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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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闷吗?”女子会意地站起身将窗户推了开来,瞬间,透着甜甜丝丝玫瑰香的清新空气从窗外涌入,让我精神一个激灵。
  猛地坐身,摸了摸自己的脸和手,又试了试自己的脉搏,发觉没有任何异样,是人的身体。这令我觉得有些诧异,又脱下衣服仔细查看自己全身,除了膝盖擦伤的痕迹和仍然隐隐作痛的头,还是看不出任何异样。
  那女人快步走过来,按住我的手,对我轻声道:“小妹乖,你没事就好,昨天可吓死姐姐了呢。”
  没伤着,本应是值得高兴的事。但不久前,我被墨九和慕容玥设计夺了身体,魂魄困在头骨中。后来又被螣蛇陷害扔进幽冥界,不人不鬼地在冥界飘荡了许久。如今又拥有了人的身体,这本该是最最值得高兴的事,不是么……
  可是我高兴不出来,因为我现在用的身体不是我的。甚至,连我呆的时代也不是我的。
  匆匆掀开被子从床上翻了下来,冲到穿衣镜旁边看着里面的人,目光一滞。
  镜子里面是一张年轻漂亮的脸,非常漂亮……
  当然很漂亮,因为镜子里的人和我白霖长得一模一样,只是皮肤要娇嫩白皙些,眼睛要无暇些,骨架子要纤瘦些。简而言之,她比我年轻些,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
  果然,昏迷时涌进脑海里的信息,都是真的……
  脑袋一阵眩晕,心里头欲哭无泪。
  因为我……我……我穿越了……
  老天你是要玩我玩我玩死我吗?
  如果那些自动灌进我脑海的信息没错,我现在姓花,父亲花君年是江南医药界巨贾。花君年有六房妻妾,子女十八人。我是二夫人的女儿。二夫人死得早,只留下两个女儿。大女儿花素见,今年二十五岁,已嫁为人妇。小女儿花执,也就是“我”,今年十七岁,还未谈婚论嫁。
  本来花执长花容月貌,加上花家又家财万贯,找个婆家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但……
  花执是个傻子,或者说,有自闭症。
  从小花执就没说过一句话,每天直愣愣地跟在姐姐或保姆身后。让她吃饭她就吃,让她睡觉她就睡,让她走路她就走。就像被人操纵的傀儡一样,生活可以自理,却什么都不懂,倒也不惹事。
  但别人不知道的是,花执的大脑就像一台高功率摄像机,将她平常所看到的听到的,全都一点不落记了下来。又在我昏迷的时候一点不落,全部输进了我的脑海。
  至于花执为什么会在枪战现场出现,我根据花执所看到的得知,是因为花君年年轻时到南洋做生意曾受莫氏家族恩惠,与莫家订过一门娃娃亲,约定双方若有儿女就结为夫妻。年初莫家少爷莫宁可奉父命前来娶亲,原本花君年想把六女花玉函许配给莫宁可,但婚事还没谈妥,莫家却突发变故,莫老爷突然身亡,莫宁可无家可归。花君年便改了主意,将花执许配给莫宁可。
  哪个正常男子肯娶一个傻子?花君年此举不过是想逼莫宁可主动退亲。没想到莫宁可一口应承下来,头天晚上还装模做样邀木头人花执听戏。孰料在听戏回来的途中一行人遇到刺客,枪战中,我不知怎的就进了花执的身体。
  妖魔鬼怪还不够,还玩穿越,老天到底要把我折腾成什么样才肯罢休……
  我很想哭,可是我连哭的力气也没有,我就想过点安定日子,为什么这个目标总是遥不可及呢?
  很突然的,旁边传来道惊讶的声音:“老天开眼,妹妹,你,你的身体好了!”
  这话让我的思绪回到了现实世界。
  花执是个严重自闭症患者,自闭到了连上厕所都必须听别人口令的地步。真的花执根本不可能像我这样,主动跑到镜子面前看自己的模样。
  164☆、第四章
  穿越这个概念在言情小说中很受欢迎,但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好玩了。如果倒退几年,我倒很希望来一次穿越,好让我永远离开白知秋,可现在我只觉得绝望。因为空间的距离好超越,时间的距离却遥不可及。即使相差一分钟,一秒钟,一厘钟,不同时间段的两人也永远不可能见面。我怕自己再也见不到白知秋……
  不过怕归怕,穿越后最重要的事是活下去,还要活得活蹦乱跳的,这样才有希望回去。目前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乱糟糟的,zg更是一团乱。饥荒,灾害,战乱,瘟疫,比起到处乱跑找回去的方法,留在花家才是最安全的选择。
  可傻了十七年的女儿突然变正常,任谁都会怀疑。被西医中医和巫医联手折腾了好几天之后,我终于见到了花家的主人,花执的父亲,花君年。
  花君年祖籍福建,十岁逃荒到上海,二十岁开始发迹,五十岁成为医药巨贾。曾经在段祺瑞的军校里挂过职,所以大家叫他花先生。
  和我想象的不一样,花君年是个很低调的老人。带着副黑色圆框花镜,身穿白色丝绸小褂。低调到让人觉得他应该是个大学教授,而不是从小就在上海摊混,从普通小瘪三一拳一脚打成医药大佬的灰色商人。
  “你的名字?”问了我一番身体舒不舒服之类的套话后花君年问我。站在书桌旁,手拿毛笔,一副专心作画的样子。
  我微怔,随后敛神,小声答:“爸爸,我叫花执。”
  “花执?”这回答让他很不满意,因为他笔锋顿了顿,“这么说来,女儿变成常人,老夫应该高兴?”
  字字隐藏着杀机。
  一个经历过上海滩腥风血雨洗礼的老人怎么可能轻易相信自己的傻女儿一夜变正常的童话?
  虽然周围几个仆人谦卑地低着头,我还是能觉察出他们散发出的阵阵杀意。我想,只要花先生一声令下,那些人就会一拥而上,将我这缕藏在花执身体中的幽魂揪出来毁掉,即使伤到花执的本体也没人在乎,横竖花家有那么多孩子。
  “爸爸……”这种时候,说得越少越安全。
  “你可知何为替魂之症。”画笔在宣纸上游动得如行云流水般,他在步步试探我。
  我摇摇头:“不知道。”
  “替魂之症么,就是垂死之人被山精妖怪孤魂野鬼占据身体,从此变成另外一人。”他抬眼朝我看了过来,“花执,你是妖,还是鬼?”
  后背渐渐渗出一层薄汗:“我是花执。你是我爸爸,段夫人是我妈妈。”
  “花执?”他笑了,手下的笔却寥寥几笔画出了一棵苍松:“妖孽,不要以为了解些花家的事,就能骗得了老夫。来人……。”
  大跨一步上前,揪住了他的袖子,挤出怯生生的眼神:“爸爸,我真是花执。爸爸,我记得妈妈临死前您对她说,有您在一天就没人欺负我。爸爸,以前我并不傻,什么都懂,什么都记得,就是不能说话。爸爸,您相信我,我是您的女儿花执。不管爸爸吩咐什么,花执都会尽全力做。”
  他再笑,眼睛瞥着我,半晌才缓缓道:“既然你愿意做花执,那就老实做,一个听话的女儿好过一个傻子。但老夫不缺女儿,你懂吗?”
  我父母亲缘薄,摊着个白老爷子当爹,又运气不好被宫娥生下来,没想到穿越一回依然碰到个冷血爹。从花执身体发生变化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多天,花君年看都未看过花执一眼,他才不关心他的傻女儿。说这些话无非不过是警告我乖乖为他所用,不然他可不管我是妖怪还是他女儿,一样会把我除掉。又或许他还拿不准我是什么东西,所以还不清楚该如何处置我。
  “爸爸……”我哽咽了一下,力求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
  他扯回了衣袖:“出去吧。”
  出了门,双眼通红的花素见立刻扑上来抱住我,似乎根本没料到我能安然无恙出来一样。
  花素见和花执的母亲原是段祺瑞府上的婢女,被段祺瑞赏给花君年做妾,性子十分懦弱。花素见遗传了母亲的懦弱和善良,从小什么都被别人安排,包括她的婚事。
  但她却是唯一对花执好的人,在这个又大又冷的花家,只有她和花执相依为命。
  姐妹俩的母亲死得早,家里孩子又多,花执可以说是花素见亲手带大的。帮花执更衣,洗澡,喂饭,这些事都是她亲自做。这么多年,不管花执多傻,花素见从没让花执受过一点委屈。要不是花素见,说不定傻乎乎的花执早“发烧夭亡”了。
  对于花执来说,有花素见这么个好姐姐是何等的幸运。花执变成正常人,真心觉得高兴的恐怕只有花素见。花执被花君年召见,生死未卜,唯一担心的也只有花素见。我喜欢她,不光因为花执的记忆告诉我花素见是多么惹人爱,也因为花素见是个好姐姐,就像以前的好哥哥白知秋一样。
  “爸爸说了什么?”听我没说话,她主动问。
  我冲她笑笑:“姐,没事。”
  “没事就好。”她又哭了起来。
  我搂住她,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姐姐别哭了,哭肿了眼睛我怎么向姐夫交待?”
  “嗯……”她又哭又笑。
  接下来我只能耐着性子做花执。
  在白家的时候因为跟哥哥单过,我并没受太多家规约束。可现在花素见和花执住在本家大宅的副宅,仆人都是本宅的分派的,规矩众多,我少不得将那些大家家规领教了一番。虽然还没到难以忍受的地步,但实在闷得很。每天的娱乐无非是和花素见喝喝下午茶,聊聊读书心得,偶尔弹弹钢琴。
  要是这样过十年,不,五年,我就会憋得疯掉。但花素见很享受这种生活状态,她醉心于研究烤华夫饼干,红茶加奶的比例,帽子上的花边……明明是二十五的年纪,性子却像七十岁的英伦老太太一样沉静,犹如一滩泛不起波澜的死水。只有在提起她丈夫肖起良的时候,脸上才会浮现出年轻女性特有的绯红。
  肖起良是苏北人氏,家境贫寒,因为聪明能干被花君年相中招为女婿。婚后半年就被花君年送到英国留学,同时打理花家在欧洲的业务。新婚夫妻分离是最痛苦的事,不过花君年答应等欧洲的生意上了正轨,就让花素见前往欧洲同肖起良团聚。抱着这样的小希望,花素见才快乐地围着华夫饼,红茶,蕾丝花边打转。
  呃,真是受不了幸福的小女人。
  但花家将事业扩展到欧洲的打算落了空,在我变成花执后一个月,因欧洲战况吃紧,花家决定撤回所有业务。花君年把生意做到世界的野心受挫,一连几天都阴沉着脸,害得家里的气氛也布满了紧张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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