我贵公子形象,不愿意接受其他。而且觉得我的戏路窄,只会演这种形象。让大家形成了定性思维。导演制片也不看好我能演别的。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打破别人对我的定性思维。我别的也都能驾驭,而且是我庄籍在驾驭角色,不是角色驾驭我庄籍,不要让大家认可了角色,忘了我庄籍。大约就是这样吧。”
  夏榛简直像是在听报告会,属下汇报得太好,他应该给予两句认可的赞扬。
  他说,“你对你自己和你的演艺路线这么了解,且有规划,一定可以成功的。要是我做演艺公司,有你这个演员,肯定能够大赚。”
  庄籍说,“那是当然,我本来就是我们公司的一哥,是摇钱树。”
  夏榛笑着道,“庄籍,我发现你成名后,就变得很自恋了。”
  庄籍也笑了,说,“真正内敛的人,在圈子里是没大出路的,很多演技非常好,路子也有的,却总是不能大红,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觉得男人就是要内敛,这是优点。其实不然,太内敛了,谁记得你。所以,不管我演的角色多内敛,我这人不能太内敛了。要是连自己赖以吃饭的优点都拿来谦逊,不能好好展现,那还混什么娱乐圈。”
  夏榛道,“对啊,是这样。”
  夏榛便又说,“听君这番话,胜读十年书。你要是去拍电影,应该是能赚钱的,我到时候给你投资,我说真的。”
  但庄籍却抬手制止了他,道,“你说这话,我就承你的人情。不过,夏榛,还是算了,我不要你为我投资电影,只要与利益相关,感情就不纯粹了,我相信这点,所以不想和你之间掺杂利益,你明白我吗。”
  夏榛有些惊讶,庄籍却很认真地看着他,夏榛说,“但是作为朋友,在朋友有困难的时候,不伸手帮他解决问题,还算什么朋友呢。”
  庄籍道,“你这话有道理,但是我用不着。要是我自己太差,就不会和比我好很多的做真心朋友,其实朋友,我觉得也是要看门当户对的,不然不可能心无芥蒂真正融洽地在一起。所以我不会要你这个帮助,我的问题我自己就能解决,而且会做好,至少不会拖朋友后腿。”
  庄籍这番言论怪怪的,但夏榛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不过倒是在想,高中的时候,他和自己做朋友,受到了很多不公正的待遇和闲话,所以才有这种想法吗。
  夏榛说,“那好,只要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但凡你对我说一声,赴汤蹈火,我也会为你办事。”
  庄籍道,“你可真是个好男人,别处难找了。”
  夏榛感觉他这话也怪,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得继续喝酒。
  饭后,庄籍询问夏榛是住哪里,夏榛说他在这里有房子住,因为经常过来出差,便准备了自己的房子。
  又问庄籍,“你呢?”
  庄籍说,“我也经常上b城,所以买了套小房子,在这边的时候可以住。不过太小,不好招待你。”
  夏榛道,“如果你不介意,到我的住处去,怎么样。”
  庄籍迟疑了一瞬后才道,“好吧。”
  这一顿饭,让夏榛觉得两人像是交了心,他对庄籍多了很多了解,故而说话也更随便了,说,“你答得很勉强啊,上次我都在你家陪你,这次你不愿意在我家陪我了?”
  庄籍道,“哪里的话。我可是被有些人传言是gay,总和你出双入对,被拍到了,怕是不好。”
  夏榛说,“现在做明星真是毫无隐私,任人评说。女明星和男人私底下接触,是绯闻,男明星和女人私底下接触,也是绯闻,但连男明星和男人私底下接触,居然也会成绯闻了。那你要怎么办?”
  庄籍笑说,“去你家吧。”
  24
  24、第 24 章 ...
  第二十四章
  夏家在b城有宅院,夏榛外祖父家里是b城人,且有相当家世,他母亲在b城长大,所以喜欢住在b城,在这里自是会置办豪宅。
  夏榛却没有和她住在一起,在每个地方,他都有自己的住处。
  他和他母亲并不是特别亲近,工作之外,见面的时间很少。
  自从夏榛开始接手夏氏集团的权利事务,他母亲就在渐渐放权了,在矿业和家具产业上,几乎都是夏榛拿主意,最后向他母亲汇报一声就成,不过在其他方面,因为有他二叔三叔插手,夏榛想要顺利接手是不容易的。
  而且照现在的态势,他二叔三叔大约想打分家的主意。
  夏榛很少住别墅,反而喜欢住高层楼房。
  夏榛带着庄籍上了楼,保镖没有跟上去。
  开了门,庄籍站在门口礼貌地没有先进去,夏榛伸手揽了他的肩膀,“进来吧。”
  庄籍这才跟着进去了。
  房子里窗帘关着,形成了一个密闭的空间,夏榛去倒水的时候,庄籍打开了客厅里的落地窗窗帘,窗户外面,是一栋栋由近及远的高楼,灯火辉煌,这是权力和金钱造就的世界。
  庄籍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才能够追赶上夏榛的步伐,也许一辈子也不成,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关系,他有的,夏榛也没法有。
  夏榛去为庄籍拿了浴袍,出来看到庄籍还站在窗边,窗外的绚烂灯火映在他的侧脸上,五官精致分明,犹如一副亘古优美的立体画,又美又性感,还韵味悠长。
  夏榛本想叫他,一时居然没有叫出口,看着他的侧脸有些愣神,还是庄籍回过神来看他,他才反应过来,说道,“你的助理应该很快就能把你的衣服送来了,你先去洗澡,穿我的睡袍吧。”
  庄籍朝他走过来,“嗯,好。”
  夏榛带着他去浴室,说,“这里没准备太久,外面的浴室里没东西,你用我卧室里的浴室好了。”
  庄籍笑着应了,夏榛将他领进浴室后,又有些歉意地说,“我这里能用的东西很少,你只能将就了。”
  庄籍道,“没事。其实我家里东西多,也没怎么用过。太麻烦了。”
  “哦。”夏榛心里有些惊讶,他本以为庄籍能将一张脸保养得那么好,必定是花费了一番力气的,看来天生的还是占大部分。
  庄籍洗澡的时候,夏榛像个唠叨的老妈子一样站在浴室外面问他,“差不差东西,水温合适吗,你要用浴缸,要不要我来调……”
  作为一个男人,无论怎么也不想被喜欢的人过分比下去,让人说自己是高攀了,是抱大腿。
  甚至,比起能够和他并肩站立,对庄籍来说,能把他压一头,那才行。
  不过,要把夏榛压一头,那真是太难了。
  庄籍的出生起点就比他低了无数个级别,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而且还是烂泥塘的地。
  年幼的时候,谁都是满腔热血,尚不觉得出生能够对人生起什么决定性作用,开始接触外面的社会了,这个问题和差距,才直面而来。
  不过,庄籍不是服输的人,也不可能因此就不上进,比起自怨自艾想太多,不如抓紧时间多做些事。
  本来以为和夏榛之间定然会由社会地位带来隔阂,但这些时间的接触,让他知道,并没有那种隔阂产生。
  庄籍觉得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夏榛还是以前那个夏榛,甚至,他还变得善解人意了。
  当然,这样的夏榛也有不好的地方,庄籍发现自己陷入他的世界里,恐怕再难爬出来。
  顶着朋友的头衔,起着龌蹉的心思。
  庄籍回应夏榛,“不用把我当成小孩儿,我没什么不会。”
  夏榛笑了笑,“哦,也是。”
  这才转身去做自己的事了。
  钱清为庄籍送了第二天要换的衣服来,庄籍说他第二天自己去片场,就让钱清走了。
  钱清站在夏榛家的客厅里,没敢多打量,庄籍穿着宽松的睡袍,夏榛刚洗完澡,头发湿漉漉的,从卧室里出来,叫庄籍,“你明天要忙,早点睡吧。”
  语气和姿态都很随和亲近,说是老友,但是又多了一层亲昵之感,让钱清觉得些许怪异。
  不过他跟了庄籍几年了,外界说庄籍是gay,喜欢男人,他可不这样认为。
  庄籍的确和不少人关系近,但绝对没有那种关系,身在娱乐圈,庄籍是很爱惜羽毛的。
  那些传言,不过是捕风捉影后的污蔑。
  此时看庄籍和夏榛,他知道两人清清白白,却生出了一些遐想。
  庄籍把钱清打发走了,也就准备睡觉了。
  夏榛打了两个电话后,看庄籍还没睡,房间里的灯亮着,卧室门也没反锁,就直接开了他的卧室门,“庄籍,还差什么吗?”
  庄籍正脱了睡袍要上床去,回头看他,对上夏榛尴尬的眼神。
  两人赤裸相对的时候也有过,但此时庄籍只露了上半身,夏榛就不大自在了。
  庄籍皮肤很白,应该是基因遗传,脸上皮肤白,身上皮肤更白,而且很少体毛,夏榛注意过他的胳膊,和女人的差不多,或者说,还要白嫩一些。
  现在这般看着,发现他穿着衣服的时候虽然瘦,倒没有瘦到瘦骨嶙峋的地步,而是有一层薄薄的肌肉的。
  夏榛也不好形容,总之,就是很吸引人。
  没有女人的羸弱,也不是大男人的粗糙。
  君子温润如玉,就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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